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短篇精选集

余华短篇精选集

作者:余华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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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余华
    柳生赴京赶考,行走在一条黄色大道上。他身穿一件青色布衣,下截打着密褶,头戴一顶褪色小帽,腰束一条青丝织带。恍若一棵暗翠的树木行走在黄色大道上。此刻正是阳春时节,极目望去,一处是桃柳争妍,一处是桑麻遍野。竹篱茅舍四散开去,错落有致遥遥相望。丽日悬高空,万道金光如丝在织机上,齐刷刷奔下来。柳生在道上行走了半日,其间只遇上两个衙门当差气昂昂擦肩而过,几个武生模样的人扬鞭摧马急驰而去,马蹄扬起的尘土遮住了前面的景致,柳生眼前一片纷纷扬扬的混乱。
  • 作者:余华
    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入选韩国《中央日报》评选的100部必读书(2000年),与《活着》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0部作品本书为全国畅销书,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轰动,并被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这是一条绵延的道路、一条亘古的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被余华的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其实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两个人的历史就在这样荡气的歌声中唤起了更多人的记忆……
  • 作者:余华
    1992年春节后,我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我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我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我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我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
  • 作者:余华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作品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记忆中的时间的感受,叙述者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忆记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 作者:余华
    《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它通过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展示了个人命运与权力意志之间不可抗衡的灾难性景象,也凸显了人性之爱与活着之间的坚实关系。它从特定的历史苦难中发现了爱的宽广、无私与无畏。我们的故事将从最精彩处开始……
  • 作者:余华
    作为去年中国最会制造悬念的小说家―――余华,去年7月出版18万字的《兄弟》上部之后,今年2月下旬完成了《兄弟》下部33万字的创作。余华最长的一部作品由此诞生。《兄弟》是余华第一次在写作时用到尾声的作品,下部包括尾声在内共有51章,前面有两三章写两兄弟自己有工资以后的幸福而平静的生活。接下来,有七章写了兄弟俩和林红之间的三角关系,长达六万多字。 《兄弟》上部中,有人说于华从宋钢父亲宋凡平之死就开始烹调死亡的盛宴。在下部里面,他不会继续烹调死亡盛宴―――除了宋钢自杀是非正常死亡外,别的人,譬如宋钢爷爷、老关剪刀、张裁缝等,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生老病死。 宋钢在下部里面遭遇的命运是他所在的工厂破产,他也越来越潦倒,后来因为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他在40多岁时自杀了。他自杀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同一张床上。宋钢在临死之前,给林红和李光头都写了一封信。 林红是一个典型的连接今天和过去的女性,不同于80年代以后出生的女性。宋钢的死,让她在生意场上变得像以前的李光头一样很成功,而李光头则变得没有了任何欲望,挣钱没有了任何兴趣,唯一的愿望就是,上太空,把哥哥的骨灰盒拿到太空去。在尾声里,余华交代了李光头的命运。他要上太空去。他还专门请了两个俄罗斯留学生教他俄语,还进行体能锻炼。因为李光头在电视里看到,在太空的轨道上,每天可以看16次日出和16次日落。李光头要把宋钢的骨灰盒放在,太空的轨道上,让宋钢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最后,李光头用俄语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
  • 作者:余华
    余华是因小说享誉方坛的,1998年,意大利已将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颁发给这个渐出国门的优秀作家,而这个奖十二年前也曾颁发给199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萨拉马戈,以及略萨、君特·格拉斯、多丽斯·莱辛、富恩特斯等国际知名作家。当余华被问到如何又迷恋上随笔了,他这样回答:随笔与小说有思维方式上的截然不同,我写随笔是被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迷恋了,我不常写散文,它在思维方式上与小说没有什么变化。现实生活、对小说和写随笔的就的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开始我完全找不到随笔的语言序,现在已经写得秀快,但是我认为不能再写了,因为我发现我写随笔的同时写小说的欲望在减弱。将随笔的精华结集也足对我三年多写作随笔的总结。读余华随笔,您会感受到他独特的思维方式及文体。他对句子的穿透力达到惊人的程度,以至于现实仅仅存在于句子的力量抵达的空间,含混但是精确,模糊却又透明。因此,在当代各路作家徘徊于新状态、私人写作的路上之时,具有超越被超越、反叛被反叛精神的余华回到了经典。在这个语言铺就的途中,余华再度与内心相遇,这即是余华常说的虚无的写作,因为虚无就是回到真正的内心,亦即朝向内心的写作。
  • 作者:余华
    这是我从1986年到1998年的写作旅程,十多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者阴沉的白昼过去之后,岁月留下了什么?我感到自己的记忆只能点点滴滴地出现,而且转瞬即逝。回首往事有时就像是翻阅陈旧的日历,昔日曾经出现过的欢乐和痛苦的时光成为了同样的颜色,在泛黄的纸上字迹都是一样的暗淡,使人难以区分。这似乎就是人生之路,经历总是比回忆鲜明有力。回忆在岁月消失后出现,如同一根稻草漂浮到溺水者眼前,自我的拯救仅仅只是象征。同样的道理,回忆无法还原过去的生活,它只是偶然提醒我们:过去曾经拥有过什么?而且这样的提醒时常以篡改为荣,不过人们也需要偷梁换柱的回忆来满足内心的虚荣,使过去的人生变得丰富和饱满。我的经验是写作可以不断地去唤醒记忆,我相信这样的记忆不仅仅属于我个人,这可能是一个时代的形象,或者说是一个世界在某一个人心灵深处的烙印,那是无法愈合的疤痕。我的写作唤醒了我记忆中无数的欲望,这样的欲望在我过去生活里曾经有过或者根本没有,曾经实现过或者根本无法实现。我的写作使它们聚集到了一起,在虚构的现实里成为合法。十多年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样的话——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因为我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时,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之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
  • 作者:余华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 作者:余华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 作者:余华
    余华对人生冷峻的剖析与拷问;他对历史与现实清醒的警惕姿态;他对底层生存的热烈而朴素的爱;他对人性在苦难中散发出的金子般的光辉的觉悟书写!他是谁?他就是《活着》和《兄弟》的作者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余华具备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那种逼视世界、洞视存在的勇气与锐利。本书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精选,他在这些作品中像陀氏那样俯身向无底的深渊、在黑暗面前坚持睁大他那双残酷的眼睛、试图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抵达那背后人人讳莫如深的真相。
  • 作者:余华
    本书收入余华的九篇阅读和音乐随笔,他从读者和听者的角度对大师们的经典作品进行独特的解读,既痴迷、激越,又保持冷静的思索。音乐的叙述和文学的叙述有时候是如此的相似,它们都暗示了时间的衰老和时间的新生,暗示了空间的瞬息万变;它们都经历了段落的开始,情感的跌宕起伏,高潮的推出和结束时的回响…… 它们的叙述之所以合理的存在,是因为它们在流动,就像道路的存在是为了行走。不同的是,文学的道路仿佛是在地上延续,而音乐的道路更像是在空中伸展。
  • 作者:余华
    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哪怕后来成了万亩荡和木器社的主人,他身上的谦卑和沉默依旧没有变。他的过去和一座谜一样的城联系在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一个不存在的地方。他原本不属于这里,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往后的日子,他见识过温暖赤诚的心,也见识过冰冷无情的血。最终他徒劳无获,但许多人的牵挂和眼泪都留在了他身上。文城在哪里?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 作者:余华
    《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它通过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展示了个人命运与权力意志之间不可抗衡的灾难性景象,也凸显了人性之爱与活着之间的坚实关系。
  • 作者:余华
    余华中篇小说集汇总了余华的书,总是在自己觉得生活无限美好到快乐心情膨胀至难以控制时看,因为余华的书总能让我沉寂下来。不是悲伤,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心痛与冷静。
  • 作者:余华
    没有一个作者的写作历史可以长过阅读历史就像是没有一种经历能够长过人生一样。我相信是读者的经历养育了我写作的能力……二十年多来,我像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那样保持了阅读的饥渴,我可以说是用喝的方式去阅读那些经典作品。最近的三年当我写作这些随笔作品时我重读了里面很多篇章,我感到自己开始用品尝的方式会阅读了。我意外地发现品尝比喝更加惬意。
  • 作者:余华
    本《余华精选集》收录余华的短篇小说。现实的残酷,说到底,就是要把裹在其外表的那层美丽的表皮撕破,而露出的血淋淋的液体和阴森的白骨。 我们太习惯于美丽,我们太憧憬美丽了,中国的传统教育,总是这边学着鲁迅,那边让我们作那种人性美丽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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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情万种钓系姐姐X疯起来有点野深情小狗男主视角暗恋成真,女主视角先婚后爱。下本写《野风缱绻》野性如风藏族少女X清风霁月资本大佬,文案在下方,提前求个预收。文案1:T大少年班历来是孤寡绝爱天才聚集地。云澈作为其中最耀眼的一个,却早早在十六岁动心。那年夏天,白色裙摆飞扬,女生笑意明媚,像干净纯白的栀子。景妍在站在瀑布一般的紫藤花墙下,微微上挑的桃花眼满盛满笑意,伸手揉他的发顶:喜欢姐姐啊?得等你长大哦。-后来云澈从报纸娱乐块看到维多利亚港盛放的漫天焰火和在一片璀璨下拥吻的两人。俊男靓女,家世登对,天作之和。报纸如此评价。姐姐没有等他长大。-再见是在项目汇报会上,景妍身着利落正装,银框眼镜后的目光锐利沉稳,随手翻了几页,将云澈费尽心血的设计方案随意丢在一旁,无情评价:学生团队,异想天开。云澈大谈生态保护,据理力争,却被景妍冷声打断:我是商人,只看投资回报率,你说的这些,与我何干?-再后来,景妍深夜来访,一袭红裙掐出曼妙身姿,玫瑰色指甲轻轻拂过云澈的面颊,气息如兰:喜欢姐姐啊?看着云澈涨红的英俊面庞,附在他耳边,低声道:项目给你,陪你谈着玩玩也行,要不要和姐姐结婚?文案2:圈内相传,景妍心思深沉,手段过人,匆匆结婚不过为了顺利掌权,象牙塔里的学生不谙世事,远离集团事务,单纯好掌控。景妍的算计不仅于此,四年布下的局,唯一失算不过是云澈。云澈捧着一颗一尘不染、金灿灿的真心,让她心甘情愿踏进温柔网。但后来,景妍发现总爱黏着自己撒娇像只金毛大狗狗的云澈并不是那么单纯无害。她听说燕城百年望族容家的小儿子单名一个澈字,随母姓云。身形修长高大的青年能够轻而易举将她禁锢在怀中,将她耳后玫瑰花形的胎记吻到娇艳欲滴,平时温和无害的狗狗眼尽是欲念,嗓音微哑,低声道:姐姐,今晚我可能会有点疯。文案3:景妍买过一块地,后面因为城市规划修改,荒废很久。有一天开车路过,荒地大变模样。蜚声业界的植物学教授云澈顶着烈日,亲手洒下花籽,一片玫瑰盛开绚烂。景妍想起当年潮湿的夜里,少年在耳畔低声说下的情话:世间的花有千万朵,姐姐永远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阅读指南:1V1SC非双初恋。HE。----下本《野风缱绻》-----容氏百年望族,燕城当之无愧第一豪门。现任董事长容泽清冷矜贵,生了一张倾国倾城色,在商场上手腕铁血,杀伐果决,素来无人敢冒犯。却被同一个人用尖刀抵着脖颈两次。第一次是初见。容泽听闻洛家从藏区带回一个孩子,依过往约定,这个女孩是他未来的妻。他推开洛家大门时,一把锋利的藏刀抵在自己咽喉。手持藏刀的女孩皮肤黝黑,带着高原特有的红晕。持刀的手很稳,刀刃再进一毫,就将划破脆弱的血管。黑而亮的眼睛直直看着他,像长出利爪但羽翼未丰的小鹰。两家婚约就此作罢。第二次是网媒拍到影后姜行云清晨从容家低调离开,两人疑似好事将近。当日董事会议,因人闯入而中断。洛桑径直走向容泽,锋利的刀刃抵在男人脆弱的咽喉。会议室众人紧张站起,容泽不疾不徐,指尖缓缓拂过刀刃,最终停留在自己亲手刻下的雄鹰纹路上。容泽云淡风轻:我们洛桑想要什么?洛桑一字一顿:我来抢亲。容泽眉梢轻挑透着一丝似笑非笑:好。-婚后洛桑才发现,率先入局的人并不是她。站在金字塔顶尖的人身边从来不缺莺燕环绕。容泽遇到了一只小鹰,聪明敏锐,因为尚在幼年,偶尔会在他面前露出几分迷糊可爱。这光怪陆离的世间并不适合珍禽飞翔。但容泽想让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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