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岁月

流金岁月

作者:亦舒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朱锁锁和蒋南孙是一对挚友。投入社会后,朱锁锁在红尘中起伏,凭着才智和相貌很快发达起来,蒋南孙则成为一个出色的白领丽人。人事沧桑,岁月无情,她们遍尝了生活的个中滋味,成为最成熟最美丽的女人,然而无论生活怎样变化,她二人始终是患难与共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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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此书以香港现代生活为背景,围绕王韵娜、左文思等人的情感纠葛展开了复杂的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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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亲友们总是这样同杨太太说:你福气好,两个女儿都是医生,几生修到。杨太太只得唯唯诺诺:是是是。费事解释。怎么说呢?两个孩子都容貌秀丽,明敏过人,年龄只差十八个月。不约而同,十六岁已考入医科,实习完毕,执业时还似少女模样。可是,与一般母亲不同,杨太太对她们并没有太大期望,一直说做人只需健康快乐。其它伯母不以为然,当你的孩子毋须督促而九科甲加,你自然只好那样说。婚姻呢?家庭呢?杨太太不好意思说出来。连男朋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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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亦舒的科幻代表:《天秤座故事》《朝花夕拾》《天若有情》。幻为虚,实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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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氏家族从刘必显始五代为官,有三公二宰相之盛,刘墉以高干子弟身份进入官场,一路青云直上。他先后侍奉乾隆、嘉庆两朝,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外加太子太保。刘墉一生坎坷,浮沉不定,任地方官,独当一面,清勤刚正,一时有阎罗包老之称;入京后,和珅专宠于乾隆,刘墉又以静默自守、模棱滑稽混迹于官场。他一面清廉不阿,却又执迷于官场,几造文字狱;他一面清风两袖,却又深谙为官处世之道。官场善始善终者少之又少,刘墉却是之一。看他如何在阴谋与算计之间成功俘获圣心,蜕变成为一个真正的阳谋高手!
  • 作者:梅燃
    【下一本开《当年不肯嫁春风》】父亲战死了。临终前,他托付时彧回老家潞州安置他未过门的妾:为父在潞州时口头约了一桩亲,看来是无力完成了。那沈氏实在可怜,你若有意,替我娶了她去,好生照料,莫使无依无靠。为完成父亲遗愿,时彧带着他的遗骨,回潞州治丧。灵堂里,白幡下,黄色纸钱漫飞。时彧觑见身着素服丧衣的女子,貌美娇柔,苍白的梨花面上,有一双哭得湿漉漉的肿成了核桃的泪眼。她向前来,时彧唤,沈姨娘。*沈栖鸢因父被诬陷流放,不幸落入教坊。二十岁,脱离苦海,被时震带回潞州安置,他曾许诺,聘她为妾。但天意弄人。沈栖鸢得遇良枝,尚未踏入时家大宅,良枝殂落。从此,她依附向了他的儿子时彧。她知晓,她不好,一点都不好。身姿纤弱,秉性慈柔,只知依附于人。她也知晓,时彧固然敬重她,却也厌恶她,只是碍于亡父所托,带着她,仅此而已。*时彧回长安述职,官加三品,金印紫绶。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十八岁,手掌重权,于京中炙手可热。不少冰人上门说亲。长阳郡主亦青睐于时彧,长阳王妃上门向沈栖鸢说合,欲让两个孩子结两姓之好,请她做时彧的高堂。沈栖鸢的针线断在了簸箕中,银针挑破了皮肉,扎出了血。为少年赐婚的圣旨已下。她收拾行囊,于大雨滂沱的夜晚,匆匆逃离了时家。时彧照常巡营归来,家中早已空不见人。唤了数遍没有回音,最后只找到她留下的书信,和落在簸箕里做了一半的护膝。少年攥着那封绝书,腕骨上青筋浮露,寸心癫狂。#她是温柔刀,刀刀拍我脸#*男主他爹真死了,不会复活。*年下sc,男主死傲娇,但先动心。————《当年不肯嫁春风》文案:新朝太子荀野被自己的太子妃休弃了。太子妃杭锦书出身世家,仪静体闲,为含金柳,为芳兰芷,为雨前茶,人人都说,她当初嫁与荀家乃是下嫁。谁知后来北地合纵作乱,反了朝廷,不过三年,这天下便改旗易帜,都姓了荀。但荀家把这天下还没坐稳,便传出了惊天逸闻,那素来端庄贤良的太子妃,对新朝的太子殿下抛下一则休书,随即挂冠离去。*荀野一直知晓,他的太子妃,从来都不喜欢他,她的心里怀揣着个惊艳了时光的心上人。天下大定之后,那人要回来了。太子妃便不要他了。举世皆知的恩爱,三年独角的深情,终于扯下了最后一块遮羞布。她走时,他红了眼眶,战场上杀人如割麦的战将开国太子,生生折断了傲骨,不顾一切哀求挽留。她还是走了,不曾回头。*杭锦书终于摆脱了那段被逼无奈的联姻,她暗自庆幸。那个少时心上人,不过是借口。她一直嫌恶荀野。嫌恶他举止粗鄙,更嫌恶他某些时候的不加节制。可从那时起,冬日的漫漫长夜里再也没了一个人为她焐热冰凉生疮的双脚,那人会在她面临刀剑催命时以血肉之躯挡在她身前,知她娇贵,打仗时他吞糠咽菜也不舍得委屈她分毫。原来,那曾漫长难捱的三年里,他也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而她也不是,从来没有为他动过心。*杭锦书,喜欢荀野。当时只道是寻常。
  • 作者:断刃天涯
    可以的话,其实我是想躺着过完这富贵的一生。奈何群芳谢尽的结局,令人不忍,只好稍稍努力那么一点点,不能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