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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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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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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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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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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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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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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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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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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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周五入v,届时掉落万字更新,感谢小天使们支持正版!o(*)】花祈歌穿越到了仙侠世界,还绑定了一个系统,剧本是加入主角团。她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做完前置剧情,终于拉扯起主角团,开始和主角还有其他伙伴一起进行紧张刺激的冒险。众所周知,最终反派boss往往脑子不是很聪明。从一开始就没法把主角看在眼里,但又忌讳他,于是撂一堆小弟想要弄死主角——最终的结果就是帮主角把等级给刷上去了。……所以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这个最终大boss一天到晚都派就算是主角也打不过的怪来搞他们啊!一天到晚躲躲躲的真的是主角团该走的剧本吗喂!!又是众所周知,反派和主角往往会在剧情的某个节点进行历史性的会面。小高潮来临,主角和主角团的其他伙伴都眉头皱起,肌肉绷紧,只有花祈歌盯着反派boss看了半天,最终颤颤巍巍地狂按系统的门铃。那个笑眯眯的吊儿郎当的家伙是我爹吧?怎么看都是我爹吧?![怎么可能啦,你爹就一穷教书的,他能有这本事?(阴阳怪气)(那种语气)]哦,那就好。花祈歌松了一口气,也就在这时,大反派感慨的声音传到了耳中:哎呀,那边的小姑娘长的还挺像我那英年早逝的闺女的,唉,看在那么有缘的份上就放你们一马吧。主角:?小伙伴们:?花祈歌:???!这明明就是她爹吧!!还有她不就是没写完功课吗!谁家老爹会咒自己闺女英年早逝啊喂!!*自仙魔大战之后,两界签订了停战协议。双方仍旧警惕彼此,相处却还算是和谐。但即便如此,在玄天宗公布宗门大比第一名的奖励由魔界的那位东吾魔君提供,并且魔君还作为主办方亲临现场的时候,人界仙界的都炸开了锅。哈哈哈——真不厚道,真没品,真没素质,真不愧是我闺……我看中的人才!哎呀照我说你们就直接把她招进内门算了。那谁,掌门啊,你收她当徒弟绝对不亏……什么?你不收?你为什么不收??你要是不收我可收了啊!传闻中那位东吾魔君性情乖戾冷漠无情杀人如麻面容可止小儿夜啼,如今水镜面前看的不亦乐乎的魔尊就差把这小姑娘是个魔修天才给写在脸上了。玄天宗的长老们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某种震惊。比赛结束后,主角团小队成为了毋庸置疑的第一。将代表着内门的桃木牌交给了主角团的另外四人后,掌门走到了花祈歌的身前,掏出了一本书来,神情无比沉重地交到了她手上。这一定是非常稀有的秘籍!怀着这样激动的心情,花祈歌低头一看,上面赫然是慷慨激昂的一串大字:《论美好品德的养成——没有人天生为恶》花祈歌:?该吃吃该喝喝,有事别往心里搁。掌门慈爱地拍了拍她的肩,该学学该睡睡,宗门永远都是你坚定的后盾!道理她都懂——所以为什么明明是同一个队伍但当队长的反而被分到外门了啊??论进入宗门之后一二三四五长老天天来找我做思想品德教育这档事算了,毁灭吧。什么时候能干掉掌门上位啊:)【阅读提示】1.cp花祈歌x主角,群像沙雕流,非传统修仙。主角假咸鱼真社畜,人与人之间充满迫害,世界就会变成美好人间(不2.会有少量现代内容插叙,前期拉扯主角团,从宗门大比开启反派爹的剧情线。3.感谢小天使们支持正版!!——推一下预收:《反派属性大爆发!》文案如下:众所周知,反派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反社会人格,一种是有着悲惨经历的美强惨。作为家庭美满朋友满贯、低头能捡钱、吃个火锅都能被别人送盘肉的万人喜爱的完美美少女。从21世纪穿越而来的伊丝莉人生的平坦大道上第一次出现了拦路虎。恭喜宿主绑定反派系统!伊丝莉:哟。*身为美强惨的典范,亚尔维斯有着不可言说的过去和毁灭世界的梦想,加上最终无人可敌的实力,妥妥是个大反派的设定。结果突然有一天,一个自称是系统的玩意儿找上了自己。恭喜宿主绑定主角系统!亚尔维斯:?系统在那叽叽喳喳说他就是命定的主角,在第一百次尝试把系统杀死没成功后,亚尔维斯自闭的同时终于开始怀疑自己。他的系统高兴极了,上来给他表演了一个360度转圈圈:虽然你三观不正冷血无情偏执混沌心狠手辣,但万一你真是主角呢!然后他就去试了。系统说他有一个很牛逼的对家,那个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反派。他好奇极了,到底还能有谁比他还没品?他不信。于是他接下了系统的第一个任务,前往埃斯顿学院寻找他命中注定的伙伴和老婆。跟随着指引来到地方后,他沉默了。呃……嗯……宿主,加油!那个心狠手辣的反派一定是用了邪恶的手段引诱了他们,快去拯救你的小伙伴们吧!亚尔维斯看着正被众人环绕的美少女——她此刻怀里正抱着他素不相识的命中注定的老婆。准确来说,是他老婆死死抱着少女不撒手。不要靠我那么近。少女的声音莫得一丝感情,因为装的太过僵硬,甚至还有点面冷心热的傲娇可爱。我这种在泥沼之中挣扎的烂人……可不值得你们喜欢。系统:……亚尔维斯:……他该进行杀死系统的第101次尝试了。2023.6.15一版文案,微博已留痕
  • 作者:北风三百里
    【原名第四次缴械,全文存稿,稳定更新】【更新时间:中午12点,12.5入v】【贼拉帅的装修公司老总他装修房子被坑的初恋】女主视角:装了个房子,送了个男人,赚了男主视角:接了单生意,又给人撩了,行吧-高中时代的钱佳宁和路焱,一个好学生,一个吊车尾,被班主任硬凑到一起搞一帮一。搞着搞着,她想搞他。谁知谁知,一别经年。吊车尾摸爬滚打,绝境里撞出一条路。好学生按部就班,最终没坐住格子间。爱人不错过,重逢不恨晚。玫瑰万有引力的意思是,他会一次又一次的,控制不住的向她的方向走过去【纵然人生岔路,她是我归途】*衬衣寸头,纯情闷骚。嘴硬心软,醋缸猛男*主成年剧情,浪漫爱情喜剧,搞搞男人,搞搞事业————下一本求预收【满脑子国漫崛起的动画导演恋爱脑特效公司顾问】【为梦想卖房为爱情买房】从分别到重逢,沈雀音一直觉得孟赫川看不上她。她也是和他恋爱以后才知道,他17岁就为她打过架了。
  • 作者:风染丛林
    在北欧神话当中,北欧维京人崇敬的称呼我为缠绕世界之蛇——耶梦加德;在基督神话当中,基督徒们厌恶的称呼我为古龙、古蛇——撒旦;在希腊神话当中,诸神敬畏的称呼我为百首巨龙——提丰;在昆仑神话当中,巫祝们狂热的称呼我为烛龙——烛九阴……玛雅神话、佛教神话、斯拉夫神话、凯尔特神话、纳瓦特尔神话、日本神话、亚述神话、埃及神话、芬兰神话……在众多的神话传说当中,我以怪物之名穿梭往来,却只想找寻真相。……吾主,我在此呼唤您的名……被诸神所刻意遗忘的古老存在,缓缓地睁开了自己的双眼,漠然的注视着面前陷入狂热当中的信徒,所有感知到这一切的诸神都陷入了无限的恐惧当中,因为……末日已经降临。……一个邪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