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堂

下堂

作者:陆丙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第一人称」五年前,盛青山为了娶到她,不惜抢亲,立下军令状。五年后,他凯旋归来,带回一个女人,扬言要一生一世一双人。他宠妾灭妻,她一忍就忍到了死。大梦初醒,她想要和离而不能。她坚决离开,他又凭什么口口声声说爱。「上位宣言」萧景宸:上辈子被你抢了,这辈子该还了。吕伯渊: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他们还是比较习惯叫我阿爹。「食用指南」整本书主线就是忙活着下堂,非典型大女主和离复仇爽文,介意慎入;女主个人成长大于复仇,潜力股。原生人物决定开局爽不了,无套路,相对剧情慢热,直奔主题可从第四卷起…求求了,大侠饶命,承认不是爽文,实在受不了虐可以不看,写作不易,手下留情。「补充说明」不会洗白前夫哥,可放心食用。…

《下堂》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古羲
    万物皆可培育,一切皆是宠物!在超神宠兽店中……有一刀斩杀黄金巨龙的超级小骷髅,有身怀十大宠兽秘技的看门土狗,更有自称为神的……
  • 作者:砚筠
    (专栏内还有各类GB的预收,求收藏!)魔法国度的王后派出了最信任的杀手,追杀失踪已久的公主白雪。魔镜中的白雪是位美丽可爱的女Alpha,杀手记住了她的样子上了路,误入了森林深处的荆棘丛,传闻那里住了一位暗黑的女巫。女巫带走了有着苹果香味信息素的Omega杀手,重塑了他的记忆,与他日夜恩爱,再眼看着他回到皇后身边,在王后毫无防备时给她致命一击。那一日,幽暗的森林深处回荡着女巫甜美且渗人的笑声。鲜血染红了王后的华服,水晶球不断闪烁,魔法在这一刻失效。杀手想起了一切,也想起了女巫那黑纱斗篷之下,是白雪凝成的肌肤,玫瑰染红的娇唇,水晶碎成的明眸,与魔镜中的公主如出一辙。他想要挥剑自尽,手中利剑被坚韧的藤蔓紧紧缠绕,他腹中剧烈疼痛起来,直到此时才发现还有另一个小生命的存在。白雪摘下宽大的黑纱风帽,挥舞魔杖,优雅地踏入这座本就属于她的宫殿。她挂着绝美的笑看着杀手,抚上他的小腹,用如蜜糖甜的声音说道:亲爱的,怀着我的孩子,你的生死可由不得你自己。ps:非西欧同人,原创人物预收《绿茶男狐狸竟然会怀孕》文案:张且苓在拜入宵璇阁的那天就知道,她在二十六那年会有一个情劫,一旦迈过便只剩坦途。二十六岁时,她已是宵璇阁的少掌门,原本爱玩爱闹的她还是老老实实听从了掌门师父的安排,预备在宵璇山中闭关一年,不见任何男子,以此躲开情劫。人算不如天算,张且苓在后山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白狐,她便把狐狸带了回去,养在自己的卧房里。闭关无聊,有宠物作陪,到也挺好。有一日她外出练剑回来,见她的床上躺着一个容貌倾城眼角含媚的男子,惊得她半天说不出话来。他垂眸委屈:我这个样子你不喜欢吗?不要讨厌我……张且苓没有招架住九尾狐的诱惑,很快就坠入了爱河。同门发现了容与的存在后,想要把他赶出去。拉扯间他见张且苓正走来,就顺势跌倒在了地上,捂着小腹眼泪汪汪地看着张且苓:我肚子好痛,是不是伤到肚子里的宝宝了?张且苓瞠目结舌:宝宝?你、你说什么?容与拉着张且苓的手贴在他的腹部,继续委屈道:我怀孕了,好痛…………真的假的?你别怪他们,他们不是故意推我的……容与如愿留了下来,某个月黑风高夜,一只作恶多端的大妖溜进了宵璇阁,拜伏在了容与的脚边。少主,您为何还不动手灭了这些修道之人?容与抚摸着孕肚道:不急不急,别轻举妄动哦~预收《还我男频人生》(女尊)文案:A大校草张夕惕以为他未来的人生一定是这样的:高分优秀毕业,年纪轻轻事业有成,找一个可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走向人生巅峰。后来……一着不慎被人暗算,醒来后就穿越到了一个历史书上不存在的世界。穿越就穿越了吧,但别人的穿越要么是穿成王公贵族,要么平民开局最后也能凭借现代人的智慧逆袭,但是他……穿越来的第一天就被迫成亲,又稀里糊涂地被迫洞房花烛,被迫喊一个女的妻主,每天被洗脑男子就该三从四德,两个月后就吃什么吐什么,小腹也开始微微隆起……坑爹啊!还我男频人生!预收《解命》(GB)文案:从小就是阴阳眼的安泽,十八年来受尽鬼魂搅扰,直到有一天被手持桃木剑的少女拦下。她成了他班上的插班生,她说可以保护他从此不受邪祟烦扰,条件是拜她为师,安泽答应了。师父说话算话,为护他安然无恙,无数次挡在他的身前。安泽,离远些。安泽,站我身后。安泽,别怕,我没事。他的师父是世界上最好最正直的人,她是安泽心里的神明,也是他倾心仰慕之人。直到那天,一直护他平安的桃木剑穿透了他的身体,她含泪抽出贯穿他的桃木剑,血色滴落如朱砂。她说:安泽,一切都结束了,这是你的命。————————————张曲见身为宵璇阁副掌门肩负重任,门派上下都在寻找那命定之人,为大厦将倾的危局作解。她为此踏入尘世,伪装成大学生,一路上学收徒除鬼,始终没有找到那个人。那一天,她的徒儿淋着雨抱着热气腾腾的便当盒朝她跑来,脚下雨水飞溅。张曲见在檐下望着他,他也露出了一个纯澈的笑脸,仿佛不是在淋雨而是如沐春风。张曲见眼前朦胧起一片水雾,轻叹道:为何是你?天卦指示,那人是破局之解,也是不得不被牺牲的祭物。预收《废柴公主登基后》(女尊)文案:皇帝驾崩后,素来柔弱怯懦的三公主端木柔嘉,作为唯一还活着的公主登上了帝位。世人都当她是捡了大便宜,只有荀昳知道,她之所以能登上皇位,全是他在暗中清扫掉了麻烦。荀昳只想要一个听话的傀儡,他就好先当掌权太后,时机成熟之时再杀了她登上皇位,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男帝。金銮大殿后,垂帘听政的荀昳美艳的眉眼间积威深重。看着恭恭敬敬走向他的端木柔嘉,拽过她莹润纤细的腕,故意将她拉入怀中:陛下身子不好要多休息,可将朝政之事交由我来处理。端木柔嘉神色惊惶脸上微红,却乖乖让他搂着不敢挣扎:都听父后的。他看着这位从身到心都柔弱不堪的女帝,觉得她就好似自己豢养的一只小白兔。直到有一日,荀昳所有的布局朝夕间尽数被毁,他被褫夺封号囚于行宫,别无他法只能跪伏在端木柔嘉的脚边。他这时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原来她从不是自己的傀儡,自己才一直都是她的掌中之物。
  • 作者:七日霜飞
    他竟然在深宫内院里当起了男宠?这怎么可能呢?!他可是大名鼎鼎的斧头帮帮主欧四九呀,虽说长相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综合素质绝对是当世无人能敌的,而因为一场意外的相遇,他认识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一起去寻找数百年前的旷世宝藏,一起过渡了许多难关,却不想一瓶忘情水,将心爱的女人拱手让给了自己的结义兄弟.从此这江湖上,还有什么好牵挂的呢.纵使他拥有了富可敌国的财宝与兵力,可到底难忘红颜一笑!脚一跺心一横入了深宫,从此醉在万紫千红的妃子与公主中,宫里搭起了蔬菜温棚,喂着了猪养起了鸡,金鸾殿上卖起了豆芽菜!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欧四九呢?又是怎么样的一场江湖嬉笑录呢?
  • 作者:苦瓜椰子酥
    沈焰和苏纸月的第一次见面,是因为一场阴差阳错的相亲。一个是安静温文的画师,一个是帝都出了名玩世不恭、桀骜难驯的大少爷。明显两个世界的人。两人客气吃饭,礼貌道别,成年人的拒绝,不需要说出口,大家都已明了。可第二天,沈焰对面搬来新住户,正是苏纸月。她搬着东西,一边跟朋友打着电话,一句话连着回答了朋友的四个问题,谢谢你帮我找房子,沈焰确实住在这里,我真的很喜欢他,刚好.....话没说完,苏纸月进了房间。对面,沈焰站在门口,若有所思。前一晚相完亲,再结合对话的上下文语境。刚好什么?刚好和他培养感情呗。沈焰无谓哂笑,白费心机。------对于自己的邻居是曾经的相亲对象这件事,苏纸月倒是很坦然。两人住得近,沈焰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能搭把手的,苏纸月都会帮一把。直到一次不小心听见沈焰和朋友聊天。太晚了我得回了,我对面那个小姑娘太喜欢我了,我一会儿要是不回去,她又得冒着大雨来接我了,唉,真拿她没办法。话是苦恼话,语气中却带着明显的炫耀和雀跃。当事人苏纸月一脸懵:??????她怎么不知道她喜欢沈焰?------温柔坚定插画师vs自我攻略加傲娇第一名大少爷小甜文------十年前,他漏下一束光,她抱着这束光踽踽独行,终在十年后相逢,将这束光,重新交还到他手上。
  • 作者:封号车夫
    穿越斗罗大陆海神岛,作为普通海民的海波东获得签到系统。叮,在波塞西寝宫签到,获得顶级武魂鲲鹏!叮,在海神殿中签到,获得泡面三叉戟!叮,在海女殿签到,获得美人鱼一条!叮,在海龙殿签到,魂力等级增加一级!叮,在海星殿签到,魂力等级增加一级!叮,在海鬼殿签到,魂力等级增加一级!叮,在武魂殿签到,获得…………修炼?修炼是不可能修炼的,这辈子都不会修炼的!修炼那么费劲,有签到系统小姐姐说话好听么?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妙探奇案系列》之《女人岂是好惹的》。当代美国侦探小说的大师,毫无疑问,应属以《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的加德纳最具代表性。但事实上,《梅森探索》并不是加氏最引以为傲的作品,因为加氏本人曾一再强调:《妙探奇案系列》才是他以神来之笔创作的侦探小说巅峰成果。《妙探奇案系列》中的男女主角赖唐诺与阿白莎,委实是妙不可言的人物,极具趣味感、现代感与人性色彩;而每一本故事又都高潮叠起,丝丝入扣,令人读来爱不忍释,堪称是别开生面的侦探杰作。《梅森探案》共有85部,篇幅浩繁、忙碌的现代读者未必有暇遍览全集。而《妙探奇案系列》共为29部,再加一部短篇结集,恰可构成一个完整而又连贯的小全集。每一部故事独立,布局迥异;但人物性格却鲜明生动,层层发展,是最适合现代读者品味的一个侦探系列。加德纳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其作品已出版一百多部,部部精采。《加氏妙探奇案系列》更是被美国书评家誉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侦探小说,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 作者:桔桑枝
    本文又名《捡到个天仙》云溪村有个学识渊博的教书先生,名叫凌姒,是个为待人和善,见多识广的软糯姑娘。一个人住在村里西边的山上,柴米油盐,酱醋酒茶,日子过得很是平淡。直到,她在溪边捡到了一个天仙美人,这平淡日子就像是有了奔头,状况百出。一个人的屋子变成了两个人住,一个人的床榻变成了两个人睡,一个人的面还得两个人分着吃。凌姒见到天仙的第一眼,就被她倾国倾城的美貌给迷了心窍,将人捡回家里贴心照料,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数次问她是否愿意做自己的嫂嫂。但天仙很是心高气傲,板着张脸凶巴巴的,脾气也不好,一口拒绝便算了,对待凌姒也颐指气使。若不是她会修门,会劈柴,会抓鱼,做饭好吃,凌姒早把她赶出去了。只是……天仙饭量有点大。凌姒翘着手指悄悄数着压箱底的银票,瘪着小嘴,心里在滴血,暗自捏紧了拳头,安慰自己,没事,就当是替阿兄养嫂嫂了。可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准嫂嫂变得阴阳怪气,说话也拈酸带醋的。隔壁二牛哥娶了媳妇,她带天仙去吃酒,嘴甜夸了句嫂嫂真漂亮。天仙面色不愉,竖眉:你怎么谁都叫嫂嫂?你哥哥媳妇儿真多。凌姒:???凌姒是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多日来同吃同睡,还曾一起沐浴的天仙,竟是个披着娇女娘外貌的俊俏郎君。直到后来某一天,凌姒看着意气风发,恣意潇洒的嫂嫂,一脸木然。心里无能狂怒,怎么是个男的?那她为养嫂嫂花的银票,岂不是打水漂了?裴珏挑眉,面若桃花,笑的光风霁月,用着那张绝世美貌勾她,阿姒,我做不了你阿兄的媳妇,可以做你的媳妇儿。嫂嫂勾引我!乖巧软糯心思敏感的抠门小娘子VS男扮女装虎落平阳的京城郎君(PS:前期情节较细水长流)你哥哥知道你在外面帮他娶媳妇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