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苏童
    在《碧奴》中,苏童带我们回到了遥远的古代,以其丰富的想象力为我们重现了一幕幕令人目眩神迷而又精心动魄的精彩场景——为了生存而练就九种哭法、送寒衣前为自己举行葬礼、装女巫吓走顽童、被当作刺客示众街头、众青蛙共赴长城……小说中,碧奴的坚韧与忠贞击退了世俗的阴谋、人性的丑恶,这个在权势压迫下的底层女子以自己的痴情、善良在沧桑乱世中创造了一个神话般的传奇……
  • 作者:苏童
    这里有两座宫廷,两种历史。《我的帝王生涯》是我随意搭建的宫廷,是我按自己喜欢的配方勾兑的历史故事, 年代总是处于不详状态,人物似真似幻,一个不该做皇帝的人做了皇帝,一个做了皇帝 的人最终又成了杂耍艺人,我迷恋于人物峰回路转的命运,只是因为我常常为人生无常 历史无情所惊慑。《武则天》在我自己看来是个中规中矩的历史小说,尽管我绞尽脑汁让这篇小说具 有现代小说的功能,但它最终还是人们所熟悉的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故事,不出人们之想 象,不出史料典籍半步,我没有虚构一个则天大圣皇帝的欲望,因此这部小说这个著名 的女人也只能落人窠臼之中。一个是假的?一个是真的?其实也不尽然,始且不论小说,人与历史的距离亦近亦远,我看历史是墙外笙雨夜 惊梦,历史看我或许就是井底之蛙了。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呢?
  • 作者:苏童
    作品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端白的懵懂无知的王子,在老太后权力欲望的操纵下成了燮国的傀儡国王,虽对臣民拥有生杀大权,却时时生活在恐惧和焦虑中,他是他的祖母和母亲利用的政治工具,他想反抗却无能为力。一个不该作皇帝的人,一个没有做皇帝的野心,也没有能力做好皇帝的人当了皇上,难怪,端白和疯疯癫癫的老宫役孙信一次次地重复着一句不祥的话语燮国的灾难就要来了!灾难随时就会降临,端白心头一直有深深的阴影,因此他是哀怨的,也是无助的,整篇小说充满了挽歌式的感伤气息,凄美。作家的叙述是极为冷静,波澜不惊。宫廷内血雨腥风,刀光剑影:杨夫人被活活钉死在棺材里;先王的宠妃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打入冷宫,仅仅因为其善弹琵琶,就被妒火中烧的孟夫人打断十个手指;爱哭的废妃们被小皇帝剜去了舌头;何其惨烈!作者的笔却应是平静的甚至有些欣赏性的写道:那些爱哭的嫔妃们的舌头看上去就像美味的红卤猪舌一样。宫廷外,为国奋战的负伤将士死在自己尽忠的帝王手中,对起义失败的李义芝的血腥审问更是让人不忍去读。可作者的语言永远是平静的,华丽婉约的,神秘轻曼而又柔和。作品的细节真实,而又叙述细腻。基本上再现了主人公的生活。
  • 作者:苏童
    苏童中短篇小说选
  • 作者:苏童
    《香椿树街故事》由一系列发生在香椿树街上的故事构成,生动再现了南方老街上一群少年残酷青春和和街坊邻里间的故事。包括《骑兵》、《古巴刀》、《舒家兄弟》、《刺青时代》、《西窗》、《白雪猪头》、《人民的鱼》等中短篇。
  • 作者:苏童
    《米》写于一九九0年与九一年冬春两季,那是我的第一次长篇小说的创作实践, 刚动笔写第一章时我年轻气盛,写到中途时面黄肌瘦,春天终于完稿时我几乎是老态龙 钟了。我这么回忆《米》的创作过程并非轻薄之言,只是它第一次让我深刻感受了创作 的艰辛和磨难。《米》发表以后我听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我至今仍然十分感激那些对其赞誉 有加的朋友。而当初那些尖锐的由表及里的批评在我记忆中也并无恶意,它帮助我反省 我的作品内部甚至心灵深处的问题。这部小说使我心怀歉疚,歉疚来自于自我审视后的 结论:我自己觉得小说中的某些细节段落尤其是性描写有哗众取宠之心。无论你灵魂的重量如何压住小说的天平,灵魂应该是纯洁的,当然这不仅仅是《米》 给我的戒条。《城北地带》是我的长篇新作,在我寥寥几部长篇中,它是尤为特殊的一部,因为 小说中的人物都是我真实生活中童年记忆中闪闪烁烁的那一群,我小说中的香椿树街在 这里是最长最嘻杂的一段,而借小说语言温习童年生活对于我一直是美好的经验,我之 所以执着于这些街道故事的经营,其原因也非常简单:炊烟下面总有人类,香椿树街上 飘散着人类的气息。作为我的文集的第六种,这本书恰巧收进了我的长篇处女作和最新作品,恰巧可以 让我和我的读者们一起回顾一下:从彼地到此时,这个人他一直喋喋不休地在说些什么?
  • 作者:苏童
    九三年遥远的被黑依然是战火纷飞生灵涂炭,我经常从电视上看见一些年轻英俊的 斯拉夫人种的士兵在硝烟中穿行的镜头(或是断了一条腿躺在担架上),也是在电视上, 我看见无数男欢女爱纠缠不清没完没了的连续剧,每剧必有一首凄抢动情的主题歌,每 天夜里准时刺痛你的耳膜。那恰恰是世界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真实而平静的血,一个是虚幻的赚人眼泪的戏。 我们只能生活在其中,玩味他人或者被他人玩味,去打仗或者制造打仗的武器,去演戏 或者欣赏别人演戏。我们只能这样,不管是九三年,还是九二年或九四年。九三年像所有的年份一样,对于我也是有苦有乐。九三年南京的夏天并不很热,相 信冬天也不应太冷,正如我蜗居在阁楼上写出的作品,不是很精彩,但也不会让我很失望。写作者为自己作品的好坏担惊受怕,中身是一件令人忧虑的事,但我不想避讳这种 忐忑的心情。好在那篇作品完了,我又可以寄希望于下一部小说了。与我同住南京的作家叶兆言说,作家就他Ma的得随遇而安(注:原文如此),随遇而 乐,最重要的是保持一种良好的创作心情——是不是这样?我想应该是这样。九三年冬 天的夜晚,窗外寒风呼啸,我听见一个声音在舅舅中说,你一个字一个字地到底要写到 什么时候?另一个声音却说,写你的吧,别东张西望,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除了写 作你还能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嗯?
  • 作者:苏童
    短篇小说的创作花费了我近年来最主要的精力,现在能以如此快捷的速度将这些短 篇推向读者,高兴之余亦颇为惶恐。我不知道读者是否会理解并赞赏这些处于风格变化中的作品。事实上我自己也不能 确定这种变化的价值。许多作家对于艺术的见解是一厢情愿的,而一厢情愿的创作通常 导致两种结果,或者在困境中获取真正独特的艺术生命,或者看着黑暗渐渐吞噬你手中 的最后一根蜡烛。写作者终其一生都在设法建造他想象中的文学建筑,它的空间至少得由几面墙围成, 而这几面墙的建设恰恰是需要你呕心沥血的。在塞林格最优秀的短篇小说《献给艾斯美 的故事》中,一个小男孩让军人猜了一个谜语:一面墙对另一面墙说了什么?这个谜语 的谜底是:墙角见。我常常想起这个谜语和谜底,我想一面墙迟早该和另一面墙见面的, 许多创作者因此精心规划着那些墙角,企望这面墙与那面墙的完美的会合。但是一切都悬而未决,这便是我或我们大家的惶恐的根源。
  • 作者:苏童
    包括刚刚脱稿的《游泳池》等三个短篇,这本集子的创作时间横亘八年之久,是我 多年来对短篇的迷恋和努力的心血结晶,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将特别珍视这本集子。编辑顺序与创作时间恰恰相反,第一辑中的一个小中篇和八个短篇是一年来的近作, 第二辑收的作品大约都写于一九八八年到一九九0年这段时间,第三辑则是从一九八八 年前的作品堆里挑选出来的。《桑园留念》写于一九八四年十月,那时候刚从学校中业来到南京工作,认识了几 个志同道台的文学朋友,写这个短篇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扭转他们对我以前习作的不良印 象。我把《桑》的原稿从一个朋友家的门缝里塞进去,我成功了,看过《桑》的朋友们 都表示了对它的喜欢,自此我对小说创作信心陡增,但是《桑园留念》是在全国各家杂 志辗转三年后才在《北京文学》上正式发表的。我之所以经常谈及《桑园留念》,并非因为它令人满意,只是由于它在我的创作生 活中有很重要的意义,重读这篇旧作似有美好的怀旧之感,想起在单身宿舍里挑灯夜战, 激情澎湃,蚊虫叮咬,饥肠辘辘。更重要的是我后来的短篇创作的脉络从中初见端倪, 一条狭窄的南方老街(后来我定名为香椿树街),一群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南方少年,不安 定的情感因素,突然降临于黑暗街头的血腥气味,一些在潮湿的空气中发芽溃烂的年轻 生命,一些徘徊在青石板路上的扭曲的灵魂。从《桑园留念》开始,我记录了他们的故事以及他们摇晃不定的生存状态,如此创作使我律律有味并且心满意足。我从小生长在类似香椿树街的一条街道上,我知道少年血是粘稠而富有文学意 味的,我知道少年血在混乱无序的年月里如何流淌,凡是流淌的事物必有它的轨迹。在 这本集于中我试图记录了这种轨迹。《少年血》中还出现了香椿树街的另一类故事,比如《木壳收音机》和《一个礼拜 天的早晨》,还有几篇以乡村少年为人物的短篇小说,《狂奔》、《稻草人》等等,或 许可以视其为一棵树上的几根技校?或许这些技极比树干更加动人一些?或许这些校极 是我今后的短篇创作的新的意向?我不能确定以后是否会继续沉溺在《少年血》的故事中,也无能判断《少年血》的 真正的价值,但这本书无疑特是我的自珍自爱之作。对于创作者来说,自珍自爱尤其重要。
  • 作者:苏童
    在这本书里,以死作为结局的人物太多了。他们的青春还来不及打开,就匆匆地走向生命的终点。也许,苏童认为不如此就不足以显示过去时代阳光的寒冷。与注重少年内心感爱的描摹的余华相比,一向以意象优美见长的苏童,更愿意借助一个个独立的形象,来实现自己已经实现或来不及实现的理想。据了解:苏童小时候是个好孩子,很难有过激的行动。但我知道,在一个类似城乡结合部的地方,苏童一定同我一样,经常为贫困、寒酸、愚昧的气息所困扰,脱身乏术,久而久之,竟迷恋起这股古怪而独特的味道来,以至于成年之后,在相对封闭、相对纯洁以至于相对单调的环境中,人竟会怀念起那些贫寒颓败的岁月。城北地带的气候暂时是凉爽的,但谁都知道雨季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下那么多的雨又有什么用?雨季一过炎热的夏天又将来临,年复一年,炎热的令人烦躁的夏天总是会来临的。70年代那么多颓败而迷人的风景又有什么用?南方老街的坏小子们是不屑一顾的。他们需要的是高超的武艺,是征服美丽的女子,是要在街上称王称霸,是轰轰烈烈地奔赴死亡之约。要那么多的经历有什么用?花儿刚刚开放的时候最鲜艳,早放的花朵尽情呼吸吧!城北地带,飘荡多少花样年华?于是,在《城北地带》中,人们不再为死亡而震惊,而是为那些那个年代特有的场景和细节所打动。比如,达生和叙德到双塔镇寻找武师不遇,达生的自行车坏了,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比如,美琪在临河的家门前剪螺蛳,胸口挂的一把钥匙迷人地晃动;又比如小拐被人欺负时,姐姐锦红挺身而出时那泼辣的模样;当然,还有叙德与金兰乘火车远去时从车上掉下的钥匙和达生为了准时到达群殴现场时所带的双猫牌闹钟。就是这些小东西让人不断地想起那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时代,又爱又恨的地方。那个让人在现实中早已逃离、在回忆中却不断返回的所在。苏童,人们欣赏你凭吊匮乏时代的姿态,为内心而写作的人快乐无比。
  • 作者:苏童
    本书收入苏童有关城市与乡村这世界两侧的小说。
  • 作者:苏童
    苏童的成名作当推1987年发表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从那时起,苏童被批评界看成先锋派(或后新潮)的主将。1989年以后苏童的风格有所变化,从形式退回到故事,尝试以老式方法叙述一些老式故事,《妻妾成群》则是典型代表作。准确他说,《妻妾成群》并不能反映苏童作为先锋派的面目。这篇小说已经带有回归传统的意向,甚至不少人把这篇小说推为新写实的代表作。在这里选择这篇小说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主要是因为这篇小说影响甚大,也标志着苏童叙事风格走向成熟。况且这篇看上去古典味十足的小说,也显示了非常现代的叙事方法;它强调语言感 觉和叙事句法,依然未脱形式主义外衣,因此,它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也恰如其分,这篇小说讲述一个女性遭受的婚姻悲剧的故事。与五·四时期大多新青年 相反,颂莲这个新女性却走进一个旧家庭,她几乎是自觉成为旧式婚姻的牺牲品,她的干练坚决成为她走向绝望之路的原动力。显然,苏童赋予这个女性过多的女人味,她谙熟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和勾心斗角,甚至以床上的机敏博取陈佐千的欢心。然而,她清纯的气质和直率的品性终究挽救不了一个小妄的命运。
  • 作者:苏童
    爱恨情仇,始自本然之爱。三个少年的无常青春,因果运命之遽变吊诡。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青春的形态和变态,局促现实的尴尬和纠结。一宗荷尔蒙气味刺鼻的强奸案,战栗地歌吟着那个时代的历史,演绎出无尽的留连在香椿树街的罪恶渊薮。苏童以温婉、沉实、内敛的耐心,谐戏于叙述一个时代生活的惶惑、脆弱和逼仄。转型时期的社会乱象、个体窘境以及国民精神紊乱的荒诞特征,独有的少年笔意植入不同人物的心理视角,揭示生活世相的内核。保润、柳生、小仙女之间的爱恨情仇,从本然之爱开始,以悲剧贯穿终了是《黄雀记》的故事主线。遽变并吊诡的是这三位少年间的危险关系,无常青春。一宗荷尔蒙气味刺鼻的强奸案,战栗地歌吟着那个时代的历史,还演绎出无尽的留连在香椿树街的罪恶渊薮。苏童在这部小说中,以温婉、沉实、内敛的耐心,从容叙述了一个时代生活的惶惑、脆弱和逼仄。他对转型时期的社会乱象、个体窘境以及国民精神紊乱的特征及荒诞,进行了精准的解析和流畅的描摹。当他独有的少年笔意植入不同人物的心理视角,揭示生活世相的内核时,也一并完成了新时期文学画廊中保润这个十足倒霉蛋的典型形象。《黄雀记》书名的隐喻与文本中诸多的隐喻、象征相呼应,全书训戒隐忍,缕罗细节别致,无论是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都被苏童用诗性起兴开衿,把一个嚣嚣时代的芸芸众生还原得鲜活饱满,均衡严谨。为了保持遗照的新鲜,祖父年年都要拍遗照。某天,少年保润替祖父取遗照,从相馆拿错了照片,他看到了一张愤怒的少女的脸。他不知道是谁,却记住了这样一张脸。有个年年拍遗照、活腻透了的老头儿,是谁家有个嫌贫贱的儿媳都不愿意看到的。祖父的魂丢了,据说是最后一次拍照时化作青烟飞走了。丢魂而疯癫的祖父没事儿就去挖别家的树根,要找藏有祖先遗骨的手电筒。儿媳嫌弃,儿子不争,祖父只好交给医院关照。祖父不屈不挠,开始破坏医院的树木。周围的人都被祖父气疯了,照看祖父这件事自然落在了保润身上。为了驯服不安分的祖父,保润发明出了自己独特的绝招——娴熟的捆人技术以及五花八门的绳结。祖父变得服服帖帖,保润也成了医院里的大名人,不断地被请去驯服那些不安分不听话的病人。终于有一天,他在医院里,撞见了照片上那个不知名的少女。少女无名,是从小被医院老花匠收养的弃婴,人称仙女。仙女年少傲气,唯独听命于柳生。与仙女约会,让保润动了心,他与柳生做一个交易。事后发觉被柳生欺骗的仙女看不上保润,两人在溜冰场上不欢而散。保润心有不甘,柳生遂撺掇两人的舞会,跳小拉,地点在医院的水塔。仙女不从,保润便使出自己的捆人绝技,把仙女捆在了水塔里,扬长而去。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警车。柳生出来了,保润却被留在了监狱里,蒙受十年冤屈,徒耗十年光阴。这十年里,仙女被视为扫帚星远走故里,保润一家则早已家破人亡。柳生深藏罪疚,洗心革面,代替保润照顾祖父,做起了本分的生意。万料不到,仙女回来了,回到了这间医院和香椿街,改名白蓁。柳生迷上了更漂亮的白蓁。但曾经的罪恶是抹不掉的,白蓁再次离开了。保润出狱,柳生迎接。两人成了至交,仿佛彼此不曾相欠。可是,白蓁带着肚里的孩子回来了,致使三人无法不去面对过往的巨大创痛。在水塔里跳一场小拉,对于保润来说,就与白蓁(仙女)清账了。他曾经以为,自己与柳生之间,过去的就过去了,但是,命运迫使他发现,该还的终是要还的。于是,在柳生的新婚之夜,他终于跟柳生清帐了……白蓁走了,留下了一个红脸婴儿,红脸是羞耻,是愤怒。他躺在保润祖父的怀里,那个比任何人都活得长久、活得不朽的祖父。
  • 作者:苏童
    本书收集了苏童的多篇代表作,如《妻妾成群》、《红粉》、《妇女生活》、《已婚男人》、《离婚指南》等。从封建家庭中姨太太们的悲剧故事到旧时代妓女的坎坷命运,再到现实生活中人在婚姻中的困窘和孤独,小说处处体现了人性的扭曲、病态、阴暗,男人或女人的恐惧和挣扎,也为我们营造出一种冷漠、残酷、阴柔的氛围。四太太颂莲被抬进陈家花园的时候是十九岁,她是傍晚时分由四个乡下轿夫抬进花园西侧后门的。仆人们正在井边洗旧毛线,看见那顶轿子悄悄地从月亮门里挤进来,下来—个白衣黑裙的女学生。——《妻妾成群》整个冬天漫长而寂寞,小萼坐在火炉边半睡半醒,想着一些漫无边际的事。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院子里的唯一一棵梧桐树,树叶早已落尽,剩下许多混乱的枝丫在风中抖动。—— 《红粉》
  • 作者:苏童
    《河岸》是苏童自三年前完成重述神话作品《碧奴》之后的首部长篇小说。该书呈现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残酷青春,故事展现了库文轩、库东亮父子的荒诞命运,展现了生命的卑微与顽强,青春成长的烦恼与历史的荒诞不经。苏童这部新作率先赢得了评论家的好评。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认为:苏童的世界令人感到不能承受之轻,那样工整精妙,却是从骨子里就掏空了的。在这样的版图上,苏童架构或虚构了一种民族志学。苏童再度证明他是当代小说家中最有魅力的说故事者之一。
  • 作者:苏童
    今天我莫名地想到了流水,想到了时间。我想起好多年前的一个下午,我一个人在空旷的运河码头上游荡。码头上没有待运的货包,没有搬运工人,漆成绿色的吊机静止不动,我想打开吊机驾驶室的门,但是门被锁上了,隔着玻璃我看见里面简单的仪表盘,一面安全生产的锦旗,还有驾驶座上的一块红白相间的皱巴巴的毛巾。除此之外,我还看见了一种来历不明的物质,是一种金色的闪烁不定的光斑,它以神秘的节律投射在码头四周的所有平面上,看上去像是水的波纹,跳跃着,躲避着,然后卷土重来,那么神奇的光使我感到困惑而兴奋。那当然是孩子干的事,我守在码头上监视着河水,我猜想那是从河面下放射出来的光。可是河里究竟有什么呢?我想一定是水鬼干的好事。河里有水鬼,这是人们对河水内部最为恐怖的描述,我相信这样的描述,因为这样的描述使一条平凡的河流具备了神话的色彩。
  • 作者:苏童
    太宗时代的后宫不事修缮,一切都显得破陋而了无生气。后宫是皇帝的大花园,皇帝把美丽聪慧的女孩子随意地栽植在这里,让她们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或者让她们成为枯枝残花自生自灭,这是许多宫廷故事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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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末世摸爬滚打十年,一觉醒来成了七零年代病秧子。叶青欣喜若狂。比起全球灾变秩序紊乱的末世废土,这个时代于她而言简直就是天堂。木系异能傍身,她只想找个植被茂密的深山僻壤呆着。正巧,原主爹不疼娘不爱,刚被逼顶替家中兄姐下乡插队。叶青正中下怀,跟原身家庭彻底撕破脸后,拎着包袱屁颠颠就启程了。农田,山林,湖泊,江河,广袤天地,大有可为!在这个平行时空,她一定要恣意而活!顾卫东入伍第七年就被选拔进了特种兵团,原本应该前途无量。可在一场秘密行动中,他膝盖中枪,被困在山中陷阱数天,没能得到及时救治,从此左腿就瘸了。之后,他退伍回老家,进县钢铁厂保卫科,按部就班结婚,庸庸碌碌度过了十八年。然后是人到中年突逢下岗,妻子闹离婚,又被告知养了多年的孩子可能也不是自己的,本就浑噩的人生,直接被搅了个天翻地覆。再一睁眼,竟然回到了十八年前秘密行动那一晚。这一次,他豁出性命也要往陷阱外爬。没想到,陷阱外等着他的,却不是杀了个回马枪的歹徒——预收文:《招个和尚当赘婿[六零]》,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先收藏,比心心。穿成六十年代小和尚,裴明朗没想到,一睁眼面临的就是老方丈临终托孤。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才当上寺庙住持呢,新政来了,所有出家人都得下山还俗。更更让他想不到的是,下山路上救了个失足落水的姑娘,竟然被姑娘当场逼婚。身无分文,流离失所,还带着俩拖油瓶,裴明朗认真思考了一番后,觉得进城当个上门女婿,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宋荷做了个梦,梦见后妈为了霸占她的房子,竟把她迷晕卖给农村傻子当老婆,导致她受十多年磋磨折辱,最后被傻子活活打死。没想到一睁眼,她竟然真的被下了药关在一间黑屋子里!外面敲锣打鼓正在宴宾客,马上她就要被拉出去跟傻子拜堂了,她绝对不能让后妈的算计得逞!为了自救,宋荷只能跳窗逃婚,结果摔断了腿骨,在过独木桥时不小心掉进了河里。旱鸭子宋荷:MMP的,天要亡我!【预收文】:当豪门千金不如回乡种田从末世穿到千禧年,元嫣发现她居然成了古早文里被抱错的假千金。眼下,正是豪门一家发现孩子被掉包的关键节点。不过,原本的剧情线,真千金女主回归后,原身各种使绊子耍手段,满心满眼都是怎么跟女主抢男人。最后遭豪门厌弃,又被男主报复,落得个身败名裂,尸骨无存的下场。手握御虫术满级技能的元嫣:???渣男有什么好抢,老实回乡种田不香吗?蚯蚓翻土,屎壳郎施肥,蜜蜂授粉,蚂蚁收割……名贵山珍漫山野,冬虫夏草不要钱,香甜蜂蜜堆满屋……豪门千金她可不稀罕,她只想做这山间最悠闲的山大王!
  • 作者:古龙
    《血鹦鹉》1974年10月南琪出版,附于《多情环》,《惊魂六记》之一(后五记皆黄鹰作品),连载中途弃笔,自第五回中段由黄鹰代笔。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这传说并不正确。鬼没有血,魔有血。魔血。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十万神魔,十万滴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样玄鹤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神魔十万岁拜寿图被画在鹦鹉楼,血奴房间的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血鹦鹉。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图画上的地方,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古龙曾说:你看过了惊魂六记之后,你才知道原来文字表达的恐怖,比电视、音响所表达的更恐怖。
  • 作者:阿萝葵葵
    【完结倒计时可宰,专栏预收求个收藏ovo】卡塞西大陆上一直流传着魔龙的传说。传说魔龙凶狠无比,传说魔龙致使大陆生灵涂炭,传说魔龙沉睡在大陆某一个角落,传说……王子殿下路尔对此抱有怀疑:魔龙真的还存在于世吗?下一秒,魔龙,掳走了安布斯洛帝国唯一的王子殿下。-阿拉贝拉醒来后,急需有人给她做饭。只有尊贵的人才配服侍高贵的红龙。红龙第一次掳走安布斯洛的王子,王子被救走了。红龙第二次掳走安布斯洛的王子,王子和她约定回去探望父母,却没有回来。红龙第三次掳走安……不,红龙扇扇翅膀,换了一个方向,掳走了邻国的公主。正在等阿拉贝拉的路尔开始急了:她是谁?!你为什么掳她?!为什么还不来掳我?【绝对武力只想干饭恶龙女主x养尊处优被迫洗手作羹汤王子男主】1.新手练笔2.魔法美食小甜文,部分食谱参考网络和书籍3.封面男女主人设,画师小文4.每日21点更新【预收文】《死神再就业》冷静失业死神女主x傻白甜毕业生天使男主《我在魔法学院当留级生》白天怯懦夜晚冷酷的梦魇女主x狂傲惨遭打脸的巨龙男主
  • 作者:恋竹小妖
    近日溪村镇东溪村发生了一件大事,被人戏称为万年倒霉蛋的陈老实家居然添了个闺女。他这个闺女不仅生在大年初一,而且自带福气,连家人都跟着受益。 刚满月,在家待业了十年的陈老实就应聘上了县城的工作,还直接就是干部的待遇。 满百日,就有一群鸽子在她家搭窝,小丫头不出门就天天能有鸽子蛋吃。她娘只要带着她出门就总能遇见好事。 满周岁的时候,更是在山上挖了九根小黄鱼,那色还是最纯正的,一根就能卖上百块。她二奶奶不过是说了句,这孩子就应该胜在富贵窝,隔天就捡到一个金豆子。 如此好事,就是说上一天一夜都说不完。 重生而来的这位不服气,她低下头冷笑,不过是些小恩小惠又怎能跟她相比。她早已经把陈梦桐未来的大佬男人抢到手,等将来她跟着去大城市享福,笑看陈梦桐在农村里哭。 穿书而来的那位不屑嗤笑,你们生活的都只是一本书而已,我熟知剧情又有金手指,更提前刷好真大佬好感度,将来享福的只能是我。你和陈梦桐将来都是小可怜加炮灰。 陈。被小可怜加炮灰。梦桐: 终极大佬:呵呵,这年头大佬都这么廉价了吗?不过是个暴发户,连给我提鞋都不配,这样的人如果是大佬,那我呢? 作者:(抬手擦汗)您乃真绝色,天上少有地上无,是当之无愧的大佬中大佬。 一句话文案:总有莫名其妙的人想要炮灰掉我,可我就是不死,反而越过越好。 排雷: 1、本文女主土著,从小时候写,估计会很长,并且男主出场较晚。 2、本文日常向,剧情私设较多,有很重的幻想色彩,请勿与现实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