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国,发展GDP到第一

穿越小国,发展GDP到第一

作者:赌书赢得缕茶香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穿越+种田+发展+战争+群像+理想】用桑卡拉的话来说他接手前,布吉尼亚共和国是什么情况?全国GDP只有72.6亿美元。国土面积仅有可怜的27.4万平方公里。全国军队加在一起,只有不到10万人!海军?海军是什么,内陆国有海军吗?他接手后,布吉尼亚是什么情况?全国GDP超越美利坚联盟国,占据全球GDP40%,成为第一!国土面积扩张到了1000万平方公里!陆军的规模更是接近千万。海军的航母舰队,在四大洋自由航行!几十年后,今天,我终于可以骄傲的向全世界宣布,人类的未来,将永远属于全人类!死亡不属于我们!————阿赫罗·桑卡拉(人类命运共同体联盟最高执政官)…

《穿越小国,发展GDP到第一》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帕特丽夏·康薇尔
    本书为美国作家帕特丽夏·康薇尔所著首席女法医系列第四部《失落的指纹》。十六岁的女子网球选手德鲁·马丁与朋友同游罗马时走失,再次被人发现时已是纳佛那广场上一具赤裸的尸体;身份不明的小男孩内出血致死,浑身满是伤痕,孤独地躺在停尸间里;海滩上价值千万美元的豪宅内,一名女子似乎成为某种仪式的受害者。看似孤立的恐怖犯罪事件,在一名主持、制作电视心理访谈节目的名流身上隐隐产生交集,她不断从自己的一位咨询对象那里收到和受害者有关的邮件。
  • 作者:涂山水水
    单向奔赴的几年婚姻,沈禾鱼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民政局离婚那天,裴宴斯不屑冷嘲:沈禾鱼,我等着你回来求我!可等她彻底消失后,男人就后悔了他穷追不舍,对她日夜纠缠,甚至跪在她面前求复合。沈禾鱼有些无语,裴宴斯,你能不能有个人样?裴宴斯薄唇微勾:不做人也行,舔狗挺好的。
  • 作者:恒安德佩
    穷游主播刘辨在直播中穿越到汉末三国,成为汉少帝刘辩。时值刘辩被废的第三天,永安宫中鸩杀何太后的日子。刘辩身旁没有军队、没有亲信、没有势力,四周全都是敌人的眼线,在这噩梦级难度的开局下,看刘辩如何在由各行各业专家、教授组成的军师联盟的帮助下逃出生天?本书又名《古今大战三国志》《背靠现代专家级军师团是何等的豪横》《带着三国群英横扫全球》建个裙:721402044,有兴趣的可以加入。
  • 作者:啾咪啾咪兔
    下一本《我给暴君当妖妃》求预收=3=-作为合欢宫最美貌的小师弟,桃卿是个不折不扣的万人迷,爱慕者多如过江之鲫,但由于他太受欢迎且过于海王,最终被求而不得的病娇鬼修大卸八块了。桃卿死后神魂不散,意外得知原来自己生活在一本修真小说里,他是个出场不到三章的炮灰,并且:被他坐在腿上喂酒的清俊剑修是未来的剑仙男二;侍奉过他的美少年奴隶是未来的魔尊男三;对他爱而不得的病娇鬼修是血祭三界的疯子大反派;任他抱住撒娇的温柔师尊是修无情道的超级加倍疯子大反派。而本文男主,那个风华清靡、姿貌高绝的道门第一天才,也被他趁人之危轻薄过。当时他把男主亲了又亲,还眉眼弯弯地表示欢迎男主日后找他报仇。桃卿:……幸好他已经死了。可下一秒,桃卿就重生了。刚好重生回他强吻男主的那晚,一句你若不来找我,我会夜夜思念你仍在静室中余音缭绕——桃卿连夜背着全副身家跑路了。-为了保命,桃卿诚心悔过,成了男德代言人,鱼塘的鱼统统放生,合欢功法束之高阁,穿衣打扮朴素保守,风花雪月一概不知,一口一个贞洁就是男人最好的嫁妆。可被他放生的鱼居然全都不干了,争抢着要与他结为道侣。就连男主,也在深夜走进了桃卿的房间,将他逼上床榻,问桃卿有没有夜夜思念他——曾经的海王桃卿又馋又怕,不争气地哭了。呜呜,好要命,男主他们怎么比他更不守男德啊!1.万人迷主受,1v1,双洁,不炒股,攻是裴之涣(原著男主)2.境界划分: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大乘-渡劫-飞升3.微博:袜子兔的尾巴4.晚上九点更新--预收文《我给暴君当妖妃》文案:宁雪光是只兔子精,修炼百年化为人形,第一件事就是进宫报恩。他的恩人是当今天子,天子年少体弱,瑰姿秀逸,却是个杀兄弑父、残虐不仁的暴君。宁雪光知道天子是一本小说里的大反派,也是阻碍主角攻受在一起的绊脚石,未来他会被他们拉下皇位,极刑处死,死后尸首还要悬于城门上被百姓扔菜叶子。为了拯救天子,宁雪光决定当个恶毒妖妃,黑手他来下,坏事他来干,主角攻受他来拆散!妖妃第一步,心机上位。深夜,宁雪光趴在天子的床榻边,勾住天子的小指,缠缠绵绵地求他垂怜。转日,宁雪光被封为贵妃,荣宠无双,冷血寡情的少年君王摘星折月,只为博他一笑。妖妃第二步,摧残主角受。主角受是长公主之子,琨玉秋霜,素有贤名,天子无后,他被迎进宫里当太子,宁雪光可劲欺负他,脚踩太子殿下的胸口,让他叫他母妃。后来太子殿下夜夜都到他的房间,跪下来唤他母妃,面染薄红地吻他指尖。妖妃第三步,替暴君笼络狗腿把持兵权。天子的挚友大将军手握重兵,风流恣意,狂浪不羁,为了保证他永不背叛天子,宁雪光频频约他见面,告诉他:我和陛下都爱将军,愿与将军永不相负。后来大将军抱他入怀,一双桃花眼温柔又狠辣,缱绻对他呢喃:我必不负阿雪,若阿雪负我,我就杀掉陛下。妖妃第四步,干掉主角攻。主角攻是清冷绝俗、高高在上的仙人国师,一身仙法皆出自先天道体,而宁雪光知道怎么破掉他的道体。是夜,宁雪光给国师端来加料的茶,亲眼看着国师喝下,又牵来一头母牛,正微笑着打算转身离开时,却被国师扣住手腕。宁雪光哭泣不止,连兔耳朵兔尾巴都冒了出来。道体已破,国师神情晦涩难辨,最终低下头,轻轻吻去他脸上泪珠。……虽然搭进了自己,但一切都如宁雪光所愿,他成功笼络了大将军、拆散了主角攻受,天子高枕无忧,他这个祸国殃民的妖妃也该以死谢罪了——那一夜,火光冲天而起,宁雪光的身影被火海吞没了。他假死逃脱,回到山中,快活逍遥地当起了他的兔子大王。却不知自他走后,江山血染,人世如炼狱。直到这一日,鸟雀惊飞,地动山摇,山下铁骑重兵层层包围,几人满身血腥气,将宁雪光以金链牢牢锁住,关入深宫之中。阿雪,你还想往哪里逃?推荐基友的文:预收文《帝国太子总以为我馋他》By红心K:把帝国太子误认为了美味小甜甜怎么办!(隐性疯批帝国太子攻x又皮又浪小可爱受)即将完结文《惊悚游戏的猪队友每天都在翻车》By阿黑黑黑:做不了大佬,还当不了猪队友吗?
  • 作者:唯唯
    他,余玮凡,作为21一世纪最杰出的男人。在一次考古实习中,不幸穿越到了古代。最意外的是,原本帅气的脸竟然变成了一张倾国倾城的绝世美脸!!天啊!是胸部~~~余玮凡抓着自己的胸部大喊。看他怎么玩转心月国!!
  • 作者:翡翠翠
    修行多年的小尼姑下山,头等大事就是跟娃娃亲联姻,挽救家族于水火。她娘当年,跟四个备胎约好了,结为儿女亲家。未婚夫一号嗤笑:抱歉,我有女朋友。未婚夫二号风骚:sorry,我有男朋友。未婚夫三号暴躁:滚!未婚夫四号比她还小:姐姐,我还是个孩子。时如月强行推销自己:娶我,很划算的,我什么都会一丢丢。娶回家,保证不亏哦!说两个你最会的。时如月:敲木鱼,念经。滚尼玛!小尼姑疑惑凝眉:不娶就不娶,怎么还骂人呢?我还会占卜改运,夜观星象,医术略通,武术也不错,还没来得及说呀。盛爷盛绛天,出了名的挑剔成性,高傲冷酷,不近女色。生平唯一一次心软。便是鬼迷心窍将这联姻碰壁,无人问津,看上去略有些可怜的小尼姑放在身边。孰料放着放着,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劲…这小尼姑看着老老实实,实则,渣得明明白白。喜欢看小哥哥搔首弄姿,还喜欢看小姐姐劲歌热舞。看着可怜弱小又无助,实则,彪悍得无人能敌。遇到危险,一巴掌把他摁在身后,只差没摁得旁人目瞪口呆。看着像只小废物,成天除了敲木鱼,就是念经……可为什么总有人上门请她敲木鱼?她念经是怎么治好他多年失眠的?她竟然还出去当神棍,看面相了,而且还真有人信了?她做的那些黑不溜秋的药丸,拍卖会上居然真的有傻子买?更甚至,曾经的未婚夫还接二连三上门:盛叔叔,我想约如月念经。我想约如月敲木鱼。我想……盛绛天逐渐暴躁:滚!
  • 作者:南去归来
    萧毅为了母亲三十万医药费,无奈入赘夏家,三年来受尽屈辱白眼。在母亲病危那天,萧毅意外获得圣医传承,自此,获得娇妻芳心,世界臣服!
  • 作者:溶解氧
    洛云舒为了天下大义舍身封印了大魔头沈化。结果再睁眼时却是回到了过去。为了斩草除根,她提起刀寻到了主要人物大魔头沈化的故乡。准备从源头解决问题。然而,此时沈化还不叫沈化,他叫沈铁牛,还是个只会玩泥巴的臭娃娃。洛云舒准备动手时,小铁牛正红着眼,与一群小屁孩对峙,怀里还护着一只受了伤的小兔子。等到小铁牛皱着脸,眼巴巴的求她救救小兔子的时候,洛云舒的心瞬间化成了水,手里剑都没拿稳。这哪里是沈化大魔头啊,这分明她的是天使小铁牛呀!*仙宗人人都道好的沈星回,在一次秘境归来后,突然多了些陌生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个人,名唤沈化,是个臭名昭著,人人喊打的大魔头。他们两人几乎一模一样,沈化更像他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却远不如他幸运。但有时他又矛盾的羡慕沈化。沈星回不能做的事,沈化能。就如沈星回是云舒的徒弟,而沈化不是。小剧场:洛云舒:沈化是魔头,星回是徒弟,铁牛是小天使,你选哪个?沈某:你最喜欢哪个,我便是哪个?洛云舒:院子里还有新鲜的泥巴,去玩吧!我只喜欢小天使。#我把未来的大魔头养好后,他又自己变坏了##虽然祸害了自己,但我拯救了天下T^T#钢铁直废宅疯批女主vs小时候可可爱爱,长大了也努力装可可爱爱疯批男主到底是我拯救了你,还是你拯救了我呢?男女主非传统意义上好人,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下本求收藏求预收《穿成龙傲天金手指后,我被反派捡走了》季凝穿成了男频无脑文里龙傲天男主的最大金手指。剧情里她前期是龙傲天敬重的师长,为其扫除一切障碍。后期则成为了龙傲天的后宫之一,与众多美女争奇斗艳,只为搏其一笑。为了摆脱狗血的剧情,季凝趁着男主还没来,从镇压自己的洞府秘境里提前化形跑了出去。结果因为受伤虚弱变成了个奶娃娃,没走两步就被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傻子给提着脖领捡了回去。小傻子无父无母,他笨拙的将家里仅剩的半碗米煮成夹生的粥,顶着弄了一脸的锅灰,将碗递给季凝,笑得傻兮兮的对她说,妹妹,吃。对上那双满是真挚的眼眸,季凝心中微微一动,觉得既然人生地不熟,暂且陪这个人走上一段路似乎也不错。然后她就从人人惧怕的凶兽,成了小傻子嘴里半句不离的乖妹妹。不知不觉间,小傻子长大了长高了。更因为天资出众,被大宗门的宗门长老收为了关门弟子,混成了本书中男主最大的对头。当看着与龙傲天男主对立而站的大傻子,季凝才动了动自己快生锈的脑袋想了下大傻子的名字,接着狐疑:这是反派?此时大傻子一把将她扒拉到身后,满脸凶相的看着龙傲天,恶狠狠道:凝凝这么乖,错的一定是你。接着转头将手小心的放在了季凝头上,柔声哄道:凝凝,他哪只手碰你了?季凝还没开口,就听他了然般的继续道,你是不是也不喜欢他的眼睛,我也是,不如同手一起毁掉好了。季凝:嗯,是反派没错了。PS:男主就是少根弦,比较直,不是特别傻(大概)女主是上古凶兽。文案已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