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大人是天使

撒旦大人是天使

作者: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我们是青梅竹马,只想着和你吃吃喝喝玩到老。就在我明白自己的心时,你怎能轻易相信别人的谎言,将你我之间的一切就此放弃。别人都说我是撒旦你是天使,郑宇轩你真的不要我了吗?面对沈易澈的表白与无微不至的的照顾,我应该接收还是等待郑宇轩爱我?沈易澈别对我太好,我会上瘾的。而且我也还不起。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李泽辰我们会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因为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你,我要向你求婚。我想要的只是一个真心把我放在第一位的人,只对我一个人,我不是要针对谁,只是我得不到的幸福,你们也休想得到…

最新更新确定恋爱关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慕北羡南
    某日,京城首富之子王瞳离家出走,引起全国上下一片哗然。京城首富王惊云一气之下在媒体面前放话:我给你三天时间,要是还不回来,就冻结你的全部银行卡账户!几个月后…王惊云看着秘书问道:那小子有没有回来?秘书:老板,少爷不仅没有回来,好像还比以前更有钱了!(ps:作者公众号:mbxn8888)
  • 作者:大漠风铃
    预收《配音演员在七零》,文案见底 ————————————————————— 【3月26日零点22章入V,万字更新,感谢支持】 【穿书】聪明乐观小可爱人狠话不多大反派 沈盈盈穿进了年代文里。 原身在文里只有一句话,用来体现大反派在幼年期的冷漠—— 那孩子瘦得跟个小猴儿似的,蜷在角落,已经没了气。陆斌只冷漠地看了一眼,伸手将她身上那破毯子抽走。 于是,沈盈盈一睁开眼,就看到小反派半蹲下来,朝她伸出脏兮兮的手。 沈盈盈: 陆斌: 她当即爬起来,双手奉上毯子:大哥,给。 陆斌冷哼一声走开了。 * 陆斌没想到那小孩儿黏上自己了。 他每天一身伤回来,都见她蹲在门口,手里拿着半块红薯要给他。 他冷着脸说了一声滚,她放下红薯就跑了。 直到一天他没看到她,忍不住去找,最后发现她被人按在地上打。 那几个刺头一看到他,松了手站起来准备走。 他捡起地上那块红薯,连皮都没剥,就着灰尘吃了。 吃了她的东西,以后就是她大哥了。 他捏了捏指骨,将刺头们又打趴了一遍。 * 大反派陆斌开局就死了唯一的亲人,彻底成了村里的扫把星,没活干,没饭吃,还被村花冤枉成流氓,含恨离开陆家村。 十几年后,陆斌成了叱咤商界的大佬,归来复仇,打了个响指,陆家村就消失了。 沈盈盈小算盘打得清楚:标准美强惨,入股要趁早,做个跟班最划算。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她如愿喊上了大佬,一喊十几年,最后他不让喊了。 他将她抵在墙角,声音一如既往的冷静:叫老公。 ————————————————————— 接档文《配音演员在七零》,求收藏: 【穿书】百变声线娇美人人间兵器俏军官 李潇潇穿进了年代文里。 原身迷恋男二,为了他退娃娃亲,并得到父母的支持。可男二不爱她爱女主,女主不爱他爱男主,男主不爱女主爱她,每天都是修罗场。 李潇潇手撕原著:什么垃圾剧情?滚。 重操旧业,独自美丽不香么? 她拦下去退婚的李母:其实我心里只有重锋。 这个原著里莫得感情的人间兵器,她的娃娃亲对象,终身未娶,没出过场,简直是催婚挡箭牌。 她进了文工团,娇俏的容貌,百变的声线,精湛的演技,一登台就惊艳全场,堪称男神收割机。 李父:潇潇,周行长家的公子想约你吃个饭。 李母:重锋只是尉官,哪里比得上冯少校? 李潇潇:可我心里只有重锋。 男二:潇潇,你不是说过只爱我吗? 李潇潇:你只是重锋的替身。 直到一天,她回家路上被疯狂的追求者纠缠,一名高大英俊的男人出手相救。 李潇潇连声道谢:请问同志怎么称呼? 男人神色淡漠:光州军区上校重锋。 李潇潇:
  • 作者:空菊
    这位超模,拍照的时候请勿撩拨摄影师 陆风清进入一家顶级娱乐公司做摄影师不久,就得罪了公司的首席模特莫月朗。 - 莫月朗是功成名就的国际一线超模,颜值逆天、腿长逆天。 陆风清只怪自己扔垃圾没挑好时间,倒霉撞见莫月朗被前男友纠缠,并且在莫月朗拿他当挡箭牌时,他一时慌乱,把莫月朗推进了垃圾桶。 - 自那之后,陆风清做好了随时丢掉工作的准备,然而莫月朗对他的报复竟然是撩他? 陆风清每天都在怀疑,莫月朗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 终于有一天,陆风清忍不住问莫月朗:你是不是在撩我? 莫月朗懒洋洋地垂下双眸,瞥了他一眼:你才发现? - 一个不相信有人对自己魅力免疫的攻。 一个榆木脑袋怎么撩都撩不动的受。 - 超模x摄影师,1v1,he 提醒:攻受均有一任前男友。
  • 作者:房踽凉
    末世十年、台风、洪水、极寒、极热、虫灾,极昼、极夜、酸雨这些罗娅都熬过了,可谁能想到就在乘船前往新的家园时,一个海啸……再次睁眼,竟然穿到了一个叫罗雅的傻白甜小姑娘身上。坐在前往小榆树沟的火车上,本着末世守则‘能动手绝不逼逼’的原则,罗娅活出了一番新的天地。周军一个混到路边走过来的狗都要踹两脚的人,从来没想过,自己竟然能够遇见一眼万年……不对是一脚万年的人,自从那一脚踹过来之后,就仿佛踹到了周军的心巴上,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女孩儿,从此想要改邪归正,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给女孩儿足够的安全感。
  • 作者:落回
    司陵一脉,至今留在世上唯一的天师世家,传说司陵家的老祖宗曾经孤身封印鬼王,平定乱世,哪怕司陵家族已经到了当今21世纪,仍然是 司陵叹了口气,打断说话的人:爸,听我一句劝吧,别再当江湖骗子了,要不我也给你打印一份简历咱俩一起找工作? 关于司陵一脉唯一的继承人拒绝当天师这件事,司陵老爸只能搬出来最后的救兵。 鬼王: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司陵老爸点头:让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就可以了。 过了一段时间。 司陵老爸: 鬼王:他相信了。 司陵老爸(吐血:我不是说,只要让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就可以了吗? 鬼王(理直气壮:鬼王当了他爱人,他怎还能不信? -- 鬼王X怕鬼的天师 欢乐无脑小甜饼 灵异相关纯纯作者瞎编的如果有专业人士请千万不要当真!
  • 作者:原上离离
    下篇接档文《大齐女提司》求支持收藏!亲们看看孩子吧!文案:重病而亡的大学生苏珉月一朝穿越,成为同名同姓,刁蛮任性,因坠入荷花池死去的大邺国珉月公主。来到异世,她只想吃吃美食,弹弹琴,跳跳舞,偶尔复刻点的东西改善生活,一辈子做条衣食无忧的咸鱼直到死。奈何阴差阳错下,她一嫁再嫁,嫁了三次。第一次,嫁的是越国质子晏临,与晏临订下君子之约,做对假面夫妻,有名无实,谁知成婚不到一年,晏临就因病去世。第二次,嫁的是本朝年轻有为的阁老萧昱,两人情投意合,无奈天有不测风云,他做了平息乱局的替罪羔羊,依然是个短命鬼。第三次,为解燕国军临城下之危,邺国向越国借兵,以公主和亲,珉月又嫁给了越国新国主,成了越国皇后。世人都说珉月命好,每一位夫婿都是龙章凤姿,惊世之才。只有珉月自己知道,她就是个纯纯大冤种,三次掀盖头的其实都是同一人。深宫之中,珉月气极,将认错的皇帝赶了出去:混蛋!你骗了我一次又一次,谈何深情,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宫人们以为心狠手辣、囚父弑弟的皇帝被骂,定会将这位娇滴滴的邺国公主处决,指不定还会同那位殒命的先皇后一样,尸体都拿去喂狗。她们见到了此生绝不会忘记的场景,皇帝陛下低声下气,颜面尽失,只为求得皇后娘娘展颜一笑,允许他进她的房。晏临表示:在老婆面前要什么面子!任江山如画,不如明月入怀。食用指南:【掉马+追妻,非完美人格】【腹黑心机质子x咸鱼机灵公主】【婚后日常、美食】—————————接档文:《大齐女提司》文艺版文案:作为一名穿越者,许辛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即使脚踩泥泞,也当仰望星空。她穿越前是名检察官,穿越后也想重操旧业,因缘际会下,成为掌控三法司的九王爷手下。她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干娘遗愿,纠正齐国多年前的一桩错案。纵使为众人抱薪者,已冻毙于风雪之中,尸骨无存,纵使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她也要拨乱反正,坚持良知与公道自在人心,天地之间终究是浩气长存。—————男主心路历程版文案:初见面时,九王爷曾言:若要投入他麾下,需约法三章,不逾矩,不多言,不妄想。许辛夷谨记于心,执行到位。九王爷后来肠子都悔青,他多希望这位谣传是他枕边人的手下,能对他生出非分之想,能和他多说几句话,哪怕僭越了也无妨。吃瓜众人:原来王爷是真香党。——————女主心路历程版文案:许辛夷觉得自己的人生前面有个坑在等着。也许是还没解除掉婚约,闷骚又寡言的未婚夫。也许是不近女色,嘴毒手狠心黑的九王爷。也许是一心想做王妃,把她看成劲敌的京中贵女。也许是深不可测,喜怒无常,和她干娘好像有些渊源的圣上。就算日子过得刀口舔血,管它的,她要做一道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的光。
  • 作者:刘绍棠
    蒲柳春的爷爷蒲老大,是当年义和团的大师兄,死在皇粮庄头王二皇上手里。清朝皇室人主北京以后,跑马圈地,多尔衮王爷圈占了天子脚下的运河滩,打发他的一个姓王的奴才当皇粮庄头。从此,运河滩的黎民百姓世世代代为奴,给王爷开出百顷百项的肥田沃土,栽起大片大片长满着摇钱树的果园,打上满船满船的鲜鱼肉虾。多尔衮王爷住在北京王府里,从没有驾临过运河滩。只是姓王的庄头每年两趟进京,送去一驮驮白花花的银两,运去一船船丰盛甘美的土产。
  • 作者:考琳·麦卡洛
    这本书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与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年富力强的神父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权力,但他却爱上了牧主克利里的女儿、美艳绝伦的少女梅吉,内心处于权力与爱情的深刻的矛盾之中,从而引发出一连串感人至深的故事。以两位主人公为中心,展开了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各自的人生悲欢离合;尤其是小说的时间跨度恰好横越了二次大战,因而两代人之间截然不同的人生观所产生的冲突,更是引人注目。这部小说情节曲折生动,结构严密精巧,文笔清新婉丽。在描写荒蛮广漠的澳大利业风光时,颇有苍凉悲壮之美,而作为一位女作家。对女人爱情心态的探索,又十分细腻感人,故本书有澳大利亚的《飘》之誉。本书1977年在美国出版后,印数超过了800万册,与《教父》、《爱情故事》、《穷人、富人》、《洪堡的礼物》等作品一起,被《时代》杂志列为十大现代经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