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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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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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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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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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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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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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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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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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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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第五熙
    邵霏穿进了一篇狗血文,成了到处勾三搭四,骚里骚气的反派男配。 这个反派男配不单勾搭主角攻霍君霆,还把主角受的其他追求者全给勾搭了遍。 目的只想阻碍主角受得到幸福。 后来被主角攻直接整废,下场凄凉。 为了摆脱原文剧情的发展,避免招致原身的悲惨下场,邵霏果断选择走禁.欲系的路线。 却不料,那些主角受的追求者一个个都开始反过来勾搭他。 就连霍君霆也是对他产生了兴趣而时不时撩他。 对此,他只能一本正经地表示:我那方面不行,不约,真的不约。 惹得霍君霆忍不住强行把他带回家,在他耳边低声提醒:你行不行,还得试过了才知道。 ******** cp:邵霏(受)霍君霆(攻) 食用指南: 1,为了甜度max,逻辑有时候会离家出走,如果感到不适请勿喷,码字真的不易。 2,偶尔会撒点狗血,毕竟受穿进了一篇狗血文。 3,在本文中,主角攻和原主角受不是交往关系,主角攻也没有白月光,请不要误会。 4,坑品保证,祝宝贝们阅读愉快。 ******** 预收文求收藏中,感兴趣的宝贝请看这里: 预收文一: 文案: 出身豪门的年轻影帝时铖忽然得了一种失去了味觉和嗅觉的怪病。 寻遍名医都无法医治。 却在意外遇见还在跑龙套的新人温宁时,发现自己能够闻到对方身上有好香好甜的味道。 更甚至,只要待在温宁身边,他的嗅觉会神奇的恢复功能。 一旦远离对方的身边,他又会失去嗅觉。 温宁不明白,自己只是去跑了个龙套,怎么就被高不可攀的男神给看上了。 最可怕的是,男神看着他的眼神,好像是要把他给吃了的感觉。 他现在逃跑还来不来得及? 后来,时铖发现温宁的吻更香更甜,而且还能让他暂时恢复味觉。 你好香好甜。时铖一副胃口大开的模样。 温宁简直快要哭出来。 他真的不好吃啊! 预收文二: 文案: 认识黎安易和越祈的人都知道,两人天生不对盘,一见面就恨不得你死我活。 高三毕业前夕,黎安易把越祈骗到学校旁边的小巷子里,想要最后跟他好好打一架。 不料打着打着就突然一起穿越到了十年后。 这还不是可怕的,更可怕的是,他们发现十年后的自己竟然跟眼前的死对头结婚了! 黎安易:我想选择死亡。 越祈:我只想选择离婚。 后来某一天—— 黎安易:我也想选择离婚。 越祈:开什么玩笑。 黎安易:你不是也说想离婚吗? 越祈:我什么时候说过?一定是你记错了。 预收文三: 文案: 邹舟和陆云川是高中时代的死对头,互相看不顺眼。 不曾想有朝一日竟然成为了公司里的上下属,甚至还成为了相亲对象。 最终迫于长辈的压力而选择结婚的他们,却过起了隐婚的生活。 一开始,两人的相处是这样的—— 陆云川:没事不要跟我说话。 邹舟转身就全身真空从浴室里走了出来。 陆云川:你干什么不穿衣服?! 邹舟:我忘拿浴衣了,是你叫我不要随便跟你说话的。 陆云川: 后来,两人的相处是这样的—— 邹舟:陆总 陆云川:私底下你要叫我什么? 邹舟:领导 陆云川:是不是要我在床上收拾你? 邹舟:陆云川你敢?! 陆云川扯开领带:那就让你看看我敢不敢。 邹舟秒怂:老公我错了。
  • 作者:眠眠咩
    相貌平平小弱受穿越进一本狗血生子里,化身成了光芒四射的明星。 穿越第一天他进错了总裁的房间。 蒋苗揉着腰:这不是言情狗血文的套路吗?怎么现在耽美也搞这一套了!好在男人不能生孩子,不然再给我弄个带球跑的剧情。 一个月后,他发现自己怀孕了。 蒋苗: 本文将于3月25日从第38章入v,入v当天发三章。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
  • 作者:suer
    桃桃的二十岁生日愿望是能和帅哥谈场甜甜的恋爱,越甜越好!桃桃:我超想谈恋爱的!恋爱是挺甜的,就是恋爱对象好像都不太正常。桃桃:?!新来的租客向来不爱说话,总是一副没睡醒的丧气脸,尤其是落在她身上的眼神冷飕飕的,某天半夜敲开了她的房间门,一脸高冷丧:请问你在烤小蛋糕吗?跌落海岸的小人鱼,满眼清澈,艰难用着人类语言询问:我能亲亲你吗然而在她一无所知的海底,少年轻扶王冠,骄矜宣布:我爱上了一个人类姑娘,我要带她回来。高岭之花的同桌悄悄暗恋着她,在她同意告白之后,同桌把她带回来自己的家—————一座无敌豪华版的棺材同桌:亲爱的,我只比你大两千三百岁,代沟很小的。网恋的小男朋友,线上粘人哭唧唧,线下面基酷的一批,一觉睡醒,对方用毛茸茸的尾巴圈住她,冷冷淡淡道:我是雪豹,不是小猫,要逃跑的话就把你关在雪山顶。末日来临,脾气好向来任由自己作天作地的男朋友背着她,一刀一个丧尸怪,切完一个丧尸头,还记得擦干净血过来抱她:那些丧尸好恐怖,吓死我了。大学认识的男朋友整天要喝很多水,哪怕笑他大水牛,他都只会揉揉她的脑袋,然而半夜亲吻时,她感觉到不只有一双手在摸自己的后背。……恋爱单元本2021/10/2,已截图封面感谢来自碧水的太太,祝太太夹子飞升阿su有话说:凭直觉写作,所以如果有雷点可以温柔告知,谢谢本文小甜饼!我写来调剂心情的,纯纯磕糖!带一下预收《陷入纯情》文案一年少成名对你来说有过压力吗?没有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和陈亦周公开?沈兆景满头问号,不确定的低头看话筒手牌,确定是官方,正经道:大家好,我们只是好朋友,希望大家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就在旁边接受采访的陈亦周面对同样问题,他低头苦笑,茶言茶语道:大概是我拿不出手,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再问这样的问题。就隔着一层纸板,听完全场的沈兆景:??文案二沈兆景是个看着随和,心里贼野的姑娘,凌晨爬山看太阳,蹦极,潜水摸海豚,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是爬了最高的雪山,在半山腰高反的时候,足足吸了两罐氧气爬上去还敢脱羽绒服拍照。所有人为照片惊叹的时候,没人知道拍照对象是那个从小被人夸稳重的陈亦周,凌晨爬山拍太阳和她,蹦极和她绑在一根绳上,潜水摸海豚的是两个人,而十八岁的雪山上沈兆景吸的那两罐氧气,其中一罐是陈亦周的。戏疯子公主*清醒的疯子愿菩萨保佑她每天快乐,有自由独立的灵魂。封面来自碧水太太,祝太太夹子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