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总被欺负哭

将军总被欺负哭

作者:龚心文 状态:完本 日期:04-05

【连载文】《窗外的蜥蜴先生》,不忍见他一身伤痕,远遁人间。【本文文案】男主:主公对我恩重如山,不论是要我的心,要我的命,还是需要我的任何部位,我都义无反顾。但其实我内心还是喜欢女人。主公:巧了,我就是女人。敌军:墨桥生又来了,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阎罗王,大家快跑啊!大臣:大将军实乃国之利器,大晋军神,只是恐其功高震主,对主公不利。宫中真实日常如下。宫女:哎呀呀,简直没眼看了,将军又被陛下欺负哭了,真真是太可怜了。男主为奴隶出身的将军,少年时身世凄惨,际遇坎坷,幸被女主所救。忠犬属性。女主穿越之时,恰逢原主兄长被毒死,兵临城下,全家正在排队上吊,无奈之下只好女扮男装成为晋国主君。———————————————————————本文GB向,不喜勿入哈。微博:晋江龚心文———————————————————————【本人完结文】《保护我方男主》《魔种降临》《放开那个反派让我来》————————————————————————连载文《妖王的报恩》 众叛亲离的妖王被带至人类的巢穴,心中充满屈辱和怨恨,卑鄙的人类,我堂堂大妖,岂可于一人类为仆。  不知羞耻的人类,竟摸我的尾巴,等我恢复妖力,必将你撕成碎片。谁知那个女人收留了他数日,喂他吃香喷喷的食物,捋顺他的毛发,包扎好他的伤口,又将他带回山林。 那人解开他的禁制,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回去吧。给你自由。 袁香儿学艺初成,入妖林,欲擒一小妖,契之以为使徒。见一狼妖被众妖所伤,委顿于地,奄奄一息,周身血迹斑斑。袁香儿心中不忍,将其带回家中,哺食裹伤,悉心照料。狼妖野性难驯,每日对她龇牙咧嘴,凶恶异常。遂放之。至此之后,每天外出归来的袁香儿欣喜的发现家门口总会多出一些奇怪的礼物。偷偷躲在的妖王恨得牙痒痒:那个女人又和一只猫妖结契了,猫妖除了那张脸好看还有什么作用?她竟然摸那只狐狸的尾巴,狐狸根本比不上我,我的尾巴才是最好的。…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龚心文
    【文案】作为一个受人嫌弃的攻击型向导,林苑却有一个国家给匹配的未婚夫。未婚夫家世显赫,英俊多金,彬彬有礼,惹人艳羡。凭什么分配给她这么优秀的伴侣?她连茶道都不合格,甚至连厨艺成绩只拿了乙等。那位迟早受不了她的。就是,他们早晚要完。这样的话听多了,林苑也觉得自己和江阳朔迟早要完,所以当未婚夫领着一位温柔可人的小姑娘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二话不说摘下了手上的订婚戒指,当着两人的面把戒指丢进了下水道。自此林苑过上了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自在无拘的好日子。谁知浪荡没几年,在某个皇家宴会上,前未婚夫把她拦在角落,红着眼眶说这些年悔不当初,说对她思之若狂。不不不,谢谢了,千万别。野惯了的林苑一丁点都不想回到原来的生活。前未婚夫脸色铁青,咬牙道:我不介意你的类型,也可以尽量容忍你的那些缺点,你不可能找到比我更迁就你的哨兵。那什么,我已经有了新的哨兵了。为了彻底摆脱纠缠,林苑随手扯了一个名字当做挡箭牌。她把这些年在战场上认识的哨兵形象在脑海中飞快地过了一遍,选了一个和自己有过命交情的兄弟名字。料想那人应该不会介意。他恰好是承受型的,和我正合适,而且他非常喜欢我,我的各种毛病他都不在乎。才送走了失魂落魄的未婚夫,林苑转身就遇到了自己刚刚编排过的男人。那位战场上杀敌无数,功勋卓著的男人微红了俊俏的面孔,偏过头去,低声道,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喜欢你的。林苑:……—————————————————————————向哨文,女向男哨。精神体:克拉肯(女主)VS虎鲸(男主)触手女主+VS+寂寞虎鲸
  • 作者:龚心文
    【通知:本文11月24日入V】【文案】作为一个受人嫌弃的攻击型向导,林苑却有一个国家给匹配的未婚夫。未婚夫家世显赫,英俊多金,彬彬有礼,惹人艳羡。凭什么分配给她这么优秀的伴侣?她连茶道都不合格,甚至连厨艺成绩只拿了乙等。那位迟早受不了她的。就是,他们早晚要完。这样的话听多了,林苑也觉得自己和江阳朔迟早要完,所以当未婚夫领着一位温柔可人的小姑娘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二话不说摘下了手上的订婚戒指,当着两人的面把戒指丢进了下水道。自此林苑过上了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自在无拘的好日子。谁知浪荡没几年,在某个皇家宴会上,前未婚夫把她拦在角落,红着眼眶说这些年悔不当初,说对她思之若狂。不不不,谢谢了,千万别。野惯了的林苑一丁点都不想回到原来的生活。前未婚夫脸色铁青,咬牙道:我不介意你的类型,也可以尽量容忍你的那些缺点,你不可能找到比我更迁就你的哨兵。那什么,我已经有了新的哨兵了。为了彻底摆脱纠缠,林苑随手扯了一个名字当做挡箭牌。她把这些年在战场上认识的哨兵形象在脑海中飞快地过了一遍,选了一个和自己有过命交情的兄弟名字。料想那人应该不会介意。他恰好是承受型的,和我正合适,而且他非常喜欢我,我的各种毛病他都不在乎。才送走了失魂落魄的未婚夫,林苑转身就遇到了自己刚刚编排过的男人。那位战场上杀敌无数,功勋卓著的男人微红了俊俏的面孔,偏过头去,低声道,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喜欢你的。林苑:……——————————————————————————————向哨文,女向男哨。精神体:克拉肯(女主)VS虎鲸(男主)触手女主 VS 寂寞虎鲸
  • 作者:龚心文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住在三楼的半夏听见窗外传来诡异的求救声……从此那位诡异的,只有在夜色降临之后才能短暂恢复人形的男子时时出现在窗外。不想见他在雨中落泪,不忍让他一身伤痕,远遁人间。世间知音难觅,舍他,无人与我比肩。————————————————————一周六更,休息时文案挂请假条。感谢B站UP主【友人A4】友情提供小提琴理论咨询立意:携手互助,人生共赢
  • 作者:龚心文
    这是一个重生后反派大魔王意外变成忠犬小可怜的故事。 楚千寻重生回末日之初,她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过好一点,活久一点,离那些危险的人和事都远远的。 某日她无意间救了一个不死系的男人,洗白白之后,楚千寻惊悚的发现此人便是末日后期臭名昭著,冷血无情,让全人类强者闻风丧胆的大魔王。 每当楚千寻正想着不动声色的悄悄摆脱这个大魔王之时。 那个人总是一把抓住她的衣角,可怜兮兮的说:你,你是不是又想抛弃我? 男主凄风苦雨反复被使用,女主无金手指,独立自强。
  • 作者:龚心文
    传说叶裴天的血具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奇效,人类强者打着正义的旗号像蚁虫一样蜂拥而来,只为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用黄沙全数碾死这些觊觎者,叶裴放任自己的残破之躯泡在血泊中。 一个女人出现在战场边缘,悄悄向他靠近。 叶裴天轻扯动一下都有点费力的嘴角,勾出一丝嘲讽的笑,连一个低阶圣徒都敢趁机来取自己的血肉他了无生趣的闭上眼。 然而,女人却弯下腰把带着体温的外套披在了他身上, 叶裴天:??? 楚千寻濒临死亡的时候,看见了另外一个平行世界发生的一切。 在那个世界,那位令全世界毛骨悚然的大魔王竟然没有黑化,而是又软又害羞地冲着自己笑。 为了那个笑容,她踩过尸山血海,小心翼翼地靠近那位残暴嗜血的大魔王。 却听见对方说道:你走吧,再靠近我一步,我会让你死得很不好看。 等她真的转身,衣角却被人勾住, 哪怕全世界都唾弃你,我会也牵着你手。 如果所有人都害怕你,那么就让我来爱你。
  • 作者:龚心文
    众叛亲离的妖王被带至人类的巢穴,心中充满屈辱和怨恨, 卑鄙的人类,我堂堂大妖,岂可于一人类为仆。 不知羞耻的人类,竟摸我的尾巴,等我恢复妖力,必将你撕成碎片。 谁知那个女人收留了他数日,喂他吃香喷喷的食物,捋顺他的毛发,包扎好他的伤口,又将他带回山林。 那人解开他的禁制,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回去吧。给你自由。 袁香儿学艺初成,入妖林,欲擒一小妖,契之以为使徒。 见一狼妖被众妖所伤,委顿于地,奄奄一息,周身血迹斑斑。袁香儿心中不忍,将其带回家中,哺食裹伤,悉心照料。狼妖野性难驯,每日对她龇牙咧嘴,凶恶异常。遂放之。 至此之后,每天外出归来的袁香儿欣喜的发现家门口总会多出一些奇怪的礼物。 偷偷躲在的妖王恨得牙痒痒:那个女人又和一只猫妖结契了,猫妖除了那张脸好看还有什么作用? 她竟然摸那只狐狸的尾巴,狐狸根本比不上我,我的尾巴才是最好的。
  • 作者:龚心文
    魔道大佬穆雪,熬过千难万难,飞升之际依旧被天雷给劈死了。醒来后发现自己重生成正道弟子。 正道的师兄们不打孩子,师姐们也不在饭菜里下毒,师父还真肯教导徒弟。 穆雪泪流满面,决定改邪归正一心向道。 师姐:你知道如今魔道第一人是谁吗? 穆雪:哪位? 师姐:岑千山,魔道第一大佬,掀起腥风血雨只为了用禁咒复活他死去多年的大魔头师父魔道就是魔道,搞师徒恋都这么惊天动地。 穆雪:d(?д??) 谁?当年那个被她从奴隶场捡回来的小徒弟,小山? 穆大魔头雪发誓,她绝对没有和自己十项全能的乖巧前徒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奸情。 非主流修仙,私设如山。 一心奔正道不想谈恋爱的女主 VS 孤僻弱小可怜但很能打的男主。? 又名《师尊她一心想从良》,《把魔君始乱终弃后她跑了》 一句话简介:一心想要改邪归正的女主 立意:一心想要改邪归正的女主的励志之旅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蒋晓云
    ★ 蒋晓云被夏志清喻为又一张爱玲,连续三次获得联合报文学奖★ 王安忆作序,倾力推荐★ 我们终于等到曾源流于同一片黄土地,因改朝换代而离家离乡离国的人,之后的故事。★ 张爱玲写的是二三十年代的都市女人,王安忆写的是一九四九年后留在上海的女人,而蒋晓云写的则是流亡在外的这群女人的故事。《百年好合》中包含了十二个独立的故事,但是这些主人公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母女,亲友,或一面之缘。这些人中有上层官太,也有下层舞女,有私奔台湾的清真面馆老板娘,有远嫁美国独自创业的上海滩舞女,也有享尽繁华的军官小姐。她们被卷入了历史的洪流中,经历了最为动荡的时代,命运的捉弄,乱世飘零的她们,一人有一个传奇。
  • 作者:夜子莘
    【正文即将完结,下本开《灼灼浪漫》】慕家从江南小镇带回来一个小姑娘,名叫舒明烟。长大后的舒明烟冰肌玉骨,温婉动人,生了张精致的美人脸,且擅长书法丹青,颇有才情。慕老爷子心中满意,想把她永远留在慕家,于是早早为她和大孙子慕知衍许下婚约。闺蜜为舒明烟叹惋:慕知衍身边女人那么多,明显就是没玩够,你真要嫁给那种浪子?舒明烟不想嫁,但她所有的一切都是慕老爷子给的,没有反抗的余地。后来,慕家那个人人惧怕的男人出差回来了。他是慕俞沉,大她七岁,慕老爷子的小儿子,慕知衍的小叔叔,也是慕氏企业的实质掌权人。厅内,慕俞沉坐在主位上,威严冷肃,矜贵端方,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出。当年就是这个男人一路抱着她,把她从小镇带回了慕家。舒明烟知道,他是自己摆脱与慕知衍婚事的唯一希望。晚饭后,舒明烟温吞吞跟在慕俞沉屁股后面。卧室门口,慕俞沉终于停下来,幽沉的目光望着她。慕总,我不想嫁给慕知衍,我……舒明烟攥紧衣角,抬起一双水汪汪的眼眸,孤注一掷,我嫁给你行不行?嗯?慕俞沉眉心微动,瞳底划过一抹清幽,没听清,再说一次。第二天,有人看到舒明烟光着脚丫从慕俞沉卧室出来,身上还穿着慕俞沉昨天穿过的衬衫。-再后来的某个晚上,舒明烟靠在慕俞沉怀里:如果我不主动找你,你是不是会放任我嫁给慕知衍?男人慵懒倚在床头,手中把玩她一缕发丝,声线温醇:你以为,我那天为什么突然回慕家?他是想回去抢亲的。商界大佬 X 美女编剧,非娱乐圈文先婚后爱,七岁年龄差,双初恋下本开《灼灼浪漫》,求个收藏【1】那年奚家落败,大雨滂沱的夜晚,奚漫无助地蹲在贴了封条的奚家门口。一把雨伞遮在她头顶,沈温清隽斯文,极尽温柔地冲她伸出手:漫漫不哭,三哥来接你回家。从此她被沈温养在身边,宠若珍宝。有次奚漫陪沈温参加好友的婚礼,宴席上,朋友调侃:沈温,你和奚漫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沈温喝着酒,漫不经心:别胡说,我把漫漫当妹妹。奚漫强压下辛酸,扯出一抹得体的笑:大家别误会,我和三哥是兄妹情。她知道,沈温的白月光要从国外回来了,那才是他惦记的人。沈温去机场接白月光那天,奚漫叫住他,满眼真诚:三哥,祝你幸福。沈温坐上去机场的车,奚漫默默收拾行李,搬离沈家。沈温回家,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里再无半点奚漫的痕迹,他的心突然跟着空了。【2】奚漫搬进了沈温的死对头简灼白家。简家门口,她看向眼前桀骜冷痞的男人:你说过,只要我搬进来,你愿意帮他做好那笔生意。简灼白舌尖抵了下后槽牙,脸上情绪不明:就这么喜欢他,什么都愿意为他做?奚漫不说话。沈温养她七年,这是她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从此就两不相欠了。那时的奚漫根本想不到,她会因为和简灼白的这场约定,把自己的心完完全全丢在这里。【3】兄弟们连着好几天没见过简灼白了,一起去他家里找他。客厅沙发上,简灼白罕见地抵着位美人,他被嫉妒染红了眼:沈温这样抱过你没有?奚漫轻轻摇头。亲过你没有?没有。奚漫黏人地勾住他的脖子,怎么亲,你教教我?众兄弟:!!!这不是沈温家里丢了的那只小白兔吗?外面沈温找她都找疯了,怎么被灼哥藏在这儿???——很久以后奚漫才知道,她被沈温从奚家门口接走的那个晚上,简灼白也去了。说起那晚,男人自嘲地笑,漆黑瞳底浸满失意。他凝神看着窗外的雨,声音轻的几乎要听不见:可惜,晚了一步。痞帅浪荡痴情纨绔 VS 落魄大小姐-基友存稿文《偏宠你》,求个收藏顾慕云从小就知道,家里给她订了门娃娃亲,对方是沈家大少爷沈韧,比她大八岁。随着沈家的发展,顾家的没落,两家之间差距越来越大,所有人都觉得这桩婚事不合适,沈家肯定看不上顾慕云,劝顾慕云不要痴心妄想。顾慕云自己也这么认为,她和沈韧从来没见过面,只从别人口中得知,沈韧是沈家继承人,高大英俊,沉稳矜贵,在商场上手腕强硬,处事果断,是上流圈争相巴结的对象,无数名媛向他示爱,皆被拒绝。而她自幼身娇体弱,经常休学请假,是个连大学都很难考上的学渣,她和沈韧不是一路人,从来没想过要嫁给沈韧。直到她二十岁这年,沈老爷子带着沈韧亲自上门。这是顾慕云和沈韧第一次见面,她被安排独自招待沈韧,对方西装革履,气场强大,她腰背挺直的坐在他面前,乖巧的打招呼,哥哥好。沈韧微微颔首,深邃的眼眸盯着她,说明来意,长辈为我们俩订下婚约,按照法律规定,你现在年满二十岁,可以领证结婚,你愿意嫁给我吗?顾慕云惊讶的抬眸,她以为对方是来退婚,没想到是来提亲。可是我还在上学。沈韧:大几?顾慕云羞耻不已,高三。沈韧:......沈韧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年纪很小,为了不影响对方学业,他一直没和对方见过面,等到对方二十周岁,满足结婚年龄,他遵循父亲意思,去顾家提亲。这才知道,他的小未婚妻父母早亡,由叔叔婶婶养大,叔叔婶婶对她十分溺爱,管束不严,二十岁了才上高三。沈韧拿着对方画满红叉的试卷,头疼不已,按照这个成绩,极有可能连大学都考不上。为了不让自己将来的老婆连大学都没上过,沈韧只得把小未婚妻接回家,亲自督促学习。
  • 作者:绝焰焚天
    文案: 肖舞是只倒霉的羊: 一个28岁的男人中了招变成一个1岁的小孩 侯世峰是头倒霉的狼: 本来以为捡了只小羊,谁知那羊...... 吃还是被吃 耽美,要从娃娃抓起! 杀手系例终结篇,完了这篇就不再有杀手了 装上喇叭:掉坑的同志请注意,掉坑的同志请注意 文章巨雷,出人命概不负责--顶锅盖跑...... 此文没有特别的勾心斗角,属温馨类搞笑--b 真的一点都不虐......
  • 作者:晚间八点档
    身为一名行业内卓有声望的高级机械工程师,许亦却穿越到了一个魔法为主的世界。在这个工业基础几乎为零的世界里,许亦又该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呢?当魔法与现代科技相碰撞,魔力与机械工业相融合,故事就这样开始。
  • 作者:不想吃地瓜
    幺幺是天生的饕餮崽崽,饭量能顶半座山。有一天,领养幺幺的老道士坐化了。为了吃饱饭,三岁半的她只好背着小包,下山去找大师伯。路上误打误撞,救下出车祸的豪门大佬,从此成为顾家养女。一开始,顾家上下都是反对的。顾家老太太敲着拐杖,替别人家养孩子,小心养出个白眼狼!顾家家主顾雪松神情冷淡道:半路捡回来的,谁知道有没有什么问题。顾家老大到老七,口径一致:不要妹妹!然而就是这受全家排挤的小丫头,来了顾家后,解决了顾家老爹怎么都搞不定的合作伙伴,生意合同多到签不完。治好了顾老太常年的老寒腿,人现在直接健步如飞……还有顾家七兄弟,个个都受了大好处。顾家才意识到,这是捡回来一个宝。从此之后,顾家画风突变。顾老太太:幺幺,要不要吃奶油酥,奶奶给你买。顾雪松:幺幺,想要大飞机吗?爸爸让人给你开过来,带你去兜风。顾家几兄弟:幺幺,要不要……就这样,幺幺蹭到一张饭票,还是最顶级!
  • 作者:梦回汉唐1
    公元2024年。灵气复苏,天魔入侵。东方仙神拼死一搏,终与天魔同归于尽。西方神灵趁机出世,接管世界,不许人类追寻长生大道,只能发展科技。残余天魔亦趁机潜伏,意图卷土重来。至此,天道崩殂,人道衰亡。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直至2000年后,道教传人李易莫名穿越,附身在一名家道中落,备受欺凌的18岁少年身上,奉天道之意重塑道统……然而在这西方神灵统治的世界,一切道家法术皆被禁绝。直到某一天,把他砸到异世的阴阳珠突然散发出七彩光芒,一枚阎王令陡然浮现在他眼前……
  • 作者:李清雪
    本文5月18号入V,届时会有万字大肥章更新,请小可爱们多多支持哟! 本文文案:甜水胡同里最体面的人家温家,今天上空弥漫着低气压,原来是温家小闺女做知青时的丈夫带着孩子找来了。 温家的门前挤满了看热闹的街坊邻居,温家的小闺女可是他们甜水胡同的一枝花,人长得漂亮还有文化,是B大的大学生呢,多少小伙子眼巴巴地想娶呢,没有想到啊,被乡下来的黑脸汉子捷足先登了,简直揉碎了多少小伙子的心啊。 而温家正在进行着一场至关重要的谈判。 温爸爸:只要你答应离婚,我就帮你在城里找份工作。 温妈妈:只要你答应离婚,孩子我们来抚养。 这男人看着太冷了,他们可不敢把娇滴滴的闺女交给他。 黑脸汉子握紧拳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温馨娇嫩的小脸:你呢,你怎么说? 温馨怂唧唧地小声哼哼了两声,尽管声音小,但是黑脸汉子却听清楚了,拳头松开,拉着媳妇儿的小手,夫妻双双把家还。 温馨:穿越成一本书里的女配,面对大魔王反派,她没胆子说离婚啊。 最后的最后,温馨特别的得意,幸好当时自己坚守了自己的幸福,抵抗住了父母的反对。 ———————————————————————————————————————————————— 下一本《真千金她是农业专家》(八零)文案: 在末世和丧尸同归于尽的战五渣沈灵月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中,而且还是个作恶多端,最后死于非命的女配,还是个被抱错的真千金。 山好水好没有丧尸的地球,她还要享受生活呢,可不想没有了下场,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把假千金当宝,她也不稀罕,假千金愿意当女主就当女主吧,因为她要去给国家爸爸当宝了。 你问为啥?因为她能改变全国人民的饭碗和菜篮子,让全国人民的粮仓满满,让他们的菜篮子永远绿色健康。 穿着围裙的某男人举着锅铲抢过来镜头:媳妇儿,你养父和亲爹都被我打发了,有没有奖励啊? 沈灵月:我最新实验成功的粮种、菜种大丰收,我马上打电话让他们送来,宝宝不着急啊。 某宝宝男傲娇地哼了一声回了厨房,沈灵月赶紧打电话补充家里的粮仓和菜篮子。 不远处的两个真宝宝小大人似地相对叹气: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神魂颠倒! 家务十项全能的妈妈变成了生活小白,二流子出身的爸爸变成了家务小能手。 二流子爸爸:所有的心动从一个超级无敌巨好吃的果子开始,他便有了个供他吃喝的媳妇儿。 妈妈: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故事,从此便有了一个为她遮风挡雨,洗手作羹汤的人。
  • 作者:锋临天下
    天才少年叶麟,因为一场意外,回到了过去,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年代,看叶麟