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圣教主

明教圣教主

作者:初入者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穿越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世界,成为了人族明教教主张无忌,这该如何是好……

《明教圣教主》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风往那里吹
    易修重生了,还带动了灵气复苏。本着小心谨慎的性格,他勤勤恳恳从娘胎就开始努力修炼。靠着修仙的本质,易修做到了一岁三花聚顶,三岁五气朝元。奇思妙想创造术法,左手屏蔽结界,右手风法螺旋,脚踩风云,头顶光轮。可等他达到读书的年龄,接触到第一个修行者开始,他才懵懂的知道,世间似乎只要他一人是在修仙,别人都是在觉醒异能的?!
  • 作者:蔡东藩
    本书是风靡海内外的通俗历史巨著,史学大家蔡东藩正史为经,逸闻为纬。章回体结构,通俗的文笔,机智的点评;真实再现了中华文明历史演进波澜壮阔的进程。描述明朝更替下的民俗民生,参透疆场血战、宫廷阴谋,千古兴亡中的生存智慧。明朝的系统是汉族为主。明太祖朱元璋,应运而兴不数年即驱逐元帝,统一华夏,嗣后传世十二,凡十七帝历二百七十有六年,其问如何兴,如何盛,如何衰,如何亡统有段极大的原因。先贤有言: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国必兴盛,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国必衰亡,这句话虽是古今至言,但总属普通说法,不能便作代兴衰的确证。明代由兴而衰由盛而亡,却蹈着元朝五大覆辙:第一弊是骨肉相残,第二弊是权阉迭起,第三弊是奸贼横行,第四弊是宫闱恃宠第五弊是流寇殃民。此外还有国内的党争,国外的强敌,胶胶扰扰,愈乱愈炽,勉强支持了数十百年终弄到一败涂地,把明祖创造经营的一座锦绣江山拱手让与满族,说将起来也是可悲可惨的。
  • 作者:花暮年
    【预收《术式是想象力但本人没有想象力》求包养】本文于2.9入V,入V当日W字更么么哒千年前的血月下,诅咒之王酣畅淋漓地虐杀完前来挑战他的咒术师。一只身穿艳红色和服的咒灵忽然闯进他开放的领域内。月色下的咒灵极美,他想要粉碎这种夺目。抬手间,斩击被三张面具拦下。那只咒灵偏过头,红眸内满是戏谑和挑衅。哦呀,你看起来很好吃。后来的诅咒之王,屠了半座城的咒术师,也没能把她从「主人」手中救下来。***千年后再度问世的面灵气呈现失忆并降级的状态。捡到她的夏油决定先养养,恢复成特级再降服收益比较高。然而那只小咒灵并没有自己是「咒灵」的自觉,嘴里低喃自己才不是咒灵那种肮脏的生物。还傻乎乎跟着问题少年二人组翻山越岭一起完成任务。蛊王反被咒灵一点一点攻略后……面灵气却换了一张面具,笑容讽刺。你总不能真爱上我了吧?我可是咒灵啊,咒术师先生。***特级诅咒面灵气。战斗面具数量不详。她的灵魂被切割成三份,分别被织入「贪」「嗔」「痴」三张面具中。无尽占有谓之贪,随心所欲,不属于任何一方。万念皆怒谓之嗔,憎恶咒灵憎恶人类也憎恶咒术师。难辨自我谓之痴,拒绝承认自己是咒灵的事实。而关于面灵气这只咒灵的由来,最初的最初,竟也和咒灵操术有渊源。---【小剧场】面灵气:你说把我养肥了再吃?夏油:嗯,在吃。……我是诅咒你别骗我,这吃法不对吧。醒晚了的诅咒之王表示:淦。*CP夏油*文案废已经不知道怎么改了(自暴自弃*面灵气的设定根据日本妖怪「付丧神」魔改*卷一DK甜心饼干,一些校园纯爱*卷二教主大爷修罗场,一些成年人的纠葛,包括强/制*面灵气是咒灵界的万人迷*完成体的面灵气不站在咒灵咒术师人类任何一方*私设多,可能会ooc
  • 作者:团又圆
    穿越而来只能依靠捡垃圾而生,三天后就是清理垃圾的时间,如果没钱连带着人一起清理!淦!我都捡垃圾了,哪来的钱!不过还好....【宿主:李宇】【分身数量:1(投放中)】【变形金刚世界:分身生存时间–7天】【路线选择:接近主角】【第一天:作为一名黑户,在NY市,您成功被抓了起来。】【第二天:拘留的生活总是枯燥的…】【第三天:地上的肥皂充满了诱惑性,但你成功的守住了节操】【获得白色称号-节操守护者,是否提取?】【第四天:您的谈吐并不似一个偷渡客,所以被一个马仔看上,并与您交了朋友。】【第五天:您与他攀谈,言及自己是琛哥的手下,过来开拓销路的。】【获得普通天赋-随机行事,是否提取?】【第六天:马仔相信了你的话,并告诉了背后的老大,老大很愤怒,认为琛哥居然敢抢他的生意,于是把你保释了出去。】【第七天:老大见到了你,把你折磨了半死,你终于透露,自己说了谎话,根本没有琛哥这个人,老大恼羞成怒,把你和那个马仔一起封在了水泥里。】【生存奖励-七天,新手加成,获得磁能离子狙击枪】怎么回事?不是变形金刚吗?威震天呢?擎天柱呢?都没见到就死了?
  • 作者:残血打boss
    游戏降临现实,万族入侵,异兽横行,衍生诡异与不详。人族危在旦夕,恐惧于黑暗中现行。好在人类顺利进入全民觉醒时代,获取超凡力量,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诞生。明修睁眼那一刻,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这个奇诡的世界,获得机智无敌系统,铸成不败金身,又觉醒主宰神殿。高天之上,一眼万年。永恒神域,万族战场。明修踏血路,斩妖魔于野,终得无上造化。……神殿内,明修高坐于黄金龙椅上,俯视下方妖帝魔皇顺我者生,逆我者亡。刹那间,天地色变,神威临世。……终焉之场,明修一脚踏入,发现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 作者:桂花浮玉
    【本文于3月4日周一第24章入v,届时有万字大肥章掉落,拜托宝贝们多多支持呀】-媚魔祸乱八荒,海宇之内皆惶恐。而恰逢此时,剑阁阁主李闻歌清修正毕,开关出山。阁门方开,门前已里三层外三层被围得水泄不通。声浪一阵高过一阵,左不过是拜请她即刻带领弟子下山屠魔正道云云。李闻歌掂量了下空荡荡的酒袋,缓缓打了个哈欠:闭关太久,有点饿了。剑阁众人:……望着李闻歌晃晃悠悠下山的背影,任谁也不曾想到,作为剑阁阁主的她,还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爱好:吃、魔、心。*封离,专业媚魔六百年。为魔界首座,喜修行之人至纯精元,因此被仙家正道深恶痛绝,常年位居宗门追杀榜榜首。所以剑阁阁主出山一事根本无需旁人奔走相告,有些魔闻着味就来了。封离:唔……她闻起来香香的。应该很好吃。他趁夜而行,终是在山脚下一处馄饨馆子前寻到了那位令魔垂涎不已的修士——原来是位娉伶娘子。专业对口的感觉妙不可言。于是李闻歌打马南下的路上,便遇见了一位不幸被献祭给大妖的可怜公子。那公子着银朱礼裳,以红绸覆眼——李闻歌托起他的下巴,心想:唔,他闻起来香香的。应该很好吃。抬手轻解绢带,入目便是一双勾魂摄魄的眼。李闻歌定定望着他的瞳孔,眸光从冷淡无波,到……愈渐迷离。封离笑了。下一刻,便见她神色痴醉,缓缓开口:你好特别,你与我认识的男子都不一样,你给我一种疏离感……我想去了解你,想知道你在想什么,又觉得你的外界有一层保护膜,我不想打破。封离:?你光是这样看着我,都感觉你要碎了。李闻歌朝他伸出手,公子随我走吧?封离愣了片刻,迟疑着抬起双手探上她的掌心,敛眸思索:所以,她这是爱上自己了吧?为何……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食用指南】男主本体是只擅媚惑之术的媚妖,但是走火入魔了,不同于西幻题材里的魅魔噢(高亮)轻松向互演日常,女主独自开朗SC,HE-------------------预收来啦-------------------《皇帝是我,不满意?》——成为了男公主的女驸马怎么破?宁嗣音:别慌,等我登基。下面是文案,喜欢请点一点收藏吧!下本就开-宁嗣音穿成了科举文里男主的妹妹。原文中,男主宁知闲在殿试前遭人暗算下了大狱。其胞妹宁嗣音女扮男装进京救兄,一举夺魁高中状元后,不料竟被圣上赐婚于当今长公主殿下——宋玉京。可长公主的驸马都尉,怎能是个女子?眼前是连坐三族的欺君之罪,身后是身陷囹圄的兄长,宗族大义在身,宁嗣音只能以命相替,换兄长逃出生天。自此,男主宁知闲从当朝长公主驸马做起,一步步踏上属于他的青云之路。后来乱世之中,宁知闲逐鹿群雄,在孤寂的帝位上,时常怀念起当初那个奋不顾身救他的亡妹。穿越来的宁嗣音:要不是死的人是我,差一点儿我就信了。重开一局,她绝不可能允许自己再当炮灰。这个男主,她自己来当。瞑目吧阿兄,我会好好怀念你的。她走出狱门,却在转角处被一道身影拦住了去路。那人递来一尾绣帕,身着裙裾,嗓音却低哑:你的脸脏了,用帕子净一净吧。宁嗣音抬起头,在雨幕中对上一双幽幽的眼——这是她与那位传闻中的长公主,狭路相逢的第一回。*这一年,大梁王朝已是强弩之末。宁嗣音以身入局,却在尔虞我诈的生死交锋中渐渐发觉,身旁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长公主,病弱的皮囊下藏着的是骇人的野心。他原来是个男子。同朝野上下蛰伏在暗的所有人一样,篡谋天下江山。可这江山,谁不想要?宁嗣音回过头,看着乱世女子被发卖折辱的身不由己,刀刃在手,寸寸割心。她比他们任何人都想要。要从这吃人的世道里劈开一条活路,要这万家灯火不用女子做燃灯,要上位者堕入阿鼻永无出头之日——她要着金钗裙裳,正大光明地坐龙台。她要看着御阶下群臣青白着脸色向她叩首,再扬眉笑侃:怎么,皇帝是我,不满意?# 不满意,就去死。#-
  • 作者:雾里鬼
    问:如何拯救一个濒临毁灭的世界。 答:做一个没有感情的臭海王。 为了收集能量拯救世界,他不得不身披不同马甲在同一个世界执行任务。 人间之神的小玫瑰、蓝鸟警官的盲人侧写师搭档、黑暗骑士的半身、红罗宾的人造随从。 交心吗?交完就死遁的那种,绝不纠缠。 主角马甲很多,一般死一个换一个,不掉马,性格多变。后期可能会有修罗场,但是结局无cp,主角独美,就这样。 阅文须知:1.主角超级好看,人见人爱,接受不了的建议立刻跑。 2.自嗨产物,莫杠。如果你觉得哪里写的不好或者什么不对,那么你说的都对,不客气。
  • 作者:沈宝爷
    预收文《穿成六零香江大美人》戳专栏求收~【一米九兵哥哥vs绝色大美人】更新暂定晚十点前上辈子的宋知婉是正儿八经的白富美大小姐,大家族熏陶出来的人儿,长相更是娇媚绝佳。因为得罪了人,就落了难,下放二十年,宋知婉是苦过来的。还没等日子有盼头,宋知婉就重生了。一睁眼,宋知婉回到了一九六零年。宋知婉:……还让不让人活了,好不容易熬到日子开始好过了,难道又要熬上二十年?宋知婉不愿意!在这个当口,想要保全家中所有人,不再过上辈子的苦日子,宋知婉就得换个活法。辞了现有的工作,进部队,做军医,是她能想到最好的路。谁想,这还没进部队呢,部队里那个最凶的男人,就把她娶回了家。*大家私底下都取笑周时誉眼光不好,娶什么人不好,非要娶个资本家大小姐回家当姑奶奶,宠的那叫一个无法无天,哪有平日里那刺头的样,简直就是个媳妇奴。周时誉只是冷笑一声。这帮人明明看到他媳妇就眼睛发光,和他媳妇说句话脸都能红,羡慕他羡慕的简直眼睛要滴出血来,真以为他不知道?排:请勿长篇大论的写作指导,但接受友好探讨。评论区不要提及其他作品,作者介意。禁止一切不友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