怨女

怨女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最新更新第十五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岑凯伦
    吴尔希与水晶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吴尔希因生意太忙冷落了娇妻,舞场教师辛俊趁虚而入,两人发生了关系。为了长期占有水晶,辛俊还煽动水晶与吴尔希离婚。吴尔希忍痛放弃水晶,但过了不久,水晶就发现辛俊是个冷酷自私的家伙,他对自己只有欲而没有爱,真正爱自己的是丈夫吴尔希。问题是,吴尔希还会要水晶吗?
  • 作者:花清舞
    十年前的惊鸿一瞥,陆凝对霍云深一见钟情。然而遇到他,或许是陆凝一辈子的劫。她用尽全力爱他,换来的却是他对她的恨之入骨,哪怕她怀胎三月,他依旧残忍的命她打掉。妹妹的算计,他亲手把她送入监狱,陆凝万念俱灰,绝望的斩断对他所有的情。可她又如何知道,离婚不是感情的终结,而是又一轮爱恨纠葛。她说:霍云深,我不爱你了。他却说:我知道。凝凝,这次换我来爱你。
  • 作者:喵很喵
    【身体原因,改尽量日三,鞠躬】 锦葵穿到天堂,每天要做的事是:工作、工作、工作。 差点被工作逼疯了的锦葵愤怒离职,决心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 某年某月—— 闲得蛋疼的魔王挥挥手,派遣一批手下去骚扰一下那群无聊的天使,看能不能诱惑几个天使堕落。 斗志满满的恶魔们来到天堂,看到了美食城、戏剧院、游乐场、购物商城、按摩店 恶魔们:想叛变! 锦葵:走恶魔的路,让恶魔无路可走:) 【女主沉迷于建各种东西,不恋爱】 下面是预收,喜欢的可以收一下: 《犯罪人格》 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 【见到死者分分钟代入凶手视角的女主】 还有基友敲有意思的固氮预收—— 《魔尊成了我傀儡》by省略号挪挪 攻是个魔尊。 是个被人背叛,受正邪两道同时攻击,以至于死得异常凄惨的魔尊。 死后,不甘和怨气从他零散的尸骨上冲天而起,怨魂发出咯吱咯吱的诅咒声。 等他归来,必要荡平这天下! 他要报——咦? 就在这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白衣少年。 少年身材瘦削,唇红齿白,生得比白玉还要好看,却面无表情地跪在地上,沉默地拾起那碎落各地的尸骨,用布包裹着,放入怀里。 小心翼翼,珍而重之,没有说话。 脸上不知是泪还是雨,一滴一滴,却落入了攻的心里。 虽不知少年是谁,但攻想,这人过去一定爱惨了他。 ** 受生于傀儡世家。 他赶路途中,凑巧经过这片荒凉地。 看到地上尸骨,双眼一亮! 上等傀儡原料!捡回来擦擦拼好还能用! ##我炼的傀儡地表最强## ##救命,我的傀儡好像有自己的想法## ##被傀儡表白了怎么办在线等急##
  • 作者:徐鹿衔
    作为一个被战争不小心误伤被迫流落人间的神。 李和豫的想象是:成为总统,走向世界之巅,让他的名字名留青史。 没想到现实是:他成了练习生,出了道,有了七个不正常的队友,还成了首尔代言人,拿了拿到手软的奖,这也算名留青史了吧? 呀,都说了我是神。李和豫抓狂再次强调。 呵,失去神力的神。闵老二瘫在沙发上,无情嘲笑。 金硕真从厨房里转出来,抬手给了他一个爆栗:跟谁不客气呢? 李和豫憋屈的摸了摸后脑勺,窝进了自家亲故怀里。 亲故忙着打游戏不理他。 李和豫只能一个人嘀咕:得罪了神明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等我恢复了神格,你们都要成为我的奴仆,哼。
  • 作者:绫辻行人
    谋杀的节奏随着摇篮曲渐渐加快,而死亡的预言正悄悄显现在童谣中……下雨了,下雨了,我想去外面玩,没有雨伞,红色木屐的夹脚带也断了。第一件命案现场在八角形温室,扭曲的尸体被悬吊在上方的浇水壶全淋湿了,最不协调的是尸体旁的红色木屐,和一本北原白秋的诗歌选集……下雨了,下雨了,再不愿意也在屋里玩吧。我们来摺色纸,玩摺纸游戏吧。第二件命案发生在广场的喷水湖,穿着鲜黄色洋装的女人死尸紧贴着湖面石像,腹部下面夹着一只紫色纸鹤……模仿杀人是指模仿歌词或小说的内容来布置杀人场景,发生在雾越邸的这两件命案正是典型的模仿杀人!凶手在北原白秋的童谣〈雨〉中寻找杀人灵感、依循着每个段落捕捉杀人节奏……凶手为什么选择模仿〈雨〉这支童谣来杀人?动机又是什么?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雨〉这支童谣有五段歌词,那么,接下来难道还会发生三件凶案吗?谁也不敢往下想……
  • 作者:Wiong
    手速慢,每晚0-3点更新。预收:《绿茶而已,有什么难的?[穿书]》,简介在下方,喜欢点个收藏!————————————————————————以下是本文文案:姜莞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进一本虐心肝脾肾肺的古早狗血霸总文《总裁大人强制爱》。霸总文的三大要素:管家、医生、女秘书。不巧,她就是小说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凌晨三点给霸总发对家资料,凌晨四点去接和女主吵架而疯狂买醉的总裁的秘书。姜莞坐在床头,神情复杂:这不应该叫秘书,应该叫保安,为爱情彻夜站岗的保安。一次意外,她被霸总抓了把柄,迫不得已之下上婚恋网站随机抽选了一个男朋友,打眼一瞧还有点帅。姜莞:你好,我叫江晚,江河的江,夜晚的晚。祁尧:你好,我叫齐遥,整齐的齐,遥远的遥。直到霸总和男二因女主正面交锋,姜莞和祁尧各自站在自家老板身旁,两人面面相觑。姜莞:原来他就是小说里那个祁秘书。祁尧:原来她就是小说里那个姜秘书。机缘巧合之下,姜莞发现了祁尧与旁人不一样的地方,于是忍不住上前试探:爱你孤身走暗巷。只见他一怔,抬眼回望她,嘴里同时唱出:爱你不跪的模样!两人四目相对,瞬间热泪盈眶,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姜莞转头指着不远处剑拔弩张的霸总和男二,老乡,这题有解吗?阅读指南:1.非爽文,he,男主会出现的晚一点。2.脑洞文,不合理的地方请忽略3.文笔有限,随便看看。————————————————————————《绿茶而已,有什么难的?[穿书]》简介:一场车祸让秦思苒穿书了,还意外绑定了一个系统。778号系统:宿主您好,我是778号系统。现在您穿的是一本……秦思苒一脸茫然:啊?西……西八?778号系统:……经过西八系统介绍,秦思苒知道了自己的新身份。她是一本追妻火葬场文里柔软细腻、善解人意、单纯无害的小绿茶,男主的白月光,用她的茶言茶语和茶操作给男女主制造一系列误会。她的茶贯穿男女主的前半生,两人相识相知误会分手后,她出国;两人久别重逢破镜重圆后,她回国。由于回国前一夜玩得太嗨,秦思苒一觉睡醒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长相身材近乎完美的男人。该死,她要赶飞机。秦思苒光速逃离案发现场,用她最爱的绝版口红在他胸前留下一串手机号码。778号系统:你写的号码……好像不对。她坐在飞机头等舱里闭目养神:哪里不对?778号系统:你写的……应该是你现实世界的号码。*顾铭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酒店豪华套间的床上。房间凌乱,胸口是红色不明物体留下的痕迹,看上去像是案发现场。下床时,他踩到羊毛地毯上一个硬壳。——一支用完的口红。色号与他胸口的颜色一模一样,壳上还刻一个字母R,看来这就是凶器。887号系统:偶吼,你被人睡了。他站在全身镜前,通过镜子反射看出,胸口上是一串手机号码。拨过去,手机里是冰冷的电子音: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确认后再拨。887号系统:偶吼,你不仅被人睡了,还被人骗了。顾铭冷着脸:下一个剧情是什么?887号系统:回国。*一场晚宴上,两人相隔数米远,眼神却在一瞬间交汇。同时各自的脑海中叮咚一声。——发现同类。秦思苒僵住,咽了咽口水:西八,我该怎么告诉他,是我睡了他?
  • 作者:猪奇骏
    我没有十岁之前的记忆,醒来,第一眼看到的那人便是他。有人说过,越漂亮的女人越是毒药;那么像他这样漂亮的男人是什么呢?
  • 作者:昨夜小雨
    全文无虐,轻松日常。 一. 南妄一朝穿书,成了仙宗青云门的杂役弟子。 然而他的真实身份是魔教卧底,卧底任务是接近仙宗大师兄,偷取重要心法。 卧底数十年,平时要么在扫地,要么在拖地,要么在种菜喂兔兔别说仙门大师兄了,就连个内门弟子都见不着。 就在南妄以为一辈子都不可能完成卧底任务的时候,原本负责大殿清扫工作的弟子出了问题,派他去充数。 时间正好到了主线剧情开始的时候,大师兄在历练时偶遇一位凡人女子,意外与她胎珠暗结,不顾所有人劝阻要收她入宗。 南妄心想:【哦,来了啊,这就是那个九尾猫妖伪装成凡人、日后屠尽门派一千四百口的女主吧。】 正准备受戒鞭的大师兄:什么? 正准备挥戒鞭的大师姐:等等? 正跪着为大师兄求情的二师兄、三师兄和五师妹纷纷抬起了头。 南妄又想:【大师兄真不愧是佛骨灵体,太纯洁了,真以为在一张床上躺一晚就能怀孕,小孩子都不如,啧啧。】 大师兄: 所有人看向大师兄,目光从刚才的不解、愤怒变成了同情和怜悯。 就连那位高位上墨发白衣、霜雪似的仙尊都按了按额头,薄唇轻启,吐出两个字:荒唐。 二. 虽然南妄只是个小小的杂役弟子,但每一次主线剧情的节点,他都因为各种阴差阳错而正好在场。 大师姐正准备棒打鸳鸯、拆散胞妹与散修的姻缘时: 南妄心想:【大师姐人真的很好,但她不知道她拼命保护的妹妹对她心生妒忌,偷偷在她的本命剑上下蛊,害得她心魔发作,再也无法修仙,说起来这蛊现在就已经在本命剑上了吧。】 正准备把散修丢出去的大师姐脸色一变,亲手把胞妹送入散修怀中,真情实感道:你们快快远走高飞,离我们这个无情无义的宗门远远的,再也不要回来! 二师兄为报恩而背弃门派时: 南妄心想:【可惜了,二师兄被骗了,他的救命恩人根本不是那个坏蛋。】 本该堕魔惨死的二师兄原地悟道,斩红尘,除心魔,把九死一生的命格硬生生走成坦途大道。 三师兄为绝世阵法前往秘境时: 南妄心想:【这就是那个三师兄殒命的秘境啊。】 三师兄默默地换了一个秘境。 五师妹因炼器失败被宗门长老厌弃时: 南妄心想:【师妹擅炼器,但器宗长老畏惧她的天赋,担心她威胁自己的地位,告诉她错误的淬火方法,真是下作。】 向来唯唯诺诺的五师妹当众立生死契挑战长老,一举成为仙门历史上最年轻的器宗首座。 三. 南妄莫名其妙地从杂役弟子混成了外门弟子,又从外门弟子混成了内门弟子,并且深得众人宠爱。 大师兄给他送天材地宝,大师姐给他送心法剑谱,二师兄的丹药他随便吃,三师兄的阵法他当迷宫玩,五师妹的灵器他屋里堆不下。 然而,修仙这事确实是需要天赋的,南妄兢兢业业地努力了好几年,依然只有练气修为。 南妄心想:【呜呜呜,我真的好废物,等我的卧底身份暴露了,我连跑都跑不掉。】 众人:有没有可能,我们早就知道了。 后来,南妄魔族卧底身份暴露,引颈受戮。 大师姐缓缓拔剑:谁敢动他,先踏过我的尸体。 大师兄祭出十二根佛骨:我不欲杀生,并非不能杀生。 仙魔同体的二师兄满目血色:仙宗魔教,本就是同源。 其他人也纷纷拿出武器,在众多仙门面前力保南妄。 南妄:??? 金手指是被听见心声的团宠攻X高冷美貌胜天半子兔兔受 主攻文,南妄是攻,攻宝后期会崛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