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拂夜奔

红拂夜奔

作者:王小波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李靖、红拂、虬髯,世称风尘三侠。事载杜光庭《虬髯客传》,颇为人所乐道。然杜氏恶撰,述一漏百,且多谬误。外子王二,博览群书,竭十年心力方成此篇,所录三侠事,既备且凿。外子为营此篇,寝食俱废。洗裤子换煤气全付脑后,买粮食倒垃圾未挂于心,得暇辄稳坐于案前,吞云吐雾,奋笔疾书。今书已成,余喜史家案头,又添新书,更喜日后家事,彼无遁词,遂成此序。丙寅年夏日,王门胡氏焚香敬撰。根据史籍记载,大唐卫国公李靖少年无行。隋炀帝下江都那几年,他在洛阳城里,欺行霸市,征收老实市民的保护费。俗话说,奇人自有异相。这位大叔生得身高八尺,膀阔三停,虎背熊腰,鹰鼻大眼,声如熊罴,肌肉发达,有过人之力,头发胡子是黑的,体毛是金黄色。说出话来,共鸣在肚脐眼下面。要是在现代,他就在歌剧院唱男低音啦,也不必在街上当流氓。他的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只绿一只紫。看见这位爷们走过来,路边的小贩马上在摊头放十枚铜钱。他过去以后,这些钱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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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王小波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太阳初升时,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在黑暗尚未褪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我忽然泪如雨下,但是我心底在欢歌。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耳中轰鸣。这是一首胜利之歌,音韵铿锵,有如一支乐曲。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又把字迹加深,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永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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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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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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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地下室窗口的栅栏上趴着一只洁白的猫。它好象病了。我朝它走去时,它背对着我,低低的伏在那里,肚子紧紧的贴着铁条。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猫会这么谨小慎微的趴着,爪子紧紧的扒在铁条上。它浑身都在颤抖,头轻微的摇动着,耳朵在不停的转动,好象在追踪着每一个声响。。。。。。***提醒:此文比较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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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关于性爱的书。性爱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推动,但自发地做一件事在有的时候是不许可的,这就使事情变得非常的复杂。举例言之,颐和园在我家北面,假如没有北这个方向的话,我就只好向南走,越过南极和北极,行程四万余公里到达那里。我要说的是:人们的确可以牵强附会地解释一切,包括性爱在内。故而性爱也可以有最不可信的理由。作者 93/7/16有关这本书: 王二1993年夏天四十二岁,在一个研究所里做研究工作。在作者的作品里,他有很多同名兄弟。作者本人年轻时也常被人叫作王二,所以他也是作者的同名兄弟。和其他王二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插过队,是个身材矮小,身体结实,毛发很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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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舅舅上个世纪(20世纪)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岁,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该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笔记、相片,除此之外,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是个肤色黝黑的大个子,年轻时头发很多,老了就秃了。他们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知道的只是:当时烧煤,烧得整个天空乌烟障气,而且大多数人骑车上班。自行车这种体育器械,在当年是一种代步工具,样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两个轮子之间有一个三角形的钢管架子,还有一根管子竖在此架子之上。流传到现在的车里有一小部分该管子上面有个车座,另一部分上面什么都没有;此种情形使考古学家大惑不解,有人说后一些车子的座子遗失了,还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当时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生活,有座的车就属于他们。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权利,故而这种不带座子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对肛门、会阴部实施自残自虐的工具。根据我的童年印象,这后一种说法颇为牵强。我还记得人们是怎样骑自行车的。但是我不想和权威争辩——上级现在还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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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二生在北京城,我就是王二。夏天的早上,我骑车子去上班,经过学校门口时,看着学校庄严的大门,看着宽阔的操场和操场后面高耸的烟囱,我忽然觉得:无论如何,我也不能相信。仿佛在不久之前,我还是初一的学生。放学时在校门口和同学们打书包仗。我的书包打在人身上一声闷响,把人家摔出一米多远。原来我的书包里不光有书,还有一整块板砖。那时节全班动了公愤,呐喊一声在我背后追赶。我奔过操场,逃向那根灰色的烟囱。后来校长出来走动,只见我高高爬在脚手梯上,迎着万里东风,敞开年轻的胸怀,高叫着:×你妈!谁敢上来我就一脚踹他下去!这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事情。转眼之间我就长大了很多,身高一米九十,体重八十多公斤。无论如何,一帮初一的男孩子不能把这样一条大汉撵得爬上烟囱,所以我绝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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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二年表:一九五○年出生。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文化革命。住在矿院,是一名中学生,目睹了贺先生跳楼自杀和李先生龟头血肿。一九六八年,和许由在地下室造炸药玩,出了事故,大倒其霉。先被专政,后被捕,挨了很多揍。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到云南插队。认识陈清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七年、在京郊插队。与小转铃交好。与刘先生结识,刘老先生死。后来上调回城,在街道厂当工人。一九七七至一九八一年,上大学。一九八一至一九八四年,毕业,三十而立。与二妞子结婚。一九八五至一九九○年,与旧情人线条重逢,很惊讶地发现她己嫁了李先生。出国读学位。丧父。离婚。回国。一九九○年,四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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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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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住在立新街甲一号的破楼里。庚子年间,有一帮洋主子在此据守,招来了成千上万的义和团大叔,把它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搬来红衣炮、黑衣炮、大将军、过江龙、三眼铳、榆木喷、大抬杆儿、满天星、一声雷、一窝蜂、麻雷子、二踢脚、老头冒花一百星,铁炮铜炮烟花炮,鸟枪土枪滋水枪,装上烟花药、炮仗药、开山药、鸟枪药、耗子药、狗皮膏药,填以榴弹、霰弹、燃烧弹、葡萄弹、臭鸡蛋、犁头砂、铅子儿砂,对准它排头燃放,打了它一身窟窿,可它还是挺着不倒。直到八十多年后,它还摇摇晃晃地站着,我还得住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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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宗在世的时候,四海清平,正是太平盛世,普天下的货殖流到帝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壮丽大城。城里立着皇上的宫城,说不尽的琼楼玉宇,雕梁画栋,无论巴格达的哈里发,还是波斯的皇帝,都没见过这样的宫殿。皇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后妃,就连宫中的洗衣女,到土耳其的奴隶市场都能卖一斗珍珠的价钱。他还吃着洋人闻所未闻的美味,就连他的御厨泔水桶中的杂物都可以成为欧洲子爵、伯爵,乃至公爵、亲王席上的珍馐。他穿着金线剌绣的软缎,那是全世界的人都没见过的。皇上家里用丝绸做擦桌布,用白玉做磨刀石,用黄金做马桶,用安南的碧玉砌成浴池。他简直什么也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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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呆在一个游艇里。这条船好像是在岸上,架在一个木架上修理。有关这条船,可以补充说,它是用层压板做成的,因为船壁上剥落了几处,薄薄的木片披挂下来。这让我想起了好几件往事:一件是我小时候到胡同口的肉铺去买肉馅,店员把肉馅裹在桦木膜里递给我;另一件是我上大学时,在礼堂里听大课,椅子上的书写板就是层压板的。看到这条船是层压板做的,我就暗自庆幸道,幸亏我没有驾着它出海。这条船实在是太小了,在里面连身都转不过来,驾着它出海一定要晕船(我既晕飞机,又晕小车,坐在这么一个小船里到了大海上,一定要把胆汁都吐出来),更何况它是木头片儿做的,肯定不太结实。可是船舱里有一面很大的舷窗,我从窗口往外看,看到远处有一个灯火通明的码头,但近处是一团漆黑,可是在一团漆黑中,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我俯下身去,想要看清楚那是一些什么东西。就在这时,有人从外面朝舷窗开了一枪——这就是说,舷窗上出现了一个星形的洞,而舱里的壁板乒地一声碎了一块。这一枪着实让我惭愧,因为假如我告诉别人说,有人朝我开了一枪,他们一定会以为我在编故事。那一枪打来时,我影影绰绰想到了它的缘由,头天晚上在海上,我看到两条渔船在交接东西。。。。。。
  • 作者:王小波
    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 作者:王小波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 作者:王小波
    来吧,孩子,让我们一起升到高空,来看看脚下的大地吧。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翠绿的山峦显出琉璃瓦的光泽,蓝色的大河在它们中间像一条条巨蟒般缓缓的爬动。偶而,群山中的湖泊猛然发出镜子般的闪光。在陆地的尽头,大海蔚蓝色的波涛中间,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好像大陆朝海洋的胸膛伸出去的一条手臂。这一块金黄色的土地呀,多少黄昏,多少夜晚,我就在那里独步徘徊,想念着你们。你看到了吗?那墨绿色的一丛,那里是一片高大的杨树和槐树。他们的叶片正在阳光下懒洋洋的耳语。在它的遮蔽下,有一个很大的村庄,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 作者:王小波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和暖的太阳总是在上面微笑着看着下面。有一条江,江水永远是那么蓝,那么清澄,透明得好像清晨的空气。江岸的山就像路边的挺拔的白杨树,不高,但是秀丽,上面没有高大的森林,但永远是郁郁葱葱;山并不是绵延一串,而是一座座、独立的、陡峭的,立在那里,用幽暗的阴影俯视着江水,好像是和这条江结下了不解之缘的亲密伴侣。
  • 作者:王小波
    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最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它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 作者:王小波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 作者:王小波
    一、老大哥每天早上,王二都要在床上从一数到十。这件事具有决定一天行止的意义。假如数出来是一个自然数列,那就是说,他还得上班,必须马上起床。假如数出的数带有随机的性质,他就不上班了,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下去。假如你年龄不小并且曾在技术部工作多年,可能也会这样干。因为过去你遇到过这种情况:早上到班时,忽然某个同事没来。下班时大家去看他,他也不在家。问遍了他的亲戚朋友,都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部里的老大哥,就会提心吊胆,生怕他从河里浮出来,脑盖被打得粉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过些日子你收到一张通知:某同志积劳成疾,患了数盲症,正在疗养。这时你只好叹口气,从花名册上勾去他的名字,找人作见证,砸他的柜子,撬他的抽屉,取出他的技术文件,把他手上的活分给大家;再过些日子,他就出来了,但不是从河里出来——简言之,上了电视,登上报纸,走上了领导岗位,见了面也不认识你。这一切的契机就是数盲症。这种病使你愤愤不已、心理不平衡,但是始终不肯来光顾你,你恨数盲症,又怕得数盲症,所以就猜测并且试探它发作起来是何种情形。未离婚时,我前妻见到我这种五迷三道的样子,就说:你简直像女孩子怕强奸一样。我认为这是个有益的启示,遗憾的是我没当过女孩子,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形;问她她也不肯讲。她甚至不肯告诉我数盲症是像个男人呢,还是像男人的那个东西
  • 作者:王小波
    肃宗时薛嵩在湖南做沅西节度使,加兵部尚书、户部左侍郎、平南大将军衔,是文从一品、武一品的大员。妻常氏,封安国夫人。子薛湃,封龙骑尉。沅西镇领龙陵、凤凰两军,治慈利等七州八县,镇所在凤凰寨,显赫一时。有一天早上,薛嵩早起到后院去。此时晨光熹微,池水不兴波,枝头鸟未啼,风不起雾未聚,节度大人在后园,见芭蕉未黄,木瓜未熟,菠萝只长到拳头大小。这一园瓜果都不堪食。节度大人看了,有点嘴酸。正在没奈何时,忽然竹林里刷啦啦响,好似猪崽子抢食一样,钻出一个刺客来,此人浑身涂着黑泥,只露眼白和白牙;全身赤裸,只束条丁字带儿,胸前一条皮带,上挂七八把小平斧,手握一口明晃晃的刀,径奔薛节度而来,意欲行刺。薛节度手无寸铁,无法和刺客理论,只得落荒而逃。那刺客不仅是追,还飞了薛嵩一斧,从额角擦过。薛嵩直奔到檐下,抢一条苦竹枪在手(此物是一条青竹制成,两端削尖,常用来担柴担草,俗称尖担是也),转身要料理这名刺客。那刺客见薛节度有枪在手,就不敢来见高低,转身就跑。薛嵩奋起神威,大吼一声,目眺尽裂,把手中枪掷出去,正中那刺客后心,把他扎了个透心凉。办完了这桩事儿,他觉得脸上麻麻痒痒,好像有蚂蚁在爬,伸手一摸,沾了一手血。原来那一斧子并不是白白从额面擦过去的,它带走了核桃大小一块皮肉。他赶紧跑回屋去。这间屋子可不是什么青堂瓦舍,而是一问摇摇晃晃的竹楼。竹板地板木板墙。房里也没有绸缎的帷幕,光秃秃的到处一览无遗。他叫侍妾红线给他包扎伤口。这位侍妾也非细眉细目粉雕也似的美人——头上梳风头髻,插紫金钗,穿丝纱衣袍,临镜梳妆者。此女披散着一头乌发,在板铺上睡着未起,一看薛嵩像血葫芦一样跑了进来,不惟不大叫一声晕厥过去,反而大叫一声迎将过来。她身上不着一丝,肤色如古铜且发亮,长臂长腿,皮肉紧绷绷,矫捷如猿猱,不折不扣是个小蛮婆。。。。。。
  • 作者:王小波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写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变形记》(奥维德)的最后几行: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这篇粗陋的小说,当然不能和这位杰出诗人的诗篇相比。同时我想到的,还有逻辑学最基本的定理:A等于A,A不等于非A。这些话不是为我的小说而说,而是为智慧而说。在我看来,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无论人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无论善良还是邪恶,都不能使它有所改变。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维的快乐。而思维的快乐则是人生乐趣中最重要的一种。本书就是一本关天智慧,更确切地说,关于智慧的遭遇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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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似乎是上班的时节,每隔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进来。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是几点。但从太阳的高度来看,大概是十点钟。看来我是来得太早了。我对他们说:你早。他们也说:你早。多数人显得很冷淡,但不是对我有什么恶意,是因为这院子里的臭气。假如你正用手绢捂住口鼻,或者正屏住呼吸,大概也难以对别人表示好意。最后进来一个穿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她一见到我,就把白纱手绢从嘴上拿了下来,瞪大了眼睛说:你怎么出来了,你?这使我觉得自己是个炸尸的死人。这个姑娘圆脸,眼睛不瞪就很大,瞪了以后,连眼眶都快没有了。我觉得她很漂亮,又这样关心我,所以全部内脏都蠢蠢欲动。但她马上又转身朝门口看去,然后又回过头来说:她到医院去看你了,一会儿就来。我不禁问道:谁?她娇嗔地看了我一眼说:小黄嘛,还有谁。我谨慎地答道:是嘛……但是,小黄是谁?她马上答道:讨厌,又来这一套了;然后用手绢罩住鼻子,从我身边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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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辈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现在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系——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这本杂文随笔集包括思想文化方面的文章,涉及知识分子的处境及思考,社会道德伦理,文化论争,国学与新儒家,民族主义等问题;包括从日常生活中发掘出来的各种真知灼见,涉及科学与邪道,女权主义等;包括对社会科学研究的评论,涉及性问题,生育问题,同性恋问题,社会研究的伦理问题和方法问题等;包括创作谈和文论,如写作的动机,作者的师承,作者对小说艺术的看法,作者对文体格调的看法,对影视的看法等;包括少量的书评,其中既有对文学经典的评论,也有对当代作家作品的一些看法;最后,还包括一些域外生活的杂感以及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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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铜时代》是时代三部曲之三。这是以中国古代唐朝为背景的三部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的主人公,是古代的知识分子和传奇人物。他们作为一群追求个性、热爱自由、想按自己的价值观念精神信条生活的人,充满了强烈的创造欲望和人道需求,但被当时的权力斗争控制和扭曲了心态与行状、竟将智慧和爱情演变为滑稽闹剧。作者在这部长篇中,借助才子佳人、夜半私奔、千里寻情、开创伟业等风华绝代的唐朝秘传故事,将今伯爱情与唐人传奇相拼贴,使唐人传奇现代化,在其中贯注现代情趣,并通过对似水流年的追述,让历史艺术相融合,最终确立了对生命终极价值的体认,引出了一种由叙事者随心所欲地穿行于古今中外的对话体叙述方式。
  • 作者:王小波
    王小波未竟稿合集——迄今为止,最完备的手稿拾遗整理,完整收录28篇未竟稿。本书收录了王小波的小说未竟稿、创作片段、写作笔记、题材罕见的对科学论文的眉批、自书简介、年谱等,清晰勾勒王小波的创作版图,令读者得以一窥王小波日臻成熟的创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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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收有《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东宫·西宫》、《大学四年级》、《黑铁公寓》、《茫茫黑夜漫游》、《夜里两点钟》。人的存在是一种自然现象,而不是某种意志的产物。这种现象的内容就包括: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性别之分,贤愚之分,还有和异性恋之分,这都是自然的现象。把屋于自然的现象叫做丑恶,不是一种郑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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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个副本已完结,可宰!】【每晚18:00日更,预收《我在霸总文里以法证道》《穿进星际,但一心发疯》文案在下面】文案:火爆全网的克系跑团全息游戏出现致命bug——全球七十亿人被随机选中强制登入,参加一个个危险的解谜副本,在一众邪神手中挣扎求生。拉莱,初代邪神之一,百年沉睡后也加入到了这场掠夺游戏中。然而……拉莱望着眼前的任务面板陷入沉思:我?初代邪神?玩家?好好好,都这么玩是吧,等着。*落伍百年的纯新人玩家拉莱在副本中一问三不知,引得玩家纷纷心中点蜡:漂亮姐姐人蛮好的,就是估计死得比较快。副本危机重重,诡异层出不穷。就在玩家跪地写遗书时,拉莱恍然大悟,扼住boss命运的咽喉:这游戏是这么玩的对吧?玩家:……?玩家:你这样会显得我们很呆。*为了获得更高的力量,邪神不遗余力开设副本,蛊惑人类,致力于在邪神信仰值排行榜入驻top10。排行榜每日刷新,一个名字从不起眼的末尾飞速攀升,逐渐爬到了其他邪神难望项背的地步!众邪神:这谁?从来没见过她开副本啊?!滴滴——副本boss湮灭,本副本永久关闭。祝各位玩家未来游戏愉快!走出副本的拉莱点头致意:只要前面的人够少,我的排行就越高。[外表柔弱美丽扮猪吃老虎美强惨邪神女主 vs 技能花样贼多但样样半吊子水平富二代男主]【副本一:漂亮中学】在这所学校里,漂亮即正义,但最漂亮的人......也最不幸哦【副本二:鬼伞镇】【副本三:医生是如何炼成的?】【副本四:托里克半岛】【副本五:浮空乌托邦】【副本六:十灾】【副本七:失落的拉莱耶】注:1. 女主以玩家身份进入副本,后面会交代原因。2. 无限流副本的打法参考克苏鲁跑团模式,即玩家的行动结果采用掷骰决定,但存在一定私设,作者拍胸脯打包票可以看懂!PS:我可能会采取真实掷骰结果3. 女主的竞争手段有合理原因,后文会解释。正常情况下,消灭同行并不可取。4. 本文存在感情线,但女主不止有爱情,她是个独立的个体,也会收获很重要的友情等等。—— 《我在霸总文里以法证道》——文案:沈如蓁,法学生一枚,一朝穿成了霸总文学的凄凄惨惨女配。原身是总裁男主白月光的表妹,因和白月光长相七分相似,而被男主当成正主出国留学时的替身。每天兢兢业业履行替身工作陪笑陪聊不说,最终还在白月光回国时被一脚踹开,落得BE结局。穿书第一天,烛光晚宴上,男主神情冷漠挑剔:你笑起来不像她。沈如蓁来了兴致:工资付了吗?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吗?税代扣代缴了吗?男主:?沈如蓁拎起包就走:不付工资就想让劳动者干活,离谱!然而,这篇言情文还是数篇融合的!霸总数量+1+1+1+1......霸总A的原配哭唧唧来找沈如蓁:我和他门当户对,但他最近要和我离婚,他说就喜欢那个小白花清纯不做作的模样!沈如蓁:好的女士,那您是不想离婚吗?原配:我也早就想离了,但这个财产......沈如蓁:没关系!我会让他净身出户!霸总B的金丝雀: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他说,我要是不和他在一起,他就能让我的亲朋好友齐齐家破人亡!沈如蓁拿出一本刑法:没问题!来看看他都犯了哪一条?我保证让他家破人亡!后来,沈如蓁一举成为律所合伙人,白月光表姐突然出现,本以为要来一场经典的姐妹撕逼戏码,却不料白月光面色沉沉:那个傻逼骚扰我屡禁不止都给我骚扰出国了,你有招吗?沈如蓁:客户这边请———— 《穿进星际,但一心发疯》——洛谭穿到了一本烂尾星际小说里,故事的结尾——砰!星球爆炸了。距离大爆炸还有一年,洛谭的心里异常平和:反正早死晚死都得死,不如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点吧!于是——这具身体的大哥:小谭,大哥今天去火并,明天就让隔壁一条街的人都对你点头哈腰叫你大姐!洛谭:打群架多没意思啊!大哥您知道下城区贫民窟玩家的职业生涯顶峰吗?一月后,帝国新闻报道,不明反叛军势力突入皇宫,王储下落不明。洛谭以为的场景:抄家、砍头、流放三千里。没想到,帝国皇帝紧握着她的手,眼里闪着泪光:是我没有保障好下城区百姓的生活,请再给我一次机会!!!隔壁沉迷网游的姐姐:小谭,走,姐姐带你上分,妥妥滴!洛谭竖起大拇哥:我很久没有见到计算机天赋如此高超的天纵奇才了!您知道有一种职业叫黑客吗?姐姐竖起耳朵:说来听听!两个月后,帝国联邦所有人工智能全部宕机!洛谭以为的场景:被抓、赔钱、以命相抵。没想到:帝国联邦齐齐写来感谢信,感谢她发现如此大的系统漏洞,并表示未来一定少依赖人工智能技术!成为了帝国皇帝和联邦总统眼中红人的洛谭:......既然作死不了,制止星球爆炸也该提上议程了。*帝国王储卢修斯本以为,自己的一生都将在绝望中挣扎:他痛恨帝国上下城区的不平等,痛恨人工智能夺取了普通臣民的工作机会,痛恨联邦帝国的明争暗斗......但他却什么都改变不了。直到,他从皇宫中被作为战利品掳走——素来姿态高洁冷静克制的少年轻轻勾住反抗军首领的小指,薄唇轻启,星眸中藏着无尽的渴求:求求您......别丢下我。
  • 作者:冬盛雪
    【玄学大佬,1v1,甜宠爽文】起初。温宜对简晏说道:朋友,你最近有血光之灾!简九爷目光冷厉,挥手让人把她扔出去。*后来。简九爷看到随手画个咒就救了他一命的女人,居然跑去做十八线女演员的助理,疑惑了。体验基层生活?还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当他看到这个能在他面前一拳锤爆劫匪,一脚踩的劫匪骨头断裂的女人,在另一个男人面前上演我力气小,我好柔弱,帮我拧开瓶盖的戏码,他不淡定了。温宜:这个人设好难╭(╯^╰)╮,求男女主快点原地结婚,她好去过悠哉的田园生活!*再后来。简晏强势打发掉她身边的各种烂桃花,叹了口气。自己选的,跪着也要宠到底。但是…她什么时候才能开窍?
  • 作者:当年烟火
    灵气复苏百年,天地发生巨变,野外妖王横行,海中巨兽如雨,人类不得不龟缩在基地市中,艰难求存。 时至此刻, 故纸堆中的功法秘籍,重新焕发生机 古董名画,显露神迹 各处遗迹,陆续现世 乱世少年,偶获神奇灵珠,助他推演功法,提升境界,超脱极限,一飞冲天
  • 作者:台式电脑
    洛河市一中高三8班的差等生王小宝,经常梦见老祖宗叫他去上坟。清明节那天。王小宝上坟后,突然和老王家的十八代老祖宗们取得了联系,得到了老祖宗的赐福和保佑,从此逆境翻盘。在临近高考的两个月里,成为了学霸,惊呆了所有人。王小宝同时得悉。老王家这一支脉老祖宗们,在那边朝不保夕,过的并不好。老祖宗有难,子孙焉能不救?!他在阳间上香,资助自己这一支脉的老祖宗们在那边招兵买马,建立了不朽神国。直到有一天。老祖宗们发来邀请函,邀请王小宝去那边的神国一日游。王小宝这才知道。所谓的那边,是一个奇异的大世界。王家枝繁叶茂,宇宙诸天万界无数王家子孙齐聚一堂,守护神国。而自己,已经被册封为神国功德少主。王小宝驾临,神袍加身,众人跪拜山呼:恭迎功德少主,少主千岁千岁千千岁......本书又叫《凭什么人家老王家的祖宗那么灵》《我的身后站着老王家的十万老祖宗》
  • 作者:见月宁
    预收:《离婚之前,老婆失忆了》求收藏 【忍耐力超强 反派美强惨 X 花样作死 灾星小可爱】 作为江湖中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女魔头沈清衔,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栽在个拖后腿的小灾星手上。 这个温楚楚像个甩不掉的狗皮膏药,整天狂吹彩虹屁,还嚷嚷着自己是神级辅助,誓要辅佐自己斩杀女魔头! 我杀我自己?沈清衔看着温楚楚一言难尽,这货,别是个傻子吧 温楚楚(随机成花仙):悍敌当前,大佬莫慌。容本仙开个花?!(摔!这是啥没屁的用技能!) 温楚楚(随机成盲眼姑娘):大佬,你不要怕。算了,大佬你在哪?我看不见了,大佬救命! 温楚楚(随机成九命白狐)看着大佬满头白毛面色阴沉,心虚夹着尾巴解释:大佬,掉毛真的不关我的事。 当狐仗人势的温楚楚,揪着大佬袍摆疯狂叫嚣:杀死女魔头,拯救万千苍生! 殊不知,沈清衔的目光宠溺,将猩红的指尖掩在身后:好,杀死女魔头,拯救万千苍生。 浑沌大战之际,眼看着熊熊烈火将宗门吞噬。 炮灰无能狂怒:沈清衔,你这个女魔头不得好死! 温楚楚瞳孔巨震望向沈清衔:等下,大佬,他刚刚叫你什么? 预收文《离婚之前,老婆失忆了》文案: 【冰山宠妻总裁大人 x 软绵粘人小媳妇】 江舒,我们离婚吧! 这是季晚一生中,说过最过分的话。 在别人眼中,大家都觉得季晚过得很幸福,因为她的妻子江舒身价百亿,还是个清冷绝色的宠妻狂魔。 只可惜,一切都变了。 江舒变成了工作狂,开始没日没夜泡在公司里,她根本不在意家,也不在意失落的季晚。 唯一没想到的是,江舒答应了季晚的离婚请求。 季晚心灰意冷,仓促而逃,她提了一个很过分的要求,她要江舒公司的一半经营权,因为她知道公司才是江舒的命,她怕江舒真的和她离婚 在季晚走后,江舒打了一个电话,把公司归属权转移到了季晚名下。 那一夜,季晚接到了一通医院打来的电话,江舒出了车祸,她失忆了 一夜之间,她从江舒的小娇妻沦落到了同租室友,仿佛两个人的人生互换了一般。 季晚不得不接手公司,她早出晚归,手忙脚乱,日子过得焦头烂额。 而江舒自此却成了一只桀骜不驯的小野猫。 小剧场: 江舒故意将她们的情侣杯丢进垃圾桶。 季晚炸毛:你干嘛呀!这两个杯子很贵重哒! 江舒精心打扮,深夜出门。 季晚:大半夜,你做什么去! 江舒:酒吧,我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季晚:可恶!你今天休想出门! 直到有一天。 江舒翘着二郎腿,手臂交叉在胸前:季晚,我们离婚吧,你的眼里只有公司没有我。 季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