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

武则天

作者:苏童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这里有两座宫廷,两种历史。《我的帝王生涯》是我随意搭建的宫廷,是我按自己喜欢的配方勾兑的历史故事, 年代总是处于不详状态,人物似真似幻,一个不该做皇帝的人做了皇帝,一个做了皇帝 的人最终又成了杂耍艺人,我迷恋于人物峰回路转的命运,只是因为我常常为人生无常 历史无情所惊慑。《武则天》在我自己看来是个中规中矩的历史小说,尽管我绞尽脑汁让这篇小说具 有现代小说的功能,但它最终还是人们所熟悉的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故事,不出人们之想 象,不出史料典籍半步,我没有虚构一个则天大圣皇帝的欲望,因此这部小说这个著名 的女人也只能落人窠臼之中。一个是假的?一个是真的?其实也不尽然,始且不论小说,人与历史的距离亦近亦远,我看历史是墙外笙雨夜 惊梦,历史看我或许就是井底之蛙了。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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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年遥远的被黑依然是战火纷飞生灵涂炭,我经常从电视上看见一些年轻英俊的 斯拉夫人种的士兵在硝烟中穿行的镜头(或是断了一条腿躺在担架上),也是在电视上, 我看见无数男欢女爱纠缠不清没完没了的连续剧,每剧必有一首凄抢动情的主题歌,每 天夜里准时刺痛你的耳膜。那恰恰是世界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真实而平静的血,一个是虚幻的赚人眼泪的戏。 我们只能生活在其中,玩味他人或者被他人玩味,去打仗或者制造打仗的武器,去演戏 或者欣赏别人演戏。我们只能这样,不管是九三年,还是九二年或九四年。九三年像所有的年份一样,对于我也是有苦有乐。九三年南京的夏天并不很热,相 信冬天也不应太冷,正如我蜗居在阁楼上写出的作品,不是很精彩,但也不会让我很失望。写作者为自己作品的好坏担惊受怕,中身是一件令人忧虑的事,但我不想避讳这种 忐忑的心情。好在那篇作品完了,我又可以寄希望于下一部小说了。与我同住南京的作家叶兆言说,作家就他Ma的得随遇而安(注:原文如此),随遇而 乐,最重要的是保持一种良好的创作心情——是不是这样?我想应该是这样。九三年冬 天的夜晚,窗外寒风呼啸,我听见一个声音在舅舅中说,你一个字一个字地到底要写到 什么时候?另一个声音却说,写你的吧,别东张西望,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除了写 作你还能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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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刚刚脱稿的《游泳池》等三个短篇,这本集子的创作时间横亘八年之久,是我 多年来对短篇的迷恋和努力的心血结晶,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将特别珍视这本集子。编辑顺序与创作时间恰恰相反,第一辑中的一个小中篇和八个短篇是一年来的近作, 第二辑收的作品大约都写于一九八八年到一九九0年这段时间,第三辑则是从一九八八 年前的作品堆里挑选出来的。《桑园留念》写于一九八四年十月,那时候刚从学校中业来到南京工作,认识了几 个志同道台的文学朋友,写这个短篇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扭转他们对我以前习作的不良印 象。我把《桑》的原稿从一个朋友家的门缝里塞进去,我成功了,看过《桑》的朋友们 都表示了对它的喜欢,自此我对小说创作信心陡增,但是《桑园留念》是在全国各家杂 志辗转三年后才在《北京文学》上正式发表的。我之所以经常谈及《桑园留念》,并非因为它令人满意,只是由于它在我的创作生 活中有很重要的意义,重读这篇旧作似有美好的怀旧之感,想起在单身宿舍里挑灯夜战, 激情澎湃,蚊虫叮咬,饥肠辘辘。更重要的是我后来的短篇创作的脉络从中初见端倪, 一条狭窄的南方老街(后来我定名为香椿树街),一群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南方少年,不安 定的情感因素,突然降临于黑暗街头的血腥气味,一些在潮湿的空气中发芽溃烂的年轻 生命,一些徘徊在青石板路上的扭曲的灵魂。从《桑园留念》开始,我记录了他们的故事以及他们摇晃不定的生存状态,如此创作使我律律有味并且心满意足。我从小生长在类似香椿树街的一条街道上,我知道少年血是粘稠而富有文学意 味的,我知道少年血在混乱无序的年月里如何流淌,凡是流淌的事物必有它的轨迹。在 这本集于中我试图记录了这种轨迹。《少年血》中还出现了香椿树街的另一类故事,比如《木壳收音机》和《一个礼拜 天的早晨》,还有几篇以乡村少年为人物的短篇小说,《狂奔》、《稻草人》等等,或 许可以视其为一棵树上的几根技校?或许这些技极比树干更加动人一些?或许这些校极 是我今后的短篇创作的新的意向?我不能确定以后是否会继续沉溺在《少年血》的故事中,也无能判断《少年血》的 真正的价值,但这本书无疑特是我的自珍自爱之作。对于创作者来说,自珍自爱尤其重要。
  • 作者:苏童
    在这本书里,以死作为结局的人物太多了。他们的青春还来不及打开,就匆匆地走向生命的终点。也许,苏童认为不如此就不足以显示过去时代阳光的寒冷。与注重少年内心感爱的描摹的余华相比,一向以意象优美见长的苏童,更愿意借助一个个独立的形象,来实现自己已经实现或来不及实现的理想。据了解:苏童小时候是个好孩子,很难有过激的行动。但我知道,在一个类似城乡结合部的地方,苏童一定同我一样,经常为贫困、寒酸、愚昧的气息所困扰,脱身乏术,久而久之,竟迷恋起这股古怪而独特的味道来,以至于成年之后,在相对封闭、相对纯洁以至于相对单调的环境中,人竟会怀念起那些贫寒颓败的岁月。城北地带的气候暂时是凉爽的,但谁都知道雨季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下那么多的雨又有什么用?雨季一过炎热的夏天又将来临,年复一年,炎热的令人烦躁的夏天总是会来临的。70年代那么多颓败而迷人的风景又有什么用?南方老街的坏小子们是不屑一顾的。他们需要的是高超的武艺,是征服美丽的女子,是要在街上称王称霸,是轰轰烈烈地奔赴死亡之约。要那么多的经历有什么用?花儿刚刚开放的时候最鲜艳,早放的花朵尽情呼吸吧!城北地带,飘荡多少花样年华?于是,在《城北地带》中,人们不再为死亡而震惊,而是为那些那个年代特有的场景和细节所打动。比如,达生和叙德到双塔镇寻找武师不遇,达生的自行车坏了,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比如,美琪在临河的家门前剪螺蛳,胸口挂的一把钥匙迷人地晃动;又比如小拐被人欺负时,姐姐锦红挺身而出时那泼辣的模样;当然,还有叙德与金兰乘火车远去时从车上掉下的钥匙和达生为了准时到达群殴现场时所带的双猫牌闹钟。就是这些小东西让人不断地想起那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时代,又爱又恨的地方。那个让人在现实中早已逃离、在回忆中却不断返回的所在。苏童,人们欣赏你凭吊匮乏时代的姿态,为内心而写作的人快乐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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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童的成名作当推1987年发表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从那时起,苏童被批评界看成先锋派(或后新潮)的主将。1989年以后苏童的风格有所变化,从形式退回到故事,尝试以老式方法叙述一些老式故事,《妻妾成群》则是典型代表作。准确他说,《妻妾成群》并不能反映苏童作为先锋派的面目。这篇小说已经带有回归传统的意向,甚至不少人把这篇小说推为新写实的代表作。在这里选择这篇小说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主要是因为这篇小说影响甚大,也标志着苏童叙事风格走向成熟。况且这篇看上去古典味十足的小说,也显示了非常现代的叙事方法;它强调语言感 觉和叙事句法,依然未脱形式主义外衣,因此,它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也恰如其分,这篇小说讲述一个女性遭受的婚姻悲剧的故事。与五·四时期大多新青年 相反,颂莲这个新女性却走进一个旧家庭,她几乎是自觉成为旧式婚姻的牺牲品,她的干练坚决成为她走向绝望之路的原动力。显然,苏童赋予这个女性过多的女人味,她谙熟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和勾心斗角,甚至以床上的机敏博取陈佐千的欢心。然而,她清纯的气质和直率的品性终究挽救不了一个小妄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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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和死对头互穿后成亲了》《惊枝雀》求收藏,文案最下面~-----【本文高亮:小绿茶重生后攀上杀神保命的故事】【晚十一点随榜更】谢家大公子谢怀清,是个未语自带三分笑、不染尘埃的神仙人物。旁人敬他慕他,唯有宁枝枝怕极了他。因为她知道,再过不久,谢怀清将会长剑染血,屠了谢家满门。漫天火光里,他却低眉善目,像尊菩萨。-宁枝枝上辈子性子刚烈,却是死得糊涂。重活一世,她做足了娇柔之姿,省去了不少麻烦。而后,她将视线放在了那刚回府的大公子身上。她与谢怀清有着同样的夙愿,攀上谢怀清,报仇不是难事。而且表兄长得好,又死得早,她如何也不吃亏。两人一个是天上月,一个是脚底泥,任谁也不会觉得两人有交集。可无人知道的深夜,宁枝枝扯住了谢怀清的衣角,月光下的眼泛着泪光。求怀清哥哥垂怜。向来不近女色的大公子谢怀清眸色深沉,泛着冷意的手在她脆弱的脖颈流连片刻,最终只捻上她通红的耳垂。好。宁枝枝得偿所愿。只有一点小问题。夙愿达成的那天,宁枝枝心满意足,拍拍衣袖就要走人,腰间却缠上了无法撼动的大手。去哪儿?宁枝枝心里叫苦不堪,却是转身扎进了他怀里。怀清哥哥在哪儿,我就去哪儿~……表兄他,是不是活得太久了一些?-旁人都对谢怀清称一句举世无双,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他深处淤泥,定不得善终。可有一天,淤泥中飞来一只蝴蝶。没人知道,她说求他垂怜的那天。他的神明降临了人间。---------------阅读指南:架空背景,私设如山,勿考究私设包括但不限于:一夫一妻制,女主不生子双洁前世灭门有隐情弃文不必告知----------预收:《和死对头互穿后成亲了》月老庙前,宁枝枝许愿能和心上人亲近一些。次日,她就穿成了心上人……的弟弟。……出问题。-一件坏事,时凝和死对头温步珏互换身体了。一件好事,她倾慕温步珏的兄长许久,终于有机会接近了。可温步珏也喜欢她的姐姐,这会儿正用她的身体黏在姐姐身边,一口一个阿姐,笑得好不甜蜜。他痛快了,时凝就不高兴了。巧的是,温步珏也是这样想的。-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人人都知太傅二小姐时凝和将军府二少爷温步珏不对付,哪次见面都是鸡飞狗跳,近日来却频频有人见到这二人凑在一起,好不亲密。还有更怪的——听闻那个向来秀外慧中的二小姐醉倒酒窖,被太傅提着耳朵揪了出来!又听闻那个桀骜不驯的二少爷温步珏,不爱戎装爱红装,抹红脸蛋被老将军抓了个正着!这二位怕不是中邪了吧?中不中邪不好说,二位祖宗折腾个鼻青脸肿筋疲力尽,终于和解。我帮你追我哥,你替我追我姐,早晚是一家人,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这买卖不亏,二人相视一笑,满肚子坏水。只是这坏水到底泼在了自己身上。多日来的频繁密谋终于有了回报,一纸婚约下来,两人目瞪口呆。……婚书上的名字,怎么是他们两个?吾命休矣!【青梅竹马欢喜冤家,意气风发少年郎x聪明伶俐假温柔】--------狗血味儿预收:《惊枝雀》【糙汉将军娇娇雀,含男二火葬场】阮茵茵是摄政王养在府上的一只娇雀,旁人都道摄政王将她宠上了天。就连她自己也这样以为。毕竟他亲自将她从教坊司接回来,之后琴棋书画,不假他人之手。摄政王虽给不了她名分,但她总觉得,他心中是有她的。阮茵茵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大将军凯旋,她被亲手送到了将军榻上。茵茵,我知道你是最听话的。-将军府上,一夜荒唐。阮茵茵怕得想逃,却被横出的手臂禁锢了细腰。人人都说那将军是个阎王都发愁的狠角色,阮茵茵这样身娇体弱的雀儿怕是难长命了。阮茵茵自己也怕,那双手抚上来的时候,她只觉得自己的性命随时都要被折断了。可将军只是轻抚了她的背,像是在安抚焦躁不安的小雀。莫怕了,难道我还能吃了你不成?闻言,阮茵茵眼泪掉得更凶了。毕竟教她养她的那个尚且能把她拾掇着送进别人怀里,遑论这个身长八尺,又不苟言笑的鬼见愁呢……将军把她留下了。她惶恐不安,等着自己的死期,可等来的是数不尽的财宝,还有流水一般的宴席。从前她被养得身娇体软,当真能跳掌上舞,如今腰身却足足多了两寸半。阮茵茵更惊惶了。他这是要把她唯一的长处都剥去……做将军的,果然心思黑得很!-后来。将军功高盖主,被刺毒酒。摄政王宣读圣旨,端坐高位,眼神却直直地盯着阮茵茵。胸有成竹。茵茵,过来。阮茵茵从前最怕死,如今更怕将军死。她跪于摄政王面前,一声又一声,求他手下留情。向来冷漠的摄政王破天荒捏碎了手中杯盏。你多求一句,我便多剐他一寸血肉。阮茵茵明白过来。她再次拜下,再没抬头。求摄政王,赐我与将军同死。燕雀鸿鹄,本该同去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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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一枝柿子
    【清醒独立*纯爱小狗】【冷艳女明星*豪门公子】掉马/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轻松搞笑小甜文同系列预收《小狗童话》求收藏!文案:十八线小明星顾浅枝在选男友的标准上,一直遵循三个严苛的条件:温柔细腻;热情乐观;素颜要帅。齐安都符合,就是经济条件差了点。刚好,顾浅枝就喜欢温馨平凡的人间烟火气。她天天享受着小男友下班回家带的奶茶,切好的水果,真挚热烈的每一个吻,对此非常满意。可某天,网上流传出顾浅枝的生活照,她对面的男人衬衫之外另穿了一件纯白色围裙,眉眼温柔缱绻,目光比水还要清澈。有人扒出,那是齐氏豪门的二公子。众人纷纷酸她钓到了金龟婿,顾浅枝却关掉手机,把男友的东西打包扔走。她只想要一个会讨她开心的小土狗,养不起那种血液里都流淌着金子的猎犬。屋外雷声阵阵,暴雨降临在无人的街道,只剩齐安一个人拎着行李站在窗外,祈求屋内的人会转身看他。顾浅枝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后来顾浅枝应邀参加公益综艺,却发现里面的手语老师非常眼熟。……是前男友。那位惯会骗人的豪门公子哥依旧真诚热烈,像从未被她拒绝过一样,笑着向她招手:浅浅!好久不见!***齐安从小就有一个喜欢的人,暗恋了很多年终于追到,一切都小心翼翼,根本不敢把心底的自卑展露给她看。没想到有好事者先他一步告诉了顾浅枝,他被当成骗子扫地出门。齐安不得不回到名利场,搅入他本不愿再接触的浑水中,只为让她多看他一眼。有人采访齐安:如果顾浅枝根本不打算回头,他会怎么办?这位身价千亿的豪门继承人昂起脖颈,脸上洋溢的不是笃定会得到一切的自信,而是做好准备迎接任何结果的不败热情。他说:没关系。再把他丢进雨夜也没有关系,被推开也没有关系。小狗才不害怕被淋湿呢!小狗只在乎她开不开心。***排雷:男主搞笑男,不霸总综艺部分是沙雕风格,大家看个乐子新人作者的过签文,文笔正在学习中,可以一章一章买,及时止损-------以下是预收《小狗童话》的文案【自以为是王子的臭屁小狗*从小拿捏他的灰姑娘】季林雪第一次来池家的时候,被一双大手推着见了池家主事人。孩子已经高中毕业了,您看当初答应的工作……家主比量了一下季林雪的身高,发现个头刚好和池玉钟一样,这才发话:就到玉钟身边当个助理吧。池玉钟,这位池家小太子当时还处在青春期,浑身都是桀骜不驯的劲儿。他穿着皮衣,梳了一头脏辫,抬眼看了看对面的女孩,她居然抱着一本童话书,乖乖弱弱的样子一看就好欺负。池玉钟开口就是轻佻的语气,吓坏了刚入社会的小姑娘:助理小姐姐,别管我太多,你不会想看到我发脾气的样子。当时的季林雪把手缩进袖子里,只敢隔着衣服去捏池玉钟的衣角,怯怯地警告:家主说了,如果你考不上大学,就停掉你所有的卡,把你丢去摩洛哥。那小子被一招制服,抓耳挠腮,却拿季林雪没有办法,只能乖乖听话。后来小崽子长大了,成为了光鲜亮丽的池氏总裁,才终于开了窍。他记得季林雪喜欢什么……童话故事!刚长大成人的池玉钟学着童话里的套路,举办盛大的舞会,追求他的灰姑娘。可灰姑娘也已经长大了,季林雪的金丝镜框闪着寒光,抱着文件夹,态度不近人情:听话,别打扰我工作。池玉钟带着清冽的气息凑上去:那你怎么不惩罚我,我都这么不听话了。有的人选择抛弃童话成长为大人,有的人却捡起童话,弥补她年少时的遗憾。在冷冰冰的成人世界里,小狗想要为她编织一个甜甜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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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时轲是傅斯冕最忠诚的追随者,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都是大家都知道,傅二身后那个白白嫩嫩的乖仔仔,是他养的周时轲并不乖,他只是怕傅斯冕不喜欢,该戒的都戒了,该学的都去学压死骆驼有无数根稻草傅斯冕小竹马看上了周时轲手上的戒指,周时轲不想给,傅斯冕就摸了摸他的头发,温柔无比,乖,一枚戒指而已,我再买给你。周时轲把戒指摘下来,转身就走周时轲消失了,傅斯冕依旧风轻云淡的谈生意,众人皆称赞傅二有傅老爷子当年的风范再见到周时轲的时候,周时轲手腕上有纹身,抽烟的姿势无比熟练,在酒吧被人众星捧月的捧着傅斯冕旁边的兄弟是后来,低语道,是周家老三,顽劣不堪得很,什么都敢玩。顽劣不堪?傅斯冕还记得当年周时轲一身白衬衣黑色长裤乖巧的站在自己面前,学长,我叫周时轲,我喜欢你。没人比周时轲乖了但现在周时轲是周家老三-周时轲被拎到车里,傅斯冕给他递了杯奶茶,周时轲看都没看,一巴掌甩开,我不爱喝甜的。傅斯冕也不生气,好,不喝。傅斯冕凑过来吻周时轲,周时轲顺从的被他吻,然后笑了,傅斯冕,我吻过好多人,小明星小网红,你不嫌脏?傅斯冕缓缓放开周时轲,他摸了摸周时轲的头发,一如以前,温柔,也冷淡,不脏。但是,很遗憾呢,我情愿跟十八线小野模接吻,也不愿意跟傅先生,我喜欢他们,但我不喜欢傅先生啊。-在江城呼风唤雨的傅家,出了个大事,已经是继承人的傅二,忽然发了疯着了魔的要去北城开公司,他说一不二,带着自己的班子去了,北城一时间动荡起来傅斯冕这次涉足的,是他自己从未想要去了解和发展——娱乐行业傅斯冕给周时轲发消息,你喜欢什么样的,可以自己过来挑。卑微得可以1.追妻火葬场,狗血(轻轻3.双初恋,不平等恋爱关系,非by4.杀千刀的攻v顽劣小少爷受5.2020.10.23-下一本《我绿了我哥的好兄弟》,文案——宋胥年意外到朋友家借宿,客厅沙发上躺着一小孩儿,两条小腿嫩生生,短袖滑到腰间,手指间还拎着半颗圣女果,汁水染红唇瓣小孩儿有些怕生,怯怯的坐起来,叫了声哥哥好朋友笑了,时夏,我表弟,今年高二。没人知道,高岭之花宋胥年最爱时夏这样怯生生的少年单纯,天真,不染纤尘尤其是时夏时不时的脸红,更是可爱至极但当宋胥年几乎是表白时,时夏却说,对不起,胥年哥哥,我现在还小,我还不想谈恋爱。宋胥年表示愿意等,时夏露出愧疚表情,宋胥年更加心疼对方了但不久后,宋胥年室友意外看见了时夏的照片,哀嚎道,不是吧宋胥年你也被套住了?高中部的时夏,泡遍全校无敌手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