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戾战神又在沉迷吸猫

暴戾战神又在沉迷吸猫

作者:卿央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10.16今天两更分开发!第一更晚上6点,第二更写完发,保证会有30个币!】【变异龙族暴戾战神攻x全宇宙最后一只傲娇喵受】缪舟舟看了一本星际大男主小说,男主身为前帝国第一将军,却惨遭陷害驱逐,当了星盗,洗白冤屈前的数十年身边都只有一只小猫咪陪伴。临近结尾,男主终于要登顶星际,作者却神来一笔,送了他一套BE大礼包,让他在逗自家猫崽时被萌、死、了。缪舟舟怒摔手机,连夜扛着火车想去给作者寄刀片,结果没想到还没出门就被雷劈中,穿越成了那只罪魁祸猫。缪舟舟:……他看着躺在不远处的男主,又看了眼此刻还是个巴掌大小猫崽的自己,默默地缩到了一边。珍爱生命,远离喵喵!别以为你现在所向披靡,未来还不是本喵肉垫下的一条亡魂!.楼冕心灰意冷之际在荒星捡到了只在科学院远古百科上仅凭一张照片就俘获了万千网民,应该已经灭绝了的生物——猫。猫科动物性子冷,这只小猫也是如此。它不喜欢被摸,不喜欢被吸,每天就趴在不远处幽幽地看着他。即便如此,在被伤病和过往折磨的日子里,它成了他唯一的朋友,抚慰了他暴虐的心。楼冕一直以为猫崽无法觉醒,直到有一天他在星际论坛上看到了一篇点击过千亿的连载日记。【猫爪在上:有些人看起来一本正经,实际上每天都想着偷吸猫猫![猫猫谴责.jpg]】【猫爪在上:出去打猎半天小鱼干都没拿回来一条,这将军也太水了叭?差评!】【猫爪在上:他到底痊愈了没呀,痊愈了我得赶紧走了,我看他现在看我的眼神就不对劲,别到时候真被我可爱死了!喵喵可不背这个锅!】……楼冕:……他看向身边的小奶猫,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猫猫马甲掉了但两脚兽却收获了攻略##刷着刷着好感度猫猫就变老婆了!#【阅读指北】1.避免大家担心,强调一下真的不会被萌死的2.缪做姓氏时读miao(四声)——康康预收:【主角攻受都变龙了】——古早耽美小说中有一类男二。他们是主角攻的兄弟团,比主角攻家境稍差但也是顶级豪门,不喜欢主角受,偶尔做助攻,总在主角攻要强.制.爱的时候成为那个倒霉催的唯一一个敢阻止主角攻的人。简飞白就穿成了星际文里这样一个男二。在系统的安排下,他必须要走完原著剧情才能放飞自我,实现星际自由。因此,从主角攻受觉醒失败变回幼崽开始,简飞白每天都先安抚身为巨蟒的主角攻,再帮助身为黑鸟的主角受逃脱小黑屋,顺便再帮忙直播他俩的撒糖日常。一切进展得都很顺利。……除了当事人都没觉得自己在撒糖以外。终于到了主角攻受恢复的时候,简飞白都已经收拾好衣服准备卷铺盖走人了,却不想这俩的人设崩一送一,全都不对劲儿了。主角攻边说着你到底啥时候想清楚老子和那只破鸟不是情人是情敌,边摇身一变成了东方龙。主角受边说着老子是攻,从头到尾只喜欢你一个人,求求你醒醒吧,边脱胎换骨成了西方龙。简飞白:……他看着自己面前的两只龙,感觉世界观啪得一下就裂开了。我,男二。在主角攻受崩人设后强行被换了剧本加了戏。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暴戾战神又在沉迷吸猫》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鹊上心头
    重生回来的沈如意发现,自己的娘竟是一本虐文书里的苦情女配。 她柔弱漂亮的娘亲被继母和妹妹所害,不仅失去贞洁,也失去了美满的姻缘,被赶出家门,含辛茹苦养大了她,最终却早早病逝。 从沈如意变回七岁团团的小丫头闻着香气扑鼻的汤饼,回忆着自己前世看过的绝世菜谱,下定决心要把小白菜柔弱娘亲培养成大宋第一女厨神! 只是没想到,机缘巧合留下来的认亲玉佩,居然帮她找到了亲爹。 沈如意看着突然上门认亲的当朝第一权相亲爹傻了眼。 这明晃晃的粗大腿,沈如意迅速抱了上去:爹爹,你真的是爹爹吗? 从来不苟言笑的年轻权相弯下腰,抱起了自己小闺女:我当然是你爹,团团莫再害怕。 从这天起,雍容华贵的长公主奶奶成了小饭馆的常客,每天日常就是打扮小孙女。 汴京第一才子的堂哥疯狂写诗,吹捧他可爱无敌的小堂妹。 甚至远在边疆的将军大伯都送回来两匹高头大马,让小侄女耍着玩。 沉迷她娘亲手艺不可自拔,每天过来蹭吃蹭喝的面瘫小萝卜头世子殿下也不甘示弱甩出一套园林,冷酷道:跑马用。 团团:当团宠的日子,真是痛并快乐着。 1vs1,团宠美食市井甜文,慢节奏种田文,风俗仿宋半架空不考据~团团和怜雪双视角,双女主,第一要务是努力赚钱过好日子!我的微博:@鹊上心头呀 特别说明:本书没有穿越元素。
  • 作者:李阿吾
    【本文于将9.29日入v,当天将掉落三合一章节哟~】许栩穿成了修真大陆的一只秃毛鸟,这里灵脉受损,灵力稀薄,灵石珍贵,修士们不仅兜比脸干净,修行突破都小心翼翼。她稀里糊涂进了昆仑宗当灵兽,成了金丹天才长渊仙尊的坐骑,被送进了幼儿园苗苗班。前桌是剑修天才,同桌是富二代欧皇,后桌是掌门关系户。好好好,就她一个废物是吧?许栩掀桌:我不好过,都别过了。剑修天才:很烦,我的剑总是威力不够。许栩:好办,把你师傅的剑偷出来融在一起就行。富二代欧皇:很烦,虽然我有钱,但是总被人骗。许栩:好办,把你的钱给我保管就行。掌门关系户:很烦,他们说我五音不全不配当乐修。许栩:好办,让你爹把乐谱按你的五音修改就行。长渊:很烦,他们说我若是突破元婴就会耗空宗门灵力,害得其他弟子修行受阻。许栩:好办,憋住就行。当反派精心布局一百年终于打算下手摧毁修真界时,派手下出去打探消息。邪修向老大汇报——好消息,昆仑宗剑修天才把剑炼歪了,乐修的谱子越来越难听,长渊仙尊居然只是个金丹,他的灵兽仅仅筑基。反派:那岂不是美滋滋?下属:坏消息,剑修天才的歪剑是十阶神器,乐修一首歌杀伤力堪比化神大能,长渊身怀金丹四十多个,他的灵兽筑基六十多层-长渊经常想,如果他有罪,请降下一道天劫劈死他。而不是每天——别人家的灵兽:认主了,出师了,陪主人战斗了。他家的灵兽:留级了,又留级了,又又留级了。别人家的灵兽:主人累了吗?主人饿了吗?主人骑着我散散心。他家的灵兽:你挣到钱了吗?你给我买零食了吗?我能骑着你散散心吗?【参赛理由:女主因为天生的命运而接连被剑修、刀修等拒之门外无法拜师,且没有任何宗族背景无人帮助,但她没有气馁,在修行的路上不断地充实自己,渐渐以拯救苍生为己任,最终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修炼之法,造福苍生,紧扣白手起家自力更生的主题。】
  • 作者:暗夜幽殇
    林阳遭受家族放逐,被逼入到绝境当中的林阳,在生死关头,开启隐藏在体内的秘密。从此,他修炼混沌圣典,带着混沌道台,踏入历史长河,扶摇而上。问鼎之路,何其困难?且看林阳如何踏碎九天,执掌乾坤。这片天地,我来主宰,天地法则,由我制定,天下众生,皆由我封!
  • 作者:夭贰夭
    丁鸢君穿书了,穿越到替身文的白月光炮灰女配身上。可惜她一时没认出是穿书,不但没有早早远离男主季阙之,反而和他成了青梅竹马,更是替他挡下致命一击,陷入昏迷。光阴漫长,相思无涯,偶然之下,季阙之便养了个相似的替身,替身乖巧可爱还懂事,与她形成了鲜明对比。待到丁鸢君醒来,发现好端端的竹马变了样——每每与她谈话,眼睛似乎都在透过她看另一个人。就连整个元清宗的修者都在她耳边叨叨:替身程蓁蓁好可怜,程蓁蓁和季阙之乃天作之合,若不是季阙之与她有婚约,早就弃她于不顾了……丁鸢君:呵呵,原来你也知道还有婚约啊,渣男!就很气。朱夙乃神魔大战时期以身铸剑的最后一只凤凰,整个人风风火火,最好打抱不平。万年过后,他为季阙之机缘所得,成为他的佩剑。当他看到季阙之三心二意的渣男行为时,简直恨不得以身弑主!朱夙:来吧,丁鸢君,我愿带领着你削了他!丁鸢君:救命!我不会用剑啊!暴躁凤凰秒变脸:那就滚去学,懂吗!修仙界最近的小报卖的火热,众人看元毓剑尊季阙之为挽回真爱跳崖的新闻看得乐此不疲。隔日,小报直接卖的脱销,只见上云——#夭寿啦!元毓剑尊的本命剑拐着元毓剑尊的小青梅私奔啦!#注:1.朱夙不是季阙之的本命剑2.女主前期憋屈,后期打脸3.封面授权:乐下迷迭——————————————求一下隔壁预收《飞升后修仙界变恋爱脑了》,(ps:专栏内其他预收感兴趣的小可爱们也可以收藏下哦)作为修仙界修为第一人,戚竹在飞升当天不幸被雷劈死,不止如此,还魂穿到五百年后的一名小姑娘身上。重来就重来,大不了就是把修炼路重走一遍,然而戚竹才发现,整个修仙界似乎出了问题。赫赫有名的剑道至尊雁空尘和他的凡间恋人玩起了追妻火葬场,底蕴深厚的天衍宗全宗门上下疯狂迷恋万人迷,活人无数的顶尖医修柳林钟虐恋情深养起了替身,就连她出身的阙云宗都来了个人见人爱的团宠徐曦烟。至于她魂穿的身份,正是剑尊雁空尘的原配未婚妻,天衍宗人见人厌的小可怜,医修柳林钟一见钟情的白月光,团宠徐曦烟对照组的亲姐姐。对,整整叠了四层BUFF。面对一群想靠虐她来向真爱证明自己真心的失智恋爱脑。被打扰修行的老祖宗戚竹一脸狰狞地提起了剑:修为够飞升了吗就搁这恋爱脑?都给老娘去修炼!人人都知,殷谂是整个修仙界最癫狂的疯子,他喜怒无常,杀戮随心,偏偏人人奈何他不得。然而这个人人惊惧的疯子,却在看到戚竹的第一眼便红了眼睛。面对这个哭成狗狗眼喊她师姐的修仙界顶级恋爱脑。戚竹:还能怎么办?宠着呗!***殷谂本是这世上最邪最恶的魔,却偏偏有那么一个人,怀着赤诚的信任,一点点将他引上正途。殷谂收起了他的利爪,怀着最不可告人的心思,阴暗地觊觎着他的师姐。直到那一天,天雷滚滚,他眼睁睁看着戚竹陨落。没了缰绳的殷谂,又变成了一只疯狗。直至他上碧落,下黄泉,破苍穹,淌幽冥。终于又觅到了他的师姐。【参赛理由】穿越到修仙界的丁鸢君因为修为低下,饱受其他人鄙夷,甚至无数人认为她的未婚夫与另一名实力高强的女子才算相配。直到她意识到众人一味追求实力和修为,罔顾道德良知的行为本质,确认了自己所长,并踏上了以炼丹证道而不是靠修为证道一途,最终打脸众人,登临巅峰。
  • 作者:匿名天体
    [全文完结] 成菡穿书了,成了仙侠虐文中的工具人女配,为帮女主修炼而生,最后被魔君季允一剑穿心而死。 季允是个暴戾凶残,孤傲冷血,心狠手辣的真·病娇。 被他盯上的人,必死无疑。 就在她马上要被杀死的时候,面前的绝美男子突然丢了剑,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只见他温柔执起她的双手,目光深沉热烈。 嫁给我。 成菡:他在干什么? 为了两界和平,成菡接受了这桩婚事,从那日起,她便不得不配合精分的季允演戏,但—— 仙尊!你的夫君替我们仙界向妖界宣战了! 成菡:卒。 某夜,成菡被季允缠的烦了,无奈准许他抱着自己入眠。 谁知前一刻还深情拥着她,头埋在她颈间的小可怜,突然神色一变,冷笑了声。 还能听到这动人的心跳,真让我惊喜。 整日假温柔的成菡:不好,大魔王恢复记忆了。 - 身为六界中最招摇狂妄的存在,季允在仙魔大战中不慎伤到了头,导致记忆错乱。 不仅陷入了爱情,还会时不时给自己创造新的身份。 某日清晨,季允第一次恢复意识,看见身前清冷美艳的女人面带温柔的笑,眼含杀意,问他:错哪儿了? 下一瞬,他才发现自己正跪在地上。 季允: ———————— 预收:《伪装反派白月光后我掉马了》 一朝穿书,阮艺穿成了反派辰渊的未婚妻。 阮艺心知辰渊是被禁锢百年的怪物,阴郁冷血,最后会将全书人物杀的只剩书名。 所以她打算逃婚,改走事业线,潜心修炼。 在她组成炮灰小队后,却看见—— 那人从黑夜中走来,一身白衣胜雪,俊美的脸上带着森冷的笑:我要加入你们。 某一天,阮艺和辰渊结伴行动时,被一伙强大的妖怪所包围。 情急之下,阮艺放话道:我警告你们,我可是辰渊的心上人,他十分迷恋我,识相的话就让我们离开! 辰渊: 不久后,掉马的辰渊对阮艺淡淡道:你之前说—— 她急声打断他:我可以帮你做任何事情,只要你饶我一命。 他冷笑一声,哦,那我需要你帮我找到——我的未婚妻。 阮艺:完了,还是要死。 - 辰渊被镇压在火山底百年,仍是六界中谈之色变的存在。 他以为,自己会在永不熄灭的灼烧和压迫下度过永生。 某一日,辰渊凝视着阮艺,冷声问道:你到处宣扬辰渊喜欢你,就不怕他哪一天找上门来。 阮艺见状凑近,神秘兮兮道:实话告诉你,我已经知道了杀死辰渊的办法,若他找来,你就躲我身后,不用怕! 不死之身的辰渊:? 辰渊单手拄着脸,望着眼前的人,突然间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 *自我攻略·冷血大魔王狐假虎威·美貌小锦鲤
  • 作者:萧宣
    这该死的蠢女人!难道都不懂他的苦心吗?他可是为了杜绝别的男人骚扰她而陪她来巴黎,没想到她还当着他的面接受别的男人的邀约——看来他不拿出他青梅竹马大哥哥的威严管管她,她是不会知道他有多么在乎她,重视她——可是这管着管着……竟也管出问题了……这个啰嗦、可恶的大男人!他凭什么管她要和谁在一起了——想他还不是身边常常围绕着美丽花蝴蝶,为什么她好不容易在异国遇到一个帅男人,他却要破坏她这美好的艳遇!?什么!?他竟答应教她如何去吸引那个男人——呜!难道她「真的」比不上他那些花蝴蝶吗!?
  • 作者:坐上观火
    同类型预收文《御兽从机械飞升开始》求收藏~以下是本文文案:高材生周晚离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并再次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高三学子。只是这奇怪的教学内容是怎么回事啊??问:可契约的已知超凡生物种类有哪些?草系花雨虫的多种进化可行路线是哪几种?周晚离:……确定我只是重生而不是发疯吗?——异度空间的蓝星超乎周晚离想象,这里充满了冲突与刺激。迥异奇特的超凡生物莅临眼前,人类脑域被开发到极限,在心灵磁场的作用下成为彼此最亲密的伙伴,这是一个以御兽为主流的新世界!在这样的情况下,重生不久的周晚离却即将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全球超大型见习御兽师统一危险性考试,简称御兽高考。……人类,欢迎来到御兽世界:)阅读指南:1、文章慢热,请耐心食用2、女主只是性格活泼搞笑但绝对靠谱,女强文,属于逐渐成长的类型。《御兽从机械飞升开始》文案:机械工程师通榆一夜之间穿成垃圾星黑户。只是新世界有点奇怪,超凡生物与高等科技文明交杂融合。人类契约超凡生物已成常态,而提升的方式却有两种:生物进化,又或者机械飞升。没饭吃,已经在睡垃圾堆的.通榆微笑:然而这些破事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摆烂,但没完全摆烂,通榆一边捡垃圾,一边重操旧业,终于,在凭借自己的努力快要饿死的时候——被一只小垃圾强行绑定,并捡回了家。通榆:???小垃圾,属性不明,全星际最低等级,以千分之一的概率诞生在垃圾星,神秘莫测的废物超凡生物……通榆:人固有一死,或死于变数或死于寿数,而我,死于废物:)——在成为御兽师后,通榆的世界犹如黑夜注入阳光。即使她依旧贫穷,没有新鲜食物,也看不见垃圾星外的天空。甚至每一个人遇到她的人都在问:契约垃圾?疯了吗?通榆却笑:垃圾?不,是希望!是在废墟与污浊中生长出的,独属于她的希望。[我将用我双手上的鲜血与伤痕,奉献一场机械飞升。]阅读指南:1、非常规御兽文、轻微克苏鲁2、女主不止小垃圾一只宠兽,会有很多只。3、除小垃圾外,其余宠兽进化路线就是常规升级流
  • 作者:卡尔·麦
    恰恰相反,我认为自己是个聪明绝顶、经验丰富的人,我可是——按习惯的说法——上过大学的,而且从没有怯过考场。我那时还不明白,生活才是真正的大学,学生时刻都在接受命运的考验。故乡沉闷的环境、增长见识的愿望以及天生对成功的渴望驱使我远渡重洋来到美国,那里当时的条件对一个野心勃勃谋求发展的年轻人来说,比如今要好得多。我本可以在东部安顿下来,可大西部吸引着我。我打零工,用挣的钱把自己好好地包装了一番,心中充满快乐和勇气,就这样来到了圣路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