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中篇精选集

余华中篇精选集

作者:余华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最新更新战栗.3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余华
    柳生赴京赶考,行走在一条黄色大道上。他身穿一件青色布衣,下截打着密褶,头戴一顶褪色小帽,腰束一条青丝织带。恍若一棵暗翠的树木行走在黄色大道上。此刻正是阳春时节,极目望去,一处是桃柳争妍,一处是桑麻遍野。竹篱茅舍四散开去,错落有致遥遥相望。丽日悬高空,万道金光如丝在织机上,齐刷刷奔下来。柳生在道上行走了半日,其间只遇上两个衙门当差气昂昂擦肩而过,几个武生模样的人扬鞭摧马急驰而去,马蹄扬起的尘土遮住了前面的景致,柳生眼前一片纷纷扬扬的混乱。
  • 作者:余华
    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入选韩国《中央日报》评选的100部必读书(2000年),与《活着》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0部作品本书为全国畅销书,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轰动,并被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这是一条绵延的道路、一条亘古的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被余华的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其实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两个人的历史就在这样荡气的歌声中唤起了更多人的记忆……
  • 作者:余华
    1992年春节后,我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我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我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我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我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
  • 作者:余华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作品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记忆中的时间的感受,叙述者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忆记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 作者:余华
    《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它通过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展示了个人命运与权力意志之间不可抗衡的灾难性景象,也凸显了人性之爱与活着之间的坚实关系。它从特定的历史苦难中发现了爱的宽广、无私与无畏。我们的故事将从最精彩处开始……
  • 作者:余华
    作为去年中国最会制造悬念的小说家―――余华,去年7月出版18万字的《兄弟》上部之后,今年2月下旬完成了《兄弟》下部33万字的创作。余华最长的一部作品由此诞生。《兄弟》是余华第一次在写作时用到尾声的作品,下部包括尾声在内共有51章,前面有两三章写两兄弟自己有工资以后的幸福而平静的生活。接下来,有七章写了兄弟俩和林红之间的三角关系,长达六万多字。 《兄弟》上部中,有人说于华从宋钢父亲宋凡平之死就开始烹调死亡的盛宴。在下部里面,他不会继续烹调死亡盛宴―――除了宋钢自杀是非正常死亡外,别的人,譬如宋钢爷爷、老关剪刀、张裁缝等,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生老病死。 宋钢在下部里面遭遇的命运是他所在的工厂破产,他也越来越潦倒,后来因为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他在40多岁时自杀了。他自杀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同一张床上。宋钢在临死之前,给林红和李光头都写了一封信。 林红是一个典型的连接今天和过去的女性,不同于80年代以后出生的女性。宋钢的死,让她在生意场上变得像以前的李光头一样很成功,而李光头则变得没有了任何欲望,挣钱没有了任何兴趣,唯一的愿望就是,上太空,把哥哥的骨灰盒拿到太空去。在尾声里,余华交代了李光头的命运。他要上太空去。他还专门请了两个俄罗斯留学生教他俄语,还进行体能锻炼。因为李光头在电视里看到,在太空的轨道上,每天可以看16次日出和16次日落。李光头要把宋钢的骨灰盒放在,太空的轨道上,让宋钢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最后,李光头用俄语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
  • 作者:余华
    余华是因小说享誉方坛的,1998年,意大利已将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颁发给这个渐出国门的优秀作家,而这个奖十二年前也曾颁发给199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萨拉马戈,以及略萨、君特·格拉斯、多丽斯·莱辛、富恩特斯等国际知名作家。当余华被问到如何又迷恋上随笔了,他这样回答:随笔与小说有思维方式上的截然不同,我写随笔是被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迷恋了,我不常写散文,它在思维方式上与小说没有什么变化。现实生活、对小说和写随笔的就的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开始我完全找不到随笔的语言序,现在已经写得秀快,但是我认为不能再写了,因为我发现我写随笔的同时写小说的欲望在减弱。将随笔的精华结集也足对我三年多写作随笔的总结。读余华随笔,您会感受到他独特的思维方式及文体。他对句子的穿透力达到惊人的程度,以至于现实仅仅存在于句子的力量抵达的空间,含混但是精确,模糊却又透明。因此,在当代各路作家徘徊于新状态、私人写作的路上之时,具有超越被超越、反叛被反叛精神的余华回到了经典。在这个语言铺就的途中,余华再度与内心相遇,这即是余华常说的虚无的写作,因为虚无就是回到真正的内心,亦即朝向内心的写作。
  • 作者:余华
    这是我从1986年到1998年的写作旅程,十多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者阴沉的白昼过去之后,岁月留下了什么?我感到自己的记忆只能点点滴滴地出现,而且转瞬即逝。回首往事有时就像是翻阅陈旧的日历,昔日曾经出现过的欢乐和痛苦的时光成为了同样的颜色,在泛黄的纸上字迹都是一样的暗淡,使人难以区分。这似乎就是人生之路,经历总是比回忆鲜明有力。回忆在岁月消失后出现,如同一根稻草漂浮到溺水者眼前,自我的拯救仅仅只是象征。同样的道理,回忆无法还原过去的生活,它只是偶然提醒我们:过去曾经拥有过什么?而且这样的提醒时常以篡改为荣,不过人们也需要偷梁换柱的回忆来满足内心的虚荣,使过去的人生变得丰富和饱满。我的经验是写作可以不断地去唤醒记忆,我相信这样的记忆不仅仅属于我个人,这可能是一个时代的形象,或者说是一个世界在某一个人心灵深处的烙印,那是无法愈合的疤痕。我的写作唤醒了我记忆中无数的欲望,这样的欲望在我过去生活里曾经有过或者根本没有,曾经实现过或者根本无法实现。我的写作使它们聚集到了一起,在虚构的现实里成为合法。十多年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样的话——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因为我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时,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之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
  • 作者:余华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 作者:余华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 作者:余华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 作者:余华
    本书收入余华的九篇阅读和音乐随笔,他从读者和听者的角度对大师们的经典作品进行独特的解读,既痴迷、激越,又保持冷静的思索。音乐的叙述和文学的叙述有时候是如此的相似,它们都暗示了时间的衰老和时间的新生,暗示了空间的瞬息万变;它们都经历了段落的开始,情感的跌宕起伏,高潮的推出和结束时的回响…… 它们的叙述之所以合理的存在,是因为它们在流动,就像道路的存在是为了行走。不同的是,文学的道路仿佛是在地上延续,而音乐的道路更像是在空中伸展。
  • 作者:余华
    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哪怕后来成了万亩荡和木器社的主人,他身上的谦卑和沉默依旧没有变。他的过去和一座谜一样的城联系在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一个不存在的地方。他原本不属于这里,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往后的日子,他见识过温暖赤诚的心,也见识过冰冷无情的血。最终他徒劳无获,但许多人的牵挂和眼泪都留在了他身上。文城在哪里?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 作者:余华
    《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它通过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展示了个人命运与权力意志之间不可抗衡的灾难性景象,也凸显了人性之爱与活着之间的坚实关系。
  • 作者:余华
    余华中篇小说集汇总了余华的书,总是在自己觉得生活无限美好到快乐心情膨胀至难以控制时看,因为余华的书总能让我沉寂下来。不是悲伤,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心痛与冷静。
  • 作者:余华
    没有一个作者的写作历史可以长过阅读历史就像是没有一种经历能够长过人生一样。我相信是读者的经历养育了我写作的能力……二十年多来,我像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那样保持了阅读的饥渴,我可以说是用喝的方式去阅读那些经典作品。最近的三年当我写作这些随笔作品时我重读了里面很多篇章,我感到自己开始用品尝的方式会阅读了。我意外地发现品尝比喝更加惬意。
  • 作者:余华
    本《余华精选集》收录余华的短篇小说。现实的残酷,说到底,就是要把裹在其外表的那层美丽的表皮撕破,而露出的血淋淋的液体和阴森的白骨。 我们太习惯于美丽,我们太憧憬美丽了,中国的传统教育,总是这边学着鲁迅,那边让我们作那种人性美丽的作文。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桃柒拾玖
    专栏求收预收文《替嫁咸妻》《通房为妻》,《赚银子,养夫郎》(女尊)文案在下面,喜欢就点进专栏收藏一下吧,啾——乔月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男频小说里,成了男主赵天齐的炮灰童养媳桑乔月。在书里,桑乔月苦心劳力供养赵天齐上学,甚至被他蒙骗,拿自己的清白作赌,只为帮他排除沈青书这个绊脚石。谁承想赵天齐功成名就后,转头便娶了宰相之女做正妻,还以她婚前失洁为由,生生将其变成了见不得光的外室,最终得了个抑郁而终的下场。乔月穿到了原主陷害现场,眼前是面对众人的责难,还悉心安抚她说要负责的瘦弱书生和咄咄逼人,背信弃义的渣男。想想原主的结局,她毫不犹豫的投进了沈青书的阵营。*诬陷不成自己反倒失了名声,赵天齐恼羞成怒,二两银子将她嫁给了沈青书,。乔月到了沈家,才知道沈家除了这一座摇摇欲坠的房子,穷的叮当响,就连沈青书的束脩,也是先生看他才学好免去了的。吃了两日的清粥白菜,乔月终于受不了了,发挥她动手小达人的技能,绣荷包,熬酒精,做美妆,不但让沈家过上了好日子,还将沈青书养成了个白白胖胖的状元郎。渣男越活越惨,最终名落孙山,哭着喊着要让她回心转意,某人穿着状元袍,揽着乔月的腰肢,拿出圣上的赐婚圣旨,已婚,勿扰。—我是分界线—《替嫁贤妻》小白泽舒窈,一朝穿成被迫嫁给残废将军晏绥之的替嫁新娘。传闻此人性格怪异,阴晴不定,之前的三位妻子都死在了新婚之夜,无一例外。果然,舒窈刚嫁进门,盖头都没掀,男人便狠厉地掐住了她的脖子,不想死,马上滚。舒窈一怔,随即嘴角一撇,委屈巴巴,你家床太硬了,硌得我难受。晏绥之:……这人莫不是脑子有病?晏绥之一生戎马沙场,战功赫赫,不料引得皇帝怀疑。庆功宴上,一杯毒酒,他双腿残疾,武功尽失,命不久矣。如此皇帝还不放心,一连三次赐婚,次次新婚夜血溅纱帐。直到这第四次,对方不但没动手,大晚上的还说冷,要抱着他睡。晏绥之猜测,该是皇帝黔驴技穷,换套路了。呵,且看她能装到几时……自此起,晏绥之对舒窈有求必应。舒窈嫌家里床硬,他变卖家产给她换松软大床;舒窈嫌饭菜难吃,他打压下属,让他们个个成了大厨;舒窈嫌家里穷,他拖着残废的身子也要外出赚银子。舒窈就此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咸鱼生活,但谁都觉得,晏绥之是虚情假意,伺机而动。直到一次他外出,舒窈被皇帝召进宫,折磨得不成人形,险些丧命。向来云淡风轻,运筹帷幄的人勃然大怒,都宠到这个份上了,再让她成为天下最尊贵的女人,不过分吧!【我本是流连于黄泉边上的一缕孤魂,是你带我回到人间,从此三餐四季,我必朝夕与共,护你周全】——————————《通房为妻》阿满第一次见傅云修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荒凉颓圮的院子里,男人坐在轮椅上,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懒懒地撩了撩眼皮,你就是我娘给我找的通房?阿满没有回话,却悄悄红了脸,因为她从没见过长得如此好看的人。*傅云修胎中带疾,自幼体弱多病,后来伤了双腿,大夫断言他活不过二十五岁时,他便成了傅家的一枚弃子。阿满任劳任怨照顾了他三年,陪他安然度过了二十五岁的生辰。然后,依旧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男人告诉他,他要娶妻了。那一刻,阿满忽然觉得,需要她仰头看的傅云修,其实一点也不好看。所有人都以为阿满会不依不饶,一哭二闹三上吊,却不想她只是盯着他良久,淡声说了句恭喜。然后在傅府的张灯结彩,欢声笑语中,带着她初来时拿着的破包袱,一个人……走出了傅家。听闻那一晚,向来温和如玉的傅家大公子,红着眼,疯了似地翻遍了云城,只为找他消失的妻。——————————《赚银子,养夫郎》别人穿越,锦衣玉食金手指沈青棠穿越,破产退婚被人欺。沈青棠:enmm!但好歹咱来自现代,新兴产品拿来使,管理方式拿来用,势必要让破败的家起死回生。对家听闻沈家那纨绔女要重振家业,一个个笑的拧成了麻花,纷纷说她自不量力。结果——第一年,沈家在上京开了分店,生意兴隆。第二年,沈家入了云城商会,受人追捧。第三年,沈家得公主青睐,成了皇商。第四年,大礼总商会成立,沈青棠成了新任会长,商界大佬纷纷抱大腿,求庇护。对家:……您看我还有机会吗?感情流文案时隔多年,沈青棠忆起当年创业之苦,还是感动于那个小小少年不顾名节,为她拉投资,嘘寒问暖,无微不至。所以,其实初见时,你就对我一见钟情了对吧!不是,已为人父的燕槿满眼温柔,却也直言不讳,其实当时的那块砖头,我是想盖你脑门上的。沈青棠:……这多年的恩爱与时光,究竟是错付了。
  • 作者:光暗之心
    我叫包正,是一名开封府磨刀人。手掌《洗冤录》!三口铡刀定人间公平,斩世上妖魔!
  • 作者:映溪禾
    6月26号入v,届时万更,希望小可爱多多支持。 平平无奇的穿越少女森田瞳以为自己会这样走过平淡的一生。 然而某天一只白毛从天而降,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不不不!!! 看着对自己自己兔子睡衣跃跃欲试,垂涎三尺的白毛,森田瞳疯狂摇头: 我说的不是这个门啊!
  • 作者:一口香
    公告:本文将于1月17日周三倒V,倒v章节从25章开始,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本文文案:曾用名:《最是人间留不住》文案一:上柱国英国公嫡长孙郭继业文能治民武能安邦,偏偏生了一种怪癖,别说让丫鬟服侍他宽衣解带了,就连一点女人香都闻不得,一有女人靠近他就脸色发白神情恍惚冷汗岑岑虚弱不堪不久人世的吓人模样,可入洛阳十大怪谈之榜首。洛阳贵女们私下里都传:真是可惜了那副八尺风流好皮囊,竟是个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文案二:夏川萂是个从乡野间被买回来特意调教好了去伺候贵人的小丫头,她因为好吃、会吃、敢吃被提前送入国公府去给老国公夫人做暖床小丫头,只是,老夫人对自家命根子金孙予取予求,一朝将自己喜欢的小丫头所有权送了出去……唉呀算了,反正都是要暖被窝,给谁暖不是暖呢......注:女主做小丫头时只有五岁,工作就只是纯洁的暖被窝,被窝暖活了她就可以圆润的功成身退了哈哈!...........................................................................................推荐我的完结文:大秦嬴鱼
  • 作者:苏芊陌
    传闻安家大少爷举世无双,绝色倾城,可却有一个怪癖:不近女色她无比痛心的扯了扯唇角,哎,果然怪胎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你这叫诱导他人犯罪知道吗?某女心虚的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拽着男子不撒手,果断装死。那这样呢?我可以理解为纵容他人犯罪吗?他倏然上前,眸色微暗,邪魅的唇角轻轻上扬。见过无耻的,可没见过像这般无耻的!!!那是你世面见得少。最后一句话果然真相了。……!血溅三丈,倒地不起。
  • 作者:一只熊猫
    【年代+军婚+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白棉一觉醒来,成为八十年代一个嚣张跋扈、祸害乡里的女混混,开局就遭遇军官老公提离婚。白大龄单身狗棉霸气表示离就离,下一个更乖!军官老公却不干了,深夜赶回家在某人耳边低语好媳妇儿,咱不离。……部队的人都知道自家团长有个彪悍媳妇,一言不合就把团长踹下床,私下里对团长同情极了。直到有一天,白棉拉着满满一车吃的用的到部队探亲,所有人都酸了肤白貌美大长腿,能文能武能赚钱,他们也想要这样的媳妇儿!PS全文架空,宝儿们不要过度考究哦~
  • 作者:冼清秋
    【预收】文案在下方,专栏还有,求个预收+作收【明媚直球小太阳x傲娇清冷病美人,1V1双c HE】楚绾绾意外穿进仙侠文中,成了门派中的炮灰小师妹,一年后会在新婚之夜被大师兄杀妻证道的那种。楚绾绾:保命要紧,我要求换道侣。她左挑右挑,挑中了本书男主,那个天资卓绝却一生寂寥的剑修谢辞。有男主光环笼罩,自己铁定能长命百岁!系统:强扭的瓜不甜,但你有金手指!你大声念某个人名字三次,只要这个人在一定范围内,就必定会出现在你面前!随叫随到!楚绾绾:我不信,除非你让我现在试试。在试炼弟子的太虚秘境,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楚绾绾第一次大喊。谢辞谢辞谢辞!一袭月白衣袍无风自动,容貌俊美的少年无奈地叹了口气。喊一遍就够了,我能听见。在互赠信物的尴尬场合,为了摆脱大师兄的纠缠,楚绾绾第二次大喊。谢辞谢辞谢辞!少年接过她手中剑穗揣进怀里,速度快得仿佛生怕被别人抢去。剑穗不错,不过当着这么多人,要叫我小师叔。在阴森诡谲的城外义庄,楚绾绾刚想大喊,又怕拖累谢辞,硬生生把话咽了回去。少年携凌厉剑气踏月而来,准确无误把她捞到怀里。楚绾绾小声嘀咕:……我、我也没喊啊……谢辞:以后不必喊了,我一直在你身后。楚绾绾心想,有没有那么一点点可能,谢辞其实是愿意和她结为道侣的?直到她意外发现:什么?原来谢辞修的也是无情道!这还不赶紧跑路?她火速收拾东西,却被谢辞抵在墙角。他的声音里缭绕着湿润的雾气:我的道心,是你。而在她本该被一剑穿心的那天,谢辞哄骗着她,将她手上的断刃送进了他的心脏。那一夜苍茫山飞雪不歇,而她终于得证无情天道。十年后。修真界和魔界欲以和亲暂停战事,休养生息。魔界十分爽快,一顶软轿就把人抬进了楚绾绾院内。新婚之夜,也是一样的雪夜。她也曾与某人一起,霜雪白头。她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轻声唤道:谢辞。身后有人为她遮风挡雪,红罗伞下,那魔族少主正是她熟悉的面容。我在。楚绾绾愕然转身:???阅读指南:1.双向暗恋双向奔赴,男主先动心2.关于女主的金手指,男主后期会问到*带带专栏预收文《重生后宿敌竟成我道侣》【沙雕粗线条天之骄女x bking毒舌小少爷】仙门第一天之骄女司落落,有一个死对头竹马。她和慕星衍的初遇,始于司落落的抓周仪式。彼时她摇摇晃晃地绕过了一堆仙丹灵器,胖胖的小短手拉住了慕星衍的衣袖。双方父母:哦豁。五岁的慕星衍脸上带着嫌弃的表情,抬手就要把她一掌拍开。司落落眼疾手快,扯下他腰间佩剑狠狠一掰。剑锋断了,那是他父母刚刚送他的本命仙剑。双方父母:……司落落:哦豁。慕星衍:……我要你的命!!!从此,两人针锋相对势同水火,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终于有一天,司落落约慕星衍在山巅比剑,面对魔君突如其来的偷袭,她下意识就挡在慕星衍身前,生生为他受了这一掌。少年的脸上流露出惊惧和悔意,她从没见过他这副样子,只觉得好笑极了。感受到生命在飞速流逝,她强撑着自夸:我赢了,若是你接下这一击,现在肯定已经魂归西天。慕星衍紧紧抱着她,面色复杂:……别说了。不,我一定要说。司落落决定将遗言一口气说完。以后你每顿饭都要吃香菜芹菜,养一大群毛茸茸的小动物,替我孝敬我爹娘,只许用那把断剑打架。小样儿,就不信整不死挑食洁癖又好胜的慕星衍!以及……不准忘了我。*司落落重生了。再醒来时,她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四周是铺天盖地、耀目刺眼的红。再定睛一看,眼前是慕星衍那张熟悉至极的面孔。救命啊!为什么人死后还会做噩梦!不对,人都死了救什么命。慕星衍向她压下来,冰凉的唇触到她,湿润而柔软。以后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永不分离。司落落:……卧槽!!!爷的初吻!!!【小剧场】慕星衍:岳父岳母,落落曾嘱托我照顾您二老,从今往后,我会视您们如亲生父母。司父司母:便宜儿子好懂事嘤嘤嘤司落落:……我托你照顾,没说让你这么照顾!!!
  • 作者:天意如此,
    (剧情需要,可能有一些人物出场或者死亡的时间和原剧不同!)团藏!老子出去游历数十年!真当我死在外面了?现在都敢欺负我的族人了?以为我不会回来了?小猴子!你敢背地里支持他们对付我的族人?团藏、三代火影内心:怎么可能!这位大人怎么还没有死!完了……子言爷爷!你终于回来了,小纲手好想你!旗木子言!传说与千手柱间和宇智波斑共同建立了木叶村,和柱间并称战国双神里的剑神!斑,别嘚瑟了,你想起舞我陪你?辉夜!你还是乖乖被封印吧!不然我不介意砍死你!旗木子言站立在虚空,手中刀指着刚刚复活的辉夜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