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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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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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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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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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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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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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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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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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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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乔碧卜,首先请忽略这奇怪的名字。我穿越到了一个召唤大陆,这里的人可以召唤很多神奇的东西,有人召唤包子、武器、金币,甚至神兽、雷电、疾风!但我一点都不羡慕,真的。因为我可以召唤一个仙子!仙子很喜(tao)欢(yan)我,并保(zhui)护(sha)我!只是我没想到,我居然可以被一个女帝召唤更奇怪的是,我还有个系统,会发布一些奇怪的任务,但是每次都被我卡bug完成,奖励如下:丘比特之箭、带惩戒打野刀、落宝金钱、女妖面纱、护菊锅但玄幻世界真的好危险,我要稳健,我要当苟帝!于是,这个世界流传着一个隐藏大佬的传说
  • 作者:暖若骄阳
    预收文:《丧尸指挥官》求收藏。快完结了所以我收尾一直很拖拉,很卡很慢,很抱歉让你们等了这么久,所以接下来打算本书一直到完结及番外等我写完了再一次性放出来,让大家有不好的阅读体验真的很抱歉。本文文案:娇娇气气20年,一朝穿回解放前。谢蛮一觉睡醒读取完穿书的记忆,还没回来神来,陡然看见身边站着一个满身血腥,手持尖刀的男人。悚然一惊,她扶着床柱抖抖索索的开口:你,你……你想干什么。陆裕:???陆裕:我想让你从我床上下来!初见时当着村里老少爷们,她拉着他的衣摆不放,陆裕凶她:谢蛮,你知不知道耍流氓是要进派出所的?后来,派出所没进,陆裕把人领进了民政局,大红本本上面钢印清晰,红底彩照,趁陆裕偷看结婚证,谢蛮挑衅地凑过去亲了一下,指着隔壁的派出所,呐,现在算不算耍流氓?不算。陆裕耳根微红,把人往背上托了托,侧着头一本正经,现在是家务事。排雷:1、娇蛮爱撒娇女主x腹黑爱搞事男主++2、年代文,时间线由作者自由设定。3、作者错别字巨多,完结来修,考试前都不会再更了哦。预收文:《丧尸指挥官》求收藏文案:一个丧尸重生回来要做什么?颜西托着下巴,漫无目的的游离在破旧的城市废墟中,思考人生。周围的丧尸恭敬的离他五米远,他稍一抬手,就有小丧尸恭敬的递上面包水果。这样的日子简直太太太舒服了。颜西开始走上了丧尸小分队的道路,一队负责他的饮食,一队负责他的穿着,还有一队负责保护他的安全。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居然有人敢从小丧尸的手里夺走给他的食物!第一次颜西忍了。打不过。第二次颜西也忍了,还是打不过。第三次……颜西:谁爱忍谁忍,反正我忍不了了!……牧钦洲发现个有意思的事。身边这群丧尸将他团团围住,但对他这个大活人却并不感兴趣,他详装害怕,舍弃车上所有物资隐在暗处观察。发现这群丧尸果然对活人不感兴趣,连追他的欲望都没有,几个丧尸居然麻利的点火上车,带着一车物资跑了。牧钦洲:???同行恶意竞争?牧钦洲果断跟了上去。他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抢的。预收2:男主他不想娶我霍时锦版:三年前,霍时锦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穿越,为了下半辈子着想,她给自己选个金大腿,趁人之危让他答应三年后娶她。办完这件急事,她就醒了。三年后她再次醒来,发现自己不是做梦,她真的穿越了!醒来就发现自己在流放的路上?她立刻就想起来自己三年前抱过的金大腿。包袱款款打算嫁给大腿。结果大腿表示丑拒。霍时锦:???救命之恩,不以身相许,难道你想当牛做马?……………………………简行煜版:三年前,霍时锦死赖着他让他一定要在她及笄时上门提亲。结果却在他上门提亲时极尽所能的羞辱他。三年后,霍家终于倒了。他命人牢牢的看著她,想亲眼看她受流放奴役之苦。却没想到半路让霍时锦逃了.还自己送上门来指责他不守信用,没有在及笄的时候娶她。简行煜:???我好心放过你,你却非要找死,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 作者:闻一二
    毕业季,周已然一觉睡醒,得天梦授无师自通了一身方术,一脚踏入新世界,就业规划全部作废。 周已然:不用找工作了,真开心。 学习技能靠做梦,记多记少都是缘,天选之子周已然,在线暴力驱鬼。 某日,一套板砖+擀面杖的组合拳把鬼怪揍的奄奄一息后, 甲道长:周小友道法高深,果真英雄出少年! 周已然:不敢当不敢当,都是老师教的好! 乙道长:敢问周小友师承何处? 周已然:老老天爷? 玄学界众人:??? 专业不对口不要紧,周已然有祖师爷赏的铁饭碗,后来发现铁饭碗才是买一送一送的那个。 某金饭碗:恰饭吗? 周已然:恰!
  • 作者:迴梦逐光
    注:平行时空,不是历史向,注意看排雷。还有女主的设定是记忆混乱,不是作者没有常识。已和编编商定7号入v,入V当天掉落万字更新。顾青柠正在试玩一款新出的模拟经营类网游,玩着玩着连人带号一起穿越了。她的花园式大酒店变成了初始化的两层小平房,系统告诉她要满级才能开通回现代的时空隧道。行吧,不就是赚钱、攒经验升级吗?她是专业的!可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会穿越到两千多年前的汉朝??游戏里不是架空的朝代吗?怎么突然变成了真实的朝代?不过……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好,说不定回到古代还能给未来的自己埋点金子呢。再说了,在要什么没什么的古代开一个有水有电有网络的酒店,哦不,客栈,那不就是开挂嘛!别说是两层小平房,就算是一层她也能经营成五星级客栈。她都想好了,古代人没见过现代酒店这些便捷的操作以及花里胡哨的用品,而且小平房是突然降落,完全可以伪装成神仙,神仙的客栈还怕没人住?顾青柠想得很好,然而千算万算没算到穿越时空会令她记忆错乱。导致神仙的马甲总是摇摇欲坠。第一个位面,汉武位面刘彻:仙人,朕将来可有望得道成仙?顾青柠一言难尽地摇了摇头:你将来骄奢淫逸、沉湎酒色,最终被酒色掏空身子,死于马上风。刘彻:!!!卫青:我想知道我将来能否善终?顾青柠叹了一口气:你直捣龙城,收复河朔、河套地区,击败匈奴单于,被封大司马大将军,却被文官集团猜忌排挤,被皇帝撤职调离长安,次年郁郁而终。卫青脸色都白了。一旁的霍去病心里颇不是滋味,问顾青柠:那我呢?顾青柠:封狼居胥、饮马翰海,乃一代军神,二十三岁那年因旧伤被迫武转文,不仅写下《美芹十论》《九议》等军事著作,还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但你并不快乐,你最大的心愿是上阵杀敌,而不是当一个寄情诗词的词人。霍去病目瞪口呆。后来的他们刘彻开始有意识的节制,戒酒色,后宫的美人遣散了大半,励精图治,誓要成为一代千古名君。卫青更受刘彻器重了,为人也更加谦逊,文官们三番五次被刘彻打压,苦不堪言,冤枉啊,他们真的没有给大将军穿小鞋。霍去病:我真的不知道《美芹十论》和《九议》是什么。……第二个位面,秦始皇位面嬴政:敢问仙人,大秦国祚几何?顾青柠:二世而亡。嬴政如遭雷劈,二世而亡?怎么会呢?六国都被他灭了,是谁灭了大秦?还是说扶苏如此不堪大任,未能担起治理天下的重任?因为过于震惊,秦始皇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顾青柠:继位的并非大公子扶苏。秦始皇更震惊了:不是扶苏,那是谁?顾青柠同情地看了嬴政一眼:胡亥弑父杀兄,即位后穷奢极欲,滥用民力,赋税征敛繁重,使百姓怨声载道……秦始皇:!!!第三个位面,唐太宗位面顾青柠看着李世民欲言又止:有一个这么好的皇后,怎么还要强纳儿媳呢?都五十多岁的人,半截身子都入了土还这么好色。李世民当场愣住:……我不是,我没有啊。……(还有很多位面,不一一介绍了)排雷:1、作者不是历史专业的,不考据!不考据!不考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2、女主因为穿越脑电波受到了刺激,导致记忆混乱,所以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状况。3、同人哪有不ooc的呢,别太较真,这只是同人。
  • 作者:初七见喜
    云清无意中看了一本虐恋情深的书,书中主角眼里只有彼此,家国天下于他们而言都是可以用来讨心上人欢心的把戏,最终引来群狼环伺。 山河将坠,他俩却拍拍屁股隐居去了,只有炮灰皇子在外敌来犯时挺身而出,最后血战而死。 看完全书的云清:有病就去治啊 随即带着对炮灰皇子的惋惜入睡了。 第二天醒来他就穿成了炮灰皇子的未来男妻,刚刚接到赐婚圣旨,正在绝食抗议。 云清: 云清想了想几年后风雨飘摇的江山和为国身死的炮灰皇子,熄了跑路的心。 国将不国,何以为家? 炮灰皇子贺池此时还在尽心扮演着京城里的小霸王,整日打马游街,喝酒玩乐,是京城里一等一的纨绔。 伯府公子云清惊才绝艳,容貌俊美,是京中所有未婚女子的梦中情郎,听说云清要嫁给贺池,不少世家小姐都哭湿了手帕。 成婚当晚,贺池冷声道:本王不喜欢男人,以后互不干涉。 云清笑了笑,应道:好。 然后转头就设计让两人暂时脱离了京城的泥潭,去了贫瘠的封地----宁城。 一直想走没走成的贺池:怎么回事??? 云清修建城池,提高粮食产量,发展本地经济,研究武器弹药,直接把贫穷的宁城建成了经商枢纽,粮仓满溢,府库充足。 贺池也不再韬光养晦,展现出他卓越的军事才能,厉兵秣马,做好了打仗的准备。 后来天下大乱,二人起兵勤王,粮草充足,士气旺盛,武器先进,直接结束了一百年来的割裂乱象,开启盛世。 - 贺池登位,众人以为云清即将被休弃,都瞄准了皇后的位置准备送女儿入宫。 贺池却直接封云清为有史以来第一位男后,并给他与自己同等的权利。 朝臣纷纷扼腕,三天两头去劝贺池。劝得贺池烦了,放话道:若你们实在不愿,我便让位给他做他的皇后。 众臣子跪成一片,大呼不可,从此不敢再劝。 后宫里,贺池抱住云清耍赖,清清,陪我去上朝吧。 云清懒懒地把头搭在他肩膀上笑着道,天下已经助你打下来了,我要开始当一条咸鱼了。 贺池:呜 十项全能聪慧大美人受*表面冷酷小霸王实际纯情修勾攻 阅读指南: 1.双初恋,he 2.原书中贺池和云清没有感情 3.架空架空架空!考据党慎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