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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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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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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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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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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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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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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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预收坑:《追风的你》 【青梅竹马双向暗恋】《穿成影帝的白月光》江岑爱陆离,爱到作天作地、死去活来。在她眼里,陆离放个屁都是香的——他设计陷害曾将他视如己出的江岑父母、甚至将她献给反派大佬陆明屿,那都是深明大义、迫不得已。可他前脚说江岑是她的唯一,后脚与别的女人卿卿我我、耳鬓厮磨……江岑爱而不得,众叛亲离后黑化,成为人人唾弃的恶毒女配,死无全尸。……这是江岑最近在看的一本与女配同名的末世小说《为王》里的情节,男主道貌岸然,女主是朵娇艳欲滴的盛世白莲花。唯一支撑江岑看下去的,是反派Boss陆明屿。但她死也没想到,竟然穿进了这本书里。……穿书后陆离:岑岑,你要相信我,我这辈子唯一爱的只有你。江岑:呵呵,请你滚。转头她就奔向了反派大佬陆明屿的怀抱。陆明屿:留下你,对我有什么用处?江岑掰着手指:你去冲锋陷阵,我给你加油打气!你去占地夺资源,我给你加油打气!你去……唔……陆明屿:千算万算,没有算到你主动送上了门。隔壁预收坑《追风的你》【青梅竹马双向暗恋】高二上半学期,宁城一中转来一个体育生。颜君满眼崇拜地看着他,问司瑜:你知道那个转校生吗?他刚拿下省运会短道速滑1500米亚军,好帅啊……司瑜目光躲闪:不,我不知道。可谁曾想,第二天,新来的转校生就把班花司瑜惹哭了。当天晚自习,司瑜发现课桌里多了一封道歉信。洋洋洒洒罗里吧嗦五千多字。第一句:嗨,亲爱的小鱼儿,展信快乐。司瑜:……她没有半点快乐甚至想要砍死他……*高考填志愿。颜君纠结地快把头发抓秃,却见司瑜毫不犹豫地填下志愿:滨江体育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颜君问她:你想当主持人?司瑜:不,解说。短道速滑栏目的解说。司瑜:你去追风,我陪你。沈禹洲:身上背负的是国旗,心之所往,是你。
  • 作者:覃不食芹
    下本《媚骨金枝诱》《被斩尾后和堕仙定契了》文案在最末,感兴趣收藏下吧蟹蟹————————————许兮穿书了。穿成痴情又愚蠢的炮灰女配——合欢宫宫主。为改变原身堕魔惨死的下场,她随意指了个眼覆白纱的少年郎,说自己心悦之人是他。她这一指,断了和书中男主的流言蜚语。但,她招惹上了书中正道之光——邬煜。剧情线就此偏离,正道之光在她面前不正道。几番纠缠下,许兮对此只想喊冤三句:她一没乱杀无辜,二没去瞎放火,三更没去抓什么男子修合欢!!!!历情后,许兮和邬煜一致的反目。二人成了修真界人人皆知死对头。死对头邬煜身死,许兮本着去看他笑话。然转生之际,失去记忆的死对头将她视为了救命恩人。许兮只犹豫了一瞬,杏仁水瞳滴溜一转,伸手将人带回了合欢宫。还有什么比将书中正道之光的他,本书完结也是孤寡的高岭之花带回合欢宫更有趣吗?没有。望着死对头溢满感恩之情的凤眸,许兮很是期待他记忆恢复的那一天。*无情宗少宗主邬煜走的是无情道,修的是无情决,练的是无情剑。他有三个身死都无人知晓的秘密:一他喜欢自己的名字和许兮同时出现在同门口中,二他绝对没有同门口中的想杀死许兮,三他对许兮的一颦一笑皆念念不忘。正是转生之际,许兮如他所想,对他自投罗网。【白切黑疯批男主邬煜&伪反派娇软女主许兮】#高岭之花的特殊追妻之路##她以为的阴差阳错全是他亲力铺就##好孩子不得学系列#————————————预收一:《媚骨金枝诱》公主鱼娇娇同探花郎贺迟胤退婚了。一时间,贺迟胤沦为满京城的笑柄。一朝国破后,鱼娇娇沦为阶下囚。当年探花郎,贺迟胤摇身一变成了新朝储君。两人虐身虐心般纠缠不休。鱼娇娇觉得贺迟胤不肯放过她,无非就是在对她当年抗婚、当众抛弃他的报复。跑不过躲不掉,鱼娇娇不堪受辱,选在二人初见的皇城一跃而下。坠落时鱼娇娇看见,贺迟胤眼染惊惧、张皇失措的朝她扑来。那一声一声的娇娇。就仿佛,他贺迟胤爱她入骨似的。再一睁眼,恰是国破二人重逢时。贺迟胤正掐着她下巴,冷声讥讽道:公主还能往哪里逃?鱼娇娇没了上世的害怕,她试探着,攀上了捏住她下巴的那只手。在贺迟胤的震惊中,她对他柔媚一笑:迟胤哥哥,我们成亲好不好。在众人一脸此女命休矣的震惊中。他们那个狠戾淡漠的太子,磕巴着回道:成,马上成。*无人知晓,皇榜上的娇娇公主,是贺迟胤年方少艾便生爱慕的女子。娇娇公主哪哪都娇,于情途上却是个极刚烈的。匕首、跳楼……她用此同他决然的决裂。望着那道毫不犹豫的跳楼身影,他目眦欲裂嘶吼着娇娇,吐血坠下。如今,他又多了一个无人知晓,上世被他所囚的月亮,这世正朝他奔赴而来。【略疯又娇的小公主&病娇忠犬新储君】————————————预收二:《被斩尾后和堕仙定契了》白临因自堕被诸仙合力封寂上千年。将他唤醒的是一只小九尾狐妖——九姬。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小女孩,白临俯身朝她伸出了手:吾名白临,愿成为你手中利刃,尔做好决定了吗?女孩毫不犹豫搭上了他的手,抬首的一双眸子怯弱又坚定。白临捏住她因剧疼颤抖的指尖,单膝而跪仰首道:主人,请吩咐您的第一个命令。*九姬乃灵狐族最小一位帝姬,生来九尾。妖法强盛的小帝姬,狐族视她为族中的荣耀。然而一场天罚下,她眼睁睁的见着族人一个又一个倒下,她的狐尾被一条条斩断……绝境下,九姬用禁术召唤了邪堕仙——白临。九姬故作镇定挟恩图报,将这个传说中的邪恶堕仙划为了自己的仆人。这个仆人强大又神秘,她的复仇很需要他。*后来,九姬赤脚踩在白临肩头,俯身轻挑他下颌:为我放弃重返仙身,可值得?白临一手握住肩上脚踝骨,另一手将九姬扯了过来,他俯身在她耳边呢喃道:主人得好好爱我才是,小九需要我不是吗?他早就生了以下犯上的心,主人诱他惑他,他甘之如饮。【娇蛮傲娇小帝姬&偏执神秘邪堕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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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一切只是一场梦,却不想,肚子里还有颗萌芽的种子五年之后,当全新的她携子归来,命运的罗盘再次转动。我终于找到你了!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 作者:林小七
    别人穿越历史,要么皇帝,要么世子,而赵平却穿越成平行时空大未王朝的二流子,关键还是个把妻女抵押还赌债的渣男,好在赵平是医学院本硕连读的高材生,脑海中拥有五千年的文明,一步步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最终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 作者:珍珠令
    文案: 楚楚自幼凄苦,因为那副容貌,差点被卖进烟柳巷,后来辗转流落到贺时霆身边。 是夜,所向披靡的大周战神败于楚楚一滴泪。 全大周的老百姓都知道,楚楚是贺侯的心尖尖。 贺侯的脾气是众所周知的霸道乖戾,幼时便敢殴打皇子,杖毙乳娘。 后来贺侯为了护着他的心尖尖,更是了不得,掌掴嫡母,谋害鲁王,大逆不道,篡位谋反。 他披荆斩棘,浑身浴血,笨拙而小心地宠着他的宝贝,将她宠至世上最尊贵的皇后之位,珍之爱之,如珠似宝。 【食用指南】 1.女主前期柔弱单纯,后期逐渐病娇。 2.日常流宠文,不甜不要钱,求临幸! 3.架空文,一切为了撒糖,请勿考据。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甜文 主角:楚楚,贺时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