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拂夜奔

红拂夜奔

作者:王小波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李靖、红拂、虬髯,世称风尘三侠。事载杜光庭《虬髯客传》,颇为人所乐道。然杜氏恶撰,述一漏百,且多谬误。外子王二,博览群书,竭十年心力方成此篇,所录三侠事,既备且凿。外子为营此篇,寝食俱废。洗裤子换煤气全付脑后,买粮食倒垃圾未挂于心,得暇辄稳坐于案前,吞云吐雾,奋笔疾书。今书已成,余喜史家案头,又添新书,更喜日后家事,彼无遁词,遂成此序。丙寅年夏日,王门胡氏焚香敬撰。根据史籍记载,大唐卫国公李靖少年无行。隋炀帝下江都那几年,他在洛阳城里,欺行霸市,征收老实市民的保护费。俗话说,奇人自有异相。这位大叔生得身高八尺,膀阔三停,虎背熊腰,鹰鼻大眼,声如熊罴,肌肉发达,有过人之力,头发胡子是黑的,体毛是金黄色。说出话来,共鸣在肚脐眼下面。要是在现代,他就在歌剧院唱男低音啦,也不必在街上当流氓。他的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只绿一只紫。看见这位爷们走过来,路边的小贩马上在摊头放十枚铜钱。他过去以后,这些钱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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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太阳初升时,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在黑暗尚未褪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我忽然泪如雨下,但是我心底在欢歌。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耳中轰鸣。这是一首胜利之歌,音韵铿锵,有如一支乐曲。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又把字迹加深,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永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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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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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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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地下室窗口的栅栏上趴着一只洁白的猫。它好象病了。我朝它走去时,它背对着我,低低的伏在那里,肚子紧紧的贴着铁条。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猫会这么谨小慎微的趴着,爪子紧紧的扒在铁条上。它浑身都在颤抖,头轻微的摇动着,耳朵在不停的转动,好象在追踪着每一个声响。。。。。。***提醒:此文比较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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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关于性爱的书。性爱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推动,但自发地做一件事在有的时候是不许可的,这就使事情变得非常的复杂。举例言之,颐和园在我家北面,假如没有北这个方向的话,我就只好向南走,越过南极和北极,行程四万余公里到达那里。我要说的是:人们的确可以牵强附会地解释一切,包括性爱在内。故而性爱也可以有最不可信的理由。作者 93/7/16有关这本书: 王二1993年夏天四十二岁,在一个研究所里做研究工作。在作者的作品里,他有很多同名兄弟。作者本人年轻时也常被人叫作王二,所以他也是作者的同名兄弟。和其他王二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插过队,是个身材矮小,身体结实,毛发很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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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舅舅上个世纪(20世纪)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岁,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该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笔记、相片,除此之外,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是个肤色黝黑的大个子,年轻时头发很多,老了就秃了。他们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知道的只是:当时烧煤,烧得整个天空乌烟障气,而且大多数人骑车上班。自行车这种体育器械,在当年是一种代步工具,样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两个轮子之间有一个三角形的钢管架子,还有一根管子竖在此架子之上。流传到现在的车里有一小部分该管子上面有个车座,另一部分上面什么都没有;此种情形使考古学家大惑不解,有人说后一些车子的座子遗失了,还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当时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生活,有座的车就属于他们。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权利,故而这种不带座子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对肛门、会阴部实施自残自虐的工具。根据我的童年印象,这后一种说法颇为牵强。我还记得人们是怎样骑自行车的。但是我不想和权威争辩——上级现在还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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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二年表:一九五○年出生。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文化革命。住在矿院,是一名中学生,目睹了贺先生跳楼自杀和李先生龟头血肿。一九六八年,和许由在地下室造炸药玩,出了事故,大倒其霉。先被专政,后被捕,挨了很多揍。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到云南插队。认识陈清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七年、在京郊插队。与小转铃交好。与刘先生结识,刘老先生死。后来上调回城,在街道厂当工人。一九七七至一九八一年,上大学。一九八一至一九八四年,毕业,三十而立。与二妞子结婚。一九八五至一九九○年,与旧情人线条重逢,很惊讶地发现她己嫁了李先生。出国读学位。丧父。离婚。回国。一九九○年,四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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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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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住在立新街甲一号的破楼里。庚子年间,有一帮洋主子在此据守,招来了成千上万的义和团大叔,把它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搬来红衣炮、黑衣炮、大将军、过江龙、三眼铳、榆木喷、大抬杆儿、满天星、一声雷、一窝蜂、麻雷子、二踢脚、老头冒花一百星,铁炮铜炮烟花炮,鸟枪土枪滋水枪,装上烟花药、炮仗药、开山药、鸟枪药、耗子药、狗皮膏药,填以榴弹、霰弹、燃烧弹、葡萄弹、臭鸡蛋、犁头砂、铅子儿砂,对准它排头燃放,打了它一身窟窿,可它还是挺着不倒。直到八十多年后,它还摇摇晃晃地站着,我还得住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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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宗在世的时候,四海清平,正是太平盛世,普天下的货殖流到帝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壮丽大城。城里立着皇上的宫城,说不尽的琼楼玉宇,雕梁画栋,无论巴格达的哈里发,还是波斯的皇帝,都没见过这样的宫殿。皇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后妃,就连宫中的洗衣女,到土耳其的奴隶市场都能卖一斗珍珠的价钱。他还吃着洋人闻所未闻的美味,就连他的御厨泔水桶中的杂物都可以成为欧洲子爵、伯爵,乃至公爵、亲王席上的珍馐。他穿着金线剌绣的软缎,那是全世界的人都没见过的。皇上家里用丝绸做擦桌布,用白玉做磨刀石,用黄金做马桶,用安南的碧玉砌成浴池。他简直什么也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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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呆在一个游艇里。这条船好像是在岸上,架在一个木架上修理。有关这条船,可以补充说,它是用层压板做成的,因为船壁上剥落了几处,薄薄的木片披挂下来。这让我想起了好几件往事:一件是我小时候到胡同口的肉铺去买肉馅,店员把肉馅裹在桦木膜里递给我;另一件是我上大学时,在礼堂里听大课,椅子上的书写板就是层压板的。看到这条船是层压板做的,我就暗自庆幸道,幸亏我没有驾着它出海。这条船实在是太小了,在里面连身都转不过来,驾着它出海一定要晕船(我既晕飞机,又晕小车,坐在这么一个小船里到了大海上,一定要把胆汁都吐出来),更何况它是木头片儿做的,肯定不太结实。可是船舱里有一面很大的舷窗,我从窗口往外看,看到远处有一个灯火通明的码头,但近处是一团漆黑,可是在一团漆黑中,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我俯下身去,想要看清楚那是一些什么东西。就在这时,有人从外面朝舷窗开了一枪——这就是说,舷窗上出现了一个星形的洞,而舱里的壁板乒地一声碎了一块。这一枪着实让我惭愧,因为假如我告诉别人说,有人朝我开了一枪,他们一定会以为我在编故事。那一枪打来时,我影影绰绰想到了它的缘由,头天晚上在海上,我看到两条渔船在交接东西。。。。。。
  • 作者:王小波
    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 作者:王小波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 作者:王小波
    来吧,孩子,让我们一起升到高空,来看看脚下的大地吧。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翠绿的山峦显出琉璃瓦的光泽,蓝色的大河在它们中间像一条条巨蟒般缓缓的爬动。偶而,群山中的湖泊猛然发出镜子般的闪光。在陆地的尽头,大海蔚蓝色的波涛中间,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好像大陆朝海洋的胸膛伸出去的一条手臂。这一块金黄色的土地呀,多少黄昏,多少夜晚,我就在那里独步徘徊,想念着你们。你看到了吗?那墨绿色的一丛,那里是一片高大的杨树和槐树。他们的叶片正在阳光下懒洋洋的耳语。在它的遮蔽下,有一个很大的村庄,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 作者:王小波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和暖的太阳总是在上面微笑着看着下面。有一条江,江水永远是那么蓝,那么清澄,透明得好像清晨的空气。江岸的山就像路边的挺拔的白杨树,不高,但是秀丽,上面没有高大的森林,但永远是郁郁葱葱;山并不是绵延一串,而是一座座、独立的、陡峭的,立在那里,用幽暗的阴影俯视着江水,好像是和这条江结下了不解之缘的亲密伴侣。
  • 作者:王小波
    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最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它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 作者:王小波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 作者:王小波
    一、老大哥每天早上,王二都要在床上从一数到十。这件事具有决定一天行止的意义。假如数出来是一个自然数列,那就是说,他还得上班,必须马上起床。假如数出的数带有随机的性质,他就不上班了,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下去。假如你年龄不小并且曾在技术部工作多年,可能也会这样干。因为过去你遇到过这种情况:早上到班时,忽然某个同事没来。下班时大家去看他,他也不在家。问遍了他的亲戚朋友,都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部里的老大哥,就会提心吊胆,生怕他从河里浮出来,脑盖被打得粉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过些日子你收到一张通知:某同志积劳成疾,患了数盲症,正在疗养。这时你只好叹口气,从花名册上勾去他的名字,找人作见证,砸他的柜子,撬他的抽屉,取出他的技术文件,把他手上的活分给大家;再过些日子,他就出来了,但不是从河里出来——简言之,上了电视,登上报纸,走上了领导岗位,见了面也不认识你。这一切的契机就是数盲症。这种病使你愤愤不已、心理不平衡,但是始终不肯来光顾你,你恨数盲症,又怕得数盲症,所以就猜测并且试探它发作起来是何种情形。未离婚时,我前妻见到我这种五迷三道的样子,就说:你简直像女孩子怕强奸一样。我认为这是个有益的启示,遗憾的是我没当过女孩子,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形;问她她也不肯讲。她甚至不肯告诉我数盲症是像个男人呢,还是像男人的那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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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宗时薛嵩在湖南做沅西节度使,加兵部尚书、户部左侍郎、平南大将军衔,是文从一品、武一品的大员。妻常氏,封安国夫人。子薛湃,封龙骑尉。沅西镇领龙陵、凤凰两军,治慈利等七州八县,镇所在凤凰寨,显赫一时。有一天早上,薛嵩早起到后院去。此时晨光熹微,池水不兴波,枝头鸟未啼,风不起雾未聚,节度大人在后园,见芭蕉未黄,木瓜未熟,菠萝只长到拳头大小。这一园瓜果都不堪食。节度大人看了,有点嘴酸。正在没奈何时,忽然竹林里刷啦啦响,好似猪崽子抢食一样,钻出一个刺客来,此人浑身涂着黑泥,只露眼白和白牙;全身赤裸,只束条丁字带儿,胸前一条皮带,上挂七八把小平斧,手握一口明晃晃的刀,径奔薛节度而来,意欲行刺。薛节度手无寸铁,无法和刺客理论,只得落荒而逃。那刺客不仅是追,还飞了薛嵩一斧,从额角擦过。薛嵩直奔到檐下,抢一条苦竹枪在手(此物是一条青竹制成,两端削尖,常用来担柴担草,俗称尖担是也),转身要料理这名刺客。那刺客见薛节度有枪在手,就不敢来见高低,转身就跑。薛嵩奋起神威,大吼一声,目眺尽裂,把手中枪掷出去,正中那刺客后心,把他扎了个透心凉。办完了这桩事儿,他觉得脸上麻麻痒痒,好像有蚂蚁在爬,伸手一摸,沾了一手血。原来那一斧子并不是白白从额面擦过去的,它带走了核桃大小一块皮肉。他赶紧跑回屋去。这间屋子可不是什么青堂瓦舍,而是一问摇摇晃晃的竹楼。竹板地板木板墙。房里也没有绸缎的帷幕,光秃秃的到处一览无遗。他叫侍妾红线给他包扎伤口。这位侍妾也非细眉细目粉雕也似的美人——头上梳风头髻,插紫金钗,穿丝纱衣袍,临镜梳妆者。此女披散着一头乌发,在板铺上睡着未起,一看薛嵩像血葫芦一样跑了进来,不惟不大叫一声晕厥过去,反而大叫一声迎将过来。她身上不着一丝,肤色如古铜且发亮,长臂长腿,皮肉紧绷绷,矫捷如猿猱,不折不扣是个小蛮婆。。。。。。
  • 作者:王小波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写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变形记》(奥维德)的最后几行: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这篇粗陋的小说,当然不能和这位杰出诗人的诗篇相比。同时我想到的,还有逻辑学最基本的定理:A等于A,A不等于非A。这些话不是为我的小说而说,而是为智慧而说。在我看来,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无论人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无论善良还是邪恶,都不能使它有所改变。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维的快乐。而思维的快乐则是人生乐趣中最重要的一种。本书就是一本关天智慧,更确切地说,关于智慧的遭遇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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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似乎是上班的时节,每隔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进来。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是几点。但从太阳的高度来看,大概是十点钟。看来我是来得太早了。我对他们说:你早。他们也说:你早。多数人显得很冷淡,但不是对我有什么恶意,是因为这院子里的臭气。假如你正用手绢捂住口鼻,或者正屏住呼吸,大概也难以对别人表示好意。最后进来一个穿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她一见到我,就把白纱手绢从嘴上拿了下来,瞪大了眼睛说:你怎么出来了,你?这使我觉得自己是个炸尸的死人。这个姑娘圆脸,眼睛不瞪就很大,瞪了以后,连眼眶都快没有了。我觉得她很漂亮,又这样关心我,所以全部内脏都蠢蠢欲动。但她马上又转身朝门口看去,然后又回过头来说:她到医院去看你了,一会儿就来。我不禁问道:谁?她娇嗔地看了我一眼说:小黄嘛,还有谁。我谨慎地答道:是嘛……但是,小黄是谁?她马上答道:讨厌,又来这一套了;然后用手绢罩住鼻子,从我身边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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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的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书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沒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作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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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辈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现在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系——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这本杂文随笔集包括思想文化方面的文章,涉及知识分子的处境及思考,社会道德伦理,文化论争,国学与新儒家,民族主义等问题;包括从日常生活中发掘出来的各种真知灼见,涉及科学与邪道,女权主义等;包括对社会科学研究的评论,涉及性问题,生育问题,同性恋问题,社会研究的伦理问题和方法问题等;包括创作谈和文论,如写作的动机,作者的师承,作者对小说艺术的看法,作者对文体格调的看法,对影视的看法等;包括少量的书评,其中既有对文学经典的评论,也有对当代作家作品的一些看法;最后,还包括一些域外生活的杂感以及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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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铜时代》是时代三部曲之三。这是以中国古代唐朝为背景的三部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的主人公,是古代的知识分子和传奇人物。他们作为一群追求个性、热爱自由、想按自己的价值观念精神信条生活的人,充满了强烈的创造欲望和人道需求,但被当时的权力斗争控制和扭曲了心态与行状、竟将智慧和爱情演变为滑稽闹剧。作者在这部长篇中,借助才子佳人、夜半私奔、千里寻情、开创伟业等风华绝代的唐朝秘传故事,将今伯爱情与唐人传奇相拼贴,使唐人传奇现代化,在其中贯注现代情趣,并通过对似水流年的追述,让历史艺术相融合,最终确立了对生命终极价值的体认,引出了一种由叙事者随心所欲地穿行于古今中外的对话体叙述方式。
  • 作者:王小波
    王小波未竟稿合集——迄今为止,最完备的手稿拾遗整理,完整收录28篇未竟稿。本书收录了王小波的小说未竟稿、创作片段、写作笔记、题材罕见的对科学论文的眉批、自书简介、年谱等,清晰勾勒王小波的创作版图,令读者得以一窥王小波日臻成熟的创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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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收有《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东宫·西宫》、《大学四年级》、《黑铁公寓》、《茫茫黑夜漫游》、《夜里两点钟》。人的存在是一种自然现象,而不是某种意志的产物。这种现象的内容就包括: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性别之分,贤愚之分,还有和异性恋之分,这都是自然的现象。把屋于自然的现象叫做丑恶,不是一种郑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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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太子妃今天求宠了吗》 预收文案:一场替嫁,丞相府的庶女萧玉儿成了太子妃。 传言太子暴虐嗜杀,好饮人血,绝非良配。 而养在闺中的玉儿,柔顺乖巧,看着就像好拿捏的,嫁过去多半只有死路一条。 嫡母替她盖上盖头,眼神阴鸷地叫她自求多福。 玉儿自己也担心自己活不长。 只有身在太子府的人才知道,太子妃在太子府,那简直是位小祖宗。 小祖宗一哭,就能让矜贵冷漠的太子亲自去哄。 太子在荒废的院子里找到要离家出走的太子妃,轻手轻脚地把人抱回房。 阿玉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搂着太子的脖子,殿下,你怎么在这里? 你在哪儿,孤就在哪儿。 哦。睡意朦胧的眼眨了眨,阿玉太困,又沉沉睡去。 夜晚,烟纱笼罩。 太子亲手拭去美人脸上的泪痕,怎的又哭了? 阿玉止住泪珠子,委屈道:你总欺负我,将我弄疼。 太子捏着怀里的细腰轻笑,低头吻上那张委屈落泪的脸,以吻拭泪,都是孤的错。但阿玉别忘了,是谁当初日日求孤怜爱?孤只是应了她而已! 阿玉略显懵懂的眸子清明过来,是了,她曾使出浑身解数,求太子宠爱。可无人告诉她,原来这件事是这样的啊! 可不可以反悔? 空有美貌不自知的娇娇女X流言无数的矜贵太子,婚后小甜饼。 本文文案:苏明月上辈子耽于情爱,被自己挖心挖肺,舍命相爱的未婚夫害的家破人亡。 好在她重生了。 上辈子的未婚夫如今还是芝兰玉树的太子,一副痴心模样对她说:我心只向明月。 苏明月笑笑:好啊。 然后叫来宴会上的所有人,围观他与自己堂妹的丑事。 大仇得报的那一晚,苏明月搂着自己捡来的哑女,在她耳边说道:男人是毒药,不能沾,我有哑女你足矣。 小哑女颤巍巍握住她的手:真的? 苏明月摸了摸小哑女貌比天仙的脸,调笑道:你要不留在我身边,我养你一辈子。 后来美貌小哑女摇身一变成了权势滔天的七王爷,清隽美貌的男人拦在她面前,一脸无辜,可怜巴巴:你不是说要养我一辈子的。 苏明月:对不起打扰了。 * 李宜安这辈子最屈辱的时候是在苏府,他被迫穿上女装,扮成哑女,养在苏府做丫鬟和书童。 李宜安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也是在苏府,那如皎皎明月一般的女孩将他护在身后,揽在怀中,捧在手心:有我在,谁都不能欺负你! 后来她说要养他一辈子。他便想,他这样宠她一辈子也好。 明月,是你先说要我一辈子的,不要怪我放不开手 人美心善内里暴躁大小姐X自负纨绔傲娇忠犬小王爷 注:架空;1V1双C;重生甜文。 ﹌﹌﹌﹌﹌﹌﹌﹌﹌﹌﹌﹌﹌ 推荐基友的小说 《我靠病娇的吻续命(穿书)》——众凌老怪 求求你让我亲一口叭! 《这么坏一定是我男朋友》——岑岑也叫岑大王 男朋友太坏怎么办。 《宝扇记》——小春贤 从女官到皇太后的晋升之路
  • 作者:沉筱之
    我陷在洗襟台下,血都快流尽了,心中想的却是,那个小姑娘,可千万不要来啊。若是……她当真来了,我也只管和人说,我见过她,她已经死了。内容标签:欢喜冤家天作之合搜索关键字:主角:温青唯(小野)┃配角:江辞舟┃其它:一句话简介:楼台塌,以筑楼台。立意:去伪存真,锲而不舍。
  • 作者:海船果心
    本文将于5月20号入v,入v当天日万~下本求预收!《九零之重启》-重回高中,买房收租顺便当学霸路音被绑定了一个快穿系统,靠着抽卡,让每个世界的人都为她痴迷不已。因为一段偶然偷拍的视频,就被誉为网络第一神颜的不知名美人;凭着一首随意哼唱的歌,就成为当年金曲排行榜第一,压下一众老牌大神的无名歌手;轻轻松松斩获一系列大奖的神秘新锐设计师;还有让三金影帝和顶级豪门继承人都魂牵梦绕,只想做她裙下拜臣的神秘名媛……这些,其实都只是路音在每个世界抽出来的卡而已……1,苏苏苏,爽爽爽!金手指巨粗!2,单纯爽文,没有逻辑。3,很多单箭头!4,不爱请点,快乐你我他。下本求预收《九零之重启》宋轻予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实在是窝囊透了。奔四的年纪还一事无成,没房没车没爱情,连工作都在被解雇的边缘。她有时候想,要是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哪怕高考多考几分呢,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再睁眼,她发现自己重新回到了初三,刚考完中考,准备填报志愿的时候……学习是肯定要好好学习的,不过在此之前,她琢磨着先搞几套房,这样就算以后想炒老板,还能回家收租。后来,她读了一个公认的天坑专业,面对其他人的好心劝说:没关系,要是毕不了业找不到工作,大不了回家收租。再后来,她开始创业,面对前辈大佬的血泪教训:没关系,要是创业失败大不了回家收租。再再后来,她成了全国闻名的女富豪:没关系,要是……怎么整条街全成我的了?!
  • 作者:凤鲤
    2号从22章倒v,V后肥章掉落~顾嬿白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人顶着一张跟她一样的脸,费尽心机嫁进了豪门。大伯子是清冷教授,小叔子是顶流明星,残疾老公一张脸也是女娲炫技之作。梦里的她嫁进来后一直作妖,为了利益机关算尽心思歹毒,甚至还要对老公的小侄子下手——一睁眼,穿成了这反派美人的顾嬿白,看着被她骗出来哇哇大哭的小奶娃,听着隐隐传来的警笛声,心知不妙。好在她祖上有些奇怪的传承,到了这个世界,她发现这些本来没用的传承,貌似有点不一样了。沈家最浪荡毒舌的大明星沈成毫,有一天突然发现,他那前嫂子,忽然变得不一样了:嫂子养的花木,海城富人千金难求;嫂子做的私家菜,香得整个海城都跟着颤抖;以前虚荣浅薄又上赶着讨好全家人的嫂子,如今清冷温柔又疏离,偏偏钓的沈家全家围着她转个不停。沈成毫觉得,前嫂子已经化身世上最强钓竿。尤其是他那霸总二哥,妥妥被这前妻钓成了一只大翘嘴。我哥疯了。大明星沈成毫终于确认,我们全家都疯了。谁敢跟他们沈家抢人……那就关门,放他哥。
  • 作者:灵壹壹
    (本文全订只要6块钱,希望小天使们支持正版哈)预收文《小财神人间团宠实录》 —————本文文案↓————— 标题:宁萌今日迷惑大赏 1L:笑死我,你们看那段采访了吗?宁萌说她本来是去电视台面试天气预报员的,结果前台搞错了,给她指路去了《绝境求生》的面试现场,没想到一下就被选中了。 2L:估计是看她长得太好看了。 3L:炒作吧? 4L:不是粉丝,有一说一,宁长相摆在那里,哪怕当个花瓶都能火。 5L:别的不说,我算知道她为什么去面试天气预报员了,她说下雨就下雨,她说晴天就晴天。宁萌:没有人比我更懂天气预报。 6L:宁粉回3楼,她要是知道炒作就好了【沧桑点烟.jpg】你见过哪个艺人,跑警察局比跑片场还勤,拿见义勇为锦旗比拿奖杯还多,发天气预报比发自拍还准时。就问你还有谁? ****** 宁萌计划的人间度假生活:当一只平平无奇小妖怪,找份平凡工作,体会人间烟火,与世无争。 现实:莫名其妙在娱乐圈爆红,卷入一桩桩非人类命案,成为警方编外人员,收获一个男朋友。 晋麟:请将您的男朋友存放在计划栏,谢谢配合 1.高颜值高武力值又A又萌女主×一见钟情后每天发愁如何追妻男主 2.苏爽甜,略略略沙雕 ———————预收文案↓——————— 满崽日记1- 今天又有一批小财神长大转正了,今天我也还是个幼崽预备役。我问财神爷为什么我不能转正,他说:雇佣童工是犯法的。 满崽日记2- 被姻缘司借调去了拆线办——拆除红线办公室。可是我给财神爷丢脸了,原来随便一个人类,都比我有钱。 满崽日记3- 我是来拆散他们的,不是来给他们当花童的! * 历经千辛万苦,金满终于见到了一号目标。 你就是传闻中我的私生女?男人看着桌前粉雕玉琢的小白团子,沉声问道,谁派你来的?是为了钱? 团子脸上有一瞬间的迷茫,但为了钱三个字她听懂了。简直侮辱她的神格!堂堂小财神难道不比他一个人类有钱? 金满生气地朝后勾了勾肉乎乎的小指头。 身后同样表情严肃的保镖立刻上前,将手中的黑箱子摆到桌上,打开—— 一摞摞码得整整齐齐的纸币映入眼帘。 金满抬起小下巴,奶声奶气地开口:拿了这一百万,离开你女朋友。 金满的语气让她看上去冷酷无情又多金——如果她没有努力踮起脚尖的话。 世界五百强上市公司总裁沉默了。 然后,金满眼睁睁看着他掏出了一张一千万的支票。
  • 作者:如无痕
    她,是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军医。一朝穿越,成了被情敌陷害,自尽而死的倒霉王妃!擦!本王妃在此,看谁敢放肆?再世为人,她誓要气疯没品冷王爷,弄死情敌白莲花,坑走黄金千万两,跟着美男游天下!他,邪魅入骨,覆手为雨,却唯独看不懂这个不可一世的小狐狸,到底是该成全她,还是该压倒她?王府内。王爷不好啦,王妃又去逛妓院啦!某男微微皱眉,嗯,把所有的妓院都给本王烧了。王爷不好啦,邻国王子和几个长相俊美的男人来抢王妃啦!某男轻轻一笑,慌什么,本王亲自出马,他们?都是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