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

烈火

作者:亦舒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本书是亦舒作品之一——《烈火》。本书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烈火与言诺这两个人,夏荷生先认识言诺。而言诺与烈火之间,已存在着十多年的友谊,他俩是一起长大的。言诺这样形容给烈火听:那样精致的脸却配那样高的身材,声音悦耳,笑容无邪,她叫我害怕;天下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女孩子。说这话的时候,言诺的脸枕在手臂上,语气惆怅,眼神迷惘,像是堕入云雾中,不能自拔。烈火说:你恋爱了,该死。言诺笑笑,不置可否。烈火惋惜地说:你应该多看看,漂亮的女孩子本市少说也有十万名。言诺比较内向,只说:不一样?都一样。烈火笑嘻嘻地答。这个时候,言诺在华南刚升入三年级,荷生比他低一班,烈火在纽约大学,只有在假期才回来。…

最新更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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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一下右上角的作者专栏吧,存稿《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前世造孽,今生穿越。温明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但人生就是如此操蛋,很不幸她胎穿了,随时面临夭折。好不容易苟到豆蔻年华,她开始议亲。这个盲婚哑嫁的年代,渣男遍地走,卖妻求荣更是比比皆是。为了耳根清净,温家三小姐从此缠绵病榻,时不时还要咳血,议亲之人烟消云散。可惜她没等来孤独终老的好日子,被古板固执亲爹镇压,以死相逼。两口棺材陈列府中,要带她一起走。温明蕴无法,只得开始寻找良人。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个带着拖油瓶的鳏夫,年纪不算小,古人活个三十多差不多,应该很快就能熬死了。还有个儿子,都不用她自己生,也没人能骂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有万贯家财,手中的权柄也不小,要不换个富贵窝继续苟命?***程晏自幼丧母,十四岁那年继母进门,他看着新妇走一步颤三颤,随时晕倒的模样,不由讥笑。都不用他出手,这女人就是个活不长的命。哪知她都吐血把手帕染红了,阎王爷也没能收走她。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儿,一边在外人面前疯狂吐血,另一边能把他打得找牙,毫无还手之力。和父亲告状,爹他还不信!这日子,没法过了!阅读指南:1.儿子不是男主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男主身份有异,涉及剧透不多说了。2.男主34,女主22,两人相差12岁。3.本文1V1,女主始终初心不改,不会在古代生孩子。4.女主哪怕谈恋爱了,她也永远最爱自己,大家都要好好爱自己~5.有点沙雕搞笑文吧,有时候用力过猛会显得无厘头,想来想去还是加上这条,就有个心理准备吧,躺。*《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文案如下:陈雪莹是出了名的作精女王,作得惊天动地,所过之处哀鸿遍野。最终这尊瘟神迎来了报应,穿进某本追妻火葬场文里,活不过三章的女配。身为被逼和亲的异国公主,却在成亲路上与情夫私奔,结果被新郎官男主当场抓住,直接被匕首钉死在悬崖峭壁上,陈雪莹也丝毫没在怕的。看着手拿利刃迎面走来的男人,她忍不住蹙起眉,没好气地道:你是没吃饭吗?乌龟走得都比你快!男人微怔,手中的匕首就已经被她夺走了,当作铜镜。这鬼天气,把我的妆都弄花了,你最好带了吉祥阁的胭脂,藩国进贡的东珠磨出来的珍珠粉,否则我的脸会烂掉的!她深信男人不能惯,一惯就不知天高地厚。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生性多疑,脑壳有包,乃是红眼病(动不动就红眼发疯病)文学标配男主。事实证明,作能治百病。比如疯狗男主眼不红气不喘,直接化身忠犬,甚至还动不动就跪求她不要不理人。北齐太子本是一匹智谋双绝的苍狼,却被一个女人训成了一条狗。
  • 作者:我的读书小马甲
    因为爱情有时差,所以才会存在那么多的迟到、误会和不平等。 本书由16个情感故事组成,记录了暗恋、初恋、热恋、分手四个不同的情感时区。让我们回到青春懵懂的少年时代,想起单纯的小美好,也重新回味爱情中经历的甜蜜、挫折、误会和遗憾。 回溯过往,用局外人的角度再看待当初,会让我们变得更理智、更成熟、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若爱,请深爱。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的天生一对,不过是相爱的两个人为了能在一起,拼命找到相同的频率。不爱了,也请体面。一段感悟走到终点,从不是一人的过错。与其纠缠、怨恨、伤害别人,不如做个体面的大人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愿每个走进爱情里的人,都能遇见同时区的那个TA。
  • 作者:耳东霁
    祁明乐喜欢卫恕。听说卫恕喜欢文雅的姑娘,她便收了刀,学起了调香烹茶等雅事。 祁明乐以为,终有一日,卫恕会喜欢她。 可当发生地动时,卫恕毫不犹豫护住他那已嫁为人妇的白月光时,祁明乐才明白: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有好结果。 祁明乐放下对卫恕的执念,听从父亲的安排,嫁给了探花郎张元修。 祁明乐与张元修是盲婚哑嫁,最开始祁明乐对这桩婚事,并没报多大的期望。可成婚后却发现,她的夫君不仅才貌双全,性子还柔和温润。 本想着不行就和离的祁明乐,看着温柔上进的夫君,觉得这日子也不是不能过。 祁明乐嫁给张元修时,许多人都觉得,祁明乐是在赌气。 张元修也这般认为,但他不在乎,他娶祁明乐另有他因。若有朝一日祁明乐后悔想和离,他自会如她所愿。 可婚后日渐相处中,张元修却不肯放手了。 小剧场: 原本等着祁明乐后悔的人,怎么都没想到,先等来的是卫恕的后悔。 暗巷里,卫恕趴在地上,狼狈抬头。 就见那个温和知礼的探花郎,一寸寸碾着他碰过祁明乐的那只手,眼里淬了一层薄冰:明乐是我妻子,还请卫公子自重。
  • 作者:鲸饮吞海
    1. 孟知鱼生前是个纯P,因为脚踩十几条船一朝不慎一不小心翻了车把自己给浪死了。 孟知鱼下定决心,下辈子一定要做个好人。 然后她就穿成了魔界师祖花晴雁的徒弟。是天道不让她做好人的,这怪不得她。 花晴雁是个高冷美人,可惜了是个男的。 花晴雁在打正道的时候她在旁边摇旗呐喊。 花晴雁在作恶的时候,她在旁边鼓掌喊好。 她的师尊实在是太帅了,帅的快要把她掰直了。 某一天,师尊忽然发疯了似的屠杀魔众的时候,孟知鱼忙跪下抱大腿,谁知花晴雁竟没有杀她,反而还好吃好喝地待着她。 孟知鱼原本想要做鬼也风流,谁知道花晴雁竟然没有—— 2. 孟知鱼摸着花晴雁笑道:师尊,这种事我们能不能改日再聊? 花晴雁冷冷一笑:晚了! 3. 过了那晚孟知鱼才知道她的那位好师尊性别女,爱好女,还是一条正道的光 避雷:受极度颜控,全员疯批,总之前期没啥好人,文中三观不等于作者三观,祝大家追文愉快 放个预收文《论一个绿茶的自我修养》 林遥遥看了一本渣男贱女小说,渣男出轨找了小三小四,理由就是那些小三小四长得像他的白月光。 而明明已经死去的白月光女主却在此时强势归来,她凭借着自己高超的茶艺反打小三,最后还跟渣男破镜重圆了。 林瑶瑶看完直呼一个好家伙,她连夜敲了三千字爆骂男主和女主,然后她就穿成了那本小说里的男主找的小三小四里的一员。 面对女主的各种绿茶行为,一再忍让的林瑶瑶终于忍不住了:呵呵,对不住了老娘要开大了。 方法:用绿茶的方法打败绿茶。 林瑶瑶此刻面对着女主挽住了男主的胳膊:哥哥,你看姐姐那么努力,一步一步靠自己成为影后,不像我不干什么有就几亿的身价,你还是选努力的姐姐吧。 林遥遥钓到了那名爱慕虚荣的渣男,然后反手就是一巴掌踹了他,转身就找到了绿茶姐姐向她茶言茶语道:姐姐,不好意思,我抢了你的男朋友,但现在我把他踹了,所以你现在不生气了吧? 茶茶联合,双双暴打渣男,文中三观不代表作者三,祝各位看文愉快
  • 作者:漱流枕石
    在这个元婴遍地走,金丹不如狗的时代,穿越而来的苏暮觉得,靠着她的金手指,就算没混成凤傲天,那多少也是个玛丽苏团宠大结局。然而现实和理想存在了那么点小差距,被自家渣爹给霍霍成废人后,苏暮决定换个剧本。比如黑化恶毒反派。凭借着一张楚楚可怜的脸蛋,苏暮扮演起一朵娇弱的白莲花,白天柔弱不能自理,晚上日天日地,欺善怕恶。直到那天真相大白,被掀了马甲的苏暮以为自己会成为仙界公敌,被万人唾骂嫌弃时……女主:苏暮心地善良,天真单纯,是你们故意陷害她。男主:小师妹从未害过一人,如今之事,想来必有苦衷。大佬:放心,有本尊在,定不会让他们伤你一分一毫。主角团为她反抗仙界,一干大佬替她背书。如此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行为,唯有当事人沉默了。苏暮:……就有没有考虑过,我真的是反派。……帝子李行争心系天下,为鲛人一族渡劫化难,谁知一着不慎,被一个半道杀出的疯子截胡。李行争既赔夫人又赔兵,劫难未化,反倒把自己的清白赔进去了。双输的李行争气急败坏,发誓要将对方碎尸万段,以泄心头之恨。未见苏暮前,李行争对友人语:心胸险恶之辈,此人不除,天理难容。见到苏暮时,李行争不屑:庸脂俗粉,不过如此。他年再荐枕席时,李行争不悔道:她虽有自小就定亲的未婚夫,半道失而复得的哥哥,一路携手相伴的挚友,但我知道,她待我是真心的。友人:???**黑了吧唧的白莲花VS为爱做三的高岭之花阅读指南:诈骗型文案,入坑前先看评论。正经的剧情流,女主一心修炼,男主出场很晚(划重点)。排雷:不是沙雕文,也不是一路爽的爽文,剧情先抑后扬。更新不稳定,作者修文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