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雀记

黄雀记

作者:苏童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爱恨情仇,始自本然之爱。三个少年的无常青春,因果运命之遽变吊诡。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青春的形态和变态,局促现实的尴尬和纠结。一宗荷尔蒙气味刺鼻的强奸案,战栗地歌吟着那个时代的历史,演绎出无尽的留连在香椿树街的罪恶渊薮。苏童以温婉、沉实、内敛的耐心,谐戏于叙述一个时代生活的惶惑、脆弱和逼仄。转型时期的社会乱象、个体窘境以及国民精神紊乱的荒诞特征,独有的少年笔意植入不同人物的心理视角,揭示生活世相的内核。保润、柳生、小仙女之间的爱恨情仇,从本然之爱开始,以悲剧贯穿终了是《黄雀记》的故事主线。遽变并吊诡的是这三位少年间的危险关系,无常青春。一宗荷尔蒙气味刺鼻的强奸案,战栗地歌吟着那个时代的历史,还演绎出无尽的留连在香椿树街的罪恶渊薮。苏童在这部小说中,以温婉、沉实、内敛的耐心,从容叙述了一个时代生活的惶惑、脆弱和逼仄。他对转型时期的社会乱象、个体窘境以及国民精神紊乱的特征及荒诞,进行了精准的解析和流畅的描摹。当他独有的少年笔意植入不同人物的心理视角,揭示生活世相的内核时,也一并完成了新时期文学画廊中保润这个十足倒霉蛋的典型形象。《黄雀记》书名的隐喻与文本中诸多的隐喻、象征相呼应,全书训戒隐忍,缕罗细节别致,无论是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都被苏童用诗性起兴开衿,把一个嚣嚣时代的芸芸众生还原得鲜活饱满,均衡严谨。为了保持遗照的新鲜,祖父年年都要拍遗照。某天,少年保润替祖父取遗照,从相馆拿错了照片,他看到了一张愤怒的少女的脸。他不知道是谁,却记住了这样一张脸。有个年年拍遗照、活腻透了的老头儿,是谁家有个嫌贫贱的儿媳都不愿意看到的。祖父的魂丢了,据说是最后一次拍照时化作青烟飞走了。丢魂而疯癫的祖父没事儿就去挖别家的树根,要找藏有祖先遗骨的手电筒。儿媳嫌弃,儿子不争,祖父只好交给医院关照。祖父不屈不挠,开始破坏医院的树木。周围的人都被祖父气疯了,照看祖父这件事自然落在了保润身上。为了驯服不安分的祖父,保润发明出了自己独特的绝招——娴熟的捆人技术以及五花八门的绳结。祖父变得服服帖帖,保润也成了医院里的大名人,不断地被请去驯服那些不安分不听话的病人。终于有一天,他在医院里,撞见了照片上那个不知名的少女。少女无名,是从小被医院老花匠收养的弃婴,人称仙女。仙女年少傲气,唯独听命于柳生。与仙女约会,让保润动了心,他与柳生做一个交易。事后发觉被柳生欺骗的仙女看不上保润,两人在溜冰场上不欢而散。保润心有不甘,柳生遂撺掇两人的舞会,跳小拉,地点在医院的水塔。仙女不从,保润便使出自己的捆人绝技,把仙女捆在了水塔里,扬长而去。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警车。柳生出来了,保润却被留在了监狱里,蒙受十年冤屈,徒耗十年光阴。这十年里,仙女被视为扫帚星远走故里,保润一家则早已家破人亡。柳生深藏罪疚,洗心革面,代替保润照顾祖父,做起了本分的生意。万料不到,仙女回来了,回到了这间医院和香椿街,改名白蓁。柳生迷上了更漂亮的白蓁。但曾经的罪恶是抹不掉的,白蓁再次离开了。保润出狱,柳生迎接。两人成了至交,仿佛彼此不曾相欠。可是,白蓁带着肚里的孩子回来了,致使三人无法不去面对过往的巨大创痛。在水塔里跳一场小拉,对于保润来说,就与白蓁(仙女)清账了。他曾经以为,自己与柳生之间,过去的就过去了,但是,命运迫使他发现,该还的终是要还的。于是,在柳生的新婚之夜,他终于跟柳生清帐了……白蓁走了,留下了一个红脸婴儿,红脸是羞耻,是愤怒。他躺在保润祖父的怀里,那个比任何人都活得长久、活得不朽的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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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年遥远的被黑依然是战火纷飞生灵涂炭,我经常从电视上看见一些年轻英俊的 斯拉夫人种的士兵在硝烟中穿行的镜头(或是断了一条腿躺在担架上),也是在电视上, 我看见无数男欢女爱纠缠不清没完没了的连续剧,每剧必有一首凄抢动情的主题歌,每 天夜里准时刺痛你的耳膜。那恰恰是世界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真实而平静的血,一个是虚幻的赚人眼泪的戏。 我们只能生活在其中,玩味他人或者被他人玩味,去打仗或者制造打仗的武器,去演戏 或者欣赏别人演戏。我们只能这样,不管是九三年,还是九二年或九四年。九三年像所有的年份一样,对于我也是有苦有乐。九三年南京的夏天并不很热,相 信冬天也不应太冷,正如我蜗居在阁楼上写出的作品,不是很精彩,但也不会让我很失望。写作者为自己作品的好坏担惊受怕,中身是一件令人忧虑的事,但我不想避讳这种 忐忑的心情。好在那篇作品完了,我又可以寄希望于下一部小说了。与我同住南京的作家叶兆言说,作家就他Ma的得随遇而安(注:原文如此),随遇而 乐,最重要的是保持一种良好的创作心情——是不是这样?我想应该是这样。九三年冬 天的夜晚,窗外寒风呼啸,我听见一个声音在舅舅中说,你一个字一个字地到底要写到 什么时候?另一个声音却说,写你的吧,别东张西望,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除了写 作你还能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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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小说的创作花费了我近年来最主要的精力,现在能以如此快捷的速度将这些短 篇推向读者,高兴之余亦颇为惶恐。我不知道读者是否会理解并赞赏这些处于风格变化中的作品。事实上我自己也不能 确定这种变化的价值。许多作家对于艺术的见解是一厢情愿的,而一厢情愿的创作通常 导致两种结果,或者在困境中获取真正独特的艺术生命,或者看着黑暗渐渐吞噬你手中 的最后一根蜡烛。写作者终其一生都在设法建造他想象中的文学建筑,它的空间至少得由几面墙围成, 而这几面墙的建设恰恰是需要你呕心沥血的。在塞林格最优秀的短篇小说《献给艾斯美 的故事》中,一个小男孩让军人猜了一个谜语:一面墙对另一面墙说了什么?这个谜语 的谜底是:墙角见。我常常想起这个谜语和谜底,我想一面墙迟早该和另一面墙见面的, 许多创作者因此精心规划着那些墙角,企望这面墙与那面墙的完美的会合。但是一切都悬而未决,这便是我或我们大家的惶恐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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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刚刚脱稿的《游泳池》等三个短篇,这本集子的创作时间横亘八年之久,是我 多年来对短篇的迷恋和努力的心血结晶,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将特别珍视这本集子。编辑顺序与创作时间恰恰相反,第一辑中的一个小中篇和八个短篇是一年来的近作, 第二辑收的作品大约都写于一九八八年到一九九0年这段时间,第三辑则是从一九八八 年前的作品堆里挑选出来的。《桑园留念》写于一九八四年十月,那时候刚从学校中业来到南京工作,认识了几 个志同道台的文学朋友,写这个短篇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扭转他们对我以前习作的不良印 象。我把《桑》的原稿从一个朋友家的门缝里塞进去,我成功了,看过《桑》的朋友们 都表示了对它的喜欢,自此我对小说创作信心陡增,但是《桑园留念》是在全国各家杂 志辗转三年后才在《北京文学》上正式发表的。我之所以经常谈及《桑园留念》,并非因为它令人满意,只是由于它在我的创作生 活中有很重要的意义,重读这篇旧作似有美好的怀旧之感,想起在单身宿舍里挑灯夜战, 激情澎湃,蚊虫叮咬,饥肠辘辘。更重要的是我后来的短篇创作的脉络从中初见端倪, 一条狭窄的南方老街(后来我定名为香椿树街),一群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南方少年,不安 定的情感因素,突然降临于黑暗街头的血腥气味,一些在潮湿的空气中发芽溃烂的年轻 生命,一些徘徊在青石板路上的扭曲的灵魂。从《桑园留念》开始,我记录了他们的故事以及他们摇晃不定的生存状态,如此创作使我律律有味并且心满意足。我从小生长在类似香椿树街的一条街道上,我知道少年血是粘稠而富有文学意 味的,我知道少年血在混乱无序的年月里如何流淌,凡是流淌的事物必有它的轨迹。在 这本集于中我试图记录了这种轨迹。《少年血》中还出现了香椿树街的另一类故事,比如《木壳收音机》和《一个礼拜 天的早晨》,还有几篇以乡村少年为人物的短篇小说,《狂奔》、《稻草人》等等,或 许可以视其为一棵树上的几根技校?或许这些技极比树干更加动人一些?或许这些校极 是我今后的短篇创作的新的意向?我不能确定以后是否会继续沉溺在《少年血》的故事中,也无能判断《少年血》的 真正的价值,但这本书无疑特是我的自珍自爱之作。对于创作者来说,自珍自爱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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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本书里,以死作为结局的人物太多了。他们的青春还来不及打开,就匆匆地走向生命的终点。也许,苏童认为不如此就不足以显示过去时代阳光的寒冷。与注重少年内心感爱的描摹的余华相比,一向以意象优美见长的苏童,更愿意借助一个个独立的形象,来实现自己已经实现或来不及实现的理想。据了解:苏童小时候是个好孩子,很难有过激的行动。但我知道,在一个类似城乡结合部的地方,苏童一定同我一样,经常为贫困、寒酸、愚昧的气息所困扰,脱身乏术,久而久之,竟迷恋起这股古怪而独特的味道来,以至于成年之后,在相对封闭、相对纯洁以至于相对单调的环境中,人竟会怀念起那些贫寒颓败的岁月。城北地带的气候暂时是凉爽的,但谁都知道雨季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下那么多的雨又有什么用?雨季一过炎热的夏天又将来临,年复一年,炎热的令人烦躁的夏天总是会来临的。70年代那么多颓败而迷人的风景又有什么用?南方老街的坏小子们是不屑一顾的。他们需要的是高超的武艺,是征服美丽的女子,是要在街上称王称霸,是轰轰烈烈地奔赴死亡之约。要那么多的经历有什么用?花儿刚刚开放的时候最鲜艳,早放的花朵尽情呼吸吧!城北地带,飘荡多少花样年华?于是,在《城北地带》中,人们不再为死亡而震惊,而是为那些那个年代特有的场景和细节所打动。比如,达生和叙德到双塔镇寻找武师不遇,达生的自行车坏了,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比如,美琪在临河的家门前剪螺蛳,胸口挂的一把钥匙迷人地晃动;又比如小拐被人欺负时,姐姐锦红挺身而出时那泼辣的模样;当然,还有叙德与金兰乘火车远去时从车上掉下的钥匙和达生为了准时到达群殴现场时所带的双猫牌闹钟。就是这些小东西让人不断地想起那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时代,又爱又恨的地方。那个让人在现实中早已逃离、在回忆中却不断返回的所在。苏童,人们欣赏你凭吊匮乏时代的姿态,为内心而写作的人快乐无比。
  • 作者:苏童
    本书收入苏童有关城市与乡村这世界两侧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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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童的成名作当推1987年发表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从那时起,苏童被批评界看成先锋派(或后新潮)的主将。1989年以后苏童的风格有所变化,从形式退回到故事,尝试以老式方法叙述一些老式故事,《妻妾成群》则是典型代表作。准确他说,《妻妾成群》并不能反映苏童作为先锋派的面目。这篇小说已经带有回归传统的意向,甚至不少人把这篇小说推为新写实的代表作。在这里选择这篇小说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主要是因为这篇小说影响甚大,也标志着苏童叙事风格走向成熟。况且这篇看上去古典味十足的小说,也显示了非常现代的叙事方法;它强调语言感 觉和叙事句法,依然未脱形式主义外衣,因此,它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也恰如其分,这篇小说讲述一个女性遭受的婚姻悲剧的故事。与五·四时期大多新青年 相反,颂莲这个新女性却走进一个旧家庭,她几乎是自觉成为旧式婚姻的牺牲品,她的干练坚决成为她走向绝望之路的原动力。显然,苏童赋予这个女性过多的女人味,她谙熟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和勾心斗角,甚至以床上的机敏博取陈佐千的欢心。然而,她清纯的气质和直率的品性终究挽救不了一个小妄的命运。
  • 作者:苏童
    本书收集了苏童的多篇代表作,如《妻妾成群》、《红粉》、《妇女生活》、《已婚男人》、《离婚指南》等。从封建家庭中姨太太们的悲剧故事到旧时代妓女的坎坷命运,再到现实生活中人在婚姻中的困窘和孤独,小说处处体现了人性的扭曲、病态、阴暗,男人或女人的恐惧和挣扎,也为我们营造出一种冷漠、残酷、阴柔的氛围。四太太颂莲被抬进陈家花园的时候是十九岁,她是傍晚时分由四个乡下轿夫抬进花园西侧后门的。仆人们正在井边洗旧毛线,看见那顶轿子悄悄地从月亮门里挤进来,下来—个白衣黑裙的女学生。——《妻妾成群》整个冬天漫长而寂寞,小萼坐在火炉边半睡半醒,想着一些漫无边际的事。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院子里的唯一一棵梧桐树,树叶早已落尽,剩下许多混乱的枝丫在风中抖动。—— 《红粉》
  • 作者:苏童
    《河岸》是苏童自三年前完成重述神话作品《碧奴》之后的首部长篇小说。该书呈现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残酷青春,故事展现了库文轩、库东亮父子的荒诞命运,展现了生命的卑微与顽强,青春成长的烦恼与历史的荒诞不经。苏童这部新作率先赢得了评论家的好评。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认为:苏童的世界令人感到不能承受之轻,那样工整精妙,却是从骨子里就掏空了的。在这样的版图上,苏童架构或虚构了一种民族志学。苏童再度证明他是当代小说家中最有魅力的说故事者之一。
  • 作者: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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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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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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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裳从小思慕光风霁月,如画中人一般的太子殿下。但太子早早就与身份高贵的丞相之女订下婚约。然而,在太子十五岁那年,一场意外令他容貌尽毁,落了残疾,往日的天之骄子变得阴郁,古怪,易怒。东宫一夜之间,门庭冷落,丞相委婉推脱婚事,朝臣起了别的心思,皇帝亦在储位之上有所动摇。只有云裳在心中止不住的暗喜,从前他是高高在上的悬月,如今她却探手即取。她如愿嫁入东宫,深夜,看着他平静的睡颜,虽然上面伤痕累累,但她的内心十分满足。他如今孤立无援,只能依靠她,仰仗她。**一觉醒来,竟是回到了未嫁之时,太子仍是那轮孤高之月,丞相之女也仍是他的未婚妻。只是丞相小姐忽染重病,唯一的解药在云裳手上,她告诉太子和丞相,献出解药的唯一条件,便是解除太子小姐的婚约。太子答应了,甚至因为云裳又救了太子母亲,他同意娶她为妻。如今的太子若雪月交光,眉间尽是少年储君的意气风发,东宫门庭若市,他众星捧月,万人仰慕。然而,大婚的前一天,云裳身边之人又变回了那个阴鸷扭曲,病娇莫测的太子。#我要将那高悬皎月拉入泥沼,而我,终于可以肆意染指他##曾经遥不可及的高岭之花,如今因我深深自卑,患得患失,辗转难眠#两个平行世界的男主互相疯狂吃醋,顶级修罗场。高岭之花太子阴暗疯批太子妃,1v1,sc(女主来回互穿,两个平行世界的男主是一个人,只不过时间线事件线发生了变动。)(女主没有主动害人)重点排雷(必看!!!):男主控千万不要入,看了会后悔。对女主道德品质有要求的也不要入,提前预警所以概不接受心疼男主指责女主的评论。极端女主控,大女主爱好者也不建议入,和预期产生的偏差概不负责。虽然作者自认为偏爱女主,但是可能也会让你们看了觉得不是想看的。本文非传统纯正古言,可能会有些非古色古香的用词。封面:k**预收《云鬓酥》沈晚菀有个一起长大的小竹马,他送她最矫健的骏马,扬鞭带她看大漠落日,还会怀揣着好吃的零嘴送给她,他总是会用发亮的琥珀眸温柔地望着她。但是沈晚菀不喜欢元彻,因为……她是汉人,而他在她的眼里却是个胡人。虽然他身姿矫健,骑射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行伍打仗大魏无人能及,但这在她眼里却总是成为粗鲁的象征。胡人,不通礼仪,只会打打杀杀,这是祖父教她的道理。他……他只是会对她好,根本不懂她。皇帝为两人赐下婚约的那夜,元彻高兴得睡不着觉,连夜进军焕州,攻城略地,斩敌将于阵前,大捷军报一路进京,所求不过是为将焕州首府更名为菀,以作她新婚之礼。沈晚菀这夜亦是无眠,她倚靠在母亲的怀中哭到半夜,又一人跑到后山上诉命运不公,千逃万逃,还是逃不了和他绑在一起。第二天却还得藏着哭红的眼睛,带着虚假的笑容,应对周边贺喜之人。她不喜欢他,但现在还惹不起,他还有用,她还不能撕破脸皮。……或许是沈晚菀的祈求得到了回应,大婚那日,朝堂巨变,皇帝一道圣旨将她贬入佛寺,身份尊贵的皇子妃一夕之间成了阶下之囚。古刹空寂日子里,偶尔,也会想起那个俊朗若炽阳的竹马,从少得可怜的信源那,听说他又立了军功,听说陛下赏赐万千,十分器重,听说朝堂之上,无不对他俯首帖耳。但这些都与她无关了。直到——有一天听说他弑君上位,荣登大宝,血洗了整个京城。古刹重门在她面前一一打开,过分刺眼的阳光尽数撒入,无数宫人侍卫在两侧跪地,诚惶诚恐:恭迎皇后娘娘回宫。沈晚菀眨着漂亮的眼睛,对着透亮阳光剔着指尖丹蔻,她傲慢地扫视伏跪于地,瑟瑟不敢动的众人一眼,挑剔地心想,他来的太晚了,但看在今天这么多人求她的份上,她勉强可以原谅。(开篇即回宫)天真傲慢没心没肺女主心机深沉恋爱脑男主青梅竹马帝后文,女主又蠢又坏绝非善类(打引号,女主没干坏事,这里不是指干坏事,是指性格不吃亏又小作。不违背三观道德法律。),男主情蛊附体无药可救重点排雷:对男主控来说有大雷!具体是什么不好在文案剧透。对女主道德品质和智商要求很高的也有大雷。点击看文默认接受,请勿辱骂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