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团圆

小团圆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最新更新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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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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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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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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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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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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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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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专栏求收藏专栏预收求收藏啦! 蛮荒之地的大魔王塞穆尔有一个秘密。 ——他在无尽深渊里捡到了一个孱弱的人类。 人类身娇体弱不堪一击,却腰细腿直长的比最漂亮的魅魔还要明艳。 于是塞穆尔决定吃掉他。 人类双眼通红瑟瑟发抖,哭着给他塞了块手指大的小糖块:求别吃我,我身上有糖QAQ。 塞穆尔:OvO。 魔王大人还有一个秘密。 ——他嗜甜。 人类也有一个秘密。 人类能在不同位面间反复穿梭,每次到来身上都藏着不少零食。 魔王大人笑的狠戾,一脚踏碎反叛的魔族肩膀,心里却在回味昨天小糖块的甜味。 他每天都在盼那个人类的出现,想人类带来新的小糖块,可......人类的心里却只有生意。 他将异世界的物资卖到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用换来的金币给魔王建了座坚不可摧的城堡,让魔王不用再担心蛮荒深处无穷无尽的威胁。 人类越来越忙,糖块越来越少,魔王终于忍无可忍将人类逼到角落上下搜刮起来。 但他这次没能在人类身上摸到糖。 人类垂着眸子任他上下摸索,看着魔王露出失望的表情轻轻捏住魔王头顶的尖角:我来告诉你哪里有糖。 学会了吗?外人面前凶暴狠戾的魔王哭的嗓音沙哑,人类安抚着他的后颈凑到耳边低声问他。 人类还有一个秘密。 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魔王,第一次见面前特意在身上藏满了糖。 / 人x魔(心机主人x小虎牙暴躁大狗狗) 我流伪西幻(就是瞎编的西幻),伪基建(就是可能会写) 攻能在不同世界间带物资自由穿梭位面交易 魔王甜党,人类咸党,他们经常因为豆花是甜是咸/番茄炒蛋放不放糖这种问题吵架。 但人类懒得和魔王吵,因为他有很多办法让魔王闭嘴。 作者专栏求收藏,拜托啦这对我真的很重要! 下面是超长的预收文案可以直接划过去了! 预收1:《他肯定忘了小金库密码》id5448998 帝国元帅盛九衍重伤濒死,幸被宿敌景晚知所救。 但这并非什么值得庆幸的好事,星网众人担忧不已。 毕竟...... 1.所谓宿敌,见面就打不死不休,落到他手盛九衍不知会被磋磨成什么样,不如死了算了。 2.景晚知外号勒索之神,无利不起早见面必讹人,盛元帅一身正气节俭清贫,欠他条命不知道会被讹走多少,怕是卖身也还不起 / 景晚知也在思考这两个问题。 他悉心处理好宿敌惨不忍睹的伤口,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啪啪响,他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宿敌睁开了眼......对上的却是双朦胧泛着水光的眸子。 澄澈脆弱漆黑透亮,绝不是原本的盛九衍会有的眼神。 你是谁?强大冷漠俊美无俦的帝国元帅眸光清澈如初生婴儿,抬眸小心翼翼直视着他,人畜无害温润纯良。 景晚知很快反应过来,他宿敌失忆了。 艹!那他肯定忘了自己小金库的密码!!! 想到还没到手就已逝去的巨额财产,景晚知怒火攻心悲痛不已,情急之下恶胆丛生戏瘾大发扑到死敌床前:我是你老公!你不记得我了吗? 盛九衍面无表情若有所思。 景晚知莫名觉得后颈一凉。 他干笑两声想要退开,背上突然覆了只有力大手将他按住,低沉声音在他头顶响起: 记得,你是我媳妇儿。 / 吃瓜群众再次震惊。 1.景晚知果然是无利不起第一奸商,讹起人来毫不含糊。 2.盛九衍果然是一身正气两袖空空,还不起钱只能把自己卖了。 3.第一奸商是真的可怕,他不光坑你的钱,还想坑你的身子。 预收2:《翻车后怀了徒弟的崽》id5424489 温明檀兢兢业业努力多年,终于刷满了系统及身边所有人的好感度肝满全成就点。 只是别人的好感度都是七十八十,他徒弟齐九时的好感值却是触目惊心的200%。 肝完任务功成身退,他精心为自己策划了场假死准备回家,阵法却被匆匆赶来的齐九时一剑砍碎。 向来恭敬温顺的爱徒双目赤红不可置信地瞪视着他:为了离开我,您甚至甘愿去死? 温明檀眼睁睁看着对方头顶的怒气值飙过好感度一路绝尘而去。 / 修真界出了件大事。 剑道天才齐九时一朝妖化性情大变,碎了明檀仙尊本命法器将人囚于秘境之中,天下修者自发组队营救明檀仙尊,却俱是不敌魔头重伤而归。 秘境中的温明檀对着他曾经可爱乖巧的小徒弟欲哭无泪。 好在他终于寻到机会跑路回了现代,却没想系统出了意外又重新穿了回来...... / 仙魔大会大能齐聚,妖族少主率队参加,温明檀兴致冲冲听人八卦。 从明檀仙君一剑霜寒到妖族至尊百年孤寂,从师徒情深人人艳羡到古琴断弦反目成仇,讲着讲着就聊到了妖帝陛下那个长相酷似明檀仙君的儿子。 温明檀:?我不是我没生? 他看着挡在面前通红着眼眶既像自己又像爱徒的俊俏少年目瞪口呆惊掉了下巴。 真的没啦!感谢阅读。
  • 作者:网游鱼神
    诸神之战倒下的人类战神许然,竟意外重生回到了网游【永恒】开服当天。觉醒禁忌级天赋——【万倍奖励】!所有获得的奖励都会得到万倍增幅!提示:你获得了【致命一击buff】(效果:攻击时有10%几率触发致命一击,削减对方100%血量)。提示:你触发了禁忌天赋,奖励万倍增幅!提示:你获得了【必杀buff(永久)】(效果:攻击时100%触发致死效果,削减对方100%血量)!数年后……无尽魔物降临!劫难爆发!至高魔王:迎接死亡的降临吧!虚空中一道术法一闪而逝,亿万魔物大军灰飞烟灭。......
  • 作者:才不是猫酱
    本文又名《爱的战士从良记》《对付观众的一万种方法》《我就是看这个角色不顺眼,杀了她怎么了?》书友群:七七四八三九零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