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承志
    《黑骏马》一出版,就以独特的艺术魅力感染了读者,获得了1981~1982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小说以辽阔壮美的大草原为背景,以一首古老的民歌《黑骏马》为主线,描写了蒙古族青年白音宝力格的成长历程,描写了他和索米娅的爱情悲剧。小说以舒缓的节奏,优美的笔法,再现了草原民族的风俗人情。歌颂了草原人民善良、朴质、勤劳的美德。《黑骏马》既是这篇小说的题目,也是一首古老的民歌的歌名。这首民歌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正像我们这篇小说的故事一样,但作者绝不仅仅是向我们单纯地讲这个故事,而是将笔触深入到草原民族凝重的文化积淀的深层,使作品具有了深厚的历史纵深感和深刻的现实感。主人公白音宝力格是一个追求文明进步的蒙古青年,他的追求体现了蒙古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奶奶和索米娅即是勤劳、善良、纯朴的蒙古人民的象征。但她们对一些传统愚昧的认识和认命式的接受,又可见传统的积淀深深地烙印在她们身上,古老的草原文化中对创造与生命的喜悦这一古老的意识与现代文明在这里发生了冲撞。主人公面对这强烈的冲撞,感到苦闷、徘徊、失望。他愤然出走。9年以后,经过现代文明的陶冶后。他内心还时刻被黑骏马这首沉郁、优美的古老民族牵引着,时常产生自己也说不清的萌动。是什么呢?作者在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渐渐感到,那些过于激昂和辽远的尾音,那此世难缝的感伤,那古朴的悲剧故事;还有,那深沉而挚切的爱情,都不过是一些倚托或框架。或者说,都只是那灵性赖以音乐化的色彩和调子,而那古歌内在的真正灵魂却要隐蔽得多,复杂得多。就是它,世世代代地给我们的祖先和我们以铭心的感受,却又永远不让我们有彻底体味它的可能。主人公似乎感受到这些正是其民族文化的底蕴、深层的民族文化的积淀,它就是草原的古老生活。主人公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但他在感情的深处,还深深眷恋着这片土地,因为那是生他养他的土地;他还深深地爱着这片土地,因为那是他的根。作品最后写到:我滚鞍下马,猛地把身体扑进青青的茂密草丛之中,我悄悄地亲吻着这苦涩的草地,亲吻着这片留下了我和索米娅的斑斑足迹和炽热爱情,这出现过我永远不忘的美丽红霞和伸展着我的亲人们生活的大草原。作品作为典型的中国心态小说,在谋篇构局上,不以时空界限为囿,而以人物意识流动力线。(同时又注意情节发展的内在逻辑性),循着人物的心理流动和思想发展的轨迹展现出各种情节,使作品呈现跳动的、但又丝连不断的整体效果,增强了艺术感染力。作者以散文式的笔法描摹壮美、绚丽的大草原风光,使作品既有浓郁的草原气息和雄浑深沉的音乐美的效果。读来回肠荡气,具有强烈的艺术效果。
  • 作者:张承志
    我写完了。不仅仅是这部长篇;我感觉到,我多年来选择了钢笔和稿纸的生涯,连同一本本饱蘸着我心血的文字,都写完了。在这文字之末的后缀上,我清晰地感到我被锋利地从一个巨大的血肉之躯上剥下。我获得了最后的启示。我该告别了。终章的音乐,在孤独的我四周升起了。我悄悄地告别。道出一个沉重的色俩目。我走了。从今以后,我不复存在。请忘却我。那个昔日的我已经消失。连我自己也吃惊,我居然就用这样一部书,猛地终止了自己。而且我并不盼望人们读它,这是一部平凡的书。无论是夸奖或是批评,于我毫无意义。我写它仅仅为了自己。我甚至不奢望多斯达尼的肯定。我写它连同我全部的文字,都仅仅因为我前定的宿命,以及我要拯救自己的渴望。都实现了。已经结束。
  • 作者:张承志
    本书为著名作家张承志的最新散文集。作者先后花了六个月时间、两次旅行西班牙及摩洛哥等地,异色异质的文化风俗,刚烈野性的大自然,美感逼人的男子与女人,常令作者产生窥见真知般的发现与感动。可以说,这是一部情感浸透的笔记,文字的犀利深刻,思想的激烈表达,处处显露出张承志式的批判锋芒。
  • 作者:张承志
    今年雄鸡一叫,带给了我些什么呢。当然我不求升官发财,也没有任何好运的征兆。反之倒是有些不露声色的不吉之相,似乎在前方隐隐观现。但我仍然有收获,因为元旦刚过我就发观:有些题目,值得重写一遍。这个想法使我感到意味很深,把它归纳成思想不是今夜能做好的事。此刻的中国正在大改大变,文章与人也许都需要一刻镇静。我想,如果真的尚有动人的下阙乐章奏出,上阙的尼音逝尽以后,刹那的静,是绝对的。哪怕并无后半阙,此一瞬当求而不悔。
  • 作者:张承志
    我相信,会有一个公正而深刻的认识来为我们总结的:那时,我们这一代独有的奋斗、思索、烙印和选择才会显露其意义。但那时我们也将为自己曾有的幼稚、错误和局限而后悔,更会感慨自己无法重新生活。这是一种深刻的悲观的基础。但是,对于一个幅员辽阔又历史悠久的国度来说,前途最终是光明的。因为这个母体里会有一种血统,一种水土,一种创造的力量使活泼健壮的新生婴儿降生于世,病态软弱的呻吟将在他们的欢声叫喊中被淹没。从这种观点看来,一切又应当是乐观的。
  • 作者:张承志
    在荒凉的西部,有一个叫一棵杨的小村庄。历史上的某一天,义军首领马化龙在这里被凌迟处死,死前,他面对刽子手的尖刀预言说,四十年后,会有人为我报仇的。多年后,这里果然发生了鲜血淋漓的杀戮。血泊里泡着的师傅狰狞,砍了脑袋的竹笔老满拉狰狞,被剁成肉酱的喊叫马夫狰狞,一棵杨下的伊斯尔少年时狰狞,成胡子阿爷更是狰狞,就连那些妇人们也是无一不狰狞可惧。狰狞所求者,即文中妇人所言:不用操心打败了,即便打个大胜,我们所求的也只一个死字。当冲天的火光熄灭之后,大青杨下又添了几个小小的坟堆……这些都只是书中的片段,而要去领会这本书的大意,怕只有真正读到这本书方能明白。《西省暗杀考》描绘的两辈四人的复仇故事并不是嗜血,师傅、竹笔满拉、喊叫水马夫、伊斯儿在复仇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与归宿,复仇是他们精神清洁的使命,是他们追求安稳生活的反抗。一直潜伏在文中的底线就是这血性的追求:为了洁净的精神,最后的和平,他们不惜牺牲生命,前赴后继。
  • 作者:张承志
    张承志中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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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姬有酒
    文案:【手持三尺承影剑,横纵万里白云间】【我道逍遥游。】应天宗云阳仙子昭昭,生得容貌妍丽,婀娜多姿,更是天赋奇绝,年纪轻轻已入高阶。然而这样的人,在四海的名声只能说各执一词。谁道仙子要无尘,万古风流一剑仙。-------昭昭身为应天宗第十代中最受器重的弟子,天赋奇绝,备受长老们的宠爱。只是这弟子性格洒脱,偏爱拈花惹草,致使应天宗时常都能收到来自各方宗派的控诉。应天宗收到了控诉。应天宗对此深表遗憾。直到有一天,昭昭把自家最天赋卓绝的弟子也始乱终弃了…-------听说了吗?那几大门派的精英弟子都来了应天宗!怕不是为了云阳仙子?我看要打起来了。边上的人窃窃私语某人掐着昭昭的小腰,覆到她耳畔低声切齿,这么多人为你争风吃醋,你可高兴?……我错了还不行吗?ps:恋爱对象很多,但每次过程都1v1。女主主打一个不走心。有真男主。【参赛理由】女主天赋奇绝,修行本应是坦途,却意外发现魔族秘密,多次被追杀打压。依靠着聪慧与毅力,对大道的追求,最后反手将魔族镇压,得以飞升。———新文:《论收集爱好者能穿越时空后》/《和暗恋对象相遇在密室》文案1:林小呆是个神话爱好者。有一天她在坐在沙发上看《哪吒传奇》,十分羡慕哪吒脚踩风火轮,手拿火尖枪,全身上下全是法宝。啊想要。叮——您的法宝收集系统已到账。林小呆:?从此,少女踏上穿越时空之旅,开始满世界搜集法宝(四处作妖)。林小呆躲在暗处,搓了搓手,然后笑眯眯走出来。你手里的法宝看起来很不错……林小呆的目标:千方百计拿到法宝。林小呆的原则:薅羊毛就要薅彻底。-----孙大圣,你的如意金箍棒怎么换?妲己姐姐,你的尾巴那么多,可以分我一条吗?沉香别跑,留下你的宝莲灯和开天神斧。文案2:许宁是个漂亮姑娘。长腿纤腰,上挑的眉毛,看起来攻击性极强。但实际上,却是个萌妹子。她还有个喜欢的人,名叫顾星洲。一次密室逃脱,许宁竟然和室友意外组队到了顾星洲等人。一边被恐怖剧情疯狂刺激,一边是暗恋对象的存在。本来就不太够用的脑子,瞬间cpu挤占。许宁一个闭眼,颤抖地挡在所有人面前,虚张声势道:不要怕,我是党员,我可不信邪!众人震惊!宁宁,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本来在密室里兴致缺缺,闲庭散步的顾星洲挑眉,这姑娘有点意思。
  • 作者:糖瓜子
    下本《嫁给男主的反派小叔》《七零年代漂亮作精》求收藏本文文案:宋卿时和魏远洲乃少年夫妻,好儿郎志向远大,常年不沾家,夫妻感情淡漠。幸好夫君魏九貌若谪仙,性情温顺,洁身自好不纳妾,钱财事务皆交由她做主,那事也甚是……方方面面宋卿时都很满意。谁料某日一睁眼,宋卿时回到十八岁,还在宋府做姑娘的时候,只是谁能告诉她,她为什么要和眼前这个穷酸书生私奔?漏雨破庙,发馊馒头,粗布麻衣,还有个画大饼的丑男人……没等她想明白,破庙大门被人一脚踹开,她那个儒雅清隽的前夫提着剑,神情森然恐怖,字字咬牙切齿:私奔?宋卿时,你真是好样的。*首辅魏远洲出身名门望族,克己复礼,言行举止皆为族中楷模,乃大雅君子。延续家族荣誉是他刻在骨子里的责任,与世家联姻也只是这其中一环,妻子是谁于他而言并不重要。婚后,他追他的锦绣前程,她过她的小日子,两人互不干扰正合他意。可当纤柔的女子,语带哭腔,怯生生拉他衣角时,他忍不住一次又一次为她心软臣服。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他有意疏远温柔貌美的妻子冷静冷静,谁曾想一睁眼,素来听话的乖妻,居然跟人跑了……阅读指南:男女主双重生,1v1双c(主感情线)——下本《嫁给男主的反派小叔》求收藏文案如下——在推情敌摔下楼梯的前一秒,时颂忽然觉醒,原来她是一本虐恋狗血替身文里的炮灰女配。文里,她又舔又卑微,为了让男主周闻庭回心转意,主动去当那冤大头,疯狂压榨自己成全白月光女主走向人生巅峰。***主动退出大制作电影,女主拿奖拿到手软***白给顶奢时尚资源,女主身价翻几倍***让出常驻嘉宾席位,女主就此出圈爆火***蛊惑亲弟弟去献身勾引,女主不屑侮辱***就连亿万家产也要给女主分一分?!……最后,一无所有,惨淡收场。替身?炮灰?女配?时颂笑了:不好意思,混迹娱乐圈那么多年,姐只当主角!幡然醒悟后,时颂开始摆烂拒绝走剧情,顺手再把文中跟她一样的冤大头——反派大佬拐走。*某日喝了酒,周闻庭回忆起了时颂的好,醉醺醺找上门,看着窝在男人怀里,一身旗袍风情万种的女人。他忍不住吃醋,暴怒:谁给你的胆子勾引我小叔叔?周圻深于袅袅青烟里抬头,淡声道:我给的。宽松浴袍之下,从脖子开始深不见底的吻痕格外刺目。周闻庭恍然,时颂没给他的,全给了他小叔叔。*北城商界新贵周圻深斯文雅痞,年纪轻轻手段雷霆,是受万人追捧的投资圈大佬。可惜,英年早婚。某次饭桌应酬,合作方无意瞥见,周总的银行卡余额只有可怜的三位数,请客吃饭还得打电话找老婆报销。一众人在大厅等候,忍不住向其助理八卦,周总怎会没钱?对方却见怪不怪,语气还格外骄傲:我们老板所有的钱都在老板娘那儿呢。没错,是所有。甚至还找律师公证过:自动赠予,不予追回。女员工们羡慕叹息:周总老婆真有福气。周圻深听到,难得笑眼温柔:能娶她,是我有福气。阅读指南:事业批搞钱财迷vs真有钱大佬妻奴半娱乐圈文,1V1双C小甜饼文案修改2023.9.5——下本《七零年代漂亮作精》求收藏文案如下——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范彦行身为大院太子爷,身先士卒,响应口号下了乡。没待几年又靠自己的本事考回了京市,还带回来了一个乡下媳妇儿。众人抱着看笑话的心思去范家看热闹,结果土妞没看到,却瞧见他身后跟着一个长相精致,打扮洋气的大美人。皮肤白嫩,讲话软糯,但听说考的分比范彦行还高。旁人羡慕得眼睛都快滴出血来了!!!凭什么范家小子这么好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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