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的近身高手

大小姐的近身高手

作者:不来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他为退婚而下山,却被美女总裁拒绝。哼!敢跟老娘退婚,老娘不要面子的吗?我要你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再把你给一脚踹掉。可最后…

《大小姐的近身高手》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小沧沧
    我丈夫的白月光和我说,婚姻里不被爱的人应该主动出局,不然下场会很惨。前世我不信,死揪着前夫不肯放弃婚姻。纠缠半生,最后……我信了。原来不被爱就是原罪。和一个不爱你的男人比心狠,注定没有胜算。重活一世,我原本想早点放弃婚姻,成全他们。可是,他的白月光迫不及待的想上位,一再的挑衅我。与其委屈自己,不如内耗他人。我决定拿回属于我的一切,更要成为池宴忱爱而不得的女人。凭着上一世的记忆,我总是先一步投资池宴忱看中的项目。他布局,我破局。他进攻,我后退。他后退,我追击,处处和他对着干。商战嘛!主打的就是不违法,但缺德。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带着百亿嫁妆准备改嫁他人的时候,池宴忱居然急眼了……
  • 作者:独孤门下
    《焚心剑》中,独孤仲平遭遇了混迹诈骗团伙时候的帮派同伙,昔日如父兄般的人,如今成了要战胜的对手,感情与法理到底该如何抉择?
  • 作者:四笔画雨
    穿越成为仙侠世界中的一只瑞兽,可吞吐气运。面对气运的诱惑,谁都无法拒绝,刘凡因此成为团宠。仙界公主:什么!父皇你竟要我下界勾引一只凡兽?还让我与这只凡兽结为道侣?有大气运?那还等什么,刘凡我们成婚吧。妖祖:太玄宗主,吾愿用我妖界至宝换取刘凡。魔尊:十大魔王何在?尔等速速前去将刘凡拐来,吾愿将整个魔界送给他。混沌圣灵:不怪吾冒着生命危险偷来世界之心,实在是刘凡吐出的气运太多了。……本书又名《诸位道友对我也太热情了吧》《团宠在修仙世界》《大家别喂了,我快吃不下了》……
  • 作者:是猫不是狗
    在超级英雄遍地的世界里,没有系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如果这里的超级英雄一个比一个混蛋,那就是大大的问题了。即将坠落大西洋的飞机客舱内,魏晨开始写遗书:飞机飞行在四万英尺的高空,驾驶室烟火弥漫,安全门破裂导致舱内失压。唯一的救命稻草——超级英雄不管我们了,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本书又名《超级英雄从黑袍开始》,《我组建了正义联盟》,《穿越之蝙蝠侠我是你父亲》。(书友群:959877039)
  • 作者:田歌
    天目山,在浙江临安县西北五十里,为浙江全省山水之永脉,古称玉浮山,在道家列为三十四洞天,法名太微元盖洞天。就在天目最高峰龙王井的高峰上,有着茅屋一幢,屋中现在住着一个年轻人。这时,又是入暮时分,天际忽然出现了几堆黑云,慢慢的扩大,一阵秋风过后,竟然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把一座秋意正浓的天目山,增加了更多的秋意。风萧萧、雨凄凄,加上那万顷松涛澎湃之声,使这悲壮的秋夜,够苍凉的了。忽然,一股冷风自窗棂的空隙间吹进,昏黄的油灯,摇了几摇,几被这夜风吹熄。
  • 作者:夜悠
    穿越之家有小夫郎作者:夜悠作为一个二世祖,黎耀楠从没想过自己会穿越。作为一个直男,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娶一个男人做老婆。夫妻同心,其利
  • 作者:月半七斤
    【从30章开始倒V,21点更新】【嘴强王者*沙雕小鬼】桃夭夭是只气运极差的倒霉鬼。倒霉到撞上大名鼎鼎的酆都城主雁无痕,被抓鬼成瘾的他一手擒下!不仅被监视,还得好声好气伺候。桃夭夭满腹怨愤。直到某天。她和酆都城主意外交换了修为。屋外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桃夭夭看向雁无痕。桃夭夭:敞开的窗……雁无痕:……桃夭夭:屋外的花……雁无痕:……桃夭夭:地上的灰……雁无痕:……我来。*全酆都城惊悚发现,凶名远扬、从不徇私的城主大人不知为何洗手做羹汤,伺候起了一个倒霉小鬼。小鬼大摇大摆,安然自得!城主贤惠温良,恐怖如斯!雁无痕:你助我捉恶鬼,寻回记忆。我帮你积功德,消除业障。桃夭夭逗猫:嗯嗯……雁无痕:我教你使用修为,学成后,你务必保证我的安危。桃夭夭喂狗:……嗯嗯。雁无痕忿忿摔下手里替她搓洗的衣物,恼怒道:桃夭夭,你到底有没有听!*狐假虎威勇闯人界,破了许多案、结下许多仇后。修为换回来了。以雁无痕睚眦必报的性子,桃夭夭绝对完蛋。她果断求饶:城主大人,您看我还有机会么?雁无痕闷声冷笑:呵。可当桃夭夭血祭古阵、濒临魂灭时,雁无痕扬鞭,破阵而入。你疯了么?!他紧紧搂着桃夭夭。只剩一口气的桃夭夭:?他们的关系……何时到了同生共死的地步?*雁无痕从未与桃夭夭提过。他曾梦见一名女子,他以为那是他为人时的妻子。而他辛苦寻回人间记忆后发现,梦中人竟与桃夭夭有张一模一样的脸……前排提醒:1.鬼魂分等级:普通鬼魂、恶鬼、厉鬼和穷凶极恶,倒霉鬼属于恶鬼。2.作者不是鬼,没有经历轮回转世,所以本文完全架空,全是私设,请勿深究。3.作者胆子小,本文不恐怖。4.1V1,HE。——预收《血泪教训,不要随便捡男人》——身为号令众鬼的鬼域鬼主,黎朝暮只动过一次恻隐之心——除夕夜将倒在雪地里与故人有几分相似的失忆少年带回鬼域。赐名,阿福。阿福修仙天赋极高,或有朝一日飞升成仙。黎朝暮自知身份有别,便选了个日子将他送走。偏在这日,修仙门派围剿鬼域。黎朝暮率众鬼迎战,却在千钧一发之际被本该离开的少年一剑穿心。她终于知晓。原来阿福是修仙界的无情道尊者莫如讳。黎朝暮:淦!一片真心喂了狗!*再睁眼,已是五年后。黎朝暮重生为鬼域里一只籍籍无名的小鬼。这一回,她不眷恋权势地位,只想躺平逍遥一生。听闻修仙界那本该参破无情道的尊者莫如讳飞升失败,堕仙成魔,成为修仙界谈之色变的大魔头。仙魔对峙,魔头发了疯,单挑整个修仙界。黎朝暮揣着瓜子去看热闹,却被某个贪生怕死的修仙弟子推出去挡剑。剑尖划破她的脖颈,渗出血珠,大魔头忽然松了手。他怔怔看着眼前改头换面的女子,颤抖着声线:暮暮?黎朝暮弯腰拾剑,毫不犹豫地捅进莫如讳胸口,淡漠开口:不好意思,你认错鬼了。–
  • 作者:安琪
    各位切记,这天底下,谁都能得罪,就是千万别得罪爱记恨,不,是「念旧」的太子。当她用心爱的小木剑,把他敲昏,还送他脑袋一个大包时,就注定了他会一直记得她──还一记就把她记了十三年。其实她根本就不是故意的,太子嘛,应该很厉害啊!谁知道他会像根木头,杵在原地动也不动,咚一下就倒?据说这几年来,他天天咬牙切齿,没有一日忘记过她……这下好了,被他花上十几年,把报复陷阱精心设计得超完美,她哪有不掉进去的道理嘛?不过看到好久不见的他,她除了高兴害臊,还觉得有点陌生。当年的那个小男孩,如今竟长得这么高大勇猛、威风凛凛,做他的贴身护卫小宫女,真是既有面子,又责任重大呢~可没人告诉她这个「贴身」,到底是「贴」到何种程度,那这个定义,就只能随便太子发挥了……他们吃饭在一起,玩耍在一起,最后连觉,都要睡在一起──嗯?这样是不是有点超过?可他是太子,他最大呀~他说要将她牢牢的绑在身边,她能不听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