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香片

茉莉香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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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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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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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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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系列美食文《我靠卖盒饭爆火了》求收藏~文案在下方)庄凝冬作为大燕朝的知名厨神兼尚食女官,在宫内极富盛名,无人不喜欢她做的的菜。一朝穿成了一位小可怜,无父无母,连抚养她长大的爷爷也离世了,只留下身体不好的奶奶相依为命、以及一个小馆子。面对穷得揭不开锅的家,庄凝冬只好抄起了锅铲。起初,路过的人们——一份紫菜炒饭18??这不是黑店是什么?小姑娘家家的这么年轻,会做菜吗?……后来——对不起当初是我大言不惭,我现在就想问问烤鸭能不能加量生产?!根本抢不到!!!我是星级酒店的大厨,觉得老板娘做的荷花酥有很大问题,建议寄过来让我检查检查。无语,这破程序半夜三更把红烧肉推到我手机里,真是气死我了!有本事推到我嘴里啊!!……从平平无奇的小饭馆到全国开满连锁店,老板娘庄凝冬也成了餐饮界的神话。*文中美食均有参考网络-----《我靠卖盒爆火了》文案如下——再次穿越回现代,宋仪多了一身高超的厨艺,为了还债,她不得不拿起锅铲,选择了成本较低的出路——卖盒饭。某一天,工地旁边多了一辆蓝色的小三轮,路过的人们——小姑娘出来卖盒饭?是出来体验生活的吧,做的东西能吃吗?……后来——老板娘你做的香酥鸡腿真是太好吃啦!金黄脆皮嘎吱脆,肉质鲜嫩爆汁!馋得我做梦都在吃!有了这家盒饭,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胃口啦。老板娘你正是闯的年纪能不能连夜多做些汤包出来啊?!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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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文11月4日入V,入V当日万字大更,敬请期待。身为一个胎穿者,禇容对自己穿越的身份很满意。可惜五岁那年一朝被掳,她失忆了。后来有人代替了她,用她的身份享受着她原本拥有的一切。多年后她一路风尘仆仆,好不容易抵达凉国都城,早已是盘缠用尽囊中空空。恰逢百姓拥挤,挤掉了包子铺里的一个蒸笼。白胖的包子滚了一地,引得乞丐哄抢。她咬咬牙,也挤进抢包子的行列。突然几个官兵气势汹汹赶到,不由分说就将她抓了起来,说要让她当太子妃。正后悔为了几个包子惹官司的她:……还有这样的好事?越国太子萧桓,貌若好女,体弱多病,世人皆传其不是长寿之相。一朝越国战败,萧桓被充作质子送至凉国。那日凉国都城万人空巷,百姓争相一睹越国第一美男的风姿。城墙上,凉国大皇子欲折辱萧桓,道是两国言和应结秦晋之好,方才是长久之计。他指着某个衣衫褴褛的女子,将其指配给萧桓为妻。初时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对萧桓最大的羞辱,后来有的人肠子都悔青了。预收文一:《穿成虐文女主后我躺平了》穿成一本古早文里的虐文女主,上官梦的念头只有一个:只要我躺得足够平,虐点就虐不到我。当男主误会她和男配有私情而愤怒咆哮时,她捂了捂的耳朵,淡淡地道:我确实和他有些交情,你如果不能容忍的话,那我们退婚吧。男主:……当男主为了气她和女配幽会时,她找了一群人去围观。既然你和她两情相悦,那我们退婚吧。男主:?预收文二:《穿成假千金后我只想摆烂》穿成国公府的嫡女,霍见青活了十八年才知道自己是一本真假千金文里的假千金。按照剧情真千金很快就要找上门来,而她则为了留在国公府手段用尽,最后还害死了养母,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名声尽毁的下场。为了不走剧情,霍见青立马将此事告诉了养母。养母:?后来真千金上门,她立马净身出户给对方腾位置。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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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末年,江南少年杨过自小父母双亡,被父亲生前结义兄弟、江湖上有名的大侠郭靖送到天下道教正宗的全真教去学武。全真教教规森严,天性叛逆的杨过在教中吃尽苦头,忍无可忍,终于逃出全真教。被活死人墓中的小龙女收留为徒。师徒二人在墓中一起练武、一起长大,渐生情愫。全真教道士甄志丙(旧版为尹志平)迷恋小龙女美色将其奸污。小龙女愤而离开活死人墓。杨过懵然无知,四处寻找小龙女,在寻找小龙女的过程中恍然明白小龙女对自己的爱意。中原召开武林大会,蒙古金轮国师前来挑战。关键时刻,小龙女和杨过无意中卷入纷争,助郭靖打败金轮国师。 郭靖佩服感谢小龙女、杨过二人,并要将自己亲生女儿郭芙许配杨过。但是杨过却说要娶小龙女为妻。但师徒通婚违背宋朝礼教,二人爱情不能为世俗所容。小龙女为了杨过能够被郭靖等人接受,黯然离去,后又万念俱灰,想要寻死,却被绝情谷主所救。绝情谷主也被小龙女深深迷住,逼她为妻。就在小龙女出嫁前夕,杨过找到了绝情谷中来,二人相逢,顿时爱情之火不可遏制,小龙女知道杨过对自己的感情始终未变,于是拒绝了绝情谷主的婚约,绝情谷主于心不甘,用绝情谷独有的情花刺伤杨过,唯一能够解毒的办法,就是谷中特有的绝情丹。绝情谷主原本想以此胁迫二人,没有想到,却引出了自己的元配妻子裘千尺,裘千尺趁机铲除了谷主。并要杨过拿自己的杀父仇人——郭靖夫妻首级来换解药。在此之前,杨过发现了自己父亲亦为郭靖夫妻所杀!一心要为父报仇的杨过毫不迟疑答应下来。郭靖此时正带领各方援军守住襄阳城,抵抗蒙古大军。 杨过被守城中的郭靖的凛然大义和开阔襟怀感染。在关键时刻不仅没有杀郭靖,反而救了郭靖。郭靖女儿郭芙误会杨过,一剑砍去了他一支胳膊。杨过断臂昏迷,醒来时偶遇前辈高人遗留的一只神雕,并在神雕帮助下,练成一身神功。此时小龙女发现了当时自己是被甄志丙奸污,千里追杀甄志丙,被全真教几大高手联手一击,打成重伤。杨过赶来,小龙女已经是奄奄一息,无法医治……弥留之际的小龙女穿上新娘的凤冠霞帔,二人成亲。小龙女自知伤重不治,怕杨过伤心陪自己一起死,于是在绝壁下留书:十六年后相会。自己毅然跳进了万丈深渊!黄蓉安慰杨过,说是小龙女被一个世外高人带走,十六年后会回来跟他相见。杨过将信将疑,决定等待小龙女十六年。十六年后,杨过已经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神雕侠了。虽然名满江湖,杨过却一直深居简出,默默等待着和小龙女重逢的日子。在和小龙女分手十六年后,杨过来到当时小龙女刻字的地方,却不见小龙女出现。杨过绝望过度,纵身跳入万丈深渊!在深渊水下,杨过找到了在这里隐居了十六年的小龙女!原来小龙女也是投崖未死,反而机缘巧合,伤势痊愈,但却没有办法再出去,于是一直在谷底隐居,二人十六年后重逢,无限欣喜……杨过带着小龙女离开深渊,前往襄阳。杨过以高强武功,于万军之中杀死蒙古皇帝,蒙古大军顿时崩溃,在襄阳就要失守时解了襄阳十六年的围困。经此一役,神雕侠侣天下扬名,杨过却带着小龙女悄然隐退……本书由金庸根据旧版本进行修订,正名为新修版(或世纪新修版),于1999年结集出版。本书与旧版的区别:1、杨过与小龙女之间多了些打情骂俏,小龙女不在冷若冰霜;2、郭襄把自己想象成了大龙女;并幻想如果是自己和杨过第一次见面而不是小龙女,那么杨过一定会爱上她的。以后还有郭襄暗中和小龙女较量的情节,哎,可爱的襄儿也变俗了。3、郭襄真心诚意的拜金轮法王为师;4、将西藏金轮法王改为蒙古金轮国师。
  • 作者:惜之
    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是啊!顶多变傻变笨变呆而已嘛!拜托!她都多大了?出门会迷路,把坏人当好人,肚子饿了,嘴巴还不懂得要吃东西──这种生活白痴活在世界上干嘛用?!她想跟他做朋友?去!嫌他不够忙、事情不够多是不是?怪都怪自己没事那么好心眼干嘛,帮她一次,她就以为是帮了她一辈子,不仅对他掏心掏肺,还自愿要照顾他一辈子!有没有搞错?!他对女
  • 作者:金十四钗
    总有一双眼睛看着你,在你不知不觉时,在黑暗中。 本文涉及了一个相当古老的哲学悖论忒修斯之船。 古希腊传说里,雅典人将忒修斯所搭的船奉为纪念碑,但随时间推移,这艘船上的木头由于腐朽而被逐渐替换,直到所有原来的木头都被替换成新的,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 刑侦,推理,强强,CP:沈流飞 x 谢岚山
  • 作者:宸瑜
    预收《长公主的金色囚笼》《和离后我嫁给了兄长》 专栏古言《教科书式迷弟追妻》正文完结,番外待更 ————————本文文案————————— 【疯批痴心皇帝x更疯批腹黑皇姐】 秦朝是一位帝王。 一位玉质金相,昂藏七尺的帝王。 一位没有后宫,却有狂躁症的帝王。 他每每发病之时都会双眼猩红,丧失理智,脑子里只有杀人二字,同一只发狂的野兽无甚区别。 这时宫人们便会将长公主秦晚吟请来。 发狂的帝王总是近乎贪婪的汲取她身上的气味,一声又一声地叫着:皇姐...皇姐... 秦晚吟便会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轻声安抚:阿朝乖。 只有如此,他的狂躁症才会平静下来。 ※ 这宫墙里人尽皆知,当今陛下从小便依赖长公主,就连登基后也不让她搬出宫外。 甚至,陛下每夜都会宿在长公主的殿内。 宫里流言四起,秦朝却毫不在意。 不仅他不在意,就连秦晚吟也不在意。 旁人并不知,在那座宫殿里占据主导地位的,其实是看似柔弱的秦晚吟。 旁人也不知,他们眼里阴鸷狠戾的帝王,时常趴在她的膝上求她爱抚。 旁人更不知,秦朝的依赖与狂躁症,从始至终都只是她的阴谋而已。 ※ 数年前的新婚夜,她的驸马死于他手。 她亲眼看见少年握着红刀子,满脸是血的站在尸体旁边,疯了一样重复着:皇姐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 从此她便决定,他疯,她就比他更疯。 本文将于4月18日入v,届时万更。 女非男c,HE,非亲,男主控请退散。 男女主都是真疯批!很疯!介意勿入! 本文内容提要出自(唐)白居易《长恨歌》 ————预收《长公主的金色囚笼》———— 【外表温柔却藏着狼子野心的长公主x心甘情愿被她俘虏的绝对忠犬】 周国灭,越国立。 图南是大越的新君,也是人尽皆知的暴君。 朝野上下对他无不是胆怯畏惧,试图向他媚宠的女子更是没一个有好下场。 生辰当日,有人将上京城里的新花魁关在金色囚笼里,作为礼物送到他面前。 就在众人叹息美人即将香消玉殒之时,只见图南打开囚笼,在女子面前单膝跪地,脱下她的罗袜轻吻玉足。 他抬起眸来,满目薄红:主人,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 两年前,大周公主月见及笄。 皇兄将敌国的俘虏王子关在金色囚笼里,送给她作为及笄之礼。 笼子里的少年被绑住手脚,却毫无惧色。 月见看着他那双锐利的眸子,勾起一抹别有深意的笑来—— 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主人,永远都是。 她将少年带在身边,教他做奴、养他做刀、诱他做伴。 后来她身陷囹圄,是他带着自己一路逃亡,直至悬崖尽头无路可退。 月见在他额上印下一吻,嫣然浅笑,为我报仇。 说完,义无反顾地跳下了悬崖。 ※ 自此,她是他的心头血,白月光。 痛入肺腑,思之若狂。 一个关于驯服和言周教,同时互相救赎的故事。 女主腹黑,对别人都是利用,只对男主真心。 男主冷血,对别人随意杀掉,只对女主忠诚。 ———————————————————— 推基友预收文《明月映芙蕖》by沉九襄 #一个团宠小仙女的被宠日常# 推基友连载文《篡位皇子的娇软白月光》by椒盐小甜饼 #大灰狼骗走小白兔# 即将正文完结
  • 作者:鹿皎皎
    [《镇国公府的假千金(重生)》一月四号开文,存稿五万~] 穆湘上初中的妹妹最近热衷于写小说,还创作了一篇女配叫穆湘的同名小说,更号称给她写了不少艳遇。 结果一觉醒来,穆湘就这样穿进了书里。 掌门大师兄:你身份卑微,怎能与我相配? 炼器阁少主:自甘下贱,取消婚约! 隔壁山头的死对头掌门:如此恶毒的女人,简直令人不齿。 穆湘:妹妹,你是有多恨我? 后来,江湖上兴起了一个名为晓物山庄的门派。该门派修得的术法可通晓天下之事,运筹古今六界,纵是凌玄门的玄祖金仙也要给庄主几分薄面。 大师兄,穆湘已经被逐出山门三个月了。 她流落街头了吗? 她好吃好喝的,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少主,穆湘已经与您解除婚约一年了。 她寻死觅活了吗? 她最近在忙着拒绝几个化神期修士结成道侣的请求。 掌门,穆湘的追杀令已经发出去三年了。 她死了吗? 她如今贵为晓物山庄的庄主,再动就是与六界为敌了。 * 接档文《镇国公府的假千金(重生)》文案: 焕族者,真凤后裔,乱世而出,盛世而隐,浴火重生,可窥天机。 沐祈归是镇国公府的千金。镇国公是武将,沐祈归这个女儿亦不遑多让,十八岁那年就成了名满天下的女将。 想她也算一代巾帼英雄,却在被圣上赐婚宁王后遭亲父镇国公暗算,葬身于大火之中。 一梦黄粱,沐祈归重生在未入边关之时。 她意识尚未完全恢复,就感觉耳边一阵聒噪,那声音叽哩哇啦的,细细听来竟是人的心声。 自此,沐祈归才知道 她只是镇国公府的养女。 端庄贤淑的母亲面上待她和善,心里却骂着她小野种。 乖巧体贴的幼妹,甜笑之下,存的是等她建功立业后取而代之,坐享其成之心。 而她信任敬重的父亲,前世将刀子亲手捅入她心脏之人,从一开始就对她存了杀念。 从那以后,沐祈归看破了世人虚伪,懒得再蹚这家人的浑水,准备一到边关就死遁。 可这回沐祈归迟迟未能等到皇帝命她入关的圣旨,反倒等来了一个人。 那人俊逸风雅,手执玉扇,一双眸子藏着莫测的深沉,一来就说沐祈归是先帝流落民间的容安公主。 最奇怪的是沐祈归居然听不到他的心声! 你是何人? 宁王。 未婚夫?! 你皇叔。 * 接档文《捡到的橘猫是反派大佬(穿书)》文案: 林觅儿一朝穿书,成了没有名字的小女配。 简而言之,就是出场一章,远离纷争,坐吃等死的那种。 林觅儿眼看着女主女二斗个不可开交,舒服地躺在竹椅上,呷了口茶,这样的快活日子,要是有只喵就更圆满了。 很快,林觅儿就实现了愿望。她在后山捡到了一只受伤的橘猫。 胖是胖了点,总归是只猫啊。 林觅儿将橘猫抱回住处,悉心照料。自此,她过上了有猫撸的咸鱼生活。 一个月后,宽肩窄腰,邪魅狂狷的妖王将她按在竹椅上,你说谁胖?嗯? 林觅儿: 这只橘猫我能退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