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怪盗的乱步君

成为怪盗的乱步君

作者:降雪如絮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本文将在3月14日(星期四)入v,当天会掉落万字更新!】我叫比斯娅莫格罗,当我觉醒特质系念能力后,我从流星街掉到了横滨。没钱吃饭,没地方住,能力暂时不能使用,随随便便走进一条偏僻的巷子都有可能遇到袭击和抢劫。不过问题不大,我喜欢这里!!!几天后,我邀请了一个少年成为我的同伴,一起成立了怪盗组合。少年有着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头脑,孤身一人,面临失业。喂他一根棒棒糖,他就牵住了我伸向他的手,并且抬头露出了闪闪发光的笑。简直超好哄!也超可爱!*《乱步猫猫饲养指南》——比斯娅定期投喂猫猫零食,带猫猫出门散步,早晚都要监督猫猫刷牙。时不时要摸一摸猫猫的脑袋,夸奖猫猫,让猫猫保持愉悦的心情。无条件信任猫猫,不能抛弃猫猫。如果猫猫走丢,要第一时间找到猫猫。……*【小剧场】比斯娅:织田,我发现我最近不太对劲!织田作:哪里不对劲?比斯娅:唔,以前我觉得乱步可爱的时候,只会想要摸摸他的脑袋。但是现在!我居然想要抱抱他!再亲亲他!这简直太不正常了!!!织田作:啊,如果比斯娅想的话,可以直接问乱步同不同意。比斯娅:……这种事是乱步同意就可以做的吗?织田作:我认为是这样。*乱步:织田,从明天起你带我去锻炼身体吧!织田作:可以。乱步:唔,你都不问为什么的吗?这可是乱步大人主动提出要锻炼哎!织田作:为什么?乱步:昨天比斯娅亲我了,我们都不会换气,但比斯娅的肺活量明显比我好太多啦!这个绝对不行!织田作:啊,如果要超过比斯娅的话,那乱步的确要多锻炼才行。长跑可以吗?乱步:……我讨厌跑步。注:1.剧情开始较早,原创剧情较多,会有私设。2.后面乱步和比斯娅会有其他同伴加入。3.文案改了一下,只是把乱步和比斯娅最开始的相遇改了,其他的都不变。…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降雪如絮
    本文将于11月16日入v,从25章开始倒v,当天掉落万字更新,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比心.jpg)]止水死了,他跳下了南贺川。他的尸体被找到的那天,我妻末莱提着太刀闯入了宇智波一族的族地。那一天,宇智波一族被闹得人仰马翻,木叶的根部也跟着毁于一旦。[啊啊啊啊啊止水——]我妻末莱拒绝接受已经被她看作是私有财产的止水就这样死掉,她逆转时间,回到过去,决定再来一次。阿止阿止阿止阿止阿止阿止————]想要他,他是我的。见面触摸拥抱恋爱同居结婚,会笑的阿止,阳光一样的阿止,我一个人的阿止。要一直一直看见他,和他在一起,如果……如果有阻碍我们在一起的存在,那就直接除掉……我妻末莱……最喜欢阿止了。……二周目结束,止水再次死掉。这一次,黑发黑眼的俊秀少年微笑着死在了我妻末莱手里。死时,他松开拥抱着粉发少女的双手,带血的苦无从手中掉落,原本准备杀死少女的苦无最终被他刺入了自己的手背。……三周目开始。这一次,我妻末莱决心早早除掉一切会妨碍她和止水在一起的存在。注:1.女主姓我妻,懂的都懂!不懂也没关系,看着看着就懂了。2.其次,二周目的时候,是女主杀的止水(有原因)。3.女主是恋爱脑,非常以自我为中心的恋爱脑。4.女主战力很高,后期是天花板级别。5.结局HE。6.封面人设是约稿,后期制作约的美工。7.原名:《止水死后我黑化了》8.少部分内容有私设。
  • 作者:降雪如絮
    本文10月21日入v,从三十二章开始倒v,入v当天有万字更新,请大家多多支持喵~已完结:《在热血漫里和男神做兄弟》下午六点左右更新本文文案:从横滨穿越到木叶后,准备当咸鱼的我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宇智波。但他又冷又拽,特别傲娇,所以我才不要主动告诉他我喜欢他。……况且,等傲娇主动告白不是更有意思吗?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准备和我的宇智波一起去做任务。——不过,等等……为什么空气中会有淡淡的血腥味?什什什么,宇智波被灭族了???瞳孔地震,今天是木叶的愚人节吗?几年后,回到原世界的我看着手中的漫画,——我的宇智波诈尸啦! ! !他变身反派Boss,身穿红云黑底的袍子,露出了三分轻蔑五分孤傲还有两分癫狂的笑说:这个世界是毫无意义的。我的宇智波进化成了中二的宇智波……内心复杂的我看完了所有的相关漫画。我知道了,原来和宇智波恋爱的必备技能是拯救世界!!!注:1.燊读音=深。2.第一人称。3.原创男女主。4.封面是自己约的人设。
  • 作者:降雪如絮
    我叫风祭凛,我是一个被人厌弃的人,每天我都是一个人,小心谨慎地防备着周围人对我的暗害。在学校里被同学排挤,鞋柜里总是装满恐吓信,课桌里的东西常常不翼而飞,甚至一次次被约到体育馆后面没有监控的地方。在港口mafia里被职场霸凌,下属们一次次让我面对最危险的任务,总是对我阴阳怪气希望我离职,就算我主动示好他们都会被我恶心得主动逃离。好吧,就这样吧,你们不和我做朋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也没想过和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张老西
    大梁元辰十三年,黑日出,血月现。自此,灵气复苏,志怪成为现实,一个神秘的世界在迷雾中若隐若现。张彪觉醒灵视之眼,辨邪、识妖、鉴宝,勘破长生迷雾……
  • 作者:哈里特·比彻·斯托
    这部小说中关于非裔美国人与美国奴隶制度的观点曾产生过意义深远的影响,并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导致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
  • 作者:迦楼罗火翼
    如莲绽放绝美少年之恋!双生子眼睛中的异度空间!华丽妖艳的浪漫传说!挑战古典巨作《聊斋志异》,再现中国鬼怪传奇!本书为网络上风头正劲的大型志怪小说。在网络、论坛中的点击率已经突破百万,众多读者被书中异世界错综复杂的奇幻情节深深吸引。火翼、冰鳍是传说中的燃犀少年,燃犀是指能看见彼岸世界,并能与彼岸世界交流的人。这对长相极其相似的表姐弟自幼生长在古城香川里,早已被人们遗忘的传说、灵怪等却很自然地融入姐弟俩的日常生活中。火翼和冰鳍是传说中的燃犀少年,燃犀即是指能够与彼岸世界沟通的人,这对长相极其相似的堂姐弟自幼生长在古城香川里。早已被人们遗忘的传说、灵怪、秘仪却很自然地融入姐弟俩的日常生活中…… 世界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一层层的花瓣叠压着,彼此隔绝又紧密相连。在昼与夜、山与海、繁华的都市与宁静的乡野构成的那片花瓣上,人类生存着;看不见也听不到近在咫尺的另一片花瓣上的光影与飘荡的声息,于是,人类便心安理得地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而且从不怀疑。直到某天,一个名叫温峤的人在牛渚矶滨点燃通天犀牛角,那不可思议的光芒竟然照出潜伏在水底的精灵鬼怪!在这占光片羽里,世界之花的本相一闪而逝,温峤如愿以偿了,但付出的代价却是他的生命。这个化为传说的男人也许并不知道,有种人能像点燃的通天犀角那样映照出彼岸世界,这些人和他一样生活在这片花瓣上,因为能让彼岸世界无所遁形,因此借了他的典故称为——燃犀。
  • 作者:莫辰
    那个于祖儿真是不认分,只不过是他老爸情妇的女儿却妄想登上枝头变凤凰,巴住他这只大金龟还好有人通风报信揭开她的假面具不然光看她那纯情小百合的模样,实在教他心痒难耐怎知现在她仍是死性不改--挪用公款、中饱私囊他才列好惩罚条款,却听她死命喊:大人冤枉啊!看来他得效法名侦探,好好抽丝剥茧一番…… 各位乡亲来评理,她于祖儿本就乖巧可爱、善解人意而那个她偷偷暗恋的大哥哥,竟说她是装纯情在骗人明明一切全是她老妈在操盘,可结果却都要她来担才会让他误会她更深,扬言要她当情妇来还债不小心还债过程太激烈,有了激情过后的人造结晶可他竟狠得下心不负责,要跟她一刀两断如今她是爱他还是不爱?……
  • 作者:凯心
    这男人还真不是普通的白目!她正为了好几千万的负债伤透脑筋,谁知这痞子不但借故搭讪,还很没礼貌的伸出手扯动她的嘴角!?真是够了!要不是她有十万火急的事要处理,她铁定告他性骚扰--这……这痞子竟然是个大总裁!?而且正是那个,可以掌握她家事务所生死的大总裁!糟!她刚刚竟然还对他动粗,这下,她家的事务所铁定是倒定了……
  • 作者:入相思
    !!!最近特别忙,更新不稳定 本文又名《万人迷被绿记》 凌西奥熬夜看完了一本高能总受文,表面骂骂咧咧,其实心里羡慕得要死——他也想要一个集美貌与实力的后宫。 老天开恩,在他起身准备收拾地上成堆的小纸团时,腿一软,穿书了。 还穿成了里面的总受。 凌西奥仰天狂吼:让基情来得更猛烈些吧! 老天【也就是本作者我】:首先,你得和他们认识;其次,你得散发你那该死的魅力。 凌西奥乖乖巧巧:好哒! 一切都严格按照书里的剧情,凌西奥一步一个jio印,开始攻略他的后宫团们。 只是—— 预备老攻之霸总:抱歉,我们不合适。 预备老攻之影帝:抱歉,我们不适合。 预备老攻之顶流:抱歉,我们不合适。 预备老攻之老男人:抱歉,字数同上。 凌西奥:???不是,什么情况?贼老天你玩儿我呢! 贼老天【依旧是本作者我】:忘了说惹,今时不同往日,因不可抗因素,你只能有一位老攻。 凌西奥:那我可以分手呀!他们排着队就是了! 身后,一道惨兮兮可怜怜的声音响起—— 你你要和我分手? 你怎么可以这样? 玩弄我的感情后就不要我了! 内心os:不要我我就鲨了他们哦! 注意: 1:所有人均成年!!!这点很重要! 2:恶搞沙雕文,图个开心
  • 作者:吉儿
    呜……怎么可以这样?他不是说过不会娶青梅竹马,像是「变态古董娃娃」的她?那她强忍心痛不和他一起出席宴会,就是要给他制造更多的机会认识漂亮美眉,他不领情就算了,竟然还躲到她房间,说他爱她,要她做他的女人,拐得她交出了自己的一切!这到底算什么!? 他以为只要说爱她, 她就可以不计前「嫌」,任他对她「为所欲为」?不可能!她一定要来个「绝地大反攻」——呃,来不及了,他已经在她的肚子里「先下手为强」了……
  • 作者:亦舒
    亦舒,生于上海。曾在《明报》任职记者及担任电影杂志采访记者和编辑。后赴英国留学,任职酒店公关部。进入香港政府新闻处担任新闻官,七年后辞职。现为全职作家及家庭主妇,并移居加拿大。亦舒,一个太聪明的女子。因为聪明,所以她宿命却也向上。故事情节紧凑简洁,表面上语言活泼幽默,犀利痛快,然而她的悲哀只藏在骨子里。即使是痛入骨髓的感情也仅点到即止,轻描淡写。全然是历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沧桑过后的平淡,波澜不起,生活依旧继续。读亦舒的感受就是一切自己把握,没有什么感情之事是严重到要放弃自己放弃生命的。不比琼瑶的大悲大喜,亦舒笔下的人物仿佛就在自己身边或许就是自己。生活中你自以为很看得重很难入放得下的人、事,在她的笔下,世事洞明,过后就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