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香片

茉莉香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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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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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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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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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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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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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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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分手&已洗去记忆&已变暴躁】【晚九点更新~】容秋是个beta,还是个孤儿beta。但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A星最好的学校,还同另外一个beta谈了一场甜甜蜜蜜的恋爱。毕业同居的那一天,他的爱人秦野突然音讯全无。容秋独自寻遍了A星的每一寸土地,直到某天,他进入了A星最有名的酒吧,终于见到了他想见的人……可不远处的爱人矜贵显赫,言笑晏晏,熟悉的声音却串连出容秋最陌生的话。我秦牧野是S级alpha,秦家的小儿子,注定要和S级的omega联姻,我怎么会和容秋那么一个来历不明的beta结婚,不过毕业前和他玩玩而已……虚假的姓名,虚假的背景,无疑不彰显了他的心动已被践踏得一文不值。容秋幡然醒悟,带着自己仅剩的积蓄,去星际心理诊所洗去了自己的记忆……既然不爱他的是alpha秦牧野。那他只记得,那个只属于自己的beta秦野就够了。-面对五年前一声不吭离开的beta,秦牧野禁锢了他的臂腕,犬齿啃噬他的脖颈,看似恶狠狠的模样,却突兀地哭红了眼。我想你了。容秋愣然,微微侧头嗅着这陌生的味道后,很快就皱眉推开眼前已经失控的alpha,脸上都是对待陌生人才有的刻意温柔。你不是他。虽然你们眉眼身形都很像,但我的爱人是个beta,还是个孤儿。而他,叫秦野。-秦牧野:你前男友……容秋叼着烟:关你屁事,靓仔的事情你少管-◆有大纲,会追妻,不要急,结局he◆前期温柔恋爱脑后期失忆暴躁受x傻了吧唧自以为是然后丢了老婆的攻◆老套失忆梗x我替我自己x追妻hzc狗血梗x攻洁(没和除受以外对象发生亲吻等亲密接触,第一章口红印是误蹭)------下一本《舔到手后就分手[快穿]》每个世界都有这么一种人,他们平凡,卑微,心怀爱意,即便追求到璀璨大佬,也被挂上舔狗的名号。可突然有一天,他们想通了,不舔了。而众大佬们,慌了。【一】商圈巨擘Ax温柔秘书O容柠知是被霍氏企业资助的孤儿,毕业以后被霍老总安排去辅佐小霍总。即便被所有人瞧不起,容柠知也依旧矜矜业业地待在霍厌青身边,挡酒,挡刀,挡车祸,然而,重伤躺在病床上的omega收到的,只是霍厌青好友的嘲讽,以及一通被alpha挂断了的电话。容柠知讷讷不语。这卑微十年里,他好像迷失了自己。所以,要不要分开……被舔时,小霍总:开会,出差,去搞钱容柠知:嗯呢~分手后,小霍总:脑婆,香香,要贴贴~容柠知:打咩x【二】三金影帝x十八线小明星【三】高冷学霸x笨蛋学渣【四】待定……----预收二:《丢失的崽崽回来了【团宠】》A星豪门楚家人丁凋零,主家和支族多年无新崽诞生,流言蜚语纷纷,无人知楚家家主曾丢失过一个蛋,甚至全家都在等着新崽孵化成功的时候,蛋无故消失。直到三年后的平安夜,楚钦鹤照常打算去墓地给蛋崽扫墓,一开门,一枚蛋轻轻滚落在他的脚边。——哒~蛋壳晶莹光滑且温热。楚钦鹤瞪大了眼。蛋的气息和他丢了的崽一模一样!-找到蛋以后——楚家大boss提前下班了,军区老爷子不拿捏新兵了,就连当红影帝都变成晒蛋狂魔:看,我弟,多完美的蛋壳!终于,蛋崽到了再次孵出的时间,全楚家都万分紧张,不想睡个觉的功夫,蛋壳破了,但他们的崽呢!楚家一众人寻着崽崽的气味,搜遍别墅,却看到崽崽在一少年的怀里睡得正香。少年看他们来,小心抱着崽的同时,还皱眉朝他们嘘声。蛋崽他爸/他爷/他哥:?
  • 作者:燕垒生
    僻处西原的楚都城在大统制眼里,犹如一根不能不拔除的尖刺。第一次远征失败后,大统制马上计划开始第二次更大规模的攻击。大统制的一意孤行引起了共和国国务卿郑昭的反对,然而郑昭却在一次会议上突然昏迷不醒,已被开革出伍的郑司楚在照顾父亲的时候,对共和国所宣扬的一切开始产生了怀疑。同时在西原,五德营大帅薛庭轩同样预料到大统制会对自己斩尽杀绝,于是在西原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由于无所不用其极,招致了五德营宿将陈忠的不满,觉得薛庭轩的做法使得五德营背弃了以往一直坚持的信条,可他也承认在当前这个险恶的环境里,若不是薛庭轩的不择手段,五德营同样生存不下去。共和国的第二次远征在一年的准备后开始了,三位上将军统率着空前规模的五万大军浩浩荡荡开赴西原。第二次远征吸取了第一次远征的教训,步步为营,不急不躁,在一片绝望的气氛中,薛庭轩提出了背城一战的计划。他已敏锐地发觉了共和军唯一的弱点,并且谋划着对这个庞然大物的一次致命攻击。付出了绝大的代价,五德营的致命一击取得成功,共和国二次远征军只得铩羽而归,西原终于赢来了喘息之机。远征失败的消息传来,从昏迷中醒来的郑昭已经发觉了大统制对自己的杀意,带着妻子和儿子,郑昭开始了向南方的逃亡……
  • 作者:时窈
    [本文大修过N次,盗文网内容残缺不全且不会同步修改内容,甚至有的盗文网14章以后是使用另一本文的内容拼接,只有晋江的是正确的内容!][全订仅需一杯一点点奶茶钱!][在哪看文,在哪评论。在正版评论区留言、和作者交流是订阅正版的读者的权利。对V章剧情、对作者有意见请用订阅本文,带订阅标识的读者号留言。感恩所有订阅读者,看盗文的麻烦不要在评论区留言,夸奖也不要,谢谢。]————《涩桃》文案————男妖精X小甜椒,双初恋双C,五岁差【1】十五岁那年舒樱喜欢上闺蜜的哥哥沈律珩。她努力考上医学院后,两人仍是交集甚少。舒樱只在社团活动听其他学长说沈律珩是长着顶级浪渣脸的纯情男。就在她决定放弃时,沈律珩竟然主动告白。可惜在恋爱里,舒樱觉得他没那么喜欢自己,于是丢下两句狠话提了分手。沈律珩,你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不要以为我没你就不行了。再遇见,他是她的带教医生。【2】神经内科男神沈律珩,怎么看都像是浪荡子,却禁欲自持,性冷淡多年,有个传闻中的白月光初恋。某次团建,新来的实习医生舒樱抽到真心话。同事问:和初恋分手的原因是?舒樱说:就互相都没感觉了。坐在角落的沈律珩神色骤变,眼眸微促。游戏结束,同事们喊着要续摊,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两个人。舒樱被人堵在包间。磨砂的门玻璃上模糊地勾出两人交叠的身影。众人眼中的高岭之花在此刻为她折腰,低沉的声音混着热吻撞进耳廓,语气里透着一丝卑微,谁说我对你没感觉了?沈律珩圈她入怀,听听,它都为你跳成什么样了?—忠诚的狗狗只认一个主人,我也是。——沈律珩*暗恋成真+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校园到都市。
  • 作者:应洗红
    【男主穿回指路6、7章】【人设图指路wb@晋江应洗红,持续更新中~】清源郡主自幼与侯府世子不对盘,见面必掐,金陵城内无人不知。某日上舍文会,二人不慎坠崖,郡主再睁开眼,死对头已性情大变。自命清高的世子抓紧了锦被,咬唇抬眸,定定地望着郡主:你我雨下独处半日,阮钰贞洁已落于你手,郡主……如何对我负责?殷笑:……演的吧?她以为阮钰撞坏了脑子,暗暗记下这笔,等他痊愈后再嘲笑,不想此人愈发变本加厉——她在太学写功课,阮钰于身侧研墨;她外袍破损,阮钰秉烛缝补;她考试,阮钰求佛;她染病,阮钰侍药。殷笑:阮微之,你是不是疯了?!阮钰低眉敛目:嗯。一日不见,思之如狂。-后来,这冤家终于如愿踏入宁王府正门,成了她的郡马。某日醉酒,殷笑拽着他平地一摔,被他伸手扶下:当心。……郡主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这么不小心。殷笑:……小时候?阮钰:……露馅了。——所以,还真是演的啊?!-风度翩翩恋爱脑公子X外冷内刚(?)事业比郡主。白切黑X冷淡直阅读指南/排雷1.背景架空,不必考究。2.男主前中期为平行世界灵魂穿越,后期喝中药调理好了。3.男主穿越就倒贴,因为他是女主深柜。4.可能有那么点权谋要素……-带带预收《被耽美男主抢夺气运怎么办》,土著女对抗穿书男,内含轻微万人迷与全员火葬场,欢迎来收藏~时人都说,明襄将军媚上欺下,党同伐异,哪怕有着帝王恩宠,也注定活不长久。其实明襄这一生,也不很在乎什么凶死善终。明襄将军少时,还曾是明襄公主。彼时锦绣富贵,烈火烹油,她在一片荣华山河里金镶玉裹地长大,一朝敌军攻城,山河破碎,她只能被母亲塞进屏风后,看见她脖颈鲜血横飞,太子兄长挡在她面前膝行胯.下,磕了九九八十一个头,求这些人放她一命。后来兄长不堪受辱,自戕于冷宫,被剜了眼的明襄从京观的尸山里爬出,终于找到机会,带着贴身内侍逃出了皇城。她在深林里看着她的宦官被猛虎咬断了腿,内侍抓着她的手,说不要哭,去南边。南昭有你和亲的阿姐,殿下,投奔她,活下去。明襄去了。可南昭国恨她的人太多了,他们痛恨明襄浮华美丽的过往、鄙弃她残缺的单眼,明襄无数次被打入泥沼,又挣扎着爬起身。后来明襄再上战场,遭人算计,领着亲兵拼杀三日,以身殉国,到底应了谶言,不得好死。这一次,苍天鬼神终于垂怜了她一回,让她重回年少时的母国宫廷。时光倒转,梦回前尘,明襄踟蹰着迈进殿内,看见母亲抱住一个男孩,兄长俯身叫他阿弟,她的宦官立于一旁,含笑看他们天伦之乐。她咬牙吃下锦绣少年时的苦果,烈火焚身,肝肠寸断,撑着一口气回到过往,却被外来人偷走了人生。明襄六岁那双稚嫩的手,却也杀不了人了。天道说,这男孩来自千年之后,他会替代你,赢得敌国君王的真心,使你母国免于覆灭;替代你走进南昭,成为天子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他会得到所有人的爱,扭转你可悲的人生。明襄觉得眼眶湿润,抬手一抹,已然流下血泪。明襄公主这一生,燃尽心血,终于走了一回运,回到过去改写命运,却发现一切都被外来者偷了个干净。可她造业无数,从未软弱过。即便天道袖手旁观,她也要亲自动手,劈开他们松动的记忆,让这荒唐的世界回归最初。——明襄在尸山血海里野蛮长大,从来不倚仗谁的怜惜与宠爱。而万千娇宠里的狡猾窃贼,绝无可能轻易离开。
  • 作者:阿鱼泱
    【她】 席莫尔意外成为异世界的一只蝙蝠,经过三百年披荆斩棘的磨炼奋斗,她坐上了魔王的宝座。 然而她魔王位置还没捂热,手下就传来一个噩耗: 人类推举出勇者,勇者快要得到神明的庇佑,准备来剁掉她的狗头。 作为一个魔王,定然不能派手下过去给勇者送经验,她要亲自上阵! 去到的时候得知勇者已经获得了神明的庇佑,席莫尔只能退而求次,暗搓搓地给勇者使坏。 比如说: 作为一个柔弱的女子,拖后腿什么的是必然的。 作为一个善良的女子,圣母且多管闲事是必然的。 作为一个乖巧的女子,K头收拢经验的是必然的。 就这样子,席莫尔抢夺的经验值越来越多。 她感觉她已经赢了。 直到许多天后,手下传来一个消息,说是勇者已经到了迷宫,底层迷宫领主都受了重伤。 席莫尔:??? 席莫尔一脸懵逼转头看向身侧宠溺地看着自己的俊美男人:你谁啊!!! 【祂】 自创世以来过了许多年,漫长的寿命每一天都过得平淡如水。 而魔王勇者是祂近年来觉得有趣的小剧场。 但这次的魔王好像有些不一样,居然想提前杀死勇者,这种意外令祂感到愉悦,所以祂果断冒充了勇者的位置。 看着对方使坏的模样,努力给祂挖坑,努力装弱小的模样。久而久之,神明居然感觉到这个魔王是该死的可爱迷人。 祂有些期待,当她知道祂不是真正的勇者的时候该是什么表情了。 ※(夹子过后会拿出20000币抽奖来感谢宝们支持正版) 最爱作妖的腿短死鱼眼最爱看戏的貌美眯眯眼 1v1,he,零虐点偏日常,金手指通天,没逻辑的沙雕小甜文,剧情只为男女主打情骂俏服务 改0:00更新,我捉完虫再上传。 原书名《魔王今天也在计划除掉勇者》 ———————— 下本就开!《我在玛丽苏文捡漏暴富》! 游椋穿书了,穿成一个相貌平平才华平平学习平平除了特别穷外什么都很平平无奇的平凡少女,她有个跟她一样平一样穷的闺蜜。 不过她的闺蜜可不得了,是她穿进来的这本书《霸道校草死磕上我了》的女主角。 她的记忆清晰地告诉自己,男主角会在校门口对对他熟视无睹的女主角进行财富攻击,女主角把男主角的币随意一撒,说不稀罕。 而这时候,她可以去捡地面上的百元大钞。 这本书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脑残部分,想到这里,游椋顿时心生狂喜,秉着暴富心态对女主角忠心耿耿。 久而久之,游椋囊中丰腴,飘了的她打算扶贫隔壁学校听说是个老穷鬼的学霸校草。想要体验一下萧轩的快乐。 十分快乐的游椋忘记了这是一个玛丽苏文的世界。 直至有一天,她在电视上看到报道: #石油大亨找回遗落在外的儿子# 电视里,自己扶贫的未来男朋友的美貌清晰可见。 游椋:淦! 果然玛丽苏文里每个校草都不简单! #蓦然回首,原来我也是玛丽苏本苏# 温柔学霸清隽公子平平无奇花痴财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