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大佬称霸人渣直播间

满级大佬称霸人渣直播间

作者:二月落雪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又叫:《我在人渣直播间的打脸日常》《女主反逆袭》第一个世界:穿成车祸现场的翻车女歌手第二个世界:穿成年代文的娇气作精军嫂简介一:满级大佬归自谣成了一个被重生女主拿来刷经验的倒霉原女主。身上还被装了个人渣直播间。扣智商、情商、道德、健康、运气……人渣直播间的系统疯狂给她叠debuff,好方便她被打脸。归自谣:呵呵各种钻漏洞开大打脸。人渣直播间:大佬666简介二:科技文明高度发达的五级文明厌倦了科技与人造,崇尚自然与真实。人们不再拍片,而是将某种debuff品质植入落后蛮荒星球的土著身上,由他们亲自演绎悲欢离合,争取最真实的呈现。其中最受星际人民喜欢的,是争霸类演绎。那真是骨头与牙齿齐飞,鲜血共脑浆异色,令人荷尔蒙暴涨。然而突然有一天,争霸类演绎中出现了一个从最低端的肥皂狗血剧中杀上来的美人。星际人民:????扯头花的小兔子进入狼群之中,这不是白给吗?阅读指南:1.日更,可放心跳坑。2.有文抄情节,请谨慎跳坑。3.文中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二月落雪
    又叫:《人渣直播间》《女主反逆袭》简介:满级大佬归自谣成了一个被重生女主拿来刷经验的倒霉原女主。身上还被装了个人渣直播间。扣智商、情商、道德、健康、运气……人渣直播间的系统疯狂给她叠debuff,好方便她被打脸。归自谣:呵呵各种钻漏洞开大打脸。人渣直播间:大佬666阅读指南:1.日更,可放心跳坑。2.有文抄情节,请谨慎跳坑。3.文中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
  • 作者:二月落雪
    有主角光环,有有趣的灵魂,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是女主角。出身白富美,软件硬件顶级配置,这是女配角。只有脸,别的什么也没有,这是女炮灰。萧遥穿成了女炮灰。幸好,她有脑子。阅读指南:1.日更党,可放心跳坑。2.无脑苏爽文,天雷狗血金手指样样齐全。3.作者文笔尚在进步中,请轻拍。4.第一个故事没经验,写得太长了,人物也比较单薄,狗血有点多,请慎入!第二个故事起,据读者反应很爽,可放心跳坑,当然,不是强迫订阅的意思,请不要误会。5.谢绝一切写作指导。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欧肆
    超脱轮回,游历诸界。屠神首领,一剑破天。有道是:万千英雄各争锋,诸天领主尽作土,知己红颜于流年,无上神殿宝光现。多元宇宙,仗剑天下!(续作,书友群526185968)
  • 作者:艾可乐
    苔薇把新来的老师那染欺负得够呛!谁叫他长得和梦中那个有着红色眼眸的吸血鬼一模一样啊!别以为把眼睛换一个颜色就能骗到她了。她可是吸血鬼猎人首领的女儿,怎么可以和吸血鬼恋爱?即使是做梦也不可以!同班同学无故失踪,梦中的人出现在现实里,校园里蠢蠢欲动的神秘势力,同时出现的这一切都是巧合吗?为了寻找失踪的同学,那染和苔薇携手展开了调查。
  • 作者:零坂青花
    【正文完结,搓手手,生蛋番外更新ing】【治愈可爱向的人外小甜文,零点左右更新】同窗三年,陆茜从未对身边完美耀眼的金发王子多看一眼。哪怕他是比拉索魔法学院最出名的风云人物,每天来告白的男女生能踢十个足球队。也不影响魔药课上,社恐的黑发魔女皱着眉头,避开递试管时他不慎碰到自己的手指。直到某天,她在森林边缘捡到一只伤痕累累、模样却高贵矜持的金色毛茸茸。陆茜捏住它想逃跑的绒毛小爪,正想捉回去煮了吃,却发现对方的灵魂轮廓有点眼熟。第二天魔法史课上。陆茜:小尾巴让我看看。高贵矜持的皇太子殿下:……--阿希尔德未曾对同学口中能手撕巨怪的东方魔女有过太多注意。直到少女抓着他那畸形丑陋的毛茸尾巴,痴迷摸来蹭去,那副平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阴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姑娘满脸通红,抱着他在床上打滚的可爱样子。令人很想亲吻。他温柔的目光不禁落在她的身上。这是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魔女。——或许这世界于他(她)冰冷而残忍,但她(他)是一定是其中的救赎美丽。毛绒控魔女x高岭之花&黏人精王子,1v1小甜饼----------阅读注意:1.西幻校园文,全员人外,毛茸茸为主,包括魔女在内都是人外;2.甜甜感情流+温馨团宠路线(女主开局不是团宠,前几章复健写文略慢热);3.女主是魔女,所以会吃生食,经常吃也不会拉肚子,现实请勿模仿;4.番外两个部分,活力更新中----------同类型小甜文戳专栏,《小狗狗女主》文案文名还没想好,这本写了小猫咪,所以下本写小狗,团宠向治愈文~
  • 作者:青酉
    【预收《他的缪斯》矜贵冷情的有病大少爷,文案在最后】【前46章大修完毕,从明天开始日更晚6点,修文与盗文基本不一样,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桑喜婳自小生活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脾性温和内敛,毕业了就在自家花店工作。喜欢穿一切关于白色的东西,与世无争。与温知野相遇的那一天,是她24年的人生里做过最越矩最胆大的事情。头一次见面,男人在暗色的酒吧包厢里笑得像个妖孽,介于天使和恶魔之间,却救她于水火之中。微长的黑色碎发恣意张扬,黑色西装斜得不成样子,懒散地斜靠在墙壁上,看着她的眼神略带考究,晦暗不明。-朋友告诉她温知野是个危险的男人,心性最是难懂,又是有钱人,做法像个两面派,但桑喜婳只相信自己看见的他。她喜欢他。母亲旅游回来,知道和她相亲的男人很是优秀,强制把两人绑定在一起,桑喜婳祈求无果,只能找温知野帮忙。一样的酒吧红色沙发,男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捻着高脚杯,听到姑娘的请求后微勾嘴唇,目光深谙,好啊。-桑喜婳原以为在这场暧昧的博弈游戏中,她一直是前进的主动方,却是得到回应的被动方。后面她才知道,在温知野举办的这场盛大游戏中,邀请了包括她在内的所有配角参加。而后天生主角的他,在谢幕的时候,终于出现,悄然无息地将她带走。-我比那些男人好了不止一倍,桑喜婳,回头看看我吧。我比任何人都适合你。我们俩是百分之一百的绝配。-------------------------------------------------------------------------------------《他的缪斯》文案如下:(人间雪莲*向日葵)云窈第一次见到易拾安,是在医院诊疗室门口的椅子上,朋友跟她说近期有一个矜贵清冷长相帅气的男人来就医,身边还跟着一位庄重干练的老人,看样子像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可男人太过孤冷,任何想要接近他的人都会被击败得连连溃退,因此没有一个医生敢接收这个病人。那侍者甚至大放厥词,只要接手的医生,都能得到一笔不菲的治疗费,但就算是这样,也没人敢冒险。云窈刚从诊疗室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孤独地坐在走廊椅子上的易拾安,整个人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孤寂又颓废,他身穿着白色的衬衫,下身一件黑色修长的西装裤,衬得整个人像是被上帝遗落在人间的天使。走廊有很多年轻小姑娘红着脸想要上前搭讪,却不知道为什么,最终都沉着脸离他远远的。-第二次见到易拾安,是在易家别墅的一楼大厅。她的母亲救了他母亲一命,易夫人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接过来好好招待。那是云窈第一次从易拾安的眼眸里看到自己的影子,那个男人把她当作入侵者了,他不喜欢她。得知易拾安心里所想后,云窈在这个家一直扮演着一个背景板的角色,只是男人清冷孤僻的模样实在是惹人心疼,她忍不住去关心了一下。至此之后,便被恶魔一起坠入深渊。起初云窈以为易拾安不过是一个不爱说话的性子,可没想到皮下藏着的却是一个偏执成狂的性子。-南城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易家老爷的独生子,易家唯一的大少爷,是个不会爱人的主,他的性子冷清,就连稍微靠近他都会被击败得连连溃退。可是云窈不一样,她就像是一个小太阳,笑着笑着就走进了他心里,从此他的世界只有她。易拾安冷清,却不是不懂情爱,他只看得见云窈,因此姑娘的一颦一笑都会被无限放大。当云窈准备离开的时候,他不惜做出一切会让她心疼难过的举动,只为了把她留在身边。世人都说易拾安性子冷情,不会爱人,相反,他实在太爱云窈了,不忍做出伤害她的举动,只能将一切默默藏在心里,只求她能再次可怜他。可怜他卑微的祈求。我的房间墙壁全部挂满了你的画像,我亲爱的缪斯女神,你是我一切灵感的来源。食用指南:1.男主不是病娇,只是因为心理疾病,有些思维比较直,想什么就会做什么。2.女主确实是男主的灵感来源,男主属于细腻的艺术家,后期的作品都以女主为主。3.男女主都是坚定不移选择彼此,只不过先爱上的肯定更卑微,但总体很甜。4.原文案因为涉及了社会的伦理问题,因此将女主的职业设定改了一下,建议取收。
  • 作者:素颜
    十年风水轮流转,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十年前,她是万受宠爱的千金大小姐,而他只是她的跟班,她家保姆的儿子。十年后,她是落魄千金为生活到处奔波,而他却已经是站在顶峰之巅,呼风唤雨的总裁。她和他再相遇,已经是乾坤颠倒。
  • 作者:木槿花开1980
    被男友劈腿的苏青在酒吧随便抓了个男人,一夜后,发现对方竟然是个超级帅哥,心慌之下她大大嘲讽了一番人家,扔下一百五十块酬劳便落荒而逃。翌日,苏青悲催的发现公司新任总裁竟然有点眼熟。苍天啊,大地啊,她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错把财神爷当牛郎,还把他得罪的透透的。某日:你不是说对我这种要哪没哪的女人不感兴趣吗?苏青望着不断逼近的关暮深,一步步后退。他将她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勾唇道:你不一样,我欣赏你的内在美。她慌乱的试图说服他。还是身材好的女人才有味道,我不是你的菜!关暮深轻轻叹息。苏青,因为你对我始乱终弃,我很难过,文件我都没心情签了。
  • 作者:冬凌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国际知名的名导演耶!要他拍这种肉麻恶心又没气质的偶像剧?!他宁可切腹自杀算了!——哼!什么当红的偶像剧作家?!就那几句嗯嗯啊啊也能当饭吃啊?怎么样?!跟他比分贝高低、嗓门大小?!嗟!没见过女人的脾气火爆到随时可以引火自焚,哈!她还敢不屑他?!搞什么鬼啊!这女人是跟他吵上瘾了唷?!他们真的很不对盘,三言两语就可以天雷勾动地火,一发顺势杠到底——天杀的!她干嘛喝那么多酒?!千杯不醉?连这个也要跟他拼输赢?!她脱一件他也得脱一件?然后勒?……
  • 作者:欧内斯特·布拉玛
    青少年时期出了意外、导致双目失明的盲侦探马斯·卡拉多斯,并没有因此颓废丧志,反而发愤图强要成为人上人。视觉不行了,听觉神经却变得极端敏锐,因此马斯可以听到一般人所听不见的声音。此外,他的嗅觉也开始异于常人,譬如说某个留着落腮胡的人走过来,但是这位盲人同胞却知道那胡子是假的,因为他在五码距离外就闻到快干胶的气味随着蒸发汗水飘散过来。受到私家侦探刘易斯·卡莱尔的请托,卡拉多斯出马办了几桩谜云奇案,像是查古币的真伪、火车连环追撞事件的真相、保险库的离奇失窃案,以及试图阻止弒妻阴谋等八起悬案。天生我才必有用,此乃本书的最佳脚注。作者介绍:欧内斯特·布拉玛(1868—1942),原名欧内斯特·布拉玛·史密斯,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城郊。他曾是一位新闻记者,除此以外则如谜一般不为人所知。一九一四年出版的短篇集《盲侦探卡拉多斯》是其代表作。书中的主人公马科斯·卡拉多斯是侦探文学史上第一位残障侦探,被誉为黄金时代最后一位神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