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色·戒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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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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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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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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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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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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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0更新,v前随榜,v后日六争万【预收《雉朝飞》《贬妻为妾》文案最最下方完结文:《夫人当替身后每天只想躺平》】本文:古早狗血追妻火葬场+男二上位雷点已经在文案和下面几条里了,婉拒只看了文案和开头就开始贷款排雷!皇帝非c,上位的男二c,女主非c(均物理意义上);——本文文案——容絮絮和元铉做了一辈子清贫夫妻,约定下三生姻缘。奈何贫贱夫妻百事俱哀,乱世之中,小命实难长久。元铉病死前夕,形容苍白形销骨立,只眼下一点泪痣兀显殷红,紧攥妻子之手:今生清贫无以报卿,来世望你能投在大富大贵人家,尽享人间荣华。相隔不到两年,容絮絮因病香消,怀着心中一许执念投进轮回。一碗孟婆汤后,奋尽全力却只记住了极其模糊的元铉的容貌。——容絮絮这辈子是权倾朝野的大将军嫡长女,果真大富大贵享尽人间荣华,与元铉临终所言分字不差。然而,她生来便有个模模糊糊的执念,便是找到这一世的元铉,与他再续前缘。她几乎要把大衡朝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元铉;直到十三岁那年,她在御园偶然邂逅了十五岁的三皇子扶熙。三皇子俊美如铸,眉眼若画,除却眼下没有那点殷红泪痣,其他种种,与她浮忆之中元铉那模糊形貌全都一一相适,包括他长她两岁,正与上辈子元铉先她两年而死彼此对应。——她嫁与他,为他铲除异己,肃清前路。敬陵帝扶熙册立元后的当日,册封典礼上,他波澜不惊地注视她:往后,你就是六宫之主。哪知此后宫穷深,她连他一面也见不到??容絮絮不知他心尖尖上已有旁人,以为他不过是忘记了往事,只要对他好,他就会像上辈子那样喜欢自己。直到她看到他与西宫贵妃出双入对。那时,她大约还想要得到他,所以她妄图置那个女子于死地——殊不知她高估了自己——帝座之上的敬陵帝冷眼看她,薄唇轻启:把这个罪妇拖出去。元后被废,她被软禁在幽僻宫中不知年月,连同她两世的执念也都一一破碎。高烧不退,她躺在床上对着床帷,泪流到干后,发了半晌的呆。她想,她这辈子大约爱错了人。迷迷糊糊里,她却仿佛听到有人轻唤她的名字:絮絮。……嗓音温柔,一如前世,令她恍然。有谁温和吻上她眼角泪痕,低语:絮絮,我找到你了。逆光之中,那人揭下面具,她在似梦非梦里,望到他眼下泪痣如血殷红。阅读指南:1.有部分篇幅是皇帝和絮絮的纠葛,虐恋情深,轻微宫斗,女主前期有些恋爱脑,后续会有成长;对贵妃下手有综合原因在,不止感情原因。每个人物都不算完美人设。各位看官去留随意,弃文无需告知。2.作者是个玻璃心,骂狗皇帝随意,骂女儿轻一点呜呜(还有不要骂作者啦呜呜)3.有皇帝的追妻火葬场,追妻失败4.元铉才是絮絮的真爱,倒霉孩子找错人了,【男二上位】的意思是,此世中元铉踹掉狗皇帝上位了(物理意义上的上位),看官也可理解为【男二(狗皇帝)下位】【男主(元铉)上位】。5.标签上的悲剧指行文风格,结局和元铉he封面鸣谢-【天边的鱼】噜小鱼,【疏楼曲】星辰墨夜——预收文案1《贬妻为妾》1.当朝宰辅嫡女凤玄颖心仪大周战神定北王君子瑾多年。君子瑾生得俊美漂亮,阴鸷魅惑,王府姬妾无数,更是秦楼楚馆常客。世人尽知大周战神所向披靡之功绩,风流倜傥之秉性,但鲜有人知,君子瑾身患煞血之症,病发时必须以至纯至阴之血为药引服药镇煞。凤玄颖恰是个至纯至阴之人。是以,在她十七岁时,一道圣旨,帝王为二人赐婚。凤玄颖嫁给了心仪多年的男子,以为能等到琴瑟和鸣的日子,但在洞房花烛夜,他修长手指挑起她的下巴冷笑着告诉她:凤玄颖,乖乖做你的药引,别痴心妄想。那一夜她怀上了他的孩子。她低调过活,掩盖锋芒,只希冀有了这王府第一个孩子,便能得他另眼相看。四个月后的半夜里,带有凌风不可挡之势的他们踏入她的小院。君子瑾优雅落座,淡淡抿了口茶,嘴角一钩讽刺的笑,望着她,下了一道命令。凤玄颖愣愣地想,她一心想要他好好活着,可他只想她去死。孩子没有了,王妃魂归离恨天。2.借魂还阳归来,她费尽心机从定北王的红颜知己到定北王的姬妾,再从定北王的姬妾到他的心头肉。终于一日,她在他拥她入眠的一夜,上弦月皎皎入窗,她端详着微醺半醉后男人漂亮安静的眉眼,静了半晌,抽出锋利匕首,刺进他的心头。男人睁开那双漂亮锋利的眸子,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与沉沉伤痛。——君子瑾,姑奶奶不伺候了,姑奶奶要你血债血偿。1.sc,不he2.虐文——预收文案2《雉朝飞》裴稚陵难产死于元光帝三年的初冬,到死也不过是个妃位。过奈何桥时,她回头竟望见了追来阴曹地府的元光帝即墨浔。被十数名鬼差强按在忘川河那一岸的元光帝即墨浔疯了一样撕心裂肺吼着叫她不要喝孟婆汤。但她恍若未闻,从容端过孟婆手里的碗,仰头喝得干干净净,一点儿渣子都不剩,与他死生长绝。这一世淡似流水,微微苦涩,令她毫无眷恋。——帝自元光三年得太子后遣散后宫,后位总共空悬一十七年。无数贵女垂涎,却等得黄花都瘦,也不见后位花落谁家,众人便都觉得皇帝这颗铁树大抵不会开花了。眼见太子即墨煌渐长,纷纷将主意打到了太子妃的位子上。元光帝久居宫闱,深居简出。长公主受人所托办了个赏花小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劝得她的皇帝弟弟届时带上太子侄儿赏脸过园。宴上,长公主见到了一个姑娘,薛首辅大人家千娇万宠的独生女儿,据说,已与太尉公子订了亲的薛大小姐。她心底惊讶之余,望向自己的皇帝弟弟。即墨浔贯如秋霜冻雪的神情随着那女孩儿一颦一笑而渐若冰雪崩松,嗓音哑浊低声难辨:稚陵。薛稚陵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出毛病了,她居然听到身前这个十四岁的太子殿下眼眶通红,唤她——母后。——阅读指南:1.关于年龄:第一世女主死时17,男主18,投胎回来第二世女主14,男主322.女主男主第一次do都是c,男主初期有后宫会宠幸,女主死时解散后宫开始守寡当鳏夫;女主第二世先嫁别人,有强取豪夺,非c。3.两世都会写,细水长流。——预收文案3《诱服世子后我想跑路》容洒,小字漱漱。容洒前世是朵小白花。作为齐国公府的嫡出大小姐,竟被后娘陷害,一道圣旨将她赐婚给了半只脚迈进棺材的老襄侯冲喜。容洒抗旨出逃,以失败告终,沦为侍妾。老侯爷缠绵病榻魂归离恨,她一条白绫被人强迫殉了葬。——再一睁眼,容洒发现自己重生回要被抬进侯府的那个晚上。三更半夜,她端着邛窑洒蓝盏斟了一杯酒,微移莲步走到那个男人的跟前,只见那个男人凤眼微眯。她早已打听清楚了,这个在园中独饮的男人,素有年少拔萃谋略深沉之名,正是襄侯世子——祁蓝祁允青。容漱漱忖度侯府既是他来做主,那么殉葬一事,须得求一求他。她心里想得极美,待诱服了祁蓝,得他允诺免于一死后,便逃之夭夭远离京城,投奔她外祖家青梅竹马的表兄。酒水洒了他蓝袍角一片如水潋滟,她抓着他袍子,故作瑟瑟发抖的模样,一边手抖一边结结巴巴说:袍子湿湿湿了,妾给世子换换换一身。男人轻笑一声,月色极亮,照上他眼睫,他慢条斯理地抬手抚上她下巴尖,她听见他似醉非醉,低低呢喃:你叫……?她柔软双手立即合住男人的那只手,眼眸晶亮:芭蕉漱漱连夜雨,容漱漱。男人眼里却蓦然闪过一线意味不明的光:原来是……——前卫国邛窑以洒蓝釉出名,前卫颠覆以后,传世的洒蓝盏统共不过五件。其中四件在爱极了洒蓝色的襄侯世子祁蓝手里,最后一件,祁蓝遍寻茫茫尘海,亦不知其所踪。——阅读指南:1.1v1,sc双洁,he2.细水长流——完结文《夫人当替身后每天只想躺平》:白切黑心机君上呆萌美貌小咸鱼妖妃(1v1,sc)1.晋国王室衰微,朝中世家专权,以杨郡薄家势力最为煊赫。举国来贺之日,众人口中温和端方、才华冠世的君上,却在众目睽睽之下,抢了薄家一个表姑娘进宫做了如夫人,赐号凝光。她爱吃松鼠鱼,君上为她找厨子;她遭人污蔑,君上为她跟天子使臣翻脸;她替自家表哥说话,君上便为她把位高权重的骠骑大将军赶回老家种田;……一时间,晋国人人皆知,当朝妖妃得宠,薄家权势滔天。多年后,晋王姬昼平内乱、正朝纲、清逆党、诛叛贼,昔日横行霸道的薄家上下几百口人跪在麟化殿四十九级白玉阶下待罪,即将满门抄斩,包括那位坊间传闻里专宠数年的凝光夫人叶琬。她仰起头遥望阶上青年白衣如孝,轻轻问他:陛下不是说,不会不要我的么?四十九级汉白玉石阶之上,青年的嗓音被风吹得支离破碎,可她还是听见了。叶琬,你怎么这么笨?这样的话,你也敢信。2.叶琬是晋国百年世家杨郡薄家的表姑娘,靠着自己长得和晋王姬昼的那个死去心上人很像,做了他的如夫人。虽然很有红颜祸水的本钱,却只想当条咸鱼。她没有别的梦想,只想长命百岁。兜兜转转,她又遇上了那个人,先庄王长公子、如今的晋国国君姬昼。他是她命中注定的劫谴,她是上天降给他的克难。她毕生的三段梦想都因他而破碎,恩报纠葛,斩不断理还乱。如果有得选,我宁可喝下忘情水,把你忘得一干二净。如果能够重来,我当年不会信你说娶我为妻的鬼话。……如果能够重来。她只是他成就江山大业的棋子,这须臾近十年的恩情爱恋,不过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 作者:浮世落华
    简明月生性软弱,丈夫怯懦,一辈子被厉害的婆婆拿捏在手心里,不仅为这个家做牛做马,养活小叔子读书上大学,给大伯子家里盖房娶媳妇,甚至连最小的儿子也被过继给大伯子当儿子,骨肉分离,大儿子却被拐卖,简明月带着小女儿四处打工就为了找到儿子。可是即使耽误了女儿的一辈子,简明月最后流离失所病死在大桥下,也没能找到儿子。这一次重生来过,再也不能这么过下去…………新书《锦鲤大佬带着空间重生了》,求收藏推荐!
  • 作者:桃潇潇
    求收藏~预收《娇娇青梅失忆后》文案在下一、刘代元出身簪缨世族,性子虽娇纵,但生得娇媚可人,冰肌玉骨,唯一的不顺便是定下婚约的未婚夫同她人厮混,让自己丢尽了脸面。为了报复,她看上了一个王府养子。他生的清冷禁欲,皎若明月,宛若高山雪莲,可被自己逗弄时却又红了耳,一看就是很容易能骗到手的样子。刘代元使出万般手段,终于将人拿下。刚开始,两人夜夜厮混,终日缠绵,唯一与刘代元想的不同的是,云消雨歇后,男人总是眸子深沉望着自己。可终有食髓知味那天。刘代元不屑的将人拋弃,却在成婚前得知新帝就是那个被自己抛弃的王府养子。二、严煊登基后,刘代元慌乱出逃,路上意外失忆,醒来后奉旨入宫选秀。大选之日,着龙袍的严煊高坐上方,看到熟悉的婀娜身影,冷静自持的他用力捏碎了茶盏,指着跪在殿下的身影,冷冷道:朕就要她。进宫后,帝王予她专宠,刘代元以为自己备受宠爱,谁知她脑袋磕到了假山上,记起了过去肆意玩弄严煊感情的种种。为了保住自己和腹中孩子的小命,她吓得就要偷跑出宫,却被人堵在墙角。你昨晚说,每日都想跟朕在一起。帝王抬起她的下巴,笑得渗人,问道:可你现在要去哪?一开始,封刘代元为妃,严煊只是想磋磨她。后来,失忆后的刘代元虽然胆小蠢笨了些,但每次见他都羞红脸,简直是爱极了他。谁知恢复记忆后,她还是想跑。他哪能让人再跑一次呢?1.双c 1v12.架空预收《娇娇青梅失忆后》一.裴宝珠失忆后,只记得她喜欢竹马萧梵境已久。从婢女口中得知,两人青梅竹马,可因自己娇贵招摇,萧梵境厌恶极了自己。恰逢被喜欢萧梵境的女子挑衅,裴宝珠气坏了。她一定要把萧梵境追到手!当朝小将军萧梵境,年纪轻轻便立下战功,高冷矜贵,是无数世家女的爱慕对象。裴宝珠用尽办法,却只得了萧梵境不屑的眼神。裴宝珠气哭,真不知道她喜欢他什么,这么难哄!直到有一日,裴宝珠找到一本如何讨好萧梵境的小册子……才知道,原来看高冷矜贵的萧梵境喜欢……自那之后,萧宝珠每日都对萧梵境撒娇,不是要抱抱就是要亲亲,萧梵境竟然真的不再如以前般冷淡。两人感情甜蜜,商量着定了亲。裴宝珠与人争执后,无意间恢复了记忆。原来萧梵境是她的死对头,两人一直水火不容,见一面都要揍对方那种。更不用说裴宝珠会暗恋他了。更可恶的是,萧梵境什么都知道,却只看着裴宝珠傻傻的撒娇和求亲亲!裴宝珠气坏了,当天就要退亲。萧梵境恶狠狠威胁。阿匿,不是我,你想要哪个男人?裴宝珠委屈:我失忆了,不作数的!萧梵境:作数,我没失忆。二.被裴宝珠嘲笑不是男人之后,萧梵境发誓,要狠狠报复过去欺他辱他的裴宝珠。归京之时——过去娇气高傲的少女却羞红了脸,主动靠近讨好。萧梵境冷漠待之,后来才知道娇滴滴的死对头失忆了。死对头一改之前的态度,每天都对自己撒娇,甚至后来,还要抱着自己的脖子求亲亲……怀中软玉香软,萧梵境决定原谅裴宝珠。可有一日,娇贵的死对头恢复记忆,想和自己取消婚约。萧梵境眸色深沉,想退亲?你想都别想。1.双c 1v12.架空 小甜文
  • 作者:雪雁
    荒野沙土一望无际,碧空万里无云,白日散发着刺目的炽烈光芒,低低的悬在空中,就像是这片无垠的荒凉子原上点了一把熊熊的烈火。赤毒毒的火焰烘烤着沙土,赤石以及那稀薄得足以令任何生物窒息的空气,这里虽然也是万物生存大地的一部份,但是。此时此刻却是任谁也不敢置身其中的火海。背向着这片火海。他走进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绿杨集。这里有绿草,有树荫,有栉比林立的华屋楼舍,有摩肩接踵的来往人群,在关外,这是他所见到的最大最繁华的镇集。
  • 作者:笔下三千界
    【文案一】女主视角:初入永都时,林桑晚是意气风发的,桀骜不驯的。而后遇上清冷妗贵的沈辞,她才知道,皇城到底比大堰养人,连男子都可以如此清隽绝美。于是她天天跑沈府撩他玩,可次次铩羽而归,准确的说是被打出来的。直到听说他要结亲后,她自喝闷酒,不知不觉得偷偷溜进沈辞屋里,眼中氤氲,趁着酒意大骂道:你个负心汉,......陈世美!我们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啊,要定亲了也不告诉我......他冷淡疏离的眼眸划过一丝波澜,攥起她的手,在她眉间轻轻地落下一吻。难以自持。翌日,她酒醒后早忘了昨夜之事,只知沈辞要成家了,自己不能天天撩他玩了。直到林家灭门,她都不曾找过他。【东山再起 绝地反击】灭门后,林桑晚从万千宠爱的将门嫡女一夜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她忍辱偷生,努力提升武功,创立情报局,一步步设局,运筹帷幄,只为替林家和五万神勇军洗刷冤屈,在一次次绝地中反杀敌人。【文案二】男主视角:沈辞出生于落魄的百年清流世家,自小惊才绝艳。为人清冷雅正,极其守归守矩,是沈家最得意的后辈。对谁都不在意的他,却独独在意林桑晚。只因皇城初见,林桑晚身着红衣银甲,手持长枪,高坐骏马之上,笑得肆意而明媚。她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鲜活得有些刺眼。传言她智勇无双,仙姿迭貌。曾以一敌百,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大堰州的一座小城池,一战成名。他远远地望了她一眼,只此惊魂一瞥,他念念不忘的讨厌一个人,不分原因。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他心里的隐疾。他只想将她藏起来,谁也不给看。当她每天来沈府时,他心里是期待的。可有一天,她不来了。后来,他不顾阻拦,抱着林桑晚的尸体回到自己院中,埋在松树下。墓碑上刻着:吾妻桑晚。他将白玉盏对着墓碑一碰,一双淡眸盛满了苍凉与悲恸,你走后的人间,唯余风雪漫天。他所学的是君子之道,立志当一个纯臣,可当她家破人亡后,他觉得当个权臣没什么不好。【重点】不是悲剧不是悲剧;双C;全文架空,参考明代官职,有私设,不必考究。预收文《师妹想当黑莲花》,穿书修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