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丁墨
    《他与月光为邻》是丁墨创作的都市浪漫幻想小说。他们的爱,穿越星河,跳过光年,在时空终极燃烧。以星流之名,你所珍视的,为你守护;你所丢失的,为你寻回。
  • 作者:丁墨
    《你和我的倾城时光》小说为丁墨所著,讲述了创业碰壁的都市白领林浅邂逅因家族企业遇到经营困境而临危受命成为总裁的厉致诚之后,两人互相扶持、共同成长,最终让企业走向国际,也藉此相识、相知、相爱的故事。《你和我的倾城时光》小说已改编电视剧《你和我的倾城时光》,已于7月4日在武汉开机,主演赵丽颖。
  • 作者:丁墨
    《明月曾照江东寒》讲述的是林放与战清鸿不断经历、不断成长、最后成为武林盟主,守护江湖的武侠爱情故事。电视剧《明月曾照江东寒》由蓝海瀚、刘恺联合执导,于朦胧、邢菲领衔主演的古装武侠言情剧。该剧根据丁墨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初入江湖的古灵精怪少女战清泓和表面是狂荡不羁的病娇公子、实则身怀家族仇恨、谋略颇深的林放以及贵族出身却向往江湖的温宥之间的江湖军事爱情故事。
  • 作者:丁墨
    那时候他还很穷,输了比赛心情不好。她偷偷买饭给他吃,还差使他去院子拔草干活。他蹲在满地野草中,一脸悲壮:看,寻笙,这都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许寻笙:白痴。……后来,他走到了千万人面前,江山在他身后。他想问的却只有一句话:我们能不能继续相爱?就像当年,你爱上一无所有的我。
  • 作者:丁墨
    一个都市小白领,与两个年轻涉黑商人的爱恨情仇。从大陆到金三角,在商战、暗杀、毒枭、军火中洋溢着满满的JQ!
  • 作者:丁墨
    在外人面前,韩沉这个男人,从来都是英俊冷酷,生人勿近。他似皑皑霜雪般皎洁清冷,又似黑夜流水般沉静动人。是众人眼中难以企及的绝对男神。只有在白锦曦面前,这位名动天下的一级警司,才会暴露出隐藏很深的流氓本质。坐过来一点,我不会吃了你。至少不是现在吃。我没碰过别的女人。要验身吗?白锦曦,永远不要离开我。年年月月,时时刻刻,分分秒秒。他的心中,一直住着个固执的老男人。经年累月、不知疲惫地深爱着她!
  • 作者:丁墨
    他说:人人都判定我有罪,你呢?她说:也许吧。他笑了:那你打算怎么办?她说:寻找证据,要么给你洗清冤屈。要么抓你,再等你。他说:好,说定了。文案就是来搞气氛的,不要被误导。本文极甜。
  • 作者:丁墨
    山上,住着一个奇怪的人。他从不跟人交谈,出门总是戴着墨镜围巾口罩,还很傲慢。但是听说,他是一个神探。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曾经与他相遇过。但是他现在……别说了。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你好,我是刑警简瑶,薄靳言教授的妻子。
  • 作者:丁墨
    世上最美好的一种感情,就是两情相悦,心有灵犀。某天,例行谈完工作,男人话锋一转:追了你这么久,有什么想法?许诩诧异:你在追我?男人忍耐的点了根烟,黑眸紧盯着她:每天陪你晨练、手把手教你射击、整个警队的人叫你嫂子……你以为我在干什么?许诩沉默片刻:哦……不用追。男人心头一沉,语气冷下来:什么意思?我也喜欢你,所以不用追。……她喜欢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桀骜又毒舌,实际上性感又爷们儿。
  • 作者:丁墨
    我的深梦,仿佛一年来从未改变。我站在悬崖前,大风吹过,却听到有人在呼唤我的名字:阿遇,阿遇。我于一片混沌中,找到了她的名字。她问:永不反悔,一直对我这么好吗?我说:绝不反悔。她说:好,那我们说定了。我们说定了那件事,这辈子。无论时空怎么变幻,无论记忆是否存在,无论历史改变成什么样子……皎皎,唯有我们的爱,是真实的。时间它一刀一刀,染着血,将你刻在我心中。谭皎我到现在,都还清晰记得那艘船的模样。那是我向往已久的一段旅程。也是改变我命运的一段旅程。我和他的命,就是在那艘船上,扭结在一起。此后一切,就像一场梦,将我和他,卷入时光洪荒之中。这个世界里没有伤害,也没有时间,没有遗忘,只有我和他。如果人曾经这样刻骨铭心相爱过,哪怕失去时间、记忆、性命……失去一切,都不会忘记。
  • 作者:丁墨
    你终于回来,在我还没孤独终老的时候。————后来,林莫臣已是坐拥百亿资产的集团董事长,国内商界最年轻的大佬之一。有人问他:她究竟有哪里好,让你这么多年也忘不掉?林莫臣答:曾经我也以为,自己值得更好的。可这世上,谁能及我爱的女人好?
  • 作者:丁墨
    那时候他还很穷,输了比赛心情不好。她偷偷买饭给他吃,还差使他去院子拔草干活。他蹲在满地野草中,一脸悲壮:看,寻笙,这都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许寻笙:白痴。……后来,他走到了千万人面前,江山在他身后。他想问的却只有一句话:我们能不能继续相爱?就像当年,你爱上一无所有的我。
  • 作者:丁墨
    街灯的流光中,男人的侧脸,比夜色还要冷漠坚硬。我从不帮人。男人看着她扣在自己长裤上、污渍斑斑的手指。几个宪兵走上前,准备将她拖走。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瘫在他们的臂弯中。却在这时,他冷冷清清的声音道:我只做利益交换。你用什么,换你的命?
  • 作者:丁墨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
  • 作者:丁墨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一句话介绍:强势、阴郁、忠犬的外星指挥官,与温柔却彪悍的地球小妹的爱情传奇。
  • 作者:丁墨
    《江山不悔》是丁墨所著一部古代言情小说,连载时原名《穿越之江山不悔》,现改名为《江山不悔》集结出版。她一辈子都记得,那夜他双眼已盲、遍体鳞伤,却依旧固执地背着她,在漫天冰霜中发足狂奔。穷途末路,他反而纵声长啸,声震群山:在下今日便为她舍了性命,向诸位讨教一二。他抱着她,以一敌百,刀意森然如雪。三月春花烂漫,她于异世醒转。她是娈女,是人丹,今世注定暗黑无边。他于刀光剑影中走来,少年将军,铮铮铁血、义薄云天。即便你是贫寒孤女,大丈夫顶天立地,必护你周全!他牵她的手,踏过江湖波谲,他背着她,走过万里烽烟。终有一日,我会成为大将军王,迎你过门。我这辈子非她不娶,只怕天皇老子也拦不住。他肆意如狼、狡黠如狐,灼烫话语如醉人的咒,时时刻刻萦绕她心。然而大战伊始、乱世将至,他为了她,四面楚歌、茕茕孑立。她为了他,披荆斩棘、寒光铁衣。放不下的执念,舍不得的贪恋,江湖、江山、兄弟与她,他皆不忍负。那便由她来抉择吧。待来年春风拂遍江山、尘世重回安宁,或许一切自会分晓……
  • 作者:丁墨
    许暮朝,一百年前的人类,一百年后的半兽人。一位在一百年前的丧尸大战中无意被光影兽吃掉而变成唯一保留人形、战斗力兽族第一的半兽人,许暮朝被各种族争抢研究,而这个原本只求保命的半兽最后成为了拯救大陆的英雄。她的神秘吸引了许多人,但最后也只属于顾澈一人。顾澈,人类军队最高领导者,是所有人信奉的元帅。他杀伐果断,创造兽族,逼退丧尸,消灭机械人,他是大陆战斗力第一人。他原本只为他的嫡弟顾厉一人放慢过脚步,而现在他也拥有了除了胜利和权利以外,特别想要的东西,她是许暮朝。
  • 作者:丁墨
    他原本没有心,却在遇上她的瞬间,听到了心跳的声音。茫茫星河,漫漫宇宙,为了她的安全,他选择将自己封印,包括炽烈的感情。战争。审判。囚禁。再多的苦难,他都当成一种考验。只因她像是那段曾存在于他脑海,但被彻底抹杀的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迷梦。苏弥一直觉得那个男人霸道又危险。他说:属于我的,永远属于我。他说:在我点头前,不要企图逃跑。三千光年范围内,你跑不掉。所以……三千光年,就是他囚笼的大小?但只有他,能保住她卑微的性命;也只有他,能帮她找到回家的路。那时他不知道,她也不知道,他们会再次爱上彼此。如同他们已经错过亿万年的爱情和命运。女大学生苏弥某一天在陌生星球苏醒,被暗黑强势的星球治安局局长商徵所救,为了博得他的宠爱,苏弥乖乖地做了他的宠物。朝夕相处中,苏弥的聪慧、勇敢和狡猾,一点点吸引着商徵的心。虫族战争爆发,苏弥机缘巧合踏上战场成为空军飞行员,商徵的真实身份也一步步揭晓,令整个星系的人类都感到震撼……尘埃落定后,他已经成为星系元帅,可却自己都不确定,苏弥还会不会爱他……
  • 作者:丁墨
    《末夜2235》是丁墨所著一部言情小说,连载时原名《君子好囚》,现改名为《末夜2235》集结出版。程清蓝是21世纪北京普通白领,死后突然来到了200年后。流浪的军人丁一将她从险境中救出,为了不连累丁一,程清蓝独自一人离开。离去的路上,程清蓝,遇上了这个时代的著名人物叶焱并与之相爱。这个时代大陆北面是僵尸群,南面是不承认叶焱部队的人类正统社会。叶焱处境困难,却一直忠心守卫南面人类社会。不久,大陆出现了一只神秘的部队,战斗力十分强,妄图统治大陆。程清蓝也意外发现,自己拥有跟那只神秘部队同样的超级战斗力。叶焱、丁一率领部队与这只敌军对抗,经过多个月追击,终于将他们几乎杀光,残留部队却潜入了僵尸之地。叶焱、程清蓝等人都以为残留部队全军覆没。叶焱向程清蓝求婚,同时向程清蓝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原本是人类社会正统统治者的大儿子,却被家族抛弃,流亡到现在的领地。
  • 作者:丁墨
    我只觉得自己耳间隐隐生疼,一直疼到脑后。而又有梗塞的钝痛,从胸中蔓延开去。 周围不知何时已经如死一般寂静。我抬眼,眼中却朦胧,大家似乎都在看我,可我却辨不清他们眼中的含义。 一把清亮的声音划破我的思绪:泓儿,回来。 我有些混沌的转头,只见林放已在矮几后站起,拢袖看着我。众目睽睽下,他朝我伸出手。 灯火如昼。他的手,瘦长白皙,静静的伸出,就在离我丈许的位置。
  • 作者:丁墨
    苍茫的星空下,绿树连荫。高大的男子,黑衣黑裤,剑藏腰间,眉眼如锋。赫然是一个古代侠士,却和她站在21世纪的都市街头。他的唇畔泛起笑,眼里映着光,与之前每一刻的冷傲、克制、凶狠都不同,此时的他,温暖、散漫而不设防。 宇宙浩瀚,弹指光年。唯有一人,星河难阻,至今不忘。 陆惟真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记得,他站在树下,看着她笑的这一幕了。 这是一个都市幻想爱情童话文。
  • 作者:丁墨
    我有个喜欢的人,我只?过他一面。 我有个心爱的人,但她一直不知道。 我知道在这个年头,死心眼的人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可是我一旦开始等了,就想一直等下去。 爱情、悬疑一段天真的爱情妄想,一曲疯狂的犯罪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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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荣千树
    正文完结1、第二个结婚纪念日那天,施乐雅在沙发上枯坐到半夜,才等到时承景拎着西装出现。男人衬衫冰白,长身玉立,高大英挺,七分英俊三分冷漠。撒着黑金的玻璃桌上有一纸离婚协议,施乐雅寻声推过去。时承景丢开西装,锐利的目光淡淡扫过,落上女孩清秀干净的脸颊,别任性。施乐雅长睫低垂,平静地告诉他:这个家太大了,一个人在这儿太难过。2、25岁那年,时承景被叫到老爷子病榻前,交待两件事:接管家业、娶施家女儿。人他见了一面,乖巧漂亮,和记忆里的模样重合,不同的只是眼睛。承景哥哥,她怯生生地喊他,红了耳尖。时承景性格冷硬,手腕强硬,除了正务眼里没有其它,身边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直到这个人被离婚。一天,时承景喝的酩酊大醉,甩开保镖,扯了脖子上的领带,失了一贯的自持,冒着大雨去找前妻。从前的小盲女倒是春光满面地从广播电视台大厦出来,和身边的同事说说笑笑,重见光明的双眸亮得像夏夜里最耀目的那颗星星。时承景站在台阶下浑身湿透,雨水砸着他失魂落魄的脸,隔着雨帘,他血红着双眼。番外小剧场:很久很久以前,有只漂亮的小天鹅和一只大老虎生活在一起,大老虎每天出门捕猎,留下小天鹅看家。小天鹅生病了,很孤独,但是老虎不知道,老虎只会捕猎,不在乎其它事。直到有一天小天鹅不见了,老虎才发现,于是到处找它,小天鹅却再也不愿意回家。老虎脾气不好,很生气,他牙齿和爪子都很锋利,不停地弄伤小天鹅。后来呢?想听故事的孩子急切地问。面色冷隽的男人低眼看怀里的小小人。半晌,英气的脸上现出些许笑容,后来,小天鹅长大,翅膀硬了飞走了。然后呢?然后……你就该睡觉了。把孩子哄睡,编故事的人从房间出来。男人衬衫冰白,腿上黑色西裤精致笔直。他出门,车已经停在门廊下。打发了身边的人,他独自上车,去接那只老虎舍了半条命才换回的小天鹅。排雷:1V1,双C双初,男主洁得目中无人。缠绵悱恻,狗血向。【详细排雷在第1章作话。】—————————————————————预收:《偏执热爱》1、司辰是风靡乐团的音乐鬼才,青春张扬,极具冲击的美貌蛊惑着万万少女的芳心。而盛研只是一个埋头在电脑前苦熬的社畜。家人劝她别再跟司辰来往,但背后司辰日日洗手为她下厨,夜夜抱着她不肯放手,连脚踝上也是他留下的痕迹。他在舞台上万万人瞩目,她在公司里默默无闻。他们的人生本无交集,只因仇恨,司辰踏下星辰大道,将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抱进天堂,又扔进地狱。后来盛妍终于明白家人当初的阻止,而亲手毁了她生活的司辰毫无愧意,对她的质问,只是一脸无辜,姐姐不要我了?2、分别一年,那夜的小巷,盛妍险些被抢,司辰从黑暗里冲来,双眼血红,折断了一个人的手臂,在她一句呵斥后他立刻收手,就算被打到遍体鳞伤也不再还手。你叫我住手,我就会住手。他握着满手鲜血朝她笑,你喜欢阳光的样子,我也可以装的。3、多年以后,一幢建筑楼下,隐退巨星在街头被人认出。你看我像他吗?高高的男人头发剪的很短,英俊的脸满是阳光。你就是司辰!粉丝确认。他笑着把手上装满蔬菜的袋子挂在腕上,手掌摊平,你看司辰的手会像我这样?骨相漂亮的手指有好多伤痕,像一个长年下厨的手,怎么也不像弹钢琴的。远处,盛妍站在夕阳里看着这一幕,曾经的少年正在装着他以为她会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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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12月26日入V,届时万更,有随机红包回馈,请大家多多支持,爱你们,么么哒!预收文《在年代文当反派》求收藏小岗村大队的沈梦璐,是十里八村姑娘们最羡慕的,她不仅仅长得漂亮,还父母宠,哥哥疼,自己也有本事,在公社的供销社上班呢,关键是还有一个在信用社工作的未婚夫。沈梦璐对自己现在的生活也挺满意的,家庭和睦,吃穿不愁,可当她听到未婚夫身边那个笑颜如花的女同志的名字后,她如遭雷击,原来她生活的世界是一本书,未婚夫是男主,那个女同志是女主,他们会在一起,改革开放后,他们会从做小工程开始,一直做到地产大亨,名下产业更是遍布电子、医疗等热门领域,福布斯富豪榜上名列前茅。而她是女配,因为被退婚的原因,恨男女主入骨,平常蹦跶着跟男女主添堵就算了,竟然去毁坏工地的安全措施,最后不幸坠楼而亡。想着剧情,沈梦璐打了一个寒颤,对感情不忠的狗男人谁爱要谁要,她是不要了,转身就撞到了一个男人身上,而这男人正是女主的未婚夫朱淇。他一身粗布汗衫,手里拿着一沓子书,可身上却没有任何的书卷气,凌厉而又冰冷,这还不算可怕,可怕的是他竟然用温柔的语气问她:沈同志,我没有了未婚妻,你没有了未婚夫,不如我们凑一起?沈梦璐吓得拔腿就跑,而她不知道男人看着她的背影,目光执着而又缱绻,能重头再来,你还在,真好!沈梦璐退婚后,朱淇就成了沈家常客,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任劳任怨还会逗人开心,沈梦璐咬牙,这样的男人,不嫁,真亏了。高考恢复后,沈梦璐和朱淇挑灯夜战考大学,而男女主则开始为改革开放做准备。沈梦璐和朱淇双双考上大学时,男女主在深城工地搬砖。沈梦璐和朱淇大学毕业,在省城开商场时,男女主在省城郊区修路和泥巴。沈梦璐和朱淇进军科技领域,带着自家小包子去查看厂房工程进展时,一对皮肤黝黑的民工夫妻望着光鲜亮丽的一家三口,眼神既恨又悔。而他们更是听到,朱淇和沈梦璐拿他们教育小包子:看,不好好学习,你长大后只能搬砖!——————————————————————————《在年代文里当反派》文案:沈珺琳穿书了,成为一本年代文里的大反派,大反派集美、强、惨于一身。经历了亲人被陷害惨死,自己也被侮辱后,大反派性格彻底扭曲黑化,反人类,反社会,把剧本杀的只剩下个剧名。沈珺琳咽了咽口水,接手这么个牛掰大佬的身体,她有些鸭梨山大,她只想搞些小钱钱,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咸鱼,不想当反派啊。可命运不想放过她,面对来势汹汹的磨难,她就是泥人也得奋起,她不是她的继妹女主,不会以怨报德,原谅伤害她的人,她只会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做一个有底线的反派!**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沈珺琳在一次差点越红线的报复行动中,遇到了办案经过的林墨,被请去公安局接受免费的法律教育。林墨此人,公安大学的高材生,长得好,家世好,前途也好,就是不解风情,一张冷脸不知道吓退了多少女孩子。沈珺琳可吓不退,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可任她手段百出,林墨这铁树就是不开花,沈珺琳心冷了,也打算收手,一心搞钱,就在这时,林墨拦住了她,没我看着,你还不无法无天,走,民政局领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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