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娇袅

美娇袅

作者:亦舒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宇宙周刊的女記者黃兆珍坐在那裏已經有些時候了。不,她要訪問的人並沒有遲到,是她選擇早到。她要把握每一個機會觀察對方,她要坐著等他進來,看他如何走路,看他怎樣找人,看他會不會招呼她。所以要早到,在茶座霸一個有陽光的有利座位。才上午十一時半,還算早,人群還未聚集。當記者提出這個時間,對方一口答應,記者在電話中詫異地問:「起得來嗎?」對方笑笑:「我們白天也常常活動,我們不怕光。」記者的好奇心去到極限,從來沒有像今次那樣盼望見到被訪者。桌子上一杯檸檬茶已喝了一半,不知怎地,她有點口渴。約會的時間已經到了。她略為不安,東張西望。守時乃帝皇的美德,這個人懂不懂?忽然之間,有人輕輕走近,俯身說:「早,我可以坐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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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朱锁锁和蒋南孙是一对挚友。投入社会后,朱锁锁在红尘中起伏,凭着才智和相貌很快发达起来,蒋南孙则成为一个出色的白领丽人。人事沧桑,岁月无情,她们遍尝了生活的个中滋味,成为最成熟最美丽的女人,然而无论生活怎样变化,她二人始终是患难与共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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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唐雋芝睡到心滿意足才醒來,伸個懶腰,不由得舒暢地高聲說:「此真乃吾之得意之秋也!」自問對名、對利、對人,對事要求都不算低的她,不禁哈哈笑了起來,看看鐘,下午三時正。披上浴袍,梳洗完畢,穿過雪白的廳堂,走進雪白的廚房,三點了,喝香檳也不算太早了,於是準備冰桶,把酒瓶放進去。她伸過懶腰,窩進軟綿綿的大沙發裏,剛在考慮是否繼續做一陣子白日夢,電話鈴響了。「雋芝,雋芝,關掉錄音機,快來聽電話。」是二姐翠芝。雋芝斟出香檳,不慌不忙,按下通話鈕,「又有什麼事?」「無恥,剛起床?」「不要妒忌他人的幸福,他人的幸福亦靠雙手賺來。」「少廢話,我有事求你。」「嘩,求我還這樣兇霸霸,我求你時,不堪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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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此书以香港现代生活为背景,围绕王韵娜、左文思等人的情感纠葛展开了复杂的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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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亲友们总是这样同杨太太说:你福气好,两个女儿都是医生,几生修到。杨太太只得唯唯诺诺:是是是。费事解释。怎么说呢?两个孩子都容貌秀丽,明敏过人,年龄只差十八个月。不约而同,十六岁已考入医科,实习完毕,执业时还似少女模样。可是,与一般母亲不同,杨太太对她们并没有太大期望,一直说做人只需健康快乐。其它伯母不以为然,当你的孩子毋须督促而九科甲加,你自然只好那样说。婚姻呢?家庭呢?杨太太不好意思说出来。连男朋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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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梨初遇周斯庭的那日,她被亲人抛在陌生野路,她沿着那条长路走了很久很久,某个抬头的瞬间,看到了这条路上的另一个人橙色夕阳将周斯庭的影子拉得细长,她愣了神,不知不觉喊了一声:喂。周斯庭似乎也没想到这条路还有第二个人,他放缓了步调从漫天霞光到月明星稀,温梨始终走在他身后夏夜的风温柔荡漾,心动燎原——再见时,周斯庭是A大附中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而温梨只是个格格不入的转学生温梨花了无数个夜晚,才在排行榜上和他并肩他们成了不那么相熟的朋友——大学时,温梨酝酿告白,却在朋友圈刷到室友的官宣照片女生歪头靠着的是个戴口罩的帅气男生,那双多情浪荡的眉眼,温梨再熟悉不过了然而告白邮件已经发送,无法撤回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条路,虽然你不记得了。那夜的长风告诉我:我喜欢你。幸好,她发的是周斯庭早已搁置不用的邮箱连告白,都无人知晓她尝试接触新的人,却在联谊桌上被突然闯入的周斯庭带走温梨从未听过他这般低声下气的乞求:那条路我们再走一遍好不好。这一次,我不会忘。月亮不知道她的恬静皎洁,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月亮。——博尔赫斯阅读指南:1、sc,男女主只有彼此2、暗恋文3、2022.2.15预收文《击中我的心》求收藏~温可桃初见席野那天,是在资助她学习击剑的好心人家里。少女身形细瘦伶仃,套着乡村中学麻袋似的旧校服,手中的花剑破破烂烂。资助人介绍他儿子,你叫他野哥哥吧。少年骨相卓绝,衣着光鲜,矜贵非凡。惊鸿一瞥。温可桃红了脸,她缩了缩前掌开裂的廉价笑脸运动鞋,喊他:野哥哥。席野笑得慵懒恣意:笑口常开啊妹妹。*在席野家住下,温可桃见证了无数女生为席野要生要死。她秉持着被资助人的本分,不敢让少女心事被发现。直到某次被恶趣味的席野灌了杯酒,她假借酒意偷吻了席野。带着试探,蜻蜓点水。席野愣了一下,神情冷肃。他推开了她。*三年后,温可桃在奥运会一举夺冠,成为家喻户晓的国民少女。而当时的席野,早就成为了乐坛最炙手可热的鬼才歌手,作词作曲唱歌无不精通,信手捏来的即兴之作都能扫榜无数。一次晚宴结束,数个男人争着要送温可桃。席野眼看着小姑娘要踏进别人的车,他过去直接将人拦腰抗走,抱进他车里。温可桃眼眶微红地盯着他看,他忍不住掐了下小姑娘白皙脸颊,咬牙说:我白被你叫那么多年野哥哥了?一次狗仔深夜偷拍,拍到了温可桃与一男子在广告拍摄片场的保姆车旁深情拥吻,男子疑似鬼才歌手席野。席野将少女潮红的脸挡住,低头贴在她耳边,坏笑着问:什么时候把我从野哥哥晋升到正经男友啊?天才击剑少女x鬼才浪荡歌手(歌浪荡人不浪荡)
  • 作者:丹尼尔·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形象。《鲁滨逊漂流记》全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则是写他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我们现在出版的这本书是第二部分,这展现了鲁滨逊这个人物的所有特征是全书的精华。小说塑造了鲁滨逊这个人物,他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父亲希望他继承家业,但他不安于现状,海外的新世界像一股不可抗拒的吸引力诱惑着他,他雄心勃勃,决心舍弃安逸舒适的平庸生活出海远航。第一次出海他几乎淹死。第三次出海,又被海盗掳去,逃出后在巴西发了财。但他仍不死心,经别人提议,再次出航,结果滞留海岛。28年的孤岛生活阻止不了他的继续冒险。这种勇于进取的冒险精神,表现了当时新兴的资产阶级不满足于现状,要开拓世界、占有世界的欲望。
  • 作者:猫有两条命
    穿成修真虐文的脑残反派后,魔君钟未凌走错房间,怀孕了。 崽崽他爹是主角那个号称天下第一剑修,一直戴着面具,但直到原文完结,也没露过真容的小师叔谢之钦。 虽然不知道两人怎么搞到一起的,但仙魔两道为保名节,最终决定联姻。 可成婚当晚,钟未凌逃跑了 作为天魔一脉最后一棵独苗苗,钟未凌坚持道:我不喜欢男人,我是直的,你别追我了成吗?算我求你了! 谢之钦执着道:可你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钟未凌强调:那只是个意外。 与此同时,系统的警报声再次响起。 【系统:如果宿主30s内不能脱身,后续剧情将会彻底脱轨,宿主将被规则直接抹杀。】 为了保命,钟未凌咬咬牙,豁出去了:实话告诉你吧,那不是你的孩子,那是我跟别的男人生的。 谢之钦摘下脸上的面具,徒手捏成了碎粉:哪个男人?我认识吗? 钟未凌: 说好的小甜甜人设呢?怎么感觉有点瘆人? 有点长的一句话简介:这是一个日常人畜无害,温柔善良的仙君在老婆带球跑之后,频繁崩人设暴走的故事。全文低武设定~ 傻白偏执能打小甜甜攻 X 傲娇毒舌怼天怼地辣受 PS:生子,攻正常情况下是又甜又温柔的小布偶猫咪,一旦暴走,立刻凶残百分百,怒气百分百,狠辣百分百~
  • 作者:祎庭沫瞳
    ★文案★ 凌麒央一心想嫁君离玹,但君离玹却疑心他的身份,誓死不娶。 最后,凌麒央为救他一命,以和亲做交换,最终死在他墓前 一命换一生,君离玹重生回二十岁那年,发现很多事都不同了。 待两人再次重逢,君离玹发现自己娶到的不仅是他的王妃,还是一位神医 好在,一切都可以归零重来 ——重生之归零 友情提示: 1.本文为古耽生子文,不适者请绕路。 2.本文为主攻文,1V1,会有多对副CP。 3.本文背景为架空,各方面无需考究。 4.本文依旧延续温馨治愈风格,基本无虐。
  • 作者:司徒清尘
    李玄穿越洪荒天地未开之前,觉醒了选择系统,但他总觉得系统会坑他。所以……系统给东西我不要!系统给任务我不接!系统给好处当看不到!我!只刷时间!因为苟,才是唯一的出路!
  • 作者:在望w
    先婚后爱清冷矜贵vs明艳恣意心血来潮的一场跳槽,书悦结束了和大学男友的办公室恋情,只身一人来到布达佩斯。山与海的相连,书悦在多瑙河畔看见了自己的缪斯——那是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低着头咬住一根雪茄,微微卷起的袖口露出恰到好处的腕骨线条,他仰头看过来的时候,一瞬间的迷离和温和,很难不让人沉迷。他们一起在东欧小镇度过了极具美好的夜晚。暴雨肆虐的阴雨天,壁炉柴火燃得正旺。书悦低头凑过去借火,浓郁深沉的威士忌,她吻上这个男人的唇对他说——忘掉这个阴雨天。(2)阴雨转晴的那天,书悦搭乘归国的航班。当天晚上,她被打包进法式餐厅的相亲宴会。落座前,书悦看了一眼他的名片。哦,原来他叫江斯淮。她兴致缺缺的抬头,却在对视的一瞬间,蓦然愣住。一瞬间的欲言又止,她硬着头皮开口:好巧,我们是不是见过?江斯淮抬了抬下巴,他态度很冷淡——不巧,只是接吻过而已。(3)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开,圈内好友纷纷惊诧江斯淮英年早婚。江斯淮其人,性格冷清,为人低调,从小成绩优异一路保送,堪称全能优等生,是无数青春少女的暗恋对象。结果不声不响直接结婚。圈内人辗转打探,最后有人直接问他。对此,江斯淮只说:家里安排,刚好合适。众人恍然,又是一场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消息传到书悦那,她对此付之一笑,态度更加洒脱。结婚而已,就当玩玩。玩够了一封离婚协议送过去,却迟迟没收到江斯淮签字的消息。书悦撑着手臂玩味地看着他:我说,你不会对我动心了吧?江斯淮掀起眸看着她:我这辈子只结婚一次。我的意思是——非你不可。——下本写《留住风月》大家感兴趣的可以收藏!——温如琢第一次登台亮相,一曲唱罢,台下满堂喝彩。她紧张的心跳砰砰,接过男友递来的鲜花,不慎踩上裙摆。慌乱间,一只手扶住她腰身。她礼貌地笑了笑,被人请进了隔间雅室奏了一曲琵琶曲。曲毕,苏绣屏风被人撤去,明台上高坐一位身形绰约的男人。他声音一如扶她时低沉醇厚,语调亦温和有礼,宛若绅士,微敛着眸问她—男友送的花?彼时的温如琢只是刚刚崭露头角的戏曲新旦,江南水乡里走出来的旗袍美人,靠着一把掐出水的嗓音堪堪在这戏台子上站住脚。而周思珩已是港区首屈一指的大佬,年纪轻轻身价逾百亿,出手就是千金阔绰,是无数人趋之若鹜的对象。听到他的问话,温如琢小幅度地点了点头,仰起仓皇的脸望向他。她问:是我唱的不好吗?周思珩笑了笑,脚尖踢开她男友送的玫瑰花,他姿态依旧优雅,颀长身影完全笼罩,温和的气息要将她整个吞噬。说话语气却依旧温柔,好似在同她商量。你有男友。但我还是想要你。-一场曲,勾住温如琢和周思珩五年的缠绵。分开那年,港岛下了一场大雪。路上积雪难走,温如琢拎着行李箱独自前往机场。在她身后,一辆黑色迈巴赫始终以低速跟在她身后。后来周思珩下来了。他撑着伞,仍然一副懒散不成调的样子。指尖的雪茄烟雾袅袅,勾出他几分玩味的面庞。这么狠心,头也不回?听到这句话,温如琢蓦然红了眼眶。五年的爱恨交织像一场难以醒来的迷离梦境,她姿态决然。但愿你不要再纠缠我。这可说不准。周思珩晦暗不明的眸子紧紧锁住她,毫不掩饰的势在必得。他笑:我只放走你这一次。—回国后的某一天,温如琢意外和初恋男友相遇。两个人相顾无言,院门口的樱花树纷纷扬扬落下,不小心撒在她发顶。男友伸手替她摘去。下一秒,温如琢在对岸看见周思珩晦暗深邃的眸。她下意识胆怯要逃,却被他拉入隐秘的暗厅。细密的吻落在她清瘦锁骨,男人强势的手压住她下颌。温如琢红着眼眶瞪他:周先生,说好不再纠缠。是吗,我有说过?周思珩耸耸肩,满身顽劣气挡不住,他不由分说拢住她掌心。那么我宣布———游戏结束。迎着她初恋男友的目光,周思珩恶劣地吻住她。我不会再放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