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刀

天魔刀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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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嘉靖四十三年。九月十五。真人府。月圆,雾浓,夜已深!真人府浓雾中迷离,圆月下仿佛天外飞来,又仿佛随时都会天外飞去,看来是那么的不真实。高义却只有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现在他正立在府外高墙之下,暗影之中。在他的左右边有六个人,与他同样年轻,都是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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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秋。古道,洛阳城外十里。黄昏将近,西风渐紧,落叶纷飞,天地间说不出的苍凉。一队人马这时候正在古道之上。三辆镖车,四匹健马,二十七个人。在三辆镖车之上都插着一面三角小旗,鲜红色,只绣着镇远两个字。这正是镇远镖局的车子。镇远镖局在洛阳,然而镖走天下,黑白两道的朋友大都卖账,少有打它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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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拂晓。雪虽雾,寒意却更甚。冬已深。星屑满空,天上还有月,却已远在天边。月色凄清,星光黯淡.一个人披星戴月,天边匹马奔来。马快,一路冰雪激飞,这一骑人马,远看就像是一团在滚动着的烟雾。这种天气,这个时候,居然有人这样奔马,路上如果还有行人,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只可惜这里已远在城外,人好像也就只得这个。沈胜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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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怎样了?白衣人终于张开眼睛,目光与语声同样冰冷。很顺利。左面的白衣童子跪下,双手将锦盒奉上。白衣人却一拂袖,一声好!接问水仙是否仍然在百花院。右面白衣童子点头,应声道:走不了。很好。白衣人探手一掠风吹散了的头发,随即站起身子。他坐着倒不觉得,这下站起来,才知道比一般人高出很多。右面白衣童子接将紫金鼎上那支剑捧起来,左面那个童子锦盒往腰带一挂,亦腾出双手,抱起那个紫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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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山,位于陕西省东部,北临渭河平原,古称西岳。华山海拔一千九百九十七米,有壁立千仞之势。华山上有莲花峰,落雁峰、朝阳峰、玉女峰,五云峰五大山峰,分立于华山西、南、东、中、北五处,其中尤以西峰莲花蜂最高最险。月光之中,但见岩石壁立,奇峰刀剖,幽壑阴森,悬崖万丈。真可谓:黄雀难飞越,猿猱愁攀援。这时,在月色朦胧之中,正有四个人向着华山最高峰——莲花峰攀登。走在前面的是个矮小结实的老头子,柔软的褐色头发稀零零地盖在头上,前额宽大,和面部不太相称,双眼细小却很有精神,行动异常敏捷,轻功显然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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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思有关僵尸的电影剧本,细算下来应该是五年前的事,当时我先后拟好了-牙僵尸外国僵尸东游两个剧本,也算准这类型的黑色喜剧一定会大受观众欢迎,可惜导演监制同意了,出钱的老板却大表疑惑,这其实也难怪,懂电影的老板原就不多,而那两位老板这么巧就是不懂电影,对那两位导演的信心又不大,种种原因影响下,这两部僵尸电影终于胎死腹中。之后过了两年,我负责宝禾电影公司的创作组,反覆思量,还是要弄一部僵尸电影才甘心,于是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弄出了僵尸先生这个电影剧本来,当时我曾经夸口,用任何的导演任何演员也没有影响,但大哥大还是不放心,倒是曾志伟全力支持。
  • 作者:黄鹰
    月圆,雾浓。夜末深。小舟周围浓雾迷离,三丈之外除了浓雾,便已什么也都看不见,但仰首望去,隐约仍能够看见一轮圆月。凄冶的月光透过浓雾射下,更加苍白,那迷离的浓雾在月光中就像是烟云一样,又像是一匹白绫,散成了千丝万缕。楚轻侯盘膝坐在小舟上,溶在月光下,迷离在浓雾中,骤看来,也像要散成万缕千丝。在他的面前放着一张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张五弦古琴,他的一双手正在琴弦上移动。一阵阵苍凉的琴声随着他双手地-动,从几上的那张古琴上发出来。
  • 作者:黄鹰
    徐廷封三人才离开安乐侯府,锺木兰的轿子使到了,听说南宫世家的五夫人到访,钟大先生忙叫请进内堂见面,心情不由紧张起来,虽然他自称早已看破世情,毕竟还未完全看破,锺木兰也到底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唯一的亲人。他绝少到南宫世家,虽说是山长水远,其实多少亦有些逃避的意思。父女见面,钟大先生感觉是既喜又悲,连语声也颤抖起来道:「木兰,快起来,让爹看清楚你。」
  • 作者:黄鹰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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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 作者:黄鹰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 作者:黄鹰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 作者:黄鹰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 作者:黄鹰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 作者:黄鹰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 作者:黄鹰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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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屋》(Crooked Huose),又译作:畸形屋。写《怪屋》纯粹是为了消遣,我有理由相信,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本书。——阿加莎·阿里斯蒂我在埃及遇上了索菲娅,此后她成为了我心爱的女子,然而我对她的家庭背景等一无所知。有一次,她终于肯开口对我说,她住在伦敦郊外的一个富豪住宅区,住在一幢歪歪扭扭的畸形小屋里……回到英国之后,索菲娅陷入了一起杀人案中,她那极其有钱而脾气怪诞的老祖父阿里斯蒂德被人谋杀了,怪屋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动机和嫌疑。为了让索菲娅摆脱这件令人烦恼的事情,我巧妙地找了个借口,进入利奥尼兹家族的怪屋中调查真相。很快我就发现,怪屋之怪,并不单单指怪异风格的装潢,而是整个家族中那种变形的压抑氛围。据说这个家族有着冷酷和残忍的血统遗传,杀人犯的出现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过于年轻的女主人和家庭教师之间若有若无的恋情,索菲娅的父母那神经质而戏剧化的表现,外表高雅的克莱门西,热心的伊迪丝·哈维兰,还有那个多管闲事的小女孩……眼前的一切让我觉得迷惑,到底谁是凶手呢?律师发现老阿里斯蒂德的遗嘱奇怪地消失了,谁是把遗嘱掉包的人呢?索菲娅告诉我,她是祖父死后最大的获益者,那么我该怀疑我那勇敢,坚强而美丽的情人吗?在当了多年警察的父亲的指导下,我逐步揭开了怪屋内的秘密,找出了那个畸形的灵魂,原来凶手是……本作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中比较独特的一部,写家族谋杀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拿手好戏,本作依然没有摆脱家族谋杀的传统模式,但却在凶手设置和人性描写上巧妙地捉弄了读者一把,可以说本书的凶手绝对有资格成为令你印象最深的凶手之一。本作以男主角的第一人称叙事,要知道我和索菲娅的命运如何,凶手到底是什么人,请看阿加莎·克里斯蒂为我们精心准备的《怪屋》。
  • 作者:惊闻百合
    苏芮绾与嫡姐双双重生后,苏安玥迫不及待地抢了妹妹的亲事。前世苏芮绾助于氏秀才登上相位,而苏安玥嫁入侯府后助三皇子谋反,落了个苏家人被满门抄斩的下场。苏安玥如此心急,殊不知那秀才平步青云,有一大半都是苏芮绾的功劳。苏芮绾嫁入侯府后,一边看苏安玥的笑话,一边谋算如何保全自己的家人。只是算着算着,那韬光养晦、被嫡姐视作废物的夫君,反而逆转成了高不可攀的天上月,还将自己视作心头宝。……蒋焱冥吻过苏芮绾的鬓发,拨弄她葱白纤长的十指:王妃好兴致。苏芮绾烧掉苏安玥写满诅咒的信件,笑意盈盈:不及王爷。
  • 作者:扶礼
    【双故事①见你起意②难逃】【新文《九万情深》已开】 1. 她只是沈知南无聊时高价买的消遣,女人们诋毁她,却又恨不得活成她。 冰天雪夜,他捡到她,循循诱问:......跟我回家? 月色与雪色间, 他是第三种绝色。 2. 某日,她褪去浑身衣物,丢在他脚边,东西还你,我要离开你。 男人吞云吐雾,唇畔笑意不抵眼底,隐嘲一句。 离开我怎么生活,凭你勾引男人的本事? 她微抬下颌,沈总看上的女人,不会差到哪里去。 沈知南低笑一声,磕灭烟头起身逼近,温凉大手在她脸上拍了好几下,嗓音慵懒玩味。 行阿,翅膀硬了,想飞了。 3. 故事的最后,也有爱得深沉又疯狂的男人。 比如说:沈知南。 他失态地大闹她的订婚宴,单手掀翻圆桌,眯眸警告她。 你敢接那枚戒指试试? 她用酒瓶砸破他的脑袋,闹够了? 鲜血染红他的眼尾,他却仍在笑,晚晚,你嫁给我好不好? 【没人能以她想要的方式爱她,除了沈知南。】 ==单番《难逃》== 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 否则就会像霍东霓一样,失去一颗肾,流掉六个月的孩子,受两年牢狱之灾后,徒留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半身堕地狱,一生难逃。 霍东霓:【你是没有回音的山谷,哪怕我纵身一跃,尸体砸向你,你也不会有任何声音】 顾惊宴:【我伏延千里,只为盘踞在你心里】 排雷: 狗血逻辑废,古早烂文笔 ==预收《越界》== 初遇谢南远时。 晚樱被结婚两年的丈夫两耳光扇进雨中泥地,狼狈如蚁。 正前方,谢南远臂弯里夹着个黑色头盔,单脚支着靠在辆高定款机车上懒懒地冲她笑:你还手阿。 阴差阳错地,晚樱和谢南远成为对门邻居。 水管坏了,谢南远修。 灯泡坏了,谢南远换。 更离谱的是—— 有一次,晚樱来月事忘记买卫生巾,谢南远将超市里每一种都买了个遍摆在她面前,总有一个你喜欢吧? .......终日郁郁的晚樱被逗笑,要是我都不喜欢呢? ? 灯正好灭掉,黑暗里,谢南远又懒又淡地问了一句。 那我呢,你喜不喜欢? 灯重新亮起,仅有的一丝失智也偃旗息鼓。 晚樱:我有老公。 谢南远没想过会被一个已婚少/妇拒绝,面子上挂不住,冷嗤一句:我也不稀罕,多的是年轻妹妹爱我,懂? 嗯,懂。晚樱眼睛红了,她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那以后谢南远再没搭理过她 完全把她当个陌生人。 又在她离婚那日从天而降,像神明,像佛祖。 谢南远撑一把黑伞靠近雨里的她,将外套脱下来搭在她肩上时说:我这人性子臭,脾气大,但我从不打女人。 ...... 晚樱仰首对视,不明白他什么意思。 谢南远单膝蹲下,手指轻轻刮蹭她的耳垂,笑着说:我的意思是,你跟我走。 晚樱哽咽:你不是不稀罕? ......谢南远笑了,半边身子被雨淋湿,真不稀罕,现在就不会出现在你眼前。 再后来的晚樱红极一时,现身一个又一个的颁奖典礼,奖杯拿到手软。 她最喜欢的事,就是在作致辞感言时去看座下第一排的他,灯光重重,他的目光融进声海里,如涌般卷向她的,是无边温柔。 每每此时,她总会落泪。 寥寥此生,得谢南远一人。 ——足矣。 ==《投敌》== - 我想杀你, 却没想到爱上你。 沈敌天生深情眼,骨子里却流着最冰冷的血液。 所有爱上他的女人; 都难逃一死。 后来—— 英俊阴郁的男人剥去利刃沦为人臣,狼狈地跪在雨地里,对宋妫摇尾乞怜:阿妫,你再喜欢我一次吧,求你了。 宋妫眼角薄凉,撑伞擦肩而过:让你再杀我一次? #抑郁少女VS变态精神罪犯 #暗黑 #半救赎文 *手里的刀变成花
  • 作者:兰峭
    阮穗安:少帅,母亲又催生了,若你不想我生,给你纳两房妾。霍櫂:?阮穗安:若是少帅不行……我也可以委屈下,去……找人帮忙。霍櫂:???……后来,穗安登报招赘婿,要求身体康健,三年抱俩。霍少帅打赤膊站在招亲队伍里,等着盖上合格的红戳儿……
  • 作者:别使坏
    十年前,他被人看不起,带着一身傲气入伍参军。戎马十年,带着一身荣誉归来,当年爱而不得之人,恨而不能解仇之人,都只能匍匐在脚下
  • 作者:挠时光
    【5月1日21点开文,日更,每日晚上九点更新】路繁宁觉得她这辈子活的实在是糟糕透了她是路家的老二,原本是被父母饱含期待生下的,但因他们想要的是男孩,所以她从小就被冷遇她上面有个姐姐,姐姐处处都比她优秀她听从家里面安排,嫁给了应绍远,结果结婚一年,她见老公的面不超过五次她还活着有什么……等等。在路繁宁郁郁寡欢,生出有了死的念头时,她突然做了个梦:她才不是什么普通人,她体内可是有着孔雀血脉!拥有孔雀血脉的人,天生就应该是焦点,要穿最显眼的衣服,要活出最耀眼的自己————路家人发现路繁宁变了向来重男轻女的路父:你一个女孩子,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把你老公给你的零花钱都给我。路繁宁:你死了之后我会烧给你的。路父:???向来只会PUA的路母:要不是我当年辛辛苦苦生下你,又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养大,哪里有你今天?路繁宁:那我也一把屎一把尿地给你养老?路母:???向来掐尖要强的路繁花:你从生下来就样样都不如姐姐的。路繁宁:啊对对对,投胎你也能赶我前面。路繁花:???路繁宁:当我开始发疯后,整个人都好多了哈哈哈哈哈**向来乖顺听话,任由路家人吸血的路繁宁变了,路家人被她折磨的崩溃,告状告到了她的老公应绍远这里应绍远在应老太爷大寿前跟自己的老婆路繁宁见了一面你也是来劝我乖一点,该听话一点的?应绍远:不,我是来问你,那件紫色的礼服,要吗?已经集齐了赤橙黄绿青蓝六种颜色礼服的路繁宁:要。————所有人都说路繁宁现在变成了一个疯子,逮谁咬谁他们等着应绍远跟她离婚,将她扫地出门但是他们等啊等,等到路繁宁陪着应绍远出席各大宴会路繁宁身穿五彩斑斓的礼服走在最前面,应绍远跟在她身后众人:他们这是要离婚……的样子吧?彼时的夫妻俩:路繁宁:你别拉我裙子。应绍远:卡给你刷。路繁宁:行吧,只能拽一一点哦。他们不知道的是,应绍远其实是一个社恐当他知道自己老婆是个社牛时,他不知道有多高兴***又名:觉醒孔雀血脉后我觉得我牛逼上了天***发疯文学,社牛搭配社恐,先婚后爱推预收——《白月光和男配大佬he了》【文案一】穆云裳意外解锁了专属于自己的弹幕,得知自己其实是一本古早虐文中男主早死的白月光她活着时,男主对她心心念念,求而不得,是男女主感情发展的阻碍她死后,仍旧占据男主心中一角,把男女主虐的要死要活的看着偶尔会飘过的弹幕,穆云裳微微思考:喜欢她的人那么多……他们说的把她当白月光的男人是谁?【文案二】穆云裳对她是谁的白月光不感兴趣,她比较在意的是自己的这条小命生活如此多彩,她才不想要早死………为了苟命,穆云裳在学物理的同时兼学武看《莎士比亚》的同时看《遇险自救一百招》每月必做皮肤护理的同时必做体检回国当天,她眼前突然飘过一条弹幕:【车来了】穆云裳立马警惕,向后撤退,远离任何车辆并以十分敏捷的身手,救下了一位轮椅失控的年轻帅哥弹幕:【卧槽……她怎么把霍温救了?】霍温,少年天才画家,在他消失后第二天,声名大噪不过不到三天,就被发现已经河道在溺亡了他的遗作被拍卖出高价,男主霍曜作为弟弟,继承了他的巨额遗产现在,白月光回国后没有碰到男主,反而把原本该早死的男配大佬给救了?【文案三】对霍温来说,他的人生应当结束在他二十七岁的最后一天但是在那一天,有人闯进了他的人生此后的每一天,都是新的体验以上是文艺版以下是现实版他追着她一起上的恋综节目上别人送约会对象《莎士比亚诗集》她送他《醒醒吧,恋爱脑》别人和约会对象一起看浪漫爱情电影她拉着他去看幼儿版《安全教育警示片》穆云裳:别爱我,爱命霍温:爱你如命后来,穆云裳发现,霍温不是那个男主角穆云裳:行吧,你对我恋爱脑一点,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