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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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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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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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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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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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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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1: 六年前,贺云舒说了一个谎,准备用一生成全一段单恋; 六年后,她后悔了。 得不到的爱情如同毒药,身体还活着,灵魂已经死掉。 方洲并非非她不可。 她,要离婚。 六年前,方洲为自己挑选了一位面容端庄且性情温柔的贤妻; 他信赖她,将家全权交由她处理; 六年后,他面对的却是一纸离婚协议。 这中间一定出了什么问题。 简介2: 贺云舒对方洲有许多幻想,既然已经要离婚了,便勿需掩饰。 她丢了一件白衬衫给他,穿上,垮垮的,扣子松开,露出你的锁骨来。 方洲不想离婚,如果玩些许花样便可挽留,他不介意。 他看着她,扯开了领带。 PS:最近情节出来,有亲觉得排雷不够,所以做一个详尽版、剧透版排雷 1、洁党勿入,处党勿入; 2、先虐女,后虐男; 3、男主地位不动摇,若不喜,请弃文,不必告知作者; 4、女主和男主离婚后马上就想找新男朋友了,介意这个且觉得女主过于欲的,的不要进; 5、女主和男主离婚后,想找男朋友的同时,偶然看到男主展现了一下身体魅力,还是会想;介意这个且觉得女主太欲的,不要进。 6、女主和男主离婚后,对身边出现的几个男人进行了一个交往可行性分析的心理活动,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7、女主和男主离婚后,向上司透露了离婚,上司表现出心动,介意这种情节的,不要进; 8、女主和男主离婚后,也拒绝了上司几次后,后提出苛刻不婚不生要求,上司觉得自己能满足且已调职。女主终于接受了上司开始谈恋爱,并且有进一步探索身体奥秘,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9、女主和上司恋爱后,全身心投入新恋情,可以说是真正喜欢上男配了,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10、女主和男配最终因为外力和内因分手了,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11、女主和男配分手后,男主因为主观意识误会他们没分,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12、男主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得知女主和男配分手了,于是又想去跟女主在一起,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13、女主抗拒了男主一段时间,看他表现好,给了他炮、友地位,介意这个觉得男女主都贱的,不要进; 14、女主最终就是不想结婚,就想白睡男主,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15、男主在这种状况下还是愿意跟她在一起,介意这个的不要进; 16、觉得以上排雷很搞笑,是一个狗血纠缠故事来看热闹的,不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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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2021年4月22日入V,是倒V,到时候会更三章,请大家多多支持。 时政惨遭偷家,部分本灵下落不明,审神者二话不说申请了寻找刀剑本灵的任务。 本丸刀剑阻拦无果,被强行灌输了各种生存经验的审神者表示自己一定会将刀刀们的教诲贯彻到底。 第一把刀寻回后,从残疾小哥那里学会了心眼能力的审神者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便成长到了刀子精们望尘莫及的高度。 波澜壮阔的旅途就此展开。 咒术世界的咒灵迎来了灭顶之灾,世界意识退散,诅咒们灰溜溜的躲了起来。 活了一千年的大正时代的鬼王万分痛恨自己为什么没忍住嘴馋,要跳出来找虐。 神秘侧的巫女登场,异能者扎堆的横滨势力再次重组? 会反转术式的咒术师?懂得运用呼吸法的剑士?还是拥有多种能力的异能力者? 都不是,只是一名前往异时空捞刀满级的审神者罢了,照顾刀刀们才是审神者的本职工作。 推文:《我成为了港口Mafia首领》,主文野 简介: 我进入了一个会死人的异能文豪游戏,挣扎了三个周目才坐稳了首领的位置。 作为一个合格的首领,我要一定在游戏通关之前打出一片星辰大海出来。 文豪就干点文豪的事嘛,就由我来带领大家踏上新的征途!
  • 作者:东野圭吾
    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这家杂货店能帮你找回——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静子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随即奇妙的事情竟不断发生。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将如何演绎出截然不同的人生?
  • 作者:尤·奈斯博
    《雪人》前传,尤·奈斯博具现黑色幽默的重磅悬疑。魅力爆棚的迷人反派,令人屏息的情节推进,意想不到的骇人结局!大陆此前从未出版,万千读者翘首以待。圣诞节前夕,奥斯陆繁忙的市中心正举办一场街头慈善义演活动,就在此时,一名救世军成员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枪杀。凶手近距离开枪,并迅速逃离现场,手法有如职业杀手。纷飞的大雪阻碍了警方的追查,现场没有有效的证人,没有证据,行凶动机不明。唯一的线索是凶手脖子上系有一条红色领巾。处于事业和人生双重低潮的哈利,开始和同事贝雅特、哈福森一起追查案件。面对每次都以不同面目出现的凶手,调查屡屡陷入僵局。他们循线发现,命案的源头竟要追溯到十二年前救世军夏令营的一桩强暴事件。他们一步步逼近真相,却没想到破案所要付出的代价,是如此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