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后第十年

她死后第十年

作者:相吾 状态:完本 日期:03-26

席逐月穿越了,稀里糊涂地被君侯看上,身边的人都为她能伺候君侯高兴,但她不甘沦为玩物,逃了。 红旗下长大的她,有着愚蠢的天真,不知道封建下权力的倾轧,能将人逼疯。 最后她被打断了脊梁,逃不动了,成了萧延身边的宠妾,很快怀上他的孩子。 生产那日,恰逢萧延娶妻,她九死一生诞下的孩儿,却连亲娘的面都不曾见到,睁眼就成了新妇膝下的嫡长子。 席逐月为见孩儿一面,拖着刚生产过的身躯,跪在了新房前。 雨水狂肆,席逐月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雨水与血水遮挡她的视线,她抬头,只看到朦胧昏黄的烛火下,一对新人并肩而立,十分般配。 萧延最终准允奶娘抱来孩儿,却也冷声警告她:记住自己的身份。便罚她闭门思过。 席逐月紧抱怀中大哭的孩儿,低着头,未发一言。 再后来,席逐月不见了。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萧延握着孩儿被扎出血洞的十根小手指,才知席逐月一身傲骨未毁,她佯装乖顺地生下孩儿,而后跪在雨夜中那般可怜地求他,只是为了离开他而已。 年轻的君侯吐出一口鲜血,彻底疯了。 若非年迈的老臣抱着襁褓里哇哇大哭的孩儿,一声声将他从地狱里唤回来,君侯恐怕已随席逐月而去。 清醒后的君侯全身心投入驱虎吞狼,开拓疆土的大业,没人再敢提起席逐月,他好像将她抛之脑后了。 唯有亲近之人才知道,萧延变得阴鸷孤冷,偏执疯狂地以血肉祭阵,求她回头。 十年岁月,六千八百九十四刀,他终于如愿将她唤回。 可是为什么,哪怕她早已将他忘却,却还记得不爱他。 排雷:1,封建大爹×明媚美人,男主都封建大爹了,必然狗血乱炖 2,故事开始时,男主20岁,所以别问男主为什么封建人设还是个c,他有婚约,只是还没来得及成亲,如果没女主,等正妻生下嫡长子,他会按部就班地纳妾,然后生一堆 3,分开十年,男主时间静止,女主有爱人谈成年人的恋爱…………………………下一本开《亲一口阴沉兄长》,文案如下,求收:父亲牺牲后,宝嘉被送到谢府,第一次见到谢安凤,那个木簪束发,皮肤苍白犹如厉鬼的少年郎。 之后几年,宝嘉看着谢安凤背负着血海深仇,如何一步步踏着公卿骨铺成的青云梯,成为权倾朝野的摄政王。 京师之中,无人不惧他,唯独宝嘉敢踮着脚亲他染血的下颌。 直到此时,谢安凤身体里涌动的杀意才会被安抚下来,毫无机质的瞳孔里缓慢地泛起点笑意。* 自幼时起,谢安凤就发现他感知不到别人的情绪,自己也几乎没有情绪,在他看来,杀人与杀鸡没有丝毫区别。 身边的人厌恶他,惧怕他,躲在背后小声指责他不是正常人,又害怕与他对视,匆匆低头逃离。 谢安凤从不在意这种凡夫俗子的眼光。 直到那一年,有只年幼柔软的手怯生生地拉住他,娇憨粉嫩的小脸上的笑若春风拂过的山茶花。 谢安凤灰暗的世界在那一刻亮了一下。* 【只有和宝嘉在一起,他的世界才会亮。】 可宝嘉太怯弱了,需要人呵护。 谢安凤开始出入瓦子,研究戏子的眉眼起落,伪装成温文尔雅的模样亲手教宝嘉写字。 审完犯人,谢安凤记得细致地擦干净手上的每滴鲜血,回去时还会在街头买一包宝嘉爱吃的烤栗子。 他捏碎过政敌颌骨的手,在捧着宝嘉的脸亲吻时,柔软温暖。踩裂过头盖骨的长腿,是宝嘉看书时最爱窝的暖榻。 就连在床笫之间,他也总是克己复礼,先人后己。 每次温存后,宝嘉依偎在他的怀里,听到头顶传下来他的哑声问话:宝嘉,你会一辈子陪着我,爱着我吗? 宝嘉欢快地回答:当然会啊,我最喜欢哥哥了。 她没有注意到,当她回答时,谢安凤冰冷的目光正落在她的雪白的脖颈上,好似只要她说一句不,谢安凤就能拧断她的脖子。 再抱着她冰冷的尸体,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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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相吾
    【xp释放地,男主全都是恋爱脑,对于女主有极强的占有欲,不代入任何现实,雷者误入。非要代入现实的话,想想作者为什么选了恐怖标签。】1.智械男主。我从她出生时就来到了她的身边,我看着她从蹒跚学步的孩童长成娉婷而立的少女,我为她拂去躲在被窝里的眼泪,她抱着我的腰说最爱我了,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后来,她和我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类男人。2.厉鬼男友你的男友死于一场意外,但你并没有感到很伤心,因为你们从相识到恋爱,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个月,实在算不上什么情深意切,何况,现代社会也没什么守节的道理。但是当你你欢欢喜喜地预备开始一段新恋情时,你的男友回来了。3.丧尸竹马末日来临,你遭到了男友和好友的双重背叛,在危难关头,被他们推入了丧尸潮,你以为你会死,直到有个金发灰眸的丧尸在你面前蹲了下来,冰凉的手怜惜地抚上了你脸上的伤口,轻声叫了你的小名。你很确信,你不认识他。4.山神上司很小的时候,你的父母就和你说,你被许给了山神。你只把它当作一个民间风俗,听过就忘。你按部就班地长大,升学,交友,工作,恋爱……你的恋情享龄十三日,终于你那神经病龟毛上司之手。5.沉睡血族你不知道你惊醒的究竟是什么,你绞尽脑汁哄骗面前这个肤色苍白的男人,企图让他相信你是他的妻子,好给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结果他好像真的把你当作了他的妻子。你为自己的演技沾沾自喜时,你打开了那扇密室的门,发现棺材里的女尸与你有着一模一样的脸。6.触手系男主我的夫人是个研究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可是她不知道我是个有触手的怪物。别害怕,我不担心你把这件事告诉她,因为我早就想把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该死的人类统统杀掉,这样我就可以带她回到只有我们二人的深海,我会用我的触手紧紧缠绕她,永远都不分开。——————————下本开《盲嫁》,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女非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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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下一本开:《嫁皇叔》,年上dom系权臣娇软公主,先婚后爱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朝更迭,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这位传闻中嗜血好杀生的大司马,在红烛下,冷硬着脸庞,皱着眉打量她的小脸纤腰,不甚满意。这样瘦弱的身板,也受得了?隆汉公主惊慌不已,只觉新婚夫婿好食人肉,在新婚之夜,要将她分食殆尽。只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食与她认为的食不一样。*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慢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男主是年上dom系,我必须得写一个这样的男主,我馋好久了。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传闻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始终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被献给新帝后,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被磋磨致死。可事实上,大家等来的却是某次宫宴时,看到乌发柔腰,依偎在皇帝怀里的宁筝纤细的脚腕上,被锁着精心打造的金链。任是皇帝喂酒喂食,她都垂睫静默,直到皇帝用手指掐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目光对准她曾今的夫君,咬耳轻语道:来,告诉他,现在你是谁的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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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养怪物男友守则】1.男友新买的衣服&新洗的衣服,你切记要先上身穿一遍,以确保男友拿到衣服时,衣服上都是你的味道。——这样可以确保你不在的时候,被你的气息拥抱的男友,不会因为不安,焦躁而想杀人。2.你的男友是个可爱的小社恐,祂不习惯面对人太多的环境,如果这时候他的触手轻轻触碰你,你一定要牢牢地牵着祂。——男友十分讨厌那些臭味,以及散发出臭味的人类,如果没有你牵制祂,祂会大开杀戒哦。3.你要好好地对待每一条勾过来的触手,因为那是你男友的分支,如果你不理会触手,冷落它们,你的男友会哭鼻子的。——但请你不要对那些触手太好,因为你的男友会嫉妒它们,从而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捏爆,尽管那是祂身体的一部分,祂同样会感到疼痛并虚弱下去,但显然,祂不在乎。4.请你每天温柔地注视你的男友,告诉祂,你很爱祂。——你可以撒谎,撒谎的孩子不需要吞银针,因为你的男友就算知道你在欺骗祂,祂也会给自己自动洗脑。但前提是,你一定要记得每天告诉祂,你很爱祂,否则,祂会忍不住绝望地吃掉你。——————————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南朝的天子是个识时务的俊才,他不仅主动开城投降献上传国玉玺,又亲手送上自己的皇后。曾经的天子用讨好的语气道:朕知道你此生最恨这贱婢。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虽得红颜相伴,但仍久久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这辈子利用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有男有女,她唯独只记得个顾丞均,也只有一个顾丞均如此大张旗鼓寻她复仇。宁筝知罪却不认错,时刻要逃,却总是被顾丞均捉回来。最后一次她站上了城墙,半步即黄泉,顾丞均隔几丈看她,红了眼:你究竟怎样才肯安分?宁筝寻思哪个好人肯被人磋磨,何况你红颜虎视眈眈,我夹在你们二人中间实在折寿,不如放我走。她还没开口,顾丞均道:你嫌现在身份低微,非要皇后尊位是吧?行,给你。宁筝:???等等,说好的复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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